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社会主义,为什么必须高举毛泽东主义旗帜
——再议“塘约道路”发展方向
乱云飞渡
马克思主义指明了人类社会发展方向: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崭新阶段,自列宁创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以来,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时间并不长,而且历经劫难。列宁逝世过早,社会主义实践没有几年;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实践也没有几年,而且还存在错误;毛泽东领导的社会主义实践28年,时间最长,实践内容理论成果最丰富。“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社会“主流”否定毛泽东“社会主义伟大创新实践与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称也是“社会主义”,但是从来不提毛泽东“社会主义伟大创新实践与理论”的内容,而“妖魔化”毛泽东时代的宣传甚嚣尘上。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政策,就是“三权分置、土地确权、土地流转”,笔者认为仅批判这种错误观点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正面阐述“毛泽东的正确路线”,只有讲清楚毛泽东“社会主义伟大创新实践与理论”的科学性、真理性、客观性,才能够说明:“干社会主义,为什么必须高举毛泽东主义旗帜”的道理。
1965年毛泽东重上井冈山,在5月25日送湖南省委书记张平化下山的时候,“毛主席大声地问:你是没有忘记我在专列上的许诺吧。我为什么把包产到户看得那么严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所有制的基础如果一变,我国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品卖给谁嘛!工业公有制有一天也会变。两极分化快得很,帝国主义从存在的第一天起,就对中国这个大市场弱肉强食,今天他们在各个领域更是有优势,内外一夹攻,到时候我们共产党怎么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保护工人、农民的利益?!怎么保护和发展自己民族的工商业,加强国防?!中国是个大国、穷国,帝国主义会让中国真正富强吗,那别人靠什么耀武扬威?!仰人鼻息,我们这个国家就不安稳了。张平化激动地望着毛主席。大声地说:‘主席,我懂了’。”
毛泽东这寥寥数语,就揭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政治结构;揭示了社会主义工业与农业经济主体之间的“辩证运动发展关系”,毛泽东领导“社会主义伟大创新实践”,开创与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崭新阶段:“政治与经济辩证运动发展的特性”。(同时期毛泽东的讲话有很多,左翼人员可以自行求证。)
毛泽东指出:“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基础,社会主义工业公有制,是以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为基础的。”“全民所有制与集体经济所有制”,这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政治结构;“社会主义工业公有制,以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为基础”,这就是“全民所有制与集体经济所有制”的政治关系。笔者理解为:“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命根子”。毛泽东对“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重视的程度,上升的高度,体现出毛泽东极其敏锐的“政治智慧”,深刻洞察到“改变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将会引发社会主义性质质变,也就是“改变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性质发生质变的初因。“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工业公有制的基础”,改变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就会诱发改变社会主义工业公有制,随着社会主义工业公有制被改变,引发社会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等上层建筑渐变,最终导致社会主义性质发生质变。这已由“包产到户、分田单干”、引发社会主义性质发生质变的错误现实来反证。毛泽东揭示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分裂的“反作用”,“改变经济基础,引发上层建筑渐变”的“辩证唯物主义运动原理”。按照毛泽东的正确路线,巩固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就是巩固与发展社会主义事业,保护“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就是保护社会主义的“命根子”。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政治结构,即“全民所有制与集体经济所有制”的基本矛盾差异,是由工业与农业“经济主体生产特性”决定的。因为工业是由农业剩余产品发展而来的,工业生产的特点:生产周期短,生产效率高,产品价值高;农业因为农作物的特殊性:生长周期长,生产效率低,产品价值低。工业产品与农业产品,因为“生产的特性”,而造成的“价值差异”,是无人能够改变的。农业产品对于人们生存极为重要,“没有粮食吃,人们就无法生存”。但是社会发展也不能停留在“农业产品”的生产阶段,还需要发展“工业产品”。这样要解决好公有制政治结构的“基本矛盾差异”,就要解决好“工业与农业经济主体”之间协调发展的关系。毛泽东时代“工业与农业经济主体之间的发展关系”,就是:“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方针。毛泽东把“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工业主导的服务对象,即指出了“工业与农业经济主体之间紧密的依赖关系”,又揭示了“工业主导为农业基础服务”、“经济发展的辩证法原理”。因为工业产品与农业产品“生产的特性”,而造成的“价值差异”,所以社会主义经济产业结构,农业需要工业的扶持,工业主导反过来扶持农业基础,这样国家经济发展才能形成一个“有机统一运动的整体,做到共同发展”,这也是“经济学补矮板水桶原理”。
毛泽东指出“主导为基础服务”的关系,揭示了辩证唯物主义有机系统整体运动过程的原理。拓展开来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过来为经济基础服务”;“共产党产生于人民之中,反过来共产党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导不为基础服务”;上层建筑不为经济基础服务;共产党不为全体人民服务等,任何违反这种辩证法运动规律的社会现象,都必定是失败与错误的。就像现代足球运动,任何一个足球队,都会存在“起着核心作用的队员”,如果“起着核心作用的队员”不能为全体队员服务,即不能发挥整体作用的力量,无疑都是失败的。
当今时代,各个国家仍然面临“工业与农业之间如何发展的问题”,这突出表现在中国如何解决“三农”问题上。中国“三农”问题是国家发展的“薄弱环节”,从经济的角度讲: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如:“农业的水利建设、农业的机械化等都需要工业建设的支持。”这为工业主导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农业基础发展是工业产品的需求所在,是拉动工业发展,拉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农业是基础”,只有“建立牢固的基础”,才能够更好的发展工业。从社会的角度讲:农业人口多,文化程度低,生活艰苦,更需要国家集中“优势产业”给予支持。按照毛泽东主义指引的方向,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就是“工业主导为农村基础服务”。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政治结构,即“工业公有制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存在的基础上,工业公有制(全民所有制)为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服务,最重要是给予广大农村人力与物力的支持。毛泽东时代大力提倡:“把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去”,大力支持“科技、医疗卫生力量下乡”;农忙季节全国各行各业大力支援农村;几千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为广大农村服务,为广大农民服务,”为改变农村落后的面貌给予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支持,这些主要措施与行动,全部违反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这其中战略发展意义极其深远。
毛泽东时代,也存在“工业公有制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产品交换问题。因为工业产业独立的主导能力,自身也要发展,还需要与农村集体经济在“交换产品”中收取一些费用,收取这些费用的前提,是农业可以承受的,工业最大程度能够让出的价格。如果按照“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工业不是最大程度让出的价格,那么工业与农业产品的交换,就是不公平的。所以毛泽东时代,在无偿给予农业巨大的人力与物力支持下,工业产品大都以“较低的价格”,或者“无偿调拨”支援农业基础建设,这即体现了“经济发展的辩证法原理”,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工农联盟的血肉关系”。“工业公有制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的产品交换,其中核心要害是“违反价值规律”,“强者扶持弱者的关系”。(详见笔者《用毛泽东主义揭开经济发展历史的迷雾》一文)
那种认为毛泽东时代,工业与农业产品“剪刀差”的观点,是形而上学的错误观点,这种观点囤于局部表象,既没有看到全社会对农村“无偿支援”的主要力量,也没有看到,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在帝国主义等反动势力封锁下、发展工业,除了“省吃俭用”利用农业剩余产品,没有别的办法。
所谓“现代经济学理论”,根本不懂“经济发展的辩证法原理”,这些形而上学的理论学者,只看到农业产业落后的表象,什么“农业产品结构调整”,无论怎样调整农业产品结构,也改变不了工业产品与农业产品“经济生产特性”;也就是在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支配下,无法改变农业产品面对工业产品的“弱势地位”,或者说无法改变“农业产品被工业产品淘汰的结局”,这已由日益衰败的农村而证实。随着科技进步,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确是需要“把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但是绝不是“把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而是在本地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人民公社是农工商学兵的综合体。”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中指出:“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公社要有高等学校,培养自己所需要的高级知识分子。做到了这一些,农村的人口就不会再向城市盲目流动。”按照所谓“现代经济学”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理论,“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那么社会主义新农村还怎么建设发展呢?“包产到户、分田单干”,“小农经济”分散落后的生产方式,当然要被农业现代化“集约化”发展方式所替代,但是核心关键在于“集约化”发展方式的经济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还是私营大户”,这两者主体不同代表着: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不同。“拉美一些国家”,正是在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忽悠下”,进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这种形而上学理论的主要代表,就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发展经济学的领军人物、研究发展中国家经济问题的领导者和先驱--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即发展中国家“二元经济”模型理论。中国严重的“三农”问题,正是“特色理论”主流,被西方经济学“忽悠的结果”。“特色理论”主流,依据所谓“现代经济学”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理论,大讲什么“人口红利”、“刘易斯拐点”,“加快城镇化建设”,“加速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户籍改革,人才流动”,“农民到了城市,就成了城里人啦。”这与毛泽东正确路线“解决农村问题”的思路与方法,完全背道而驰。即使“特色理论”主流,“工业反辅农业”的政策,也是放弃与排斥毛泽东时代“全社会无偿支援农业建设”的主要做法,而效仿西方经济学,在资金方面想办法,所谓“资本下乡”,“投资参股经营”等,按照“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不是为农民服务的,而是来骗钱的。按照错误理论的政策,调整农产品结构和质量,最终完全依赖于“市场经济的需求”,在“市场经济”这条不归的路上,一个个金融、产业资本大鳄,张着血淋淋的大口,在等待着,随时都可能扑过来,“享受这顿美餐”(详见笔者《用毛泽东主义揭开经济发展历史的迷雾》一文)。
从政治的角度讲:“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基础,社会主义工业公有制,是以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命根子”。“包产到户、分田单干”,瓦解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就是“动了”社会主义的“命根子”。“包产到户、分田单干”的小农经济,即不利于“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又培植了“反对土地国有化的保守势力”,更损害了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损害了社会主义“根基”,损害了农业建设基础,损害了工业发展的市场需求,损害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这表现为:社会主义性质的质变与日益衰败的农业,“生产过剩”的工业。
现代社会政治路线斗争,是通过发展经济行为来表现的,也就是“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特色理论”主流:“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突出时代特色,树立国际视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吸收借鉴国外有益的理论观点和学术成果,融通各种资源,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因为马克思主义,只是揭露与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问题,即使马克思主义有一些关于“生产资料集中”的社会主义轮廓描述,但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政治结构应该怎样组成?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领域是如何组成与作用关系?又是什么社会存在形式?社会主义“工、农、商、学、兵、政、党各个方面”,按照什么社会存在的体制、方针、政策和规则来运行?马克思没有搞过社会主义实践,根本就不可能把这些讲清楚。毛泽东继承发展了马列主义,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政治结构讲清楚了,毛泽东的《十大关系》把“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中央与地方;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是非关系等都讲清楚了,毛泽东时代还有很多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一句话毛泽东“把怎样干社会主义都讲清楚了”,因此,干社会主义,必须高举毛泽东主义的旗帜!(详见笔者《马克思主义必然升华为毛泽东主义》一文)。“特色理论”主流:排除毛泽东正确路线“社会主义伟大创新实践与理论内容”,打着“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旗号,正是因为马克思主义中没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内容,所以“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吸收借鉴国外有益的理论观点和学术成果,”更多的表现为“学习与吸收”,所谓“现代经济理论”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理论。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错误理论,就是这样“乘虚而入”,被社会“主流”打着“发展马克思主义”旗号,而“借鉴填充”到“中国特色理论中”。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理论,绝大多数是错误的形而上学理论,而这种错误理论已完全占领我国社会主义各个领域,“改革开放”正是按照这种错误理论实践的。社会现实,矛盾丛生,工人下岗,农民离乡,“两极分化”,“物欲横流”,黄赌毒、腐败、巨贪、强拆,撕裂着“我们可爱的祖国”,社会、政治、经济、金融危机四伏,我们这个国家是不是“不安稳了”?问题后果十分严峻。
笔者在此特别阐述,认识毛泽东的正确路线,搞清楚形而上学的“特色理论”,这只是理论观点的认识问题,而回归毛泽东的正确路线,纠正“特色理论”的错误路线,则是“改造世界”的实践问题。实践问题不同于理论观点的认识问题。实践以“大多数人”的认识觉悟为基础,讲清楚理论观点的认识问题,但是“大多数人”没有认识到,仍然不能回归毛泽东的正确路线,纠正“特色理论”的错误路线,只有“大多数人”搞懂了毛泽东的正确路线,政治觉悟提高了,采取与“特色理论”错误路线斗争的行动,才有可能回归毛泽东的正确路线,纠正“特色理论”的错误路线。笔者坚信没有人能够按照错误理论一直走下去,顽固坚持错误理论,一意孤行,问题只会越来越大、越来越严重,人们迟早会觉醒,只是需要一个认识过程而已。“因为这是违反辩证法必然走向反面的道理”。“塘约道路”-走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道路,就是人们觉醒的表现。笔者有幸到“塘约村”学习考察,看到了“塘约道路”农业合作化的“实践内容”,说实话“塘约道路”的农业合作化,并不像“南街村那样完全的集体经济成分”,还存在“其他经济股份的形式”,也许还存在一些“扶贫政策”支持的问题,但是在“包产到户、分田单干”的基础上,在“农村信用社”不给农村集体经济贷款,只给个人贷款的情况下,“塘约村党组织村干部”以个人名义贷款,为集体经济合作化发展“筹措资金”,能够把分散的群众组织起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按照“按劳分配”为主(类似于50年代初级社分配形式,也有少部分按股收益),帮助村民共同“脱贫致富”,这在推行“土地流转”的私有化过程中,是极为难得与可贵的。人民群众是伟大与宽容的,大多数左翼人员都表示,应该大力提倡与鼓励:“塘约道路”农业合作化发展方式。尽管社会“主流”,以极为隐晦的“文学报告”形式,来召开“塘约道路”研讨会,也没有明确“农村合作化”中“集体经济的成分”;中组部以“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内容召开“塘约经验”报告会,回避“塘约道路”农业合作化发展方向的根本问题。但是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社会引导讨论“塘约道路”时,人民群众的呼声自然是对“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道路”的认定,这由社会各界持续讨论“塘约道路”“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道路”的内容为证。“塘约道路”的讨论,不以人的意志而转向“社会主义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道路”,新生事物的成长是压不住的,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是无人能改变的。“特色理论”主流,“三权分置、土地确权、土地流转”,是“发展私有化的力量”。而“塘约道路”农村合作化,走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发展道路,这是阻止“私有化发展”,重铸“社会主义根基”。所以笔者认为这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历史重要转机”!!!
社会主导力量,想“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形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这种形而上学的错误理论,在现实中根本行不通。因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是分裂“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产物,即“包产到户、分田单干”是分裂“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的结果。“社会主流”想把“三权分置、土地确权、土地流转”、私有化分裂“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结果统一结合起来,比登天还难。有社会主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就没有“三权分置、土地确权、土地流转”的私有化;有“三权分置、土地确权、土地流转”的私有化,就没有社会主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因为“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基,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根本所在,是社会主义的“命根子”,没有人能够把社会主义性质的根本,与任何非社会主义的形式结合在一起,更无法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存在的形式”相结合。“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道路”,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根本方向,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社会性质在农业生产方面区别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尽管在“农村合作化”的名义下,隐藏着“私有股份制经济”,但是这种“私有股份制经济”假冒的“农村合作化”,既无法正名,也无法长期隐瞒下去。
形而上学的“社会主流”,不能讲南街村、华西村等地的经验;“小岗村”“包产到户、分田单干”,分散割裂的小农经济,又不符合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土地流转”,又不能举起发展“私营大户经济”的大旗;无奈引导发展“农业现代化道路”,总要找出典型吧,好不容易找了个“塘约道路”的“农村合作化”,未曾想事与愿违,社会舆论把“塘约道路”的“农村合作化”,引向了社会主义“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发展道路”,奈何,奈何啊!真实难为死这些形而上学的“宝宝啦”。
也许社会“主流”认识到,“塘约道路”——农村合作化道路的讨论导向,不由自主走上“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道路”,这即不符合“维护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也不符合“三权分置、土地确权、土地流转”的政策目的。所以,“社会主流”盛赞:“塘约道路”农村合作化,“它不同于小岗村,也有别于南街村、华西村,它吸收了新中国诞生以来,包括改革开放至今的经验和成就,具有普遍的现实意义”的“马屁”宣传报道,迅速退潮,把“塘约道路”——农村合作化道路,限制在“精准扶贫”局部问题上的宣传报道“纷涌而出”。5月18日《新闻联播》以“精准扶贫”的题材,来报道“塘约道路”;5月19日《焦点访谈》再次把“塘约道路”定位于“精准扶贫”;5月21日新华社通讯报道,“庄严的承诺历史的跨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脱贫攻坚纪实”,更是把“塘约道路”——农村合作化道路隐藏起来,随后:各网头条汇2017-05-2307: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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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观点言论充满社会主流媒体,这意味着什么呢?大家可以自行思考,持续关注。按照毛泽东主义的观点,“社会主义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道路”,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根本基础,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方向的大是大非问题,根本就不是什么“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局部问题。
当笔者和一些同志提出“干社会主义,必须高举毛泽东主义旗帜!”时,有一些人以社会现实:“全国各地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早已被“包产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制”所瓦解。”现在农村大多数农民不赞成,把“包产到户的土地”收归农村集体经济;现实无法“按照南街村那样完全集体经济成分,把群众组织起来。因此质疑“干社会主义,必须高举毛泽东主义旗帜!”,是老顽固的“教条主义”,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无论采用什么手段,只要能够把群众组织起来,即使不是完全集体经济成分也是可以的”,就像“塘约道路”的实践。这是混淆“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表现,按照这些同志的观点与做法,可曾想过全国各地“都有本地的实际”,都按照“本地的实际做”,那么从全国的大局出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社会主导者,或者是理论研究者,难道不应该指出这些“实际行动”的“共同本质”吗?“南街村、华西村等地方”与“塘约道路”的共同本质,难道不是“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走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发展道路吗?”;如果根据“本地实际”,解决了“本地局部问题”,实践者不想把“好的经验”给大家分享吗?各地都以“本地实际”为理由,拒绝或排斥“共同性本质”,那么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该如何搞呢?难道“农民自主管理发展”可以放任自流吗?如果任由“农民自主管理发展”,那么还要党的领导干什么?如果跟在群众后面作尾巴,那么党组织“带头人”的先进性又在哪里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南街村”就是这样,被各地所谓“本地实际”的限制,不能复制推广,而束之高阁的。如果我们再回想一下,毛泽东的正确路线,正是在“实事求是”的名义下被否定的,因为“实事求是”是探索事物发展规律的实践方式,当人们已经找到事物发展规律的“是”,则需要“按是做事”,或者称“以是导事”,即“用革命理论指导革命实践”。当放弃毛泽东正确路线理论,再讲“实事求是”,则是“迷失社会主义方向,否定毛泽东正确路线理论”,“右倾机会主义”的表现。虽然“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是正确的,但在假以“实事求是”、“根据实际”的名义下,却隐藏着“否定毛泽东正确路线理论本质”的“右倾机会主义”,左翼群体应该高度警惕、牢记这个教训。“干社会主义,必须高举毛泽东主义旗帜!”绝不是什么老顽固的“教条主义”,而是站在社会主义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立场,站在社会主义事业整体发展的高度,站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全局,来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共同本质:“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走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发展道路”,这是举什么旗帜,走什么道路大是大非的根本方向问题。全国各地的实践者,根据“当地的实际”,也许可以改变局部,但是要改变全局,就必须指出“南街村、华西村、塘约村等”“各地实践”的共同本质,就是“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走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发展道路”,这就是毛泽东的正确路线,所以“干社会主义,必须高举毛泽东主义旗帜!”
什么是“教条主义”,在现实中以“南街村那样完全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的方式,反对“塘约道路”“不完全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的做法,才是“教条主义”。这种“教条主义”的表现,在现实中极少,因为社会“错误路线”存在的基础,这种“教条主义”没有生存的土壤。
现实中也有一些人认为:“农民为什么,不愿意回到农村,因为农村没有快钱挣”;如果再把农民手中仅有的“承包收益”,收归农村集体经济,那么农民就更没有活路了;现实社会你的子女不行,就会被严峻的社会现实所淘汰。这样一些思想观点存在的人们,正是“错误路线”得以长期存在的“社会土壤”。这种思想观点的人们囤于现实表象认识,不愿意放弃眼前利益回到农村,企望在握有一点“承包权益”下,“努力拼搏”找到“挣快钱的门路,而改变生活”,无奈严酷的社会现实,一次次打破这些人们的幻想,始终未能改变“背井离乡、四处漂泊,千辛万难,打工为生”的“生活命运”,不是吗?也许有人认为:“在外打工总比在农村强一些”。那么农村怎么办?留守的父老儿童怎么办?我们的子孙后代,难道就这样重复“这种千辛万苦的打工路吗?”看看社会现实“大学生毕业即失业”,你有什么办法,能够改变子女“千辛万苦的打工命运呢”?看看城市的房价、医价、物价等,你靠什么应对这一切?回归农村集体经济,人们在自己熟悉的家园,“合家团圆、安居乐业,建设家乡”,有什么不好呢?也许“吃穿不一定比城里好”,但是人活着“就是为了吃穿吗”?难道要教育子女“吃好穿好吗”。生活中每一个人都遇到过骗子,骗子不就是“说的好听或者给你一点甜头”,引诱人们上当受骗吗?“特色理论”的社会“主流”,不就是高喊哪一点“确保承包权益”,来引诱人们离开土地,走上千辛万难,为资本家打工活命的路,不是吗?每一个人都可以认真想一下,这条道路对吗?
“人间正道是沧桑”,走社会主义道路是艰难的,每时每刻都离不开党内“正确与错误路线”的斗争,离不开社会上的“阶级斗争”。中国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就存在“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与“包产到户、分田单干”;真假“农村合作化”的斗争。而今天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仍然存在“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与“三权分置、土地确权、土地流转”的“私有化”;真假“农村合作化”的“路线斗争”,尽管时过境迁,但是历史发展的循环极其相似,这是毛泽东正确路线与“错误路线”斗争的继续,也是无人能够改变的社会主义发展客观规律。或许党内“两条路线斗争”的界限不那么分明,但是生活中的辩证法,早已告诉人们,任何社会现象都会存在不同认识,何况社会主义发展根本方向如此重大问题,又怎么会没有不同的声音呢?所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与“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两条路线斗争分裂的实质”是无法掩盖的。按照毛泽东的观点,“路线分歧的斗争”只能采取“教育的方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只有开展“积极的斗争”,才可能尽快纠正错误路线,回归毛泽东的正确路线,斗争中要高度重视“路线斗争的转化”;高度重视隐藏在背后的“阶级斗争动向”。中国发展社会主义事业,要想重新走上“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发展道路”,不经过一场激烈的斗争,就不能创立社会主义根本基础—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也不能复兴社会主义事业。不讲斗争,或者回避斗争那么只能延续错误路线,造成更严重的社会后果。一个崭新的社会制度要从旧制度的基地上建立起来,它就必须清除这个基地。笔者在此借用《牛虻》革命小说的一句话:“比如一块拦路的石头,也许它存心极好,可是仍旧非把它一脚踢开,这就是真理。”
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用毛泽东主义改造人们的思想,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人民群众的觉悟是逐步提高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道路上,也许因为各地的实际,有“南街村、华西村等地方的发展形式”,也有“塘约道路”的发展形式,但是他们共同性的本质:就是“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走农村集体经济合作化发展道路”,这就是毛泽东正确路线,千古圣哲的毛泽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却不能代替亿万人民的“觉悟与行动”,继承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完成“老人家”的遗愿,全靠我们自己!历史的经验早已告诉人们:任何时候只要高举毛泽东主义旗帜,我们的事业就蓬勃发展,无往不胜;任何时候背离毛泽东的正确路线,无论以什么形式表现出来,都只能表现为挫折与失败,最终都逃不过被人民群众抛进“历史垃圾堆的结局”。所以,“干社会主义,必须高举毛泽东主义旗帜”,也只有高举毛泽东主义旗帜,社会主义事业才能够健康发展,才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欢迎批评质询。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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