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治理中底层群体的主体性
——基于珠三角粤村的个案分析
张慧鹏,中山大学华南农村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
摘要
珠三角农村社区治理的现实经验表明,三十多年的市场化和私有化改革所催生的是一个高度分化的社会,经济精英和权力精英高度一体化,垄断了各种资源,普通人则沦为社会底层,丧失了话语权。政府以项目制方式介入农村社区治理,严重依赖地方精英的配合,而地方精英则借助国家权力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利益,由此进一步强化了不平等的权力结构。日常生活中的底层表现为沉默的大多数,但沉默并不代表主体性的完全消逝,公开或隐秘的“日常抵抗”无所不在。要达成真正的善治,须重建社区的公共性和底层的主体性。
一、问题意识
1970年代末以来的市场化和私有化改革,使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急剧分化的历史进程。经过三十多年的积累,中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在经济上的差距都已经达到十分惊人的程度。珠三角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市场经济发达,社会贫富分化也更为明显,即便在一个小小的村落社区中,也呈现出两极分化的态势。社会分化带来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利益结构复杂化,不同阶层有着各自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利益诉求。
1990年代中后期在国内开始盛行的公民社会理论,以及新世纪以来逐渐兴起的社会治理理论,都把自由市场作为一种解放的力量来看待,把市场化和私有化改革带来的社会分化现象作为一种积极的、正面的社会后果来看待。
公民社会理论强调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认为市场化和私有化改革打破了国家垄断一切重要资源的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个体不再依附于极权主义的国家体制,成为一个独立的公民,重新获得了自由。作为公民的个人享有天赋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公民在市场经济自由、平等、契约等原则基础上自愿结合形成的“公民社会”,这是一个充满活力的、自由、文明、宽容、和平的社会。〔1〕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带来社会上层建筑的变化,不少学者期待体制外的经济精英可以成长为一股政治力量,制约国家权力,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2〕〔3〕
与公民社会理论一脉相承,新世纪以来非常流行的社会治理理论同样认为,市场化改革带来利益主体多元化,激发了社会活力。社会治理理论强调治理不同于传统的管理,后者意味着政府凌驾于其他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之上,依靠强制性力量自上而下地进行控制,而前者则意味着包括政府在内的任何一个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是地位平等的伙伴,都有平等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在社会治理理论的框架下,政府、民间组织、企业、公民个人等各个主体按照一定的规则共同行使社会管理权力,通过平等协商来取得最大公约数。这种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方式,就是“善治”。〔4〕与公民社会理论略有不同的是,社会治理理论认为社会组织与政府不是简单的对抗关系,而是合作关系。各种社会力量相互制衡,可以防止社会政策走向极端,防止暴政的产生。
然而,三十多年的市场化和私有化改革带来的是一个高度分化的社会,多元主体的利益并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美好理念如何能够在现实生活中落地?新崛起的经济精英阶层究竟会选择以公民权利对抗国家权力,还是选择与权力结成联盟,进一步巩固自己的既得利益?各主体资源占有极不平等,参与社会治理的实际能力有很大的差异,面对掌握经济和权力资源的精英阶层,底层群体能否有效地参与到社会治理当中,其主体性又如何体现?本文拟以珠三角一个农村社区作为个案,来考查这些问题。
二、市场化改革与农村社会的两极分化
粤村行政上隶属于广东省S市,地处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相对于内地的农村,这里经济发达,非农就业机会较多,属于人口和资源流入地区。然而,相对于珠三角非常富有的城中村和城郊村,这里的区位优势并不明显,又有大片土地被划为基本农田,工业开发受到一定限制,因此各项经济指标在珠三角农村中处于中等水平。全村占地面积5.24平方公里,下辖16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将近6000人,外来人口500多人。过去三十多年的市场化改革给粤村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也使粤村内部的社会分化非常严重。
(一)社会阶层分化的动力机制
私有制与自由市场经济必然导致社会分化,这是一个几千年来被不断证明的最基本的社会规律。明清时期,珠三角地区的工商业已经很发达,也带来了严重的贫富分化。粤村位于珠江水道的关键节点上,水路交通便利,来往商贾聚集,是蚕丝和其他商品的重要集散地,村里几个大户垄断了土地、商铺等经济资源,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政府通过土改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彻底重构了村庄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结构,消灭了剥削阶级。传统社会主义时期,党和国家政策的基本导向始终是防止社会贫富两极分化和剥削关系的产生。在人民公社的体制下,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制度设计,成功地防止了农民的分化,维持了一个相对平等的社会。
1970年代末开始,国家在农村实行改革和搞活政策,政策的基本导向是打破平均主义,鼓励和支持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私有化和市场化改革打破了国家对资源的控制,给了农民发家致富的机会。农村的改革有一个相对公平的起点,但由于每个人先天的能力和后天的机遇不同,自由市场的竞争机制必然带来社会成员的分化。珠三角是最早进行改革开放的地区,在规则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大量资源的涌入,创造了很多机会,少数头脑灵活的人抢占先机,几乎一夜暴富,迅速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而绝大多数人则在市场竞争中失败,沦落到社会底层。珠三角是市场机制发育最成熟、优胜劣汰的市场原则贯彻最彻底的地区之一,市场经济赢者通吃的马太效应在这里体现得更为明显。
吊诡的是,在私有化和市场化改革的前沿阵地,珠三角农村仍然保留了大量的集体经济。上世纪90年代初,珠三角迎来了三来一补工业的发展高潮,当地农村获得了以集体土地资源参与工业开发、分享发展收益的机会。一家一户分散占有土地的方式显然难以适应工业开发的需要。因此,珠三角的农村普遍把土地等资源量化为股份,建立起股份合作化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进行土地开发。截至2012年底,珠三角8个地级市,村组两级集体资产达3228亿元。然而,珠三角农村的股份合作集体经济和南街村、周家庄等仍然在坚持的传统的集体经济具有很大的不同,后者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成员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按劳分配为基本特征,追求的是共同富裕,前者则是把集体资产量化为股份,村民转化成股民,股民并不参与集体经济的日常经营管理,不用付出劳动,只是凭借股东身份获得分红,实际上成为食利阶层。珠三角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体现为土地和厂房,土地出让金和物业租金是主要的收入来源,一些地理区位较好、物业较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获得较多的收入,每股年终分红能够达到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而那些区位条件不好、经济资源较少的村庄,每股年终分红只有寥寥几百元。除了城中村城郊村因为征地拆迁获得巨额赔偿的少数农户,绝大多数农户都不能指望靠股份分红发家致富。对于珠三角土著农民家庭来说,股份分红属于集体福利或补贴的性质,家庭日子过得好与坏,还要靠自己在市场上去打拼。珠三角股份合作式的集体经济并不能阻止农村内部的两极分化,不能保证所有村民实现共同富裕。
(二)精英与底层的两极化
我们无法用准确的数据来描述粤村村民之间的财富差距。但是,在这样一个熟人社区,谁家的日子过得怎么样,村民们还是很清楚的。就粤村来说,先富起来的村民主要有这几种类型。
一是经商办厂获得成功的私营企业主。早在改革之初,一些头脑灵活、精明能干的村民就抓住机会,在珠三角地区经商或开办工厂,经过大浪淘沙,有些已经失败了,有些则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经过几十年的积累,那些成功创业的私营企业家已经变得非常富有,是名副其实的土豪。这些人数量很少,但影响力很大,他们的财富神话在村民中间口耳相传。
二是在村内经营大型餐饮业的老板。粤村的美食远近闻名,很早就有一些游客慕名而来品尝私房菜。最近这些年,政府投入巨资进行环境整治,发展乡村旅游业,餐饮生意更加红火起来。村里最大的一家私房菜馆,拥有全村最气派的建筑,包揽了全村80%以上的生意,旺季时每天接待游客可达两千多人次。
三是大规模承包鱼塘的专业养殖大户。上世纪80年代全国范围内农村推行包产到户改革,但粤村的土地都已经变成了鱼塘,鱼塘没有办法平均分配到各家各户,而且当时种地要缴纳农业税,农民不愿意种地。土地保留在村小组手中,村小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给本村村民,租金收入以分红的方式分配给小组成员。经营鱼塘的收益很高,因此竞标非常激烈。为了争夺承包权,一些地方甚至动用黑恶力量。经营鱼塘的风险也很高,经过一段时期的竞争和分化,小户人家逐渐退出,剩下的都是有实力的大户。水产养殖逐渐成为少数人的专利,一些专业大户凭借资金实力,承包大片鱼塘,再雇佣本地村民帮忙打理,获利丰厚。
四是承包公共工程的老板们。为了规范乡村旅游业秩序,村委会把游船经营权收归村集体所有,再承包给私人老板经营,该老板拥有几十条游船,5人以下的小船150元一趟,10人以下的大船200元一趟,全程大约需要40分钟,而负责划船的村民每趟只能拿到15元。村里的街心公园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也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承包给私人老板,再由私人老板聘请村民打理。
市场经济的竞争和分化机制意味着只有极少数人能够获得成功。除了少数的精英阶层,粤村绝大多数村民的日子过得并不轻松。粤村不是大规模的工业区,因此村里外来人口并不多,村民也没有出租房屋的收入。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厂房出租和鱼塘发包,村民每人每年从集体经济获得的分红,多的千余元,低的只有几百元,属于聊胜于无的状况。村里的年轻人,也和内地年轻人一样,需要靠打工为生,同样面临工资低的问题。由于多数工厂只招收年轻劳动力,中老年人无法进厂工作,他们既无能力承包鱼塘,也没有经商的资本和头脑,被排斥在主流劳动力市场以外,处在失业和半失业状态。很多人只能从事环卫工、餐厅服务员等工作,这类工作工时长、工资低,通常还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
值得一提的是,粤村的阶层分化也具有强烈的阶级色彩,村民的分化不仅体现在财富的拥有上,还体现在生产关系上。村里一部分人开工厂,雇佣另一部分村民当工人;村里一部分人承包了游船业务,雇佣另一部分人帮忙划船;村里一部分人开餐馆,雇佣另一部分人做厨师和服务员;村里一部分人承包了鱼塘,雇佣另一部分人帮忙打理。在这个熟人社区,人与人之间存在血缘、血亲缘、业缘、地缘等多重关系,给这些社会关系给阶级关系披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传统道德伦理对雇主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使之碍于情面,不能采用过于粗暴的管理方式,但是,主雇双方都清楚各自身份,老板终归是老板,打工的终归是打工的,身份边界非常清楚。
总之,经过三十多年市场化和私有化改革,粤村的社会分化呈现两极化的趋势。极少数人在市场经济中获得巨大成功,占有各种资源,而绝大多数人则沦为社会的底层,辛苦地工作以维持基本的生活,他们的生活状况并不比内地农村居民好多少。
三、阶层分化背景下多元主体的
利益博弈
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利益交织的共同体,但在粤村这样一个高度阶层分化的社区,不同阶层的社区成员有着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利益诉求,在很多方面都难以找到所谓的“公共利益”。社会分化使得社区充满了内在的张力。社区不再是一个相互包容、守望相助的利益共同体,而变成为一个多方力量博弈的竞技场。
(一)精英阶层主导社区政治
中国传统社会一直是一个精英治理的社会,中央政府的能力有限,皇权下不了县,乡村社会由宗族长老和乡绅为代表的民间精英进行治理。〔5〕在粤村,几大家族从宋末明初绵延至今,一直掌控着村庄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彻底打倒了封建宗族制度,打倒了旧社会的封建地主精英阶层,使贫苦农民“翻身”成为社区的主人。人民公社体制把农民高度组织起来,通过持续不断的群众性政治运动,把农民群众塑造成为政治主体,而精英阶层则一直受到压制。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先富起来的精英阶层人数虽少,却拥有很大的能量,他们不但掌握了大量的经济财富,也逐渐掌控村庄的政治。党和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意识形态,使得发家致富的精英阶层获得了政治上的认可。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农村地区,经济精英和权力精英高度重合,富人治村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当地经济发达,村集体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村干部有机会从中获得很大的利益。因此,村庄的选举竞争非常激烈。竞选活动本身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是一场比拼财力的较量,只有经济实力雄厚的人才有可能当选。另一方面,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财富的多少也意味着“能力”的大小,有“能力”积累财富,自然也就有“能力”为社区争取更多的资源,包括招商引资和向政府跑项目等等,让村民从中受益,这样的人物在村民中间才会有威信,村民也愿意支持这样的人当干部。经济实力也意味着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可以用人民币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摆平很多事情。所以,参与村庄选举,雄厚的经济实力是必要条件。〔6〕
粤村的一把手张某,就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拥有自己的工厂,每天开着豪车上下班。其他几位主要村干部,也都家境殷实,来自大家族。和珠三角其他村庄一样,粤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经济合作社的理事长也是“一肩挑”,掌握的行政权力和经济资源都非常大。张某担任书记之后,凭借他的人脉关系四处奔走,争取政府支持,使粤村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得到很大改善。这些成绩巩固了他在村里的政治地位,使他更加有底气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规划村子的发展。
珠三角发达的市场经济也孕育了体制外的经济精英,他们虽然没有村干部的身份,但在乡村社会的影响力很大,可以通过各种正式和非正式渠道直接影响到村里的重大决策。例如,粤村邀请本村出身的成功人士,成立了“乡贤理事会”,功能类似于村议会,有关社区的重大事项都要由这些乡贤来把关,审议通过之后才能提交两委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这些乡贤就是新时代的乡绅,他们可以通过制度化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左右村庄的发展。除此之外,体制内和体制外的精英通过生意往来、人情交往、家族关系等各种纽带,形成一个个小圈子,相互关照。
粤村的旅游开发,深刻体现了精英阶层主导村庄政治的权力格局。粤村虽处在高度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珠三角,却难得地保留着田园风光和大量古色古香的古桥、古建筑,是远近闻名的千年水乡,村子四处环水,风景优美,闹中取静。村民对本村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优美的环境都倍感自豪,希望能够在发展的过程中保持古朴宁静的村容村貌。然而,村里的老板们却希望通过旅游开发带动经济发展。最终,精英阶层的意志得到执行,村委会大力招商引资,进行旅游开发,把村庄当做一个企业来经营。经营餐饮、游船、导游的老板们生意风生水起,而普通人非但无法从中受益,反而因为嘈杂的环境而扰乱了生活。底层群众虽有怨言,也只能私底下发发牢骚。
(二)底层群体的边缘化
与精英阶层相比,粤村的底层社会虽然人数众多,但社会地位低下,掌握的资源很少,无力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益。普通村民被排斥在村庄政治生活之外,日益远离社区公共事务,埋头于自己家庭的生计,成了沉默的大多数。
组织化程度低是底层群体在公共事务中被边缘化的主要原因。包产到户改革恢复了小农经济模式,家庭成为最基本的生产生活单位,农村经历了一个去组织化的过程,农民呈现个体化特征。虽然国家自上而下地在农村推行村民成立自治组织,但村民自治组织并不是村庄内生形成的,先天就缺乏群众基础,在现有的体制下,村民自治组织的行为又严重官僚化,不能有效地把农民组织起来。改革开放之后,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工作重心也转向经济建设,党组织和自治组织高度重合,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党政不分,党的工作也行政化。〔7〕底层村民整天忙于生计,自然也不会有时间和精力去成立社会团体、协会。近些年,粤村的村民自发组成了一些兴趣小组,例如舞蹈队等等,但组织结构十分松散,其活动也仅限于唱歌跳舞的文化娱乐领域,不涉及村庄政治。在当前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环境中,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团体难以自发形成。粤村底层群众的状况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就像一袋马铃薯,虽然有共同的利益,但缺乏有效的组织,并不能构成一个阶级,不能有效地参与到社区政治中,维护自己的利益。
人微言轻使底层逐渐丧失了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刘老师是村里退休的小学教师,知识渊博,对当地的人文历史颇有研究。但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背景下,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彻底翻转,金钱成为衡量社会地位的主要指标,刘老师的历史知识并不能转化成经济价值,也就不能提升他的社会地位。他曾经三番五次地建议村委会对村庄进行文化保育,提出详细的方案,并身体力行地进行村庄历史和文物的整理工作,但他的建议始终未得到村委会干部们的认可。刘老师对村干部很失望,从此不再过问村里的公共事务。社会经济地位的低下让底层有强烈的失落感和无力感。对于村里的重大公共事务,村民普遍的态度是“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很多人认为自己人微言轻,说话没有分量,还不如不说。
底层群体参与公共事务还遭遇到知识和文化的障碍。过去几年,基层社会的治理越来越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越来越依赖于一套精致的程序和特定的知识体系,而这套知识体系是远离村民日常生活的,是普通村民并不容易掌握的。很多村民反映,自己文化程度低,看不懂村务公开栏里面的那些表格和数据。由于信息高度不对称,村民也就很难监督村干部。在征求意见的场合,很多村民认为自己文化程度低,不会说话,实际上是指不知道如何用得体的官方语言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精英阶层据此嘲笑底层没有文化,缺少行使公民权利的基本素质。事实上,这些因素表面上看起来是底层群众的文化素质不高,实际上恰恰是精英阶层用一套文化体系为底层群众的参与设置了障碍,用隐性的手段进行社会排斥。
(三)政府项目化治理强化了村庄权力结构的失衡
当前,项目制已经成为农村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8〕各级政府和政府的各个部门都有很多资源要通过项目的方式投入农村。随着公共政策向着城乡普惠化方向发展,一些原本只有城市才享有的民生项目也开始惠及农村,比如公路、桥梁、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等。S市政府除了要完成上级政府的规定动作,本市及市级各部门也要自主创新,推出一些自选动作,打造一些亮点,作为政绩竞争的砝码。陈家建等人对项目制的研究指出,与科层制的常规运作方式不同,项目制更具有集中高效的特点,要求在很短时间内完成任务,见到成效。〔9〕上级政府安排项目、配套经费的同时,也配套考核机制,考核指标与官员晋升机制和公务员的绩效工资挂钩,基层政府面临很大的压力。S市的公务人员就抱怨项目太多,时间太紧,整天忙于应付,紧张地跟打仗一样。同时,这些项目都有很多的技术性指标,增加了项目执行的难度。
在科层体制下,如果政府直接面对分散的原子化的村民,交易成本极大,使项目成为不可完成的任务。与村委会合作,是基层政府最现实的选择。“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S市曾经对社区承担的行政事项进行梳理,发现仅常规的行政事项就有200多项。因此,基层政府对于村委会干部有很强的依赖性。但是,从法律上来讲,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干部不是行政干部,基层政府对村干部不能直接进行行政管理。如果村干部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基层政府也拿他没办法,不能直接撤换。因此,乡镇基层政府不能像上级对下级那样对村干部发号施令,必须软硬兼施。粤村两委干部的工资是由政府财政来发放,平均年薪在10万元以上,远高于当地村民的平均工资水平,这样的高薪是为了激励村干部更好地完成政府下达的任务。同时,政府对村干部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也保持一定程度的容忍,以此换得他们的合作。
除了体制内的精英,政府还要经常跟体制外的地方精英合作,一方面是想通过体制外精英来约束体制内精英(村干部),另一方面,是为了借助体制外精英的力量更好地完成各种项目。这些体制外的精英可以为政府提供经济资源,同时也能帮助政府摆平一些钉子户,而政府通常以政策来回报。前文所说的“乡贤理事会”,就是基层政府推出的一项社会治理创新举措,以此把体制外的精英吸纳进来。此外,农村的精英阶层还被吸纳进入镇政府的决策咨询委员会,直接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
在项目制的治理实践中,基层政府和乡村里的精英阶层形成了共谋的关系,这种共谋并不一定是官商个人之间的勾结,而是制度性的相互依赖。政府的项目需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在有限的时间内,政府与地方精英的合作是最高效率的,因为地方精英为人精明,头脑灵活,能快速准确地理解政府的意图,完成各项任务指标。这些地方精英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配合政府的意图,同时争取和维护自身的利益。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发展社会学上的“精英俘获”现象。政府原本是想通过下放资源和实施公共项目来缩小阶层差距,但是,精英阶层凭借自己的优势地位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反而扭曲了原本的目标,加大了社会差距和社会分化。〔10〕〔11〕
四、底层群众对精英政治的挑战
经济精英和政治精英结成联盟,掌握了大量资源,而底层缺少资源,处于无权状态,在村庄公共事务上丧失了话语权,其主体性受到压抑。日常生活中的底层表现为沉默的大多数,消极对待村庄政治生活,避免和精英阶层的直接对抗。但是,底层的沉默并不代表主体性的完全消逝,可以被精英阶层随意愚弄和摆布。事实上,底层对村庄的政治权力结构看得很清楚,对不平等的经济和政治结构的不满始终在积累,对精英阶层公开或隐秘的抵抗也无所不在。〔12〕
2014年,村里修建了一条高等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连接高速公路。公路修好之后,来往车辆增加了很多,很多小学生上下学要穿过这条公路,家长们感觉很危险,希望村里能够修一座地下通道。然而,对于村民的建议,村委会迟迟没有反应。一次,粤村启动“人人参与、共建家园”项目,在广场上召开群众动员大会,邀请全体村民为粤村的发展建言献策。这场大会是当地政府和村委会精心组织策划的,邀请了多家媒体前来报道,其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领导和专家作为嘉宾先后发言之后,主持人开放几个机会给村民代表发言。村民们都知道,这些发言代表和他们的发言内容都是事先准备好了的,是一种表演,村民们对这种形式主义的作秀行为司空见惯,但还是感到很不满,不愿作为群众演员来配合这场表演。在事先安排好的几位村民代表发言完毕之后,村民梁叔站起来要求发言。台下的村干部跟他说没有安排他发言,但梁叔坚持要发言,台下的群众也起哄支持梁叔发言。场面有些尴尬。台上的政府领导示意让梁叔发言。梁叔提出了修建地下通道的建议,并且明敏扼要地分析了利弊和投资规模。这个建议反映了很多村民的心声,他们热烈鼓掌表示支持。由于是在公开场合,又有很多官员和新闻媒体在场,意见合情合理,有理有据,村干部只好答应下来。台下的群众以持久而热烈的掌声,庆祝他们的胜利。事后,村里很快修建了地下通道,虽然在规模上打了折扣。
在一些重大利益受到损害时,底层也会行动起来去和精英阶层进行抗争。珠三角农村地区,因为村干部贪污腐败、征地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抗争,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非常大。维稳成为乡镇基层干部最大的政治任务。粤村属于后发展地区,还没有涉及到征地拆迁等重大利益问题,新建的工业园带来了租金收入,提高了村民的分红,上级政府也向村里投入大量公共资源,改善生活环境,底层群体总体上也是受益的。即便如此,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熟人社会中,精英阶层逐利行为让底层群众很不满,经济差距悬殊使底层产生严重的相对剥夺感,平静的水面下暗流汹涌。
五、结论与讨论:推行经济民主
与重建底层的主体性
从粤村的案例可以看到,市场化和私有化改革带来严重的社会阶层分化,积累到今天已经形成一个两极分化的社会结构,少数精英垄断了社区的经济资源,而绝大多数普通人都沦为社会底层。在社区的政治场域中,精英阶层垄断了话语权,底层群众的主体性难以体现。基层政府通过项目的方式介入农村社区治理,选择和地方精英合作,使村庄原有的权力结构更加失衡,底层更加受到排斥。
从粤村的案例,我们来审视当前流行的公民社会理论和社会治理理论。公民社会和社会治理理论直面当前中国社会的权力腐败问题,希望通过公民社会的发育打破国家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的一元化管理,激发社会活力,对抗专制权力,保护公民权利,建立一个自由民主的秩序。在这一点上,公民社会理论和社会治理理论的进步性值得充分肯定。然而,公民社会和社会治理理论强调“社会”相对于“国家”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却忽视了“社会”本身的阶级分化问题,也忽视了“国家”的阶级性,这就使得公民社会和社会治理理论倡导者所描绘的理想社会图景既缺乏现实基础,也存在理论上的局限性。
在公民社会理论和社会治理理论的倡导者看来,公民社会的发育有赖于市场化改革和中产阶级的兴起,自由市场是一种解放的力量,给个体以自由和独立,因此当务之急是排除一切阻力,继续深化市场化改革。然而,三十多年市场化和私有化改革催生的“社会”是一个阶级分化的社会,真正的独立和自由只属于少数先富起来的人,多数人获得的只是一种形式上的独立和消极的自由,实际上不得不从属和依附于先富起来的有产者(例如被前者雇佣)。公民社会理论和社会治理理论强调多元主体基于平等的协商,相互妥协,最终能够形成一种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方案,然而,高度的社会分化带来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利益结构复杂化,瓦解了社区的公共性,每个人都能从中受益的帕累托改进机会已经很少了,利益冲突越来越多,究竟什么是“公共”利益,已经说不清楚。社会治理理论认为,通过一套科学设计的程序,每个社会阶层都可以平等参与社会公共事务,践行民主权利,但实际上,相对于精英阶层,底层由于缺乏经济、文化、组织资源,根本无力去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利益。自由主义者期待市场化改革催生的体制外精英可以成长为一股政治力量,挑战威权政治,推动民主化进程,但实际上所谓的“国家”也不是铁板一块的整体,各级政府和政府的各个部门都不是超脱于利益结构之上的客观中立的主体,而是深深卷入村庄政治场域中的一个利益主体,灵活采用各种策略以达成预定的目标,权力和资本结成利益共同体,才是现实生活中的常态。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随着市场经济从自由竞争阶段走向垄断阶段,社会结构两极分化的状况趋于固化,形成一个赢者通吃的精英阶层,和一个越来越失去翻身机会的庞大的底层,后者总是以不同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属于前者。在这种社会和经济结构下,精英与底层的权利平等只存在于抽象的理论之中。没有充分的经济民主,政治民主就只能是少数人的游戏。就一个社区来说,只有从生产关系领域进行根本性变革,打破精英阶层对经济资源的垄断,建立人人参与、共享发展的新型社区经济,用团结合作取代竞争和剥削,消除贫富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才有可能重建社区的公共性,重建底层的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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