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为啥欢迎白人农场主卷土重来?
智广俊
打开手机看《今日头条》,一则新闻刺痛我的心,报道说津巴布韦在原总统穆加贝的领导下,用革命的手段,将白人农场主赶走,为无土地耕种的黑人平分了土地。穆加贝当年此举曾被世界进步人士誉为反帝英雄,然而几十年过去了,津巴布韦人民生活每况日下,前不久,穆加贝被赶下了台,新总统上任后,当年被赶走的白人重新返回,受到一部分黑人农民的欢迎。这是不是一条假新闻呢?
以我的知识来判断,这不是假新闻。黑人为啥不当土地的主人,甘心被白人农场主剥削呢?这是有原因的。因为,农业要实现增产增收,主要取决于下面六项要素:即1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2农田水利建设取得的进步;3采用机械化等现代化生产工具;4引进先进的耕种栽培技术;5有充足的生产资金的投入;6有广阔的销售市场。这些生产要素缺一不可。黑人分到了土地,是调动了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可是他们没有拥有和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机械,严重缺乏生产资金的投入和先进技术的引进,特别是农产品丧失了国外的市场,生产方式从农场大生产体制倒退回家庭小农生产模式。津巴布韦农业生产只调动了生产者积极性一项因素,丧失了其他五项因素的优势,其结果必然会倒退,农民的收入必然会降低。我再举一个我们自己的事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大家知道,农村土地流转是以常年亩产量来计算确定流转费的,一亩地种小麦亩产300斤,那包地者就给农民三百斤小麦。农民不用流汗种地,不用付出生产资料费,就能在土地上得到平常年景的种植收获,何乐而不为呢?那么流转土地者为什么还有利可图呢?因为他们采用先进的规模种植方式能够比小农种植模式带来超额利润。这样就不难理解,津巴布韦黑人为什么欢迎过去的白人农场主回归的反常现象,因为白人农场主带回来资金、技术和市场,比黑人自己在土地上种植经营的效益要高。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津巴布韦的教训,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我国只用了二三十年的时间,就初步实现了四个现代化,建成了社会主义强国呢?因为我们党和政府把农民组织起来,走了合作化集体化的道路,发挥了集体优势的结果。后来农村实行了包产到户责任制,如今农村凋零,大批农民进城打工谋生,农业生产萎缩,农村出现了不少撂荒地,农村出现了大量贫困化人口,党和政府不得不下大力气开展扶贫工作,这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吧。虽然,统计数字说粮食年年增产,但为什么我国每年需要大量进口粮食呢?谎言不攻自破。不进口粮食,我们真能自己养活自己吗?农业部敢说这种话吗?农业生产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率;没有组织,就没有出路。即使像美国、日本等资本主义体制下的农业,也是靠农协之类的组织来计划协调进行农业社会化生产的。
实事求是是党的灵魂。诚然,我承认人民公社时期是犯了不少错误,存在不少问题,但不应该把集体化这个宝贝丢掉。农村是需要改革,但不要一味对包产到户责任制唱赞歌,要认识到家庭小农生产模式必然要被规模化生产所淘汰、所取代,丢掉集体化,农业生产不可能全面实现现代化,或者说,实现现代化的路程艰难而遥远,我国农业一样有落入津巴布韦下场的可能。
现在全国上下都认识到,我国农村家庭小农生产方式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了,农业部提出要搞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民承包权和生产经营权三权分离,来促进土地有偿流转。我以为处理好现行土地的三项权利的关系,关键在于落实好土地集体所有权。只有把这项工作做好了,后面的二项权利才能行使好。农村的土地属于全体村民集体所有,谁是农村土地的主人呢?当然是每个村的村民自己。村民如何行使对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呢?当然是依靠村民委员会这个集体,由村民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村民民主投票来决定对土地管理的方式,确定土地生产经营的模式。一个村绝大多数村民认为承包到户好,那就继续维持承包到户;认为集体把土地收回来,要像南街村、周家庄、华西村那样集体经营好,那就收回来集体经营;也可以像塘约村那样,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以村民交回集体的承包地为股份,建立新型集体经营模式;也可以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建立合作社来经营;也可以委托村委会等组织,委托专业公司、种植大户来种植经营,村民按各家承包地亩数承担种地成本,秋后分粮、或分钱好了;也可以集体收回土地,然后再有偿发包出去、租赁出去经营,各家按照土地确权后的承包地亩数来收取转包耕地收益。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由村集体把农民承包地收回来,再搞土地规模流转,要比农民单个流转得到的收益高,流转起来也顺畅高效,这是事实吧?为什么要倒行逆施呢?总之,要尊重农民的自治权利、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吸收各地农民已经创造出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地创新土地生产经营模式。
农业部推行的土地确权是一种最不得人心的作法。土地是可以确权,但应该依靠村委会自己来确权,政府不应该越俎代庖,越权行政。试问,刚解放搞土改时,是不是由村里农民自己组织起来,按土地法大纲的规定来分土地呢?土地第一轮和第二轮承包是不是由村里自己组织分的,政府只是给了一个政策嘛。为什么在二轮承包还有11年未到期的情况下,要由政府每亩地平均花费47元,雇用专业测绘公司来丈量承包地确权呢?当初第一轮分承包地时,各地多采取的是见地分地的办法,每家分了六七块土地,农民嫌地块太零碎不方便种,多自行调换了土地,土地一确权,又造成了新的麻烦、新的混乱。如今农村土地流转很顺畅,全国农民承包地已经有40%进行了流转。土地确权后只能造成土地流转的困难,因为,有的村民根本不在乎土地流转费的那点收入,出现了宁愿撂荒也不流转,或者自家要做坟墓来用的钉子户怎么办?农村已经出现大量的撂荒地,谁又能有解决的办法呢?所以说,土地确权是农业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决策,脱离了农村的实际。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小岗村讲话提到,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不管怎么改,都不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刚开过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提出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壮大集体经济。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科研人才支撑作用,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农村振兴,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建设。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乡村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实现农村振兴,我们有习近平总书记把舵定向,有党中央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科学决策,有全党全国全社会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有社会主义的强大制度优势,有亿万农民的创造精神,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有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有旺盛的市场需求。我们必须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咬定目标,苦干实干、久久为功,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向前推进。
党中央对农村农业的新提法、新的决策是通盘考虑到农业发展的方方面面,绝非只要稳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以为农民吃了定心丸,就可以解决农村一切问题,如果那样做,津巴布韦的农业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中国农村问题,绝不可以闭门造车搞脱离农村的顶层设计来解决。要靠党的领导,依靠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落实好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才能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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