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丁西鲁认为,一次次大督查,传递的信号愈发明确:既然在岗在位,就得扛起责任、尽心履职,不断增强服务的主动意识。一次次强力督促,最终目的是要让各地、各部门真正树立起为民谋利的自觉。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根据督查情况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以奖惩分明促勤政有为。(1月6日中国政府网)
2016年的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议题虽不多,只有两项,却把督查作为开年的首要议题,目的就是抓政策落实和官员作为,也说明了督查在2016年全年工作中的重要性。督查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在国务院抓落实促增长,保证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上,起了重要作用。
就如李克强总理在常务会上说的,中国过去几十年成就的关键是“实干”,而“实干”既包含各地创造性的探索,更包含各地、各部门对中央政策的积极落实。
不落实,就意味着要通过督查来查办不作为,用督查让政策“落地”。刚刚过去的2015年,国务院在督查方面可谓用力甚深。
第一批督查问责,涉及7个省、59人;第二批涉及24个省(市、区)、249人。1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汇报了第三批,各地依法依纪对包括地厅级在内的900多名干部予以问责。
从问责覆盖范围的扩展和问责人数的增加不难看出,督查狠抓不作为的坏典型,惩前毖后的成效不断显现。但是,作为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制度,既要问责戒懒,也要找创造经验的好典型,进行正面引导。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去年推进棚改和重大项目建设、盘活存量资金和闲置土地等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做得较好的4个省(市),对落实重点政策成效较明显的20个地市、20个县区,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有力的6个省级政府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在2016年对上述地区实行“免督查”。
“免督查”,可别以为只是虚的激励,其中更多意味着一种信任和默契。当然,不仅“免督查”,还将实行四项激励措施:一是国家在资金上对这些地区重点项目建设给予额外支持。二是督查收回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全部用于奖励这些地区发展。三是对这些地区的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减少审批环节。四是统筹实际需求,对这些地区相应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
该办就办,奖罚分明!这就是国务院赋予这项制度的更深刻内涵。用李克强总理在会上的话说,就是要通过奖惩并举,在不同地方之间形成奖勤罚懒的“竞争格局”。
其实,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问责不落实和不作为,都只是手段,目的还是为了高效落实和积极作为。一次次大督查,传递的信号愈发明确:既然在岗在位,就得扛起责任、尽心履职,不断增强服务的主动意识。通过一次次强力督促,让各地、各部门真正树立起为民谋利的自觉才是最终目的。(丁西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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