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浏览了红哥会网时,看到了《阅后感言评:也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HongQiPP,3月5日)一文,就我所写的《与卢世源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文,提出了一些问题,在这里HongQiPP的提问,我作如下回答:
1,HongQiPP问:有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么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摆在何处?社会主义到底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还是以“市场经济”为主、“计划经济”为辅?还是干脆将“计划经济”靠边站?
答:首先当我们今天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它是针对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而言。在我的文章中已经明确说明,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即生产资料公有制+产权制度基础上的计划经济模式,只是社会主义国家从暴力革命胜利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建立之间的过渡阶段的生产模式,它并不是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生产模式。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模式,与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差别,在于它由于陷入了产权的误区,公有制企业未能实现按劳分配,因而它只是一个按照国家计划进行生产的一个生产组织,不具有经济实体的性质。因此,正确的改革的目标必须是用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制度取代产权制度,从而使国有企业确立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地位,使国有企业的生产过程能够体现劳动者的利益要求(即实现按劳分配)。因为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公有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例如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具有国家范围的整体性),因而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的公有制企业不能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而只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而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的企业必须是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因此,随着劳权企业制度的建立,原先作为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国营企业就会由单纯的生产组织转变为具有内在主体和满足这种主体利益要求的独立完整的价值运动的经济实体,因而也可以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改革后以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我们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没有不妥当之处。
其次,马克思所设想的计划经济,是针对当时处于自由竞争的、无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而且是多个国家能够同时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条件下的计划经济。而在事实上,一方面,自由竞争的、仅有市场机制调节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已经发展到了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的市场经济;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革命也没有在多个西方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反而是落后的俄罗斯和中国等国家取得了胜利,而且还出现了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并存和经济全球化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主义国家不可能取消商品经济,从而市场机制仍然需要发挥作用;因此,我们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改革目标,还是恰当的。但是,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行,公有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而这种整体性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可以按社会需要来进行生产资料的分配和流动。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比而言,又具有计划性的特点。从这一角度看,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确一点讲,应该称为有计划的市场经济。
其三,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是在世界上的国家全部或大部分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甚至国家都趋于消灭的状况下,商品生产已经取消,劳动者联合起来进行生产的计划经济。很显然,现在社会主义革命的进程远没有走到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状态。因此,建立较为完全的、或理想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还需要一个发展过程。
2,HongQiPP问: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到底是实行计划经济,还是实行市场经济?
答: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不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的问题,而是劳动者能不能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的问题。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得非常明确:“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生活的一种手段”(这里的“共产主义”我们可以把它当作科学社会主义的同义词来理解)。资本主义社会是生产资料居于支配地位,资本主义生产体现的是资产受益的要求,亦即资产所有者对资产所有权的要求,因此,资本主义的本质就是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和按资分配;同样的道理,社会主义是生产劳动居于支配地位,社会主义生产体现的是劳动受益的要求,亦即劳动所有者对劳动所有权的要求,因此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
3,HongQiPP问:如果社会主义必须实行市场经济,那么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社会主义概念内涵是不是要进行修改?如果要进行修改,就说明马克思主义关于在社会主义阶段必须实行计划经济的预想本身就是一个错误。
答:马克思恩格斯对于社会主义的预想,也是以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状态为依据。如果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发生了阶段性的变化,那么,对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具有方式也会有相应的变化。这不是对与错的问题。
4,HongQiPP问: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社会主义”限制词是不能丢的,这就说明“市场经济”并不专属社会主义。那么请问,难道社会主义经济天生就有这个缺陷,没有自己专属的经济体制,比如“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非得要与资本主义争抢一个“市场经济”为自己的专属的经济体制不可?
答:与资本主义相比,社会主义是有它的专属范畴的:例如劳动所有者与资产所有者相对应,劳动所有权与资产所有权相对应,知本与资本相对应,劳动者当家作主与资产者当家作主相对应,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对应,“公资”与“工资”相对应,公共需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相对应,个体需要劳动与必要劳动相对应,消费价值与剩余价值相对应,劳权制度与产权制度相对应,工分制与股份制相对应等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同是市场经济,是说作为价值规律的作用体现的市场机制对社会生产起着基础的调节作用,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按社会需要调节和按劳分配相互作用的基础上的,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则是按资分配作用的基础之上的;而且从根本上来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决定于剩余价值规律的作用,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定于消费价值规律,两种市场经济所体现的基本经济规律具有性质上的区别。
5,HongQiPP问: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实行的是公有制(至少是公有制为主体),那么这本身就要求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至少是计划经济为主)。而实行计划经济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之一,为什么要退回到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难道“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发明”的)?
答:你说得不错,社会主义由于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因而公有的生产资料由于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而具有了实现计划经济的基础。但是,首先,现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还不是单纯的同一种形式的公有制,而更重要的是,社会主义时期同时还保留了生活消费的个体性,而这种生活消费的个体性又决定了社会主义企业具有独立的经济实体的性质。因此,社会主义仍然具有市场经济的属性。综合这两方面的特点,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称作有计划的市场经济,还是比较合适的。
本人非专门机构研究人员,只是少年时期偶然对哲学起了兴趣,且学有心得,又形成了独特的日记习惯,而务农作工,偏偏又正好使我先后经历了劳权模式的公有制与产权模式的公有制,无意中使我撞入经济学之门。关于劳权经济理论的一切认知,都为自然而然形成,本人所处学术环境条件,不能与专职科研者相比,难免盲人摸象,各种错误与不足,在所难免,欢迎各位指教、纠错,并提出质疑,诚希望能与大家一起探讨!
20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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