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工作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切实加强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工作
王克均
建立和完善性别统计工作是《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监测与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推动中国妇女事业发展的一种有效工具。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中明确提出,各国政府要加强性别统计工作,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性别统计工作,制定性别统计方案,把性别统计逐步纳入国家的官方统计系统。国务院分别于1995年和2001年颁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都明确提出,要加强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工作,增加分性别统计指标,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为国家制定规划、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性别统计是社会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新的社会统计工作,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世界妇女运动不断发展的结果。上个世纪70—90年代是世界妇女运动发展的重要时期,从1975—1995年的20年间,联合国先后召开了4次世界妇女大会,提出了一系列发展目标。在跟踪监测这些目标时,人们发现“对妇女与发展的研究,不能从妇女问题入手,需要从男子和妇女,特别是从他们的关系入手”,于是性别统计的发展就提上了议事日程。性别统计和妇女统计是两种不同的统计,它们在很多方面有所不同:1.妇女统计只统计妇女,不统计男子,而性别统计,不仅统计妇女,也统计男子;2.妇女统计只研究妇女本身的发展问题,而性别统计则是研究男女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两性差异和协调发展问题;3.妇女统计的数据储存和提供由妇女机构负责,而性别统计的数据储存和提供则由国家官方机构负责;4.妇女统计的指标概念、计算方法和生产过程仅为统计人员所熟悉,而性别统计的指标概念、计算方法和生产过程统计人员和数据的使用者都很熟悉,使用者也加入到指标的设计和统计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从妇女统计过渡到性别统计是统计方法上的革命,许多国家和国际机构都参与到性别统计的建立和探索中。瑞典、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发达国家的性别统计工作做得比较好,在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展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定期出版一些性别统计资料,满足国内妇女组织和研究机构对性别统计资料的需求,并且在性别统计资料的生产、分析、发布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有效工作机制和制度。
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引进性别统计的概念和方法,国家统计局与瑞典统计局合作,翻译、出版了由瑞典性别统计专家撰写的培训教材《性别统计——一种寻求改变的工具》一书,并先后组织了两次大规模的业务培训,培训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统计人员,提高他们的性别统计工作意识。1994年国家统计局又与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合作,撰写了《中国男女比较统计改善报告》,提出了改进中国性别统计工作的优先方案,在理论上和制度方法上,对中国性别统计工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作了积极的探索,为推动全国的性别统计工作,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基础。
1995年和1999年在瑞典性别统计专家海德曼女士的帮助下,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编辑、出版了性别统计小册子《中国社会中的女人和男人——事实与数据(1995)》和《中国社会中的女人和男人——事实与数据(1999)》,在国内外广泛散发,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联合国有关机构的好评,对推动中国的性别统计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近几年,在做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目标的监测工作的同时,国家统计局积极推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的性别统计工作,在监测指标体系的设计上以及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加工上,坚持重要监测指标一定要分性别收集数据,即使目前的部门统计制度中指标没有按性别分组,也要求各部门能在今后的统计工作中加以改进,满足有关指标分性别收集数据的需求。经过这些年耐心、细致的工作,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分性别统计工作已有所改变,许多部门已开始重视和研究分性别统计工作,性别统计的意识在本部门的报表设计和数据加工中已有所体现。
建立和完善性别统计工作制度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国现行的统计制度和常用的数据收集方法,目前还不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妇女事业发展的需求,在实际统计工作中,有很多领域的统计指标还不能分性别,有很多重要目标的分性别数据还不能定期收集,数据的生产者与使用者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交流,性别统计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如何改进目前的性别统计工作状况,进而满足国内外对分性别数据的需求,是监测统计工作当前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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