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12日讯(记者 段思琦)1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举行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司长傅卫表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就是将县域内的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的乡镇卫生院,通过建立一定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几方面的共同体,以县带乡、以乡带村,形成梯次帮扶的带动。
从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发展来看,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各地结合实际,探索了各种形式的医共体。
2019年开始,国家卫健委启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先后确定了山西、浙江、新疆三个试点省份,以及其他省份的县(市、区),一共828个试点县。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科学构建、规范内部运行管理、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完善支持政策等方面,对全面推进建设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工作要求。
傅卫表示,5年以来,国家层面不断加强顶层设计,政策措施在逐步完善;相关部门的改革共识也在逐步凝聚,中央一号文件连续4年都对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出要求;在省级层面也加快铺开,目前有18个省份已经先后印发了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的政策文件。各个试点县积极探索,在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县域整体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也涌现出了一批典型的地区,积累了相对成熟的经验。总的来看,地方党委政府对县域医共体的认识程度逐步统一,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也在明显加强,也正是这样一些工作,为我们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刘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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