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的土地问题
(1914年6月22日〔7月5日〕)
俄国的土地问题在目前具有极大的意义。大家都知道,不仅广大的人民群众,就是政府也把这个问题提到了一个中心位置上。
1905年运动的历史特点,就是俄国绝大多数的居民即农民把土地问题提到了第一位。无论是自由派资产阶级政党,或者工人政党,都在自己的纲领里考虑了这个事实。另外一方面,就连通过六三体制实现地主同上层资产阶级联盟的政府,也正是把土地问题作为自己政策的中心(用暴力破坏村社土地占有制,培植份地私有制,主要是独立田庄中的份地私有制)。
俄国土地问题的经济实质是什么呢?就是对俄国进行资产阶级民主改革。俄国已经成为资本主义的、资产阶级的国家。而我国的土地占有制在很大的程度上仍然是农奴制的:无论是地主的土地占有制,还是份地的即农民的土地占有制都是如此。经营制度在很多场合仍然是农奴制的:工役制、徭役制,即半破产的、贫困的、挨饿的小业主向地主租土地,租刈草场,租牧场,借钱,为此必须在“贵族老爷的”土地上“做工偿还”。
俄罗斯农村由于自己的农奴制愈是落在工业的、商业的、资本主义的俄罗斯后面,那么对旧的、农奴制的(无论是地主的,还是份地的)土地占有制的必不可免的破坏就一定愈激烈。
地主竭力使这种破坏按照地主的办法来进行,符合地主的利益,即保存自己占有的全部土地,帮助富农尽快地剥夺农民的土地。大多数的农民则竭力按照农民的办法进行这种破坏,使之符合农民的利益。
在这两种情况下改革都仍然是资产阶级的。马克思无论在《哲学的贫困》、在《资本论》或者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都充分地证明了: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曾经不止一次地要求土地国有化,也就是把全部土地变为公有财产,而这种办法完全是资产阶级的。实行这种办法,资本主义会更广泛、更自由、更迅速地发展起来。这种办法是很进步、很民主的;它会彻底根除农奴制,摧毁土地占有的垄断,消灭绝对地租(取消派分子彼·马斯洛夫跟在资产阶级学者后面错误地否认有绝对地租)。它会加速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纯洁雇佣工人的阶级运动。
但是,我们再重复一次,这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办法。左派民粹派(例如瓦季莫夫先生在《勇敢思想报》上)顽固地把资产阶级的土地国有化叫作“社会化”,顽固地不顾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土地国有化的本质所作的最详尽的说明。
左派民粹派顽固地重复着关于“劳动经济”及其在“社会化”条件下获得发展的纯粹资产阶级的学说,其实在土地国有化的条件下必然要最广泛最迅速地发展起来的,正是资本主义的土地占有制,而且是完全摆脱农奴制的最纯粹的资本主义的土地占有制。
“土地社会化”这个提法只是暴露了左派民粹派完全不理解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暴露了他们转到(间或地、秘密地、常常是不自觉地)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方面去了。
马克思劝告觉悟的工人既要清楚地意识到在资本主义基础上进行的一切土地改革(其中也包括土地国有化)所固有的资产阶级性质,又要支持种种反对农奴主和农奴制的资产阶级民主改革。但是马克思主义者决不能把资产阶级的办法同社会主义混淆起来。
载于1914年6月22日《劳动的真理报》第22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25卷第238—240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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