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 惠泽百姓——我国积极推行“三公开”制度综述
第4版(要闻)专栏:
“阳光工程” 惠泽百姓
——我国积极推行“三公开”制度综述
本报记者 夏长勇
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近年来,这一“阳光工程”在全国的城市、乡村、企业蓬勃开展,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
政务公开:拆掉干群间的“隔心墙”
“拆掉了‘隔心墙’,架起了‘连心桥’”。老百姓这样形容政务公开的好处。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的乡镇政务公开已普遍推行,并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各地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公开,如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乡村税费的收缴使用等。许多地方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不少地方还实行了“点题公开”、在公开栏中设立“回音壁”,对群众的疑问公开答复。
县级政务公开也全面推行,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制定出台了县级政务公开的具体规定。各地在内容上将县级政务公开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县级政府本身的公开,重点是事权、财权、人(事)权的公开;二是县级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的办事公开,诸如办事依据、程序、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投诉及追究等。截至目前,全国已有73%的县(区、市)建立了政务公开大厅或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以此规范权力运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市(地)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正在积极推行之中,目前已有83%的市(地)推行了政务公开。浙江、湖南等地还在省直机关推行了政务公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从1999年开始分别下发通知,在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推行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公安、工商、税务、劳动、科技、外贸、教育等部门也制定了适应本行业的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
村务公开:亮干部“箱底”,明群众“心底”
“财清账清村务清,风顺水顺民心顺。”这是一位村民对村务公开的赞扬。
村务公开,亮了干部“箱底”、明了群众“心底”。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农村依据《村委会组织法》,实行了民主选举村委会领导班子;绝大多数农村建立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对村重大事项实行了民主决策;绝大多数农村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全国90%以上的村建立了村务公开栏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河北藁城市统一印制了“三会”(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本、民主议政和民主评议村干部记录本、村务公开档案记录本,把村务公开和其他农村民主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整体推进。
在各地的重视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正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有28个省(区、市)出台或修订了本地的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31个省(区、市)出台了村委会选举办法,十几个省制定了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见。
四川、安徽等地在住户特别分散的村,推行村务公开“明白袋”,把公开内容发放到每一个农户。对于村务公开的内容,多数地方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公开前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或民主理财小组审查签字,公开后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加强事后监督。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有关负责人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将进一步调整充实村务公开内容,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村级日常收支状况也要及时公布,重大经济项目涉及的财务状况,应在不同的进展阶段分步进行公开。
厂务公开:促进民主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实行厂务公开,是职工群众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大创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5.1万多家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其中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实行这项制度的达19万多家,占这类企业总数的96%。
实行厂务公开,一个重要载体是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代会制度,领导干部述职、接受职工代表评议、公开招待费用使用情况、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落到了实处,职工群众对企业决策的审议权、否决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履行。开封仪表厂原来亏损严重,新领导班子上台后,实行厂务公开,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很快查清了症结,企业生产经营走上正常,职工队伍得到稳定。
厂务公开不仅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更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的重要途径。基于这种认识,国有企业在改革中,普遍加大了厂务公开的力度。江苏省要求企业在改制中做到4个到位:改制方案工会参与协商到位、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到位、改制成本和专项资金到位、劳动关系同步调整到位。没有上级党政领导机关的支持,厂务公开就很难深入开展,为此,天津市实行了“三制”:厂务公开责任制、责任考核制、责任追究制,从而明确了领导机关对厂务公开所负的责任,使厂务公开得以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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