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星星也就《问题不在于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一文发表了评论(今日头条:已星星也,2024-08-04 09:04)。他说:“劳权经济是个好词,问下,既然劳权替代产权,那么,很显然的逻辑是,企业的产权是劳动者所有,那么工资是不是就不该给了?年底分红决算就是了,也很显然,A村的产权肯定是A村劳动者所有,B村农民肯定不该有,那么是不是说中国烟草属于全体烟草职工的?中国移动属于移动员工的?”
对于上述问题,在讨论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文章中我已经谈过。公有资产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因此,单个的企业是不能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企业,本质上只是一个劳动实体:即劳动者联合起来,利用公有资产,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己个人的消费需要和公共需要的经济实体。注意,这里的劳动实体,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在劳动所有权基础上运行和发展的经济实体,它的基本特征是:公有的生产资料处于保值状态,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表现为消费价值量或劳动收入的波动。
公有制企业一一国有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由于客观上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因而劳动者是唯一的生产主体(唯一可以作为企业生产结果利害的承受者)。而当一个企业由劳动者来经营,并以满足劳动者的消费需要为目的时,这时体现的权利要求,就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单纯的资产者都已经消灭了,所谓的资产所有权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因此,公有制企业是应该在劳动所有权的基础上运行和发展。因此:
公有制企业不存在产权要求,只存在劳权要求;
公有制企业是劳动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即体现劳动者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要求的企业形式;
公有资产,已经成为满足工人生活消费需要的物质手段;
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成为生产主体,因而不再是资本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相反是工本雇佣资产的生产方式;劳动者或工人谋取利益的本,是以劳动为本,是以工为本,而非以资为本,是工本经济而非资本经济。
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者虽然也是公共的生产资料所有者,但无论是以个体形式出现还是以集体形式出现,企业劳动者都不是完整、独立的生产资料所有者,因而他们没有权利用国有的或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来承担经营责任,而只能以自己的劳动来承担经营责任。也就是说,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必须在公有资产保值的前提下运动和发展。
事实上在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中产生了作为劳动实体的运行模式,那就是“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在这里,“补偿消耗的”放在第一位,是保证企业在公有资产保值的前提下运行和发展;“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是在个人收入分配之前满足公共需要项目的扣除(包括扩大再生产的追加部分);“余下都是自己的”是把个人收入的价值量作为生产成果以余额的形式出现,从而能够使劳动者的收入能够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变化的波动,从而形成公有制企业有效的经营机制。
这里的基本逻辑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一一客观上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因而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公有制条件下的社会生产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一一其权利要求必然表现为劳动所有权,与此相适应的是体现劳动管理权的职工管理体制和体现劳动分配权的按劳分配体制一一因而必然要求建立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一一与劳动者的主体地位相适应的生产方式,自然是工本雇佣资产的生产方式,而不再是资本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一一自然,生产目的是消费价值而不再是剩余价值。
我们只要从公有制企业的基本特点出发,从公有制企业只有人格化的劳动者,没有人格化的资产者的基本特点出发,走到劳动所有权的基础上来,正确的社会主义生产模式也就出现在我们面前:这就是“国有劳营”模式。“国有”体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本特征,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基本职能,它表现在生产资料可以按社会需要分配、按效益流动的优越性上,同时也是社会主义企业按劳分配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劳营”则体现社会主义企业在按劳分配基础上自主经营的基本特征,体现社会主义企业作为劳动集体的基本性质。企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完全由劳动者按照自己的利益要求和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国家只是通过生产资料的分配和合理流动调节社会生产,使社会供给和社会需求经常保持平衡状态,同时,通过确定合理的成本水平和对企业分配过程的监督使国有资产处于保值状态。在这里,“高度集中的财产权”体现社会主义国家分配生产资料、按社会需要调节生产状态的优越性上,劳动者的劳动所有权体现社会主义企业在按劳分配基础上灵活经营,自我满足的优越性上,既不会有财产权和经营权的矛盾,更不会有政企不分的弊端。“国有国营”模式一旦为“国有劳营”模式所取代,旧体制所固有的种种弊端也会随之消失,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就会进入柳暗花明的春天。
理解劳权经济的关键是明确社会生产的主体。
社会生产力是由生产资料和劳动两个方面构成的:
如果社会生产力两个方面中,生产资料居于支配地位而起主导作用,那社会生产必然是资产者当家做主,于是,社会生产过程体现资产者的利益要求一一资产所有权;企业则以资产实体的方式存在和发展,与此相应的必须建立体现资产管理权的管理体制和体现按资分配的分配体制,因而必然要求建立以资产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产权制度。当然,与资产者主体地位相适应的生产方式,自然是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自然,生产目的是剩余价值。这就是产权经济的内在涵义。
相反,如果社会生产力两个方面中,生产劳动居于支配地位而起主导作用,那社会生产必然是劳动者当家做主,于是,社会生产过程以体现劳动者的利益要求一一劳动所有权;企业则以劳动实体的方式存在和发展,与此相应的必须建立体现劳动管理权的管理体制和体现按劳分配的分配体制,因而必然要求建立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劳权制度。当然,与劳动者主体地位相适应的生产方式,自然是工本雇佣资产的生产方式,自然,生产目的是消费价值。这就是劳权经济的内在涵义。
按劳分配的劳权经济,是全体企业员工凭借劳动投入分解企业生产成果的经济形式,它体现每个人劳动投入的差别,但却能够让每个人的收益与企业生产成果相关联,因而是一种共同富裕的经济形式。相反,按资分配的产权经济是员工拿工资、盈利归老板(股东)的经济形式,盈利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决定了产权经济是一种两极分化的经济形式,是一种少数人发财、多数人相对贫困的经济形式。这种区别在宏观上就必然会产生有效需求不足和生产过剩的经济格局。
认识劳权经济的本质特点,注重劳权经济与产权经济的结构的合理性,对解决我国当前的经济困局,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文/钟建民,红歌会网专栏作者。本文个人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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