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理应当解决需良方
【捷克《经济报》6月14日文章】题:可以防止国家养老体制这颗定时炸弹爆炸
几乎在所有发达国家中,养老体制都有待进行根本改革。如果保持目前的做法,许多国家不久就会陷入危机之中。在上述国家中,用于养老保障方面的开支,多半是从税收中支付的。这形成一种持续占优势的发放养老金制度。这种体制对具有劳动力年龄的人口所占的比例十分敏感,因为它所需的资金由这些人提供。
最近一个时期,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在这个问题上都遇到了困难。在这些国家中,居民的平均年龄在提高。1990年,全世界只有5亿60岁以上的居民,约占人口总数的9%。据世界银行估计,到2030年,60岁以上的居民人数将增至15亿,即占世界人口的16%。在发达国家中,情况更为严重。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现有17%的居民年龄在60岁以上,在2030年这些人的比例将增至32%!
退休者日益增多,意味着用于社会福利制度方面的费用剧增。许多专家估计,如保持现行的规定不变,在下个世纪的上半叶,几乎所有国家用于发放养老金的费用都要增加一倍以上。如在意大利,它将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3%(目前约为10%);在法国将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目前约为9%);在美国约为国内生产总值的10%(目前只为4%)。如果不对养老体制进行根本改革,这种增长是无法满足的。
针对现行养老体制存在另一种选择。这就是基金制度,即每个公民在某个养老基金组织中,为自己立户进行养老储蓄。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养老储蓄,常常得到在纳税方面的优惠。它的根本优点,首先,是限制政府对经济进行干预的可能,增加投资资本在经济中的总量。
基金体制有不同的形式,积极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长期进行储蓄是其基础。养老基金可把这种储蓄用于投资,多半是用于没有风险的投资,如购买国家债券。一旦职工退休,可把总储蓄额发放给他们,供其安度晚年。
目前只有三个国家实行私人强制性保险,这些国家是新加坡、澳大利亚和智利。在新加坡,国家依然对养老基金组织的活动施加决定性的影响。在澳大利亚,职工要么向企业的养老基金组织,要么向部门的养老基金组织缴纳保险金。
最有趣的是智利。这里1981年就顺利完成了对养老金制度的私有化。在此之前,它也和其它拉美国家的养老体制相似:老龄人口增多,收入无法满足开支。
政府决定实行私人基金体制,建立好几种基金组织供公民们选择,但公民们必须至少将自己纯收入的1/10存入其中。
今天这种体制的成就是显而易见的。1992年,养老基金中的储蓄额几乎达到智利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即大约200亿美元。这种体制使私人储蓄活跃起来,从1990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8%,到1991年增至14.3%。特别是拉丁美洲的经验表明,实行养老基金制度是一种可行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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