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运作保护民族民间文化
第16版(周末文艺)专栏:文艺广角
产业运作保护民族民间文化
刘茜
在世界向现代化迈进的今天,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已成为人类促进文明发展的重要之举。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我国政府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社会各界关注的目光越来越多。尽管如此,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现状仍不容乐观。大量珍贵的无形文化遗产和浩瀚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在不同程度地遭受着破坏和毁灭,不少濒临绝境的民间艺术品种和文化表现形态正亟待抢救和保护。
对此,我国政府自1990年以来,连续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涉及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2003年初,文化部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与此同时,制定了《中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这些,无疑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但是,面对国内外文化市场的日趋活跃和激烈竞争,浩大纷繁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不仅需要来自政府方面的政策保证、正确指导和统筹管理。同时,也需要恰当借助产业运作的力量,充分利用市场这个巨大的竞争空间,将具有含金量并可以盘活的那部分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做大做强,使之得到生命力更强的可持续发展。
进入21世纪,中国的文化产业已是方兴未艾。文化产业的两个特点通过在中国的实践日趋显现:一是文化产品与服务的规模化生产;二是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市场化营销。为此,中国的学者这样阐述文化产业的概念:“文化产业就是应用复制技术完成文化传播的产业活动的总和。”被誉为“朝阳产业”的文化产业,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人们欣喜地看到,有些濒危的民间传统艺术品和艺术表演形式,经过科学的论证和抢救、整理,已经复制成精美的文化产品畅销于国内外市场。这些原本只属于地域性或家族式的传统艺术,通过文化产业的广泛传播而走向了社会、走出了国门;一些世代相传、凝聚着民族精神与智慧的民族史诗和民间文学,经过精心搜集和整理,已经编纂出版成多种文字的图书,在国内外市场广为流传,有的还被列入了世界文化宝库;一些极具代表性,并具有历史内涵的文化生态区以及民间礼仪和习俗,经过挖掘、抢救和整理,已比较恰当地恢复了原貌,并通过市场服务的形式,向人们传递着精神的魅力和知识的信息。由此可见,运用产业手段对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进行合理、科学、适度地开发和利用,将会为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广泛传播与弘扬,提供重要的支持与补充。
越来越多的实践经验告诫人们,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要想取得产业运作的成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尊重历史、尊重科学的自觉意识;二是“政府调控、专家指导、市场竞争”的运作模式。凡是能够纳入产业范畴进行保护和抢救的民族民间文化产品与服务,在其复制生产和市场销售之前,一定是经过了科学论证和历史检验,并且坚持了在保持民族民间艺术原貌和文化原生态的基础上,能够体现其积极、健康的艺术魅力和精神实质的原则。只有坚持了这一原则的规模化生产和市场化传播,才会为民族民间文化的产业化发展奠定成功的基础。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建立机制等手段和方式,对文化市场与民族民间文化产品的生产与经营进行科学监管;对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布局、文化产品和产业结构进行优化组合。同时,政府还通过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等,来维护文化经济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时制定和调整市场准入标准,以及市场竞争的游戏规则等等。只有通过政府规范统一的宏观调控与监管,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产业运作才有可能走上健康、有序、繁荣的发展轨道。
承载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是中国乃至世界人民的宝贵财富。运用现代产业手段和市场化操作,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科学合理地保护与发展,是时代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发展提供的一条必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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