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已试点两年多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1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部署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以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利企便民水平。
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重大事项决策与公民、企业利益以及当地社会发展息息相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吕艳滨曾表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阳光政府、实现民主、科学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在全国各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会议强调,基层政务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政务信息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具体有三个方面的举措:
一要 扩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基层政府要公布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采取听证、座谈等方式听取意见。属于村委会和居委会自治的事项,基层政府要指导支持依法自治。
二要 因地制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基层政府要在明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三要 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统一的在线办事入口。
建立一套可操作、可考核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可以帮助基层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有助于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打通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政务公开历经多年发展,标准化规范化有助于解决随意性问题
推动重大决策预公开,是政府在重大决策制定环节,有序引入公众参与的重要举措。
从上世纪80年代末萌芽起步,我国政务公开已走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历程。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了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即“五公开”)的重要改革任务。十九大以来,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不过,不少基层政府对于哪些政务信息应主动公开、哪些信息属依申请公开把握不准。基层政务公开存在随意性、不公开、不规范、不标准等问题。
比如,有的县级政府多平台发布同一信息,由于数据不同源,发布标准不统一,信息发生变化后多平台不能同步更改,不仅造成大量信息重复录入,浪费行政资源,而且使得办事企业、群众面对不同的办事指南无所适从。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首次以高规格的文件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推动政务公开的要求。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部署开展新一轮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在北京市、安徽省、陕西省等15个省份的100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25个方面,开展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助推“最多跑一次”
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为政务公开提供了智能化、多样化渠道。据了解,多个试点单位普遍将试点工作与“不见面”审批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结合,以方便百姓获取公开信息。
比如,2018年,北京西城区试点将区政府常务会议搬上了网,1.8万人通过“北京西城”政务微博观看了直播。直播开始仅16分钟,就有网友留言点赞:“政府议事工作透明了,决策应该会更严谨。”
贵州六枝特区试点开发“阳光六枝”APP,推行“智慧门牌”,建设了覆盖村居的视频会议系统等。广州海珠区试点开发政务公开“e导通”系统,依靠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群众办事频繁的事项,形成事项办理热力图,主动推送办事指南、事项咨询、预约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黄璜表示,基层政务公开多数指办事服务过程的公开,这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是相互配合的。不过,政务公开应全面涵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这也关系到“最多跑一次”的实效。
据了解,《试点方案》在各地探索建立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将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列入试点内容,并对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提出了严格要求,并特别强调适应基层特点、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因地制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并要求基层政府在明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马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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