《人民日报》今天头版头条介绍50年前浙江诸暨“枫桥经验”。《人民日报》称,50年前,枫桥镇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中创造的“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做法,得到了毛泽东同志肯定。今天,在社会转型矛盾多发的新形势下,“枫桥经验”仍然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今天,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和浙江省委将联合召开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新京报》为此刊发题为“‘枫桥经验’再升温:有矛盾在当地解决”的报道,从多方位解释“枫桥经验”如何被用来化解当地矛盾。
绘有“调解”字样的警车开进诸暨市枫桥镇郭店村,调解员现场调解
以下为《人民日报》报道节选:
50年前,浙江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中创造的“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做法,得到了毛泽东同志的肯定。从此,“枫桥经验”走向全国,花开神州。
今天,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凸显的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主客体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群众工作对象及其利益诉求更加多样,许多“单位人”变为“社会人”,群众“隐私”理念和权利意识增强,一些党员干部或多或少地存在不愿、不会、不敢做群众工作的问题。
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看家本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继承和创新群众工作,为建设平安中国、实现中国梦凝聚强大力量,是摆在全体党员干部面前的新考卷。
6月14日下午,枫桥派出所副所长吴嘉军带志愿者在维修乐山村低保户杨铁明的住房。摄影/田雨
以下为《新京报》报道全文:
今天,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和浙江省委联合召开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
枫桥,浙江诸暨的一个小镇。如今,发源于这个小镇的一条经验,已经被全国学习了半个世纪。这条经验治理社会的方式,与习近平倡导的“走群众路线”一脉相承。
专家认为,当前多方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复杂,社会治理问题日益突出,“枫桥经验”,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思路。
浙江省诸暨市正在强制拆除城乡所有违建,这项工作引发诸暨上下震动。
作为全国有名的富裕地区,诸暨集中大量民营企业,小厂房、小企业很多,违法占地和违建不少,一次性拆除,各方抵触情绪很大。
拆违已持续半年,10月临近截至尾声,没有引发矛盾激化,也没有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上访。
当地官员将此归结为“枫桥经验”的功劳。
拆违建,先拆领导的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依靠和发动群众,矛盾不上交
从年初开始,诸暨全市包括市区和农村所有“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一律拆除,每10天启动一轮新任务,各责任主体每10天必须拆除100平方米,以此推进,直到全部拆完。
诸暨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陈善平说,当地在强制拆除开展之前,就启动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走访民意。
由政法委、综治委监督,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走访,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要求被作为工作要点。
比如有些拆违中,对确实影响生产,住房困难的居民,按照政策,落实土地或房屋。
工作启动后,第一步先拆领导干部占用土地违建,其次是党员和普通干部的违建,第三步拆除企业的违建,最后拆老百姓的。
这与拆迁不透明,不彻底,选择性执法有很大不同,老百姓“不患寡,而患不均”,先有纪委介入督办,前面三类人违建先拆,百姓就没有太大怨言。
陈善平说,“我们只要依靠枫桥经验开展工作,老百姓不会不满意。”
枫桥经验源于上世纪60年代。诸暨市枫桥镇是其发源地。
1963年2月,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活动。枫桥的干部群众发现,与其把“四类人”抓起来,交上去,不如说理,让他们在当地接受改造。
最后,枫桥镇没有抓人,让他们在基层接受教育。这与其他地方的做法有很大不同。毛泽东对此肯定说“这就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随后,公安部派调查组到枫桥总结经验,形成了报告。当年11月20日,毛泽东批示要求“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全国”。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依靠和发动群众,矛盾不上交”。
调解要靠“老娘舅”
成立调解总会和专项调解中心,成员基本为民间人士,工资纳入财政
现在通讯发达,人们遇到问题,很容易发微博。要想“矛盾不上交”,并不容易。
记者调查发现,为此,当地整合20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分解到各级管理部门。
这些项目包括“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矛盾纠纷调解体系”、“舆情研判导控服务平台”、“基层信访三诊工作法”等。
为了让矛盾不激化,诸暨市建立“枫桥式矛盾纠纷调解体系”,这个体系的核心是“依靠群众、发动群众”。
诸暨市委、市政府成立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调解指导中心和调解总会。调解指导中心挂靠在司法局,负责对全市的调解机构培训、考核、发放资金等;调解总会则是民间组织,协调工作。
在这两个机构下,各镇每个村成立一个调解委员会,调委会成员都是当地德高望重、有威信的人士,俗称“老娘舅”。工作不白干,每调解成功一个事件,奖励50元到200元。
陈善平告诉记者,遇到重大事件或矛盾突出的群体事件,调解总会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听证会。
医疗、工商、交通事故等矛盾比较集中的领域,分别成立了6个调解中心,它们均为第三方组织,成员也基本都是民间人士。
陈善平说,如果遇到医疗纠纷,当事人可能会比较抵触卫生局介入,但是对第三方调解中心,就更容易接受。
调解员的报酬有的按月领固定工资,有的按调解成功的案例奖励,资金纳入市、镇两级财政。
枫桥镇的杨茂夫退休前曾担任过副镇长、乡党委书记,退休后一直做调解员。
他说,每个村十户推选一位信息员,每月有事没事,都要向村调委会报告社情民意。平时邻里之间的纠纷、小矛盾依靠信息员化解,“事情在萌芽时期,一次骂人,一次打人就介入”。
有些调解员已形成品牌,诸如“老杨”、“老朱”、“江大姐”等,他们在当地名声很大。
处理群体事件不派大批警察
当地意识到,民众法律意识增强,简单粗暴方式已不合时宜
今年3月,枫桥镇钟瑛村,一人骑摩托车将村里一男子撞伤致死,因为赔偿款谈不拢,死者家属组织几车人,准备去闹丧。村里平安专管员骆志军听闻后,遂通知镇派出所。
镇派出所副所长吴嘉军,带上调解员“老杨”,两个民警及村组干部到钟瑛村口,将他们拦下。经劝阻,当事人愿意坐下接受调解。
如果按照原来执法思路,可能会调集警力赶赴现场,而通过平安专管员、调解员,只有五六个人就化解了矛盾。
这是枫桥派出所开创的新模式:建立从派出所到群众家门口的联络线,全镇分为三个警务站,共12名民警,28个村建立警务点,由村内选举的平安专管员负责。
这些平安专管员装备带有定位功能的手机,每个人在哪,警务站均一目了然。平安专管员负责收集信息,上报辖区内的不安全因素,所上报的信息也列入考核。
当地政法部门意识到,民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简单粗暴的管理方法已经不合时宜,用法治思维,在法治的框架内,解决社会矛盾。
对调解员来说,调解不是没有原则的“和稀泥”,必须依法调解。
在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看来,应该让更多的社会管理经验,特别是群众自治的经验法律化、制度化,由经验上升为制度,从而形成公开持久的规范。
法制化,老经验换新颜
高层重视依靠群众化解社会治理难题,解决社会矛盾
“枫桥经验”一直被中央高层重视。但当前矛盾,已与50年前明显不同。
袁振龙是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也是“创新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构建‘大综治’格局”课题负责人。
他认为,改革开放30多年,相比经济发展程度,社会管理相对滞后。我国将长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如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社会分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影响大局。
在他看来,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向创新社会管理要答案。这也是社会管理选择“综合治理”模式的根本原因。
中央党校教授向春玲曾受邀前往中南海,和中办有关负责人探讨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与对策。她说,近年来,征地拆迁、司法公正、劳资纠纷、医患关系等多方面问题,也是中央如此重视社会管理的催化剂。
对目前社会治理中的难题,高层也很关注。
习近平很重视“枫桥经验”。他从福建调任浙江工作后不久,即赴枫桥调研。习近平认为,走群众路线,这是我党的传家宝。在改革开放新时期,虽然面临的形势任务都发生变化,但“枫桥经验”没有过时,必须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依靠发动群众,建设平安社会,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2004年5月11日,浙江省委决定建设“平安浙江”,当地相继创造了综治工作中心、综治进民企、“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民主恳谈、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等工作,“枫桥经验”也被赋予新的内涵。
浙江省政法委一位干部提出,依靠群众的“枫桥经验”与依法办事相辅相成,很多民间的问题,在法律的框架下通过“枫桥经验”能够得到化解。
诸暨市司法局通过对调解员的培训,也提高了调解员的法律意识,在依法的前提下去调解,化解矛盾。
上述政法委干部说,“这样才不至于走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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