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湘舸教授创造“画书”字精选(第四批)之一:快马加鞭。(中红网红色图库)
陈湘舸教授创造“画书”字精选(第四批)之一:成功信心重于能力,态度重于智力。(中红网红色图库)
陈湘舸教授创造“画书”字精选(第四批)之一:走和平崛起之路。(中红网红色图库)
今天上午,给北京一家发表画书作品著名网站的负责人发出这则书信:我近日按照画书的法则与方式,创作了三幅不同的“源远流长、根深叶茂”的新作品。这三幅画书作品内容虽相同,但各具特色,效果也有差别,但总的来说堪称优良。为此,进一步坚定了从事画书创作的决心,提高了对于画书的信心, 更加坚信:在中国书法乃至中国汉字陷于危机的今天,画书这一新的书体将为中国书坛开辟一个新的广阔园地,给古老而显出暮气的中国书法界注入一股新鲜血液,一股新的风气,从而使其焕发新的生机,由严冬进入暖春。
但是,由于画书体的出现,就其本质来看,是中国书法发展史上的一场革命,因此,也必定象其它一切革命一样,要遭遇反对者,碰到阻力。从目前的境遇来看,普通观众不少人是喜欢画书作品的,认为它新颖而有意义。但是,书法界的名家们却少有理解者、认同者,有人还说:画书将把中国书法引入歧途。这就提出一个如何正确评价画书的问题。
要正确地对待和评价画书,以下两个问题需要弄清楚:一是画书与传统书写法度的关系。要正确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认识并肯定画书的革命性质。画书既然是中国书法史上的一场革命,那么,它势必要否认、扬弃并改造此前的那些书写法度,提出并确定自己的法度与法规。当然,画书对于过去的书写法度,不是全部扬弃,而是既有扬弃,又有继承。如书法自然这一总的法则就从前人那里继承下来,并加以发扬光大。又如画书基本遵循行书,尤其是大草的法则法规。一般来说,画书只是增强了草书“草”的强度,使其更“草”,更狂放而已。但是,画书非常注重巧妙地处理字与字的关系,在布置安排上下功夫。如“山高月小”、“日落西山”两个成语的画书,都把“山”大写,“月”、“日”小写,“月”字置于“山”字的右上角,“日”字则置于“山”字的右下方。这种写法在传统书法中,包括狂草作品中都没有。这是画书所创建的新的书写法度与方式。但是,既然画书是一场书法革命,它提出和确立自己独特的书写法度与艺术,这是必然的。对此,当如是观之,否则,就难以接受而否定之。正是由于不明瞭这一点,不理解不承认张旭、怀素的狂草是一场书法革命,因此,一直到宋代,还有人指责张、怀二人的书法坏了晋人的书写法度。更还有人由于不明这个道理,指责“二王”不合他们前辈书家的法度及审美观念。看来中国书法史上的革命者受指责,这是贯例。
第二个问题是何谓中国书法的正道。只有首先弄清楚中国书法的正道,才能正确判断画书是否将会误导中国书法走入歧途。
中国书法的发展已经走过了四、五千年的漫长历程,并且取得了累累硕果,其中有隶、楷、行、草等八种书体。应当说,迄今为止,中国书法无论如何变革,走的都是正道。但中国书法所走的这条正道,又包括两个有本质区别的阶段。第一个阶段书写的目的是实用。无论是最初的甲骨文、金文,还是后来的楷书、行书,它们的主要功能是实用,用以纪述,表意达义。当然,中国书法作品一开始就具有艺术性,有审美功能。而这种自在的、原始的审美功能源于中国文字所具有的象形性和方块特征。象形文字一旦书写出来,就是一幅天然的文字画。从而具有艺术性,成为审美对象。但中国汉字的书法从甲骨文到行书,基本上是表意达义,传达信息的工具和载体。无论是书写者还是读者,大体上都是这样看待中国书法的本质和意义。
但是,到了狂(大)草时期,中国书法已由实用性为主变为以艺术性、审美性为主。狂草作品主要是做为艺术品供人欣赏。如张旭的古诗四首狂草作品,今人能认识者极少,即便挂之于客厅,也是象对待国画一样,做为艺术品欣赏。由此来看,无论以实用性为主,还是以艺术性为主,都是中国书法发展历程中的正道。而这又是由于这二者都从不同角度发挥或者彰显了中国文字及其书法的特征及基本功能。实用性是包括汉字在内的一切文字及其书写的基本功能和本质要求;艺术性、审美功能则是做为象形文字和方块字的中国汉字书法所具有的独特功能,也是它独有的特征。中国书法的正道是尽可能使实用性和艺术性二者统一起来,这是中国书法的魅力所在,生命力的源泉。而画书作品一部分以艺术性、审美功能为主(如以诗词为内容的作品);另一部分则是以实用性为主(如以商标、管理与保健、修身为内容的作品)。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实用性与艺术性兼融并蓄,有机地统一起来。在这个方面,画书与隶、楷、行、草书是共同的。据此,可以断言,画书的出现与发展,是中国书法发展进程中的正道。但它与前面诸种书体又有所不同。做为“文字国画”,画书与隶、楷、行、草书相比较,它有更多的艺术性;而与狂(大)草书比较,它又有较多的实用性。而这正是画书的优越性。
2013年10月3日夜于杭州玉泉求是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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