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6月份,因何祚麻先生就按劳分配问题@我,我曾经就体力劳动形式与脑力劳动形式的按劳分配问题作文回答了何祚庥院士。
近几日,在网上浏览时,又数次看到了何祚庥先生关于马克思在《资本论》874页第一卷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论述而@问他人的内容:
2024-1-3,@墨润环寰,“请正面回答,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874页,在解答未来社会时却去说,‘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显然,个人所有制≠消灭私有制”(今日头条,安贫论道,2024-01-04 09:30)。
2023-12-25,@最讨厌老赖,“再说一次,《资本论》第一卷874页,明明说的是‘重建个人所有制’,但是,在极‘左’派看来,这种个人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国家所有制。所以我一再呼吁,必须弄清这一重大理论问题”(今日头条:《何祚庥院士:经济下滑和下岗潮,是司马南为首的“极左”引起》,首发2024-01-03 12:53·囍囍囍囍49976961)。
2023-12-16,@聊历史说现在未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文版第875页,也只说末来社会是‘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但是,‘共同占有’≠全民共同占有。至于全民所有制更≠个人所有制,应该说,这完全是@张维为@司马南等人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歪曲!”
既然何祚庥先生反复强调了马克思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表述,而且要求作出解读。那么,我在这里就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874页关于未来社会表述的原意来作一回答,希望何祚麻先生能够解疑。
一,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什么意思?
在《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是这样说明的: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论》第一卷第832页,1975版本)。
在这里,马克思明确地给我们指明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特征:
第一,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
第二,是在协作和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
第三,是重新立个人所有制。
在这里告诉我们,1,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不是重新恢复封建社会的小私有制形式;2,社会主义所有制是一种个人所有制;3,社会生产是由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构成的。既然社会主义这种个人所有制是以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为基础的。那这里的个人所有制,就是生产劳动的个人所有制。
我们知道,马克思恩格斯把资本主义所有制叫做资产阶级所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为什么可以把资本主义所有制称为资产阶级所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呢?
因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与其生产条件相分离,他只占有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通过劳动力商品化来实现的,即通过劳动者把自己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来实现的。当劳动者在市场上出卖劳动力之后,进入生产过程之后,劳动力的使用就归资方所有,因此,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都是属于资产者所有的。因此,资本主义所有制可以称为资产者所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
正因为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力的商品化,客观上消去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主体地位,因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体现的是资产者利益要求的过程,即体现资产所有者对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的过程。因此,资本主义生产的重点是财产增殖,而资本主义制度所体现的正是资产者对财产增殖的利益要求。因此,资本主义制度的重点就是体现资产者对个人利益的要求一一即对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按资分配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基本的特征。
当社会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之后,人格化的资产者已经被消灭,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也由于公有制本身而没有差别。因此,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的实质就是劳动者联合起来,在不损害公有资产的前提下,利用公共资产,通过自己的劳动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由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仍然是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因此,劳动者的劳动投入就具有个体所有的性质。而且也正是因为这种个体所有的性质,社会主义也需要实行按劳分配。
正如按资分配是体现生产资料的个体所有的道理一样,按劳分配同样也是体现的个体所有,只是它是生产劳动的个体所有而不是资产的个体所有罢了。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所有制上的相同点都是个人所有,区别在于资本主义是资产个体所有,是少数人的个体所有;社会主义则是劳动的个体所有,是绝大多数人的个体所有。
二,社会主义所有制包括了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的所有制,而不只是生产资料所有制。
我们知道,马克思恩格斯把资本主义所有制叫做资产阶级所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为什么可以把资本主义所有制称为资产阶级所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呢?
因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与其生产条件相分离,他只占有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通过劳动力商品化来实现的,即通过劳动者把自己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来实现的。当劳动者在市场上出卖劳动力之后,进入生产过程之后,劳动力的使用就归资方所有,因此,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都是属于资产者所有的。
正因为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力的商品化,客观上消去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主体地位,因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体现的是资产者利益要求的过程,即体现资产所有者对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的过程。因此,资本主义生产的重点是财产增殖,而资本主义制度所体现的是资产者对财产增殖的利益要求。因此,资本主义制度的重点就是体现资产者对个人利益的要求一一即对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
而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定义中,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重点并不是如我们习惯性想象的那样,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而是劳动者的个体所有制。这与大多数人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解是不一样的。
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化的作用与劳动力商品化的功能是相似的:即它的实现事实上是在生产过程中消去了资产者的主体地位,从而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使社会生产成为满足劳动者利益要求的过程。
社会主义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但没有改变生活消费的个体性。因此,作为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仍然具有个体的性质。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反映生产过程中劳动者投入劳动量的差别,并在管理上和分配上把这种差别体现出来,因此,社会主义就必须采用按劳分配来体现生活消费的个体性的特点,必须采用按劳分配来体现以生活个体性为基础的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
生产资料公有制一方面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从而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另一方面又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的差别主要表现为劳动所有方面的差别,因此,使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成为必然。从这个角度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功能和作用,就在于消去了资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就在于消除了产权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意义,在于它是消灭资产所有权的基本形式,就在于它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
生产力是由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组成的。当我们谈到社会所有制及其变化时,我们必须全面看待两个方面的所有制的具体状况以及引发了何种变化。离开了某个方面而单独地只考虑生产资料所有制或生产劳动所有制,都是错误的。
三,社会主义革命的本质就是要实现从资产所有到劳动所有的根本转变
而事实上,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就是要实现“资产所有”到“劳动所有”的转变。
资本主义实现按资分配,那体现的是个人资产的私有制。这个结果大家也看到了,最后是大家为老板打工,因为资本的生产方式的结果必然是两极分化,大多数人注定是要成为无产阶级队伍中的一员的。
正是因为要从根本上避免这种结果,即所谓的“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所以社会主义才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产生了两个结果,一是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这就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一是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劳动者的劳动所有的权利得到体现。这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意义所在一一社会主义实现公有制不是为了体现产权,而是为了消除产权存在的基础!
因此,社会主义实质就是用劳权主体取代产权主体,即让劳动者当家做主,体现劳动者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的权利;
因此,社会主义实质就是用体现劳权的制度取代产权的制度,从而实现按劳分配,满足劳动者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利益要求;
因此,社会主义就是用消费价值(劳动者对消费需要的满足)的生产方式取代剩余价值(资产者对资产增殖的需要的满足)的生产方式。
在这里的核心,就是从“谁投资谁受益”的资产经营方式转变为“谁劳动谁受益”的劳动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这不仅是生产方式的转变,不仅是基本制度的转变,也包括主体观念、权利观念、企业观念、制度观念的转变!
当我们说到社会主义革命是,它就是实现从资产所有到劳动所有的根本转变;
当我们说到马克思主义学说时,它就是探讨劳动者实现其劳动所有权的条件、进程和道路的学说;
当我们说到社会主义时,它是指以劳动者为主体的、体现劳动者消费需要的生产方式!
所谓的按劳分配的核心内容,就是在分配上体现劳动者的劳动所有的权利要求!
四,把股份制理解为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是一种无知
有位著名学者认为“继董辅礽、胡德平等同志之后,我与合作者也已经以研究者身份在许多场合明确指出‘消灭私有制’是中文版《共产党宣言》的误译……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德文原版的正确表述,应该是‘扬弃私有制’,这合乎逻辑地对接了《资本论》中关于以股份制带来‘否定之否定’的‘资本私有制的扬弃’而‘重建个人所有制’的重要思想指引。”
这位学者把马克思提出的社会主义所有制一一即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解为“《资本论》中关于以股份制带来‘否定之否定’的‘资本私有制的扬弃’而‘重建个人所有制’”。实在是太荒唐。
作为一个中国的经济学学者,对社会主义要实现按劳分配,这个常识应该知道吧。社会主义既然要实现的是按劳分配,马克思怎么又会把按资分配的典型形式一一股份制叫做社会主义?难道马克思连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都分不清?
而且所谓的股份制也根本不是什么私有制的杨弃,而则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在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条件下的存在方式而已。在二战之前,由于生产社会化程度较低,因而一般来说资产者独资经营的业主制企业形式大多能满足社会生产的需要,因此,业主制的企业制度占有了主导地位;二战之后,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资产者个人占有的资产难以满足社会生产对生产资料整体性的需要,于是,资产者采用了股份制的形式进行合资经营,因而起到化零为整的作用,既能满足社会化生产对生产资料整体性的需要,又因为股份制是一种较为科学的按资分配制度而满足了资产者对资产所有权的要求。业主制和股份制不过是资本主义所有制在不同情况下的存在形式而已,第一是生产资料资产者的个人所有制没有变;第二是以资产者为主体、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基本制度没有变,谈什么私有制的杨弃呢?
马克思所说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明确地说明是在土地及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除了是生产劳动的个人所有制,还能有别的个人所有制?由于社会主义只是消灭了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而没有消灭劳动者的生活消费的个体性,因而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在生产劳动投入方面还是具有个体所有的性质。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才要求实现按劳分配啊。
体现以资产者的个人所有制的制度形式是按资分配的股份制形式;体现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制度形式只能是按劳分配的工分制形式。前者是资产份额制;后者是劳动份额制。
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是工人阶级的经济学,是劳动的经济学,有些人明明是站在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立场上,明明是持有的资产的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却硬要戴一顶马克思主义的帽子,偏偏要把实质是产权经济学的货色当作劳权经济学的东西来贩卖!
五,全民公有制≠个人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劳权制度=(劳动投入)个人所有制。
正如何祚庥先生所说,全民所有制并不等于马克思所说的个人所有制。
要实现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个人所有制一一即劳动投入的个人所有制,除了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之外,还需要实现按劳分配。而要实现按劳分配,则需要建立与公有制特点相适应的劳权制度一一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
这是因为,一个企业要实现按劳分配,就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一是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从而消灭人格化的资产者,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同时也使劳动所有权成为在社会生产中起决定作用的权利要求;一是要在制度上确立劳动者的主体地位,使生产过程成为满足劳动者利益要求的过程。因此,要实现马克思提出的个人所有制,即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劳动投入的个人所有制,就必须要建立相应的基本制度,即体现劳动者提供劳动量的差别,并在管理上和分配上体现这种差别的权利制度。
六,如果你不能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看问题,你是理解不了马克思对未来社会设想的。
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曾经提到:“围绕用立法手段限制工时问题而展开的斗争所以更加激烈,撇开利润贪求者的惊慌不谈,是因为这里的问题涉及一个大的争论,即构成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实质的供求规律的盲目统治和构成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实质的由社会预见指导社会生产之间的争论。因此,十小时工作法案不仅是一个重大的实际的成功,而且是一个原则的胜利;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第一次在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面前公开投降了。但是,劳动的政治经济学对资产的政治经济学还取得了一个更大的胜利。我们说的是合作运动,特别是少数勇敢的‘手’独立创办起来的合作工厂。对这些伟大的社会试验的意义不论给予多么高的估价都是不算过分的。……”注意这里马克思两次提到的政治经济学的区别:前一次提到的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与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区别,这种区别体现在供求规律盲目统治与社会预见指导社会生产的区别。后一次提到的是劳动的政治经济学与资产的政治经济学的区别,这种区别在于合作工厂。
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两个本质区别:
第一是工人阶级的经济学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根本区别:即,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属于劳动阶级的经济学范围,而西方经济学属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范围。
第二是劳动的经济学与财产的经济学的区别:即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以劳动为对象的经济学,是以活劳动、劳动能力价值化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而西方经济学是以财产为对象的经济学,是以生产资料、资产增殖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
由前面两个区别,我们自然会由劳动的经济学必然会过渡到劳动所有权的经济学,由财产的经济学必然过渡到资产所有权的经济学。因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第三个区别是劳权经济学与产权经济学的区别。
马克思经济学是工人阶级的经济学,是劳动的经济学,更是认识劳动所有者权利要求并探讨其实现途径的劳权经济学。因此,如果你不能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用劳动所有的基本观点来看问题,你是理解不了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设想的。如果你是一个产权论者,那你连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大门都进不了,又有什么资格来谈论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设想呢?
七,脱离马克思理论整体,抓住一句话的表述来说事,这不是一个学者该有的做法。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表述,孤立地看,好像很难理解,怎么未来社会既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又是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呢?以致于有人会把这里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解为股份制等等。但如果我们联系《共产党宣言》有关所有制方面的论述和《哥达纲领批判》,对劳动者特点、权利及按劳分配的多方面的论述,那我们就不难理解这里的重建个人所有制说的是生产劳动的个人所有制。如果我们真正理解了《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对劳动者的论述和按劳分配模式的论述,那就很容易会理解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实际上就是说的按劳分配。按资分配是因为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难道按劳分配所以必要,不是因为生产劳动投入的个体性质吗?这么简单的道理,理解起来应该是没有难度的。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体力工作者或管理工作者,对马克思的某些表述作出片面的理解,那是情有可原的,毕竟人家未经过专业化的学习。但如果你具有研究生及以上的学历,那么,就不能据其一点而信口开河了。难道在研究生学习时你连起码的系统研究的方法都没有学会?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