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号召“农业学大寨”,对大寨也多有论述,多次接见大寨的带头人陈永贵。其中的“故事”,人们耳熟能详。当年周总理,不仅三次到大寨视察,还进行了高度概括:“
在这里,周总理把大寨精神概括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寨人为什么能够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并取得成就?
那原因,周总理也说的明确:“大寨大队所坚持的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原则”。
而这些,时人可能感觉很陌生。在沈浩之前的小岗村,找不到踪影。
小岗精神,从他的“诞生”,就是以“大寨精神”的对立物而存在。因此说,小岗村没有“大寨精神”,既有的小岗“精神”也不是“大寨精神”。这是“小岗”之所以为“小岗”。
周总理关于大寨的评价与肯定,究竟得到多少人、什么人的认可,现在还真是个问号。
“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看看现实,究竟有多少人,都是些什么人不认可周总理,甚至成为反对与否定大寨的带头人与推动者,就不难判断了。骑墙的态度不存在,也不可取。
小岗村18个农民按了18个“红手印”,开“分田到户”之先河。大寨,包括学大寨的先进县正定县,也在这个时间点上受到主流媒体的批判,这是偶然的吗?不!不破不立。批判者与被批判者,都懂。
“小岗精神”形成于何时,是形成于1978年12月那个冬夜“按”红手印的那一刻?还是之前?
按说,一种“精神”不可能形成于某一时刻。“小岗精神”的形成应该有一个孕育过程,一朝分娩,在“按”红手印的那个冬夜终于分娩出来了。这,应该是小岗“精神”结出的一个硕果。
什么是“小岗精神”,没有查到一个“有头有脸”、断不了就“抛头露面”的人物,或者说权威人物的阐述。
到了2011年05月10日,人民网独家特稿:《小岗村书记丁俊:沈浩精神都是小岗精神的精华》。
作为小岗村的继任书记,按说,对“小岗精神”应该有他的理解,有他的解释,以宣传小岗村这个“典型”。不过,这个理解与解释就让人很费解,怎么看都感觉是本末倒置。
众所周知,小岗村“按”“红手印”那年,作为萧县人的沈浩才14岁。与小岗村虽然同在安徽省,却是一北一南,是不是知道一个二十户仅百余人的小岗村在那儿,亦未可知。
沈浩,出生在“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对于“集体化”,应该说具有一定的体验、观察和感性认识。1986年,沈浩大学毕业,全国农村已经“小岗化”,实现了“分田到户”。参加工作十八年之后,2004年,以副调研员,即副县级之身,到小岗村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可以说是高职低配。这种现象,在“改革开放”之前,是没有的事。
过去,只听说先进“典型”那里出干部,没有听说还要往先进“典型”那里由外派的大干部去主持工作。此前,沈浩对小岗村、小岗人的小岗“精神”大概没有格外关注与理性的或者感性的认识。
沈浩,于2004年2月被选派至小岗村。只一个月后,在2004年3月28日的日记中,沈浩就得出:小岗村“一夜越过温饱线,二十五年不富裕”的结论。这个“结论”,对于小岗人及其支持者,很“残酷”,很没有面子。
二十五年,时间不算短。尽管有各级领导支持,有各路财神赞助,还有各种舆论的鼓骚,小岗村却如同扶不起的阿斗,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这是一生中见过的争议最多、最大,至今仍然有争议的一个“典型”。
上溯到小岗村“分田到户”之前,小岗人有“精神”么?应该有。是什么“精神”让他们在“合作化”、“集体化”之后的二十多年里稳稳当当一直坐在“三靠”村那把烂椅子上不下来?可见,小岗“精神”够具“韧性”,难以撼动。他们就是靠这种“精神”,实现了“分田到户”。又靠这种“精神”,传承了二十五年,让他们二十五年“不富裕”。
小岗村的不富裕,怪谁呢?当初,可以怪“集体化”。“集体化”被他们通过“按”红手印,“齐心协力”的埋葬了。到头来,事物的发展与他们想象的很不一样。一些人为了生计,不得不抛弃土地,外出打工。土地,成了可以弃之如敝屐的“鸡肋”。找不到“北”的小岗人,就在那几亩地上一直徘徊。等待再一次的“馅饼”从天降。
这,才应该是小岗人一直坚持的价真货实的“精神”。自新中国,这种“精神”就一直在小岗村一代一代的传承。至于如何概括、归纳、抽象出这种“精神”,的确不容易。
馅饼,填不饱“无底洞”。省里经过挑选,把沈浩“空降”到了小岗村。这,应该是小岗村人的幸运。
沈浩到小岗村任职半年就发现,并在2004年8月28日的日记中写道:“小岗村二十多年来之所以没有发展起来,就是因为正气压不住邪气!公有资产无端被占有(公房、推土机、电脑等),村民的池塘被村霸在个别干部的支持下,强行养鱼,不让浇田,破坏农业生产,村民敢怒而不敢言。看!小岗村的邪气到了何等地步!”
这是沈浩面对小岗人发出的感慨!小岗人、支持小岗村的人,面对沈浩的如此感慨,该有何感想?只要心没有变成木石,能没有感想么?那种感想应该是苦涩的。
应该承认,“分田到户”后的小岗村,风气被进一步恶化了。连“集体化”时期没有的“村霸”都“培植”出来了。小岗村不过是农村中的一个缩影。
沈浩看到的这种表象,应该是小岗“精神”在某些人中的极端的、具体的表现。
小岗村的“风气”、“作风”,表现的同样是一种“精神”。这种精神,一旦形成,也会长期发挥作用。
小岗村的问题,归根到底是那里的村民恪守的仍然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的古老思想,是自私自利观念膨胀的结果。这是小岗人,不,是小岗村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与“集体化”的经济基础不相适应,不愿意相适应。也可以说是那里的党组织在多年中不作为所致。
在新中国,伴随着农村的“土地改革”,“合作化”、“集体化”不仅是一场深刻的土地制度的一场史无前例的革命,也是人们思想上的革命。这一革命的结果是,广大农民创造了许许多多的人间奇迹。
不管由于什么原因,小岗村当年虽然完成了“合作化”、“集体化”的改革,但是,小岗村人们的思想却没有因此发生转变和变化。在“公有制”建立二十多年之后,思想仍然停留在“个体家庭经济”时期,以“个体家庭经济”时期的“小农思想”办“集体”的事,怎么可能办好?
有人报道小岗村人如何“要饭”,如何“饿死”,那不是小岗村的荣耀!
没有付出,那有收获?小岗村的现实,到底是“大锅饭”养了那帮子“懒汉”,还是那一个个“懒汉”毁了集体的那口“大锅”,直到把它杂碎?众人拾柴火焰高。人们看到的是小岗村这些老少爷们宁可讨饭、饿死,也不愿意为“大锅饭”添柴,幸福焉能从天降?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不换思想就换人”就在全国传播开来。许多地方都这么做了而且还在这样做。对于小岗村,人,无法换,也换不了。虽然通过“扩张”地盘,“稀释”了小岗村的人口,“改良”了小岗村的环境,这不过是表面文章,仍然无济于事,于事无补。
“改革”前后四十多年的历史证明,靠小岗人自己,致富希望渺茫。外派去的几任领导,恪守“分田到户”、“大包干”,多无功而返。摆在沈浩面前的,只有换思想一条路。否则,只有重蹈覆辙,仍然一事无成。
如果不把造成小岗村成为“三靠村”的“精神”扭转过来,给小岗村注入一种新的“精神”,形成一种新的作风、风气,要改变小岗村的社会面貌恐怕没有希望。
这样,改变小岗人的思想,培植一种新的“小岗精神”的历史使命,就落在了沈浩的身上。而沈浩,不负使命,是一个真正的、信仰坚定的共产党人。
沈浩到小岗村任职,成了小岗村的一个新起点和转折点。是“小岗精神”造就了沈浩?还是沈浩改造了小岗村?
沈浩到小岗村后,没有躺在小岗村“分田到户”、“大包干”的功劳簿上“吃老本”、睡大觉。
如仔细想想,“分田到户”也没有什么“老本”可吃。分了,就了了。分了,就斩断了村民之间在生产上、经营上的联系,就各走各的独木桥去了。是贫是富,是不是“共同富裕”,互不相干,相互没有责任与义务。村委会,村党支部不是生产组织、经济组织。更不是农村中的“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义务、没有能力充当村民致富的组织保证。
沈浩于2004年2月去小岗村任职。显然承担着带领农民走向富裕的责任,甚至是使命。上任之后,对小岗村的“发展之路”进行了反思。必须改变小岗人的思想、观念。因此,他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
2006年3月,沈浩带领小岗村包括村主任、会计、妇联主任及当年“分田到户”时按过手印的18名人中的4人计13人,开始了沈浩所谓的“洗脑之旅”。
这时的沈浩,对伟人“代表先进阶级的正确思想,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变成改造社会、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这句话应该是深信不疑。
在参观南街时,他留下了“学习南街村,壮大集体经济,走向共同富裕”这样的留言。
在大寨,沈浩握住郭凤莲的手,第一句话就说:“你们大寨是干出来的,而我们小岗村却是‘按’出来的”。
沈浩到底是有文化、有思想、有智慧的人,用心良苦。那些留言和谈话,对于南街与大寨,反映的是他支持什么、反对什么,立场鲜明、规定明确。焉知这不是给随行的小岗村的“改革先锋”们看的、听的?带领他们去参观、考察,目的是什么?就是引导他们改变思想,改变观念。只有他们意识到了、接受了才有意义。
沈浩在日记中写道:“按当前形势,靠一家一户种田是不可能有希望的”,“需要第二次革命——再走合作社之路”。
“合作化”、“集体化”,就是把个体农民转化成为农村先进生产关系的代表。让他们以先进的思想共产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武装起来。这是共产党的责任与使命,这才是农民的根本出路。这,难道不是共产党领导农民闹革命时的初心么?回归初心,不晚。需要带头人。沈浩就是他们的、清醒的带头人。
沈浩要带领小岗村走什么路,他心中已经十分明确,进行了艰难的探索。甚至可以说,沈浩是累死在小岗村奔往的致富路上。他的努力与付出,终于见成效,让小岗村看到了曙光。在一定意义上说,小岗村的改变,是以沈浩的生命为代价。
没有沈浩,靠小岗村人按照自己的思路,坚持固有“精神”,自己“摸着石头过河”,摸了二十多年,都难以跨越富裕的门槛,就不要说某些人臆想中的“先富带后富”、“共同富裕”。
小岗村因沈浩,重新走向了“合作化”的道路。总之,是“另辟蹊径”,改弦易辙,脱离了“分田到户”、“大包干”的“小康”之路。富裕这道坎,因沈浩带领小岗村重新走“合作化”、“集体化”的道路而跨过。
带头人变了,思路变了,道路变了,小岗村也变了。这是一条清晰可见的路子。说明,沈浩已经看到了“大包干”在小岗村走到了尽头。是沈浩,重新塑造了“小岗”。
小岗村“包产到户”二十多年的实践再一次证明,“个体农业”不是农民的致富路,甚至连“温饱”都无法解决,不得不靠外出打工补贴生计。改变的不过是“讨饭”的形式。小岗村是这样,全国数以亿计的农民都是这样。
扎根基层、无私奉献、艰苦奋斗、锐意改革”这样的“沈浩精神”,怎么就成了“小岗精神”,而且还是“精华”?如果小岗人有这种“精神”,哪怕是其中之一,怎么可能成为“三靠村”?如果小岗人有这种“精神”,怎么“分田到户”之后25年还不富裕?
“小岗精神”与“沈浩精神”本风马牛不相及。把沈浩精神“按”在小岗头上?是“移花接木”,名不副实。
2005年10月1日,沈浩在日记写道:“小岗几十年没有发展起来的原因在哪里?还不是根子在干部,没有一个真正好的带头人。
沈浩在小岗村的作用充分说明,也是无数事实说明,一个基层组织,没有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带头人,就带动不了一个党支部,就无法带动群众。
带领小岗村“按”红手印的群众“领袖”,有的虽然挂着共产党员的招牌,也是名不副实。他们充其量就是“陈胜吴广”式的人物。人虽然进入了20世纪,思想却停留在两千年之前。他们可以破坏一个旧世界、旧秩序,决没有建立一个新世界、新秩序的胸怀、眼光和能力。
关于“小岗精神”,若大个中国,不缺乏“诠释”之人。又过了几年,在丁俊之后,《光明日报》在2016年5月4日王丹在《重温“小岗精神”将改革进行到底》中称,“小岗精神”是“大包干精神”。
“大包干精神”是什么精神?注家蜂起。可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大抵都差不多是一个调子,似乎不得要领。这是一种与“沈浩精神”完全不同的、不相包容的“精神”。
小岗村的“大包干”就是“分田到户”、就是“单干”。这种以否定“集体经济”为前提的所谓“大包干精神”,就是“单干精神”。
在丁俊的“沈浩精神”中,就没有什么“大包干精神”。也看不出沈浩对“大包干”有多么热心和上心。小岗村的“大包干”经过沈浩,趋于终结。
严格说,“分田到户”不是小岗人的什么“创举”。
小岗村实行的“分田到户”,毋庸讳言,这如同解放前农民从地主那里租种或者佃户与土地的关系一般。农民对分到户的土地享有买卖权利之外的所有权利。这仍然是一种“个体生产”方式,与秦皇汉武时代的生产方式差不多。
如果“大包干”是一种精神,那么,“合作化”、“集体化”是不是也是一种“精神”?按说也应该是的。到底那种“精神”应该提倡,是应该具备的精神?对于共产党人,这难道还需要讨论么?
小岗村18户农民为什么要“分田到户”、“单干”,即实行所谓的“大包干”。从实际看,他们已经不相信,或者说从来没有相信过集体的力量能够解决他们的吃饭问题。也没有信心、没有能力通过集体的力量解决自己面临的生产、生活问题。他们相信的,只有他们自己。
小岗人的梦想就是像祖宗那样,依靠个人的努力,在属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实现个人梦想。那时一种什么精神?人们并不陌生,那不就是“小农”世世代代遵循的“单干”精神么?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农民离开了“集体所有制”这个基础,那里还有“集体主义精神”?靠“承包”的土地不能养家糊口的农民,只能抛弃土地,盲目涌进城里寻求生活出路。一些城市问题发生了,“三农问题”发生了。治理这些“顽疾”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小岗村“分田到户”的行为,如凤凰卫视石齐平先生所说:“当时可是犯了一个很大的一个忌”。
这,其实国人都看的清清楚楚。违法,法不追究,国人能奈何?
熟悉共产党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人都知道,小岗村的18个村民犯的是什么“忌”。他们犯了“党章”和“宪法”的大忌。那时的小岗人是不是“法盲”?应该不是。因为他们知道有风险。为了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而铤而走险,不惜坐牢。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肯定不是现今提倡的“法治精神”。
如果说不惜搭上身家性命,敢于突破党章、宪法,与共产党的既定政策“对着干”,那样的小岗“精神”不就是一种为一些当权派和什么“精英”深恶痛绝的“无法无天”的“造反精神”么?这一点,还有什么可怀疑?
这样,“违法”的小岗村,成为了“改革先锋”,尊法的,如大寨等坚持“集体化”的典型却被戴上了“极左”、“思想僵化”的帽子,被大加挞伐。
小岗“精神”,不仅摧毁了共产党在农村的经济基础,也“颠覆”了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在广大农民中形成的共产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的。神圣的法律在小岗人面前竟是那么的不堪一击。他们给人们思想上造成的混乱更是巨大的,难以估量。
现在的小岗村,抛弃了“联系承包责任制”,是不是“按”了红手印,没有听说。宪法是不是再一次为小岗村而修改?猜不出。
小岗村的做法,无论对错,毕竟只是一个小村。即使符合他们那里的“村情”,未必符合其它农村的情况,不该“一刀切”。这本不是什么深奥的理论问题。全国却按照小岗村的“模式”向全国的集体经济组织生产队采取了“一刀切”:解散。
看来,有人没有把改变农村中土地的生产经营方式看成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而是要改变农村中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取缔集体经济。在这个问题上似没有讨论的余地,也没有调和的余地。有小岗村他们要这样做,没有小岗村他们仍然要这样做,他们是铁了心的要这样做。这不是小岗村能决定的了的。小岗村便被放到了火炉子上烤。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这不以小岗村人的意志为转移。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考察期间强调:“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还指出:深化农村改革需要“着力推进
人们知道,小岗村的“分田到户”之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不复存在,农村集体经济被彻底瓦解,农民都被排除在“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焉知不是小岗村的“改革”,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改没了?当此之时,在一个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庄,何谈“集体经济”?这是一个极其简单的逻辑关系。
“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于小岗村,是不同于“大包干”的新的方向、新的道路!
总书记离开小岗村不到一年,2017年2月9日,“小岗村集体资产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大会在大包干纪念馆前举行。当天,在村集体资产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大会上,小岗村4288位村民作为股东首次每人领到350元的分红款”。
这说明,小岗村的生产方式正在或者已经从“个体”向“集体”的转化。由于“集体”了,才有“分红”。
小岗人实现“分红”,正是在重新走向“集体化”、“合作化”之后。
所谓的“大包干精神”,与习总书记在小岗村的指示精神是南其辕,北其辙。
小岗精神到底是什么?
小岗人固有的精神可以休矣!
沈浩精神应该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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