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今后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后,有哪些具体的不同?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无论是商业类企业还是公益类企业,都是独立市场主体,都要与市场经济相融合,都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都要服从国家战略,都要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两类企业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其一,从发展目标看,商业类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公益类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其二,从改革要求看,商业类企业可以实行国有全资,也可以实行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公益类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三是从考核重点看,对商业类企业,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对公益类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 混业经营的商业类国企,根据主业性质推进改革
目前多数国有企业是混业经营,分类改革怎么改?依据《指导意见》,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将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也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对特殊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实行业务板块有效分离,独立运作、独立核算。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15日还表示,今年前8个月,中央企业主业经营保持稳定,稳增长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面临的任务也很艰巨。中央企业要抓住《指导意见》出台这一重大机遇,大力推进稳增长,发挥好国家队作用,努力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此外,国资委也将搞好整体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 (本文章摘自9月16日《人民日报》)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