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近日在练习写连载,但徐玉玉案,使我总想写点什么,如鲠在喉,手贱的瞎娃子只好再瞎掰一次。
【央视快讯:徐玉玉案最后一嫌疑人自首6名嫌疑人全部落网!】央视记者从福建警方获悉,8.19山东临沂徐玉玉案件中,A级通缉令最后一名嫌疑人郑贤聪投案自首,全部涉案嫌疑人悉数到案。(央视记者黄珊)
以上是凤凰网新闻中的内容。对此,瞎娃子想就“悉数到案”瞎掰几句:
涉案人员仅有六人吗?
先来看看公安部的消息,“公安部发布消息称,8月19日,犯罪嫌疑人陈文辉伙同陈福地、郑金锋、熊超、郑贤聪、黄进春等人冒充教育局干部,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骗取山东省临沂市徐某9900元。”在这条消息中,公安部只指出了6人冒充、骗取的事,但并没有确定只有6名涉案人员。
那么,是不是只有这6人涉案呢?咱们来一步步分析。
这6人怎么获取的徐玉玉的个人信息?徐玉玉的个人信息是怎么被这6人掌握的,这是个很重要的线索,这个线索不能放弃,一定要深挖,这个不仅涉及到对其它大学生的保护,甚至是涉及到对其它百姓的保护。如果只抓诈骗人员,而不堵住信息泄露的源头,很难震慑那些丧尽天良的奸人。这些那人不仅仅是教育系统的。
这6人是谁带出来的?这6个人应该不是天生就会诈骗大学生这一招,感觉后面也许有人指点或者引路,无论后面有没有人指点或引路,都值得深入调查一下,要防患于未然,更要就此有个明确说法向社会公布,让老百姓心安。
诈骗电话是谁放出去的?诈骗电话是谁放出去的?为什么是专用号段?这个专用号段都是什么人在使用?使用者大概是个什么分布?使用者得到号码的手续大概是个什么情况?放出号段的单位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或者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话,还需要做一些什么反思?对社会应该有些什么样的交待?这些,有必要趁着此案厘清,并向社会公布。
诈骗电话号段归哪个部门监管?任何事都会有个部门来监管,那么诈骗电话的监管是哪个部门的责任?这个有必要弄清楚,并且要调查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的具体作为情况。有没有哪个机构或哪些个人需要为此担责?有,或者没有,如果向社会公布一下,应当是个负责任的态度。
综上,瞎娃子以为“悉数到案”一词值得推敲。公安部门能够快速使6人到案,这种效率值得赞赏,如果所有诈骗案都有这种破案效率,将会挽救更多的受害者与作案者。
但“悉数”是否言之过早呢?如果能捋着这条线,挖出更多的涉案线索及人员,铲除其存在并作恶的土壤,非常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安部门的声望,非常有利于震慑其它蠢蠢欲动之宵小,非常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非常有利于正能量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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