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诚信成为博弈者的主动选择
第5版(视点新闻)专栏:
让诚信成为博弈者的主动选择
人民网网友 马青斐
根据心理学理论,诚信是人在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适度满足之后自然出现的一种较高层次的需求;诚信带给人的满足感会超过逐利带来的满足感,因此人们为了追求诚信,有时可能放弃一部分物质利益。但是,经济学对此持不同观点。经济学认为,人的社会行为的基本动机是谋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诚信也一样。它是人们在重复博弈、反复切磋过程中谋求长期的、稳定的物质利益的一种手段;诚信首先是基于利益需要而作出的一种策略选择,而不是基于心理需要而作出的道德选择。持此论者颇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理论是博弈论。
博弈论就是要把所有可能出现的对策一组一组排列出来并进行分析,为决策和制度构建提供参考。在诚信是如何产生的这一问题上,博弈论用制作数学模型的方法加以分析。假定A是一名生产商,B是销售商,AB双方互为博弈对手,会出现以下4种博弈的可能性:
①双方都讲诚信,A按约交货,B按约付款,各得其所,每人得到的效用都是10;
②A诚信而B不诚信,A交了货而B不付款,那么B可以获得自己的最大利益,得15,而A吃亏了,得-10;
③A不诚信而B诚信,即A收了钱而不发货,则A的利益实现了最大化,得15,而B吃亏,得-10;
④AB双方互不信任,也互不守信,生意泡汤了,各自的效用都为0。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为了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AB双方都希望对方讲诚信,而自己则不愿意讲诚信,因为只有在不诚信的时候才有机会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讲诚信的人则很有可能吃亏。于是,合理的结果必然是:双方都选择不诚信,出现第5种博弈结果。这个结果很糟糕,因为双方的综合效用为0,是所有选择中最差的。
我们会注意到,上述博弈之所以会出现互不诚信的结果,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双方做的是“一锤子买卖”,即这种博弈只进行一次,A和B都无法根据这一次的博弈结果再组织一次博弈。反过来,如果这种博弈是重复、连续进行的,即A与B约定的是长期合作关系,那么无论是A还是B都不会为了占一次便宜而牺牲掉继续合作、长期获利的机会,双方都会选择诚信与合作。由此可见,要想使诚信成为博弈者的主动选择,关键是要把一次性博弈转化为重复博弈。
那么如何把一次性博弈转化为重复博弈呢?基本的思路有两条:其一,每个博弈者建立各自的“圈子”——A与B的生意可能只是一次性的,但是A却要长期与B所在的圈子打交道。这样,通过“圈子”,A与B的一次性博弈就转化为A与B所在“圈子”的重复博弈。同时,“圈子”还有另一重作用,就是传递信息,使“双盲”博弈变成“透明”博弈,提高合作的可能性。现实社会中,为了提高“圈子”的效率和权威性,人们建立了中介组织,如行会、保险公司,等等,由中介组织代表“圈子”来影响博弈的结果;
其二,每个博弈都建立并公开自己的信用记录——一次失信留下的污点会被记录在案、保存下去,影响今后一系列博弈的结果。这样就使一次性博弈变成了长期的重复博弈中的一环。资本主义制度在其数百年的发展过程中,经过无数的博弈实践,逐步建立了保险制度和信用制度,前者扩大了博弈的空间,后者延长了博弈的时间,有效地保证了博弈的重复进行,为商业社会中限制投机行为、促进诚信行为提供了制度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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