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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榜样——河南省竹林镇、刘庄、南街村集体经济考察报告
巩义市竹林镇、新乡县刘庄和临颍县南街村是河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三面红旗。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这几个先进典型依然表现出了强'...
巩义市竹林镇、新乡县刘庄和临颍县南街村是河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三面红旗。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这几个先进典型依然表现出了强大的社会主义生命力,从而进一步证明了在我国现阶段条件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兼容性,代表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方向。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榜样——河南省竹林镇、刘庄、南街村集体经济考察报告(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年第4期)许兴亚贾轶牛志勇(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河南,开封,475001)【摘要】巩义市竹林镇、新乡县刘庄和临颍县南街村是河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三面红旗。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这几个先进典型依然表现出了强大的社会主义生命力,从而进一步证明了在我国现阶段条件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兼容性,代表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方向。【关键词】集体经济竹林刘庄南街村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谈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指出: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这是继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来,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提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新内容。邓小平说:“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在一定的条件下,走集体化集约化的道路是必要的。但是不要勉强,不要一股风。如果农民现在还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就不要着急。条件成熟了,农民自愿,也不要去阻碍。……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农业也一样,最终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不仅有国有企业那样的全民所有制,农村集体所有制也属于公有制范畴。现在公有制在农村第一产业方面也占优势,乡镇企业就是集体所有制。农村经济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和集约化。” “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的主体现在也还是生产队。这些地方将来会怎么样呢?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重要经济基础。新中国建立以来,在我国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涌现出了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其中有些是在上一世纪50-60年代就已经涌现出来的,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中继续保持了红旗不倒,进一步焕发出了强大的社会主义生命力;有些则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新成长起来的,但在其内部基本上继续沿用了原来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大队”一级甚至公社一级的、比较完整的集体经济的体制,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环境下,同样显示出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强大的生命力。本报告所涉及的这三个先进典型,就涵盖了这两种不同的情况。一、主要历程与成就(一)与时俱进的竹林镇竹林镇位于河南省巩义市东部,处在省会郑州与古都洛阳之间。于1994年建镇,建镇当年下辖3个居委会,1个村,共10200人,其中外来人员4300人。2006年,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又将临近的3个村划归竹林镇。目前全镇总面积19平方公里,城镇建成区面积3.2平方公里,下辖4个村、3个居委会,15255口人。镇党委下辖21个支部(总支),党员近600人。竹林镇的主体部分的前身是竹林村,最早叫做竹林沟,在历史上曾经是个竹林茂盛的地方。清代以后由于水源枯竭,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贫困村。但是,还在人民公社时期的1974年,村(当时的生产大队)里就成立了副业队,办起了村里最早的耐火材料厂以及其他工副业,到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竹林人已经开始尝到了集体工副业的甜头。1980年,现在的镇党委书记赵明恩同志担任了村党支部书记,上任后带领群众大办工业,到1983年,村里已经办起了三个集体小厂,年产值达到120万,年利润数十万元,村民人均收入比过去有了明显增长。集体有了钱,就为群众修路打井,办实事,年底还给群众分年货,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然而就在村里正准备扩大规模、再上新企业的时候,由于当时提倡党员干部个人先富起来,并且刮起了一股把集体经济分给个人或少数人的风,这股风也波及到了竹林。当时党支部5个支委中有3个也都办起了自己的小厂,13个生产队长,有一多半都忙于经营自己的个体企业。还有部分人,要求把集体企业分掉了事。针对这种情况,村党支部在1983年“七一”前夕,召开全体群众大会,共同讨论“竹林村走什么道路,怎样发展”的问题,群众对个别党员了少数党员只顾自己致富、不关心群众生产生活提出了意见。经过七天七夜热烈讨论,最后一致决定“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党支部书记赵明恩和党员中有一定积蓄的人,带头集资兴办集体企业。到1991年底,村集体企业已达19家,形成了耐火材料、医药、化工三大支柱产业,固定资产3800多万元,社会总产值6300多万元,创利税840万元,村民人均收入1600元,竹林村迈入河南省首批小康村行列。这是竹林人的第一次创业。作为走集体经济的典型,竹林先后被评为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省“乡镇企业明星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