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的资产阶级和俄国的改良主义
(1913年8月27日〔9月9日〕)
萨拉兹金先生在下诺夫哥罗德代表全俄商界向首席大臣发表了“迫切需要”实行根本政治改革的声明[179],这已经由工人报刊登出来了,并且作了评论。然而,为了指出两个重要情况,现在还应当谈一谈这个声明。
联合起来的贵族和全俄商人多么迅速地互换了角色!在1905年以前的40多年间,贵族一直采取自由主义态度,总是彬彬有礼地提到立宪问题,商人则是满意多于反对。
1905年以后,情况就完全相反了。贵族成了最反动的阶级。它完全满足于六三宪制,如果想要对它进行修改的话,那也只是希望改得右一点。相反,商人却成了明显的自由主义反对派。
俄国似乎顷刻间“欧化了”,即顺应了那种在欧洲常见的封建主和资产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自然,所以会这样,只是因为纯资本主义关系早就成了划分俄国各政治集团的基础。这种关系从1861年开始成熟,而在1905年的烈火中迅速地完全成熟了。一切强调俄国某个根本特点的民粹派言论,一切用超阶级的或非阶级的观点来谈论俄国的政治和经济的尝试,都一下子失去了任何意义,变成了枯燥的、荒唐的、陈旧得可笑的、毫无用处的东西。
这是前进了一步。这是从有害的自我欺骗中解脱了出来,是从那种想不经过阶级斗争而取得什么有用的、重大的东西的幼稚希望中解脱了出来。站在这个阶级或那个阶级的一边,帮助认识和发展这种阶级政策或那种阶级政策,——这就是1905年革命从正面提出来而为六三体制的经验从反面证实了的严峻而有益的教训。
自由派知识分子和小资产阶级民粹派的非阶级的空话,已经从历史的道路上被扫除了。能被扫除,那真是太好了。早就应该这样了!
另一方面,请看全俄自由派商人的改良主义吧。他们声明“迫切需要”实行10月17日宣言明文规定的“改革”。大家知道,在那里规定有“公民自由的不可动摇的原则”,“人身的真正不可侵犯”,“信仰、言论、集会和结社的自由”,以及“进一步发展普选权的原则”。
很清楚,我们面对的确实是一张实行根本政治改革的清单。很清楚,即使单独实现其中任何一项改革,也意味着向好的方面的极大转变。
因此,全俄商人,这个资本主义俄国在经济上最有实力的阶级,要求实现所有这些改革。那么,为什么这个要求会受到完全的冷遇呢?为什么所有的人,从首席大臣到那位莫斯科商人都以为这个要求是无关紧要的呢?首席大臣听了听发言,酒足饭饱,回答几句,就致谢告辞;而那位莫斯科商人则说,萨拉兹金的发言好极了,但是不会有什么结果。
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是因为俄国正经历着一种独特的历史情况(这种情况在欧洲大国里早已不存在了,不过每个欧洲大国都是在某个时期经历过的),在这种情况下,改良主义是特别愚蠢的、可笑的、软弱无力的,因而也是特别可恶的。毫无疑问,实现商人所要求的任何一项改革,不论是信仰自由也好,结社自由也好,或者是其他的自由也好,都意味着向好的方面的极大转变。任何一个先进阶级,其中包括工人阶级,而且首先是工人阶级,都会紧紧抓住实行极微小的改革的可能性以完成向好的方面的任何转变。
为自己的绝顶聪明的“部分要求”大吹大擂的机会主义者,是无论如何也弄不明白这个简单道理的,虽然工人过去很好地抓住保险法的“部分的”(但是实际的)改革这一例子对任何人都应该说是有教益的。
但是问题在于,自由派的有关政治改革的改良主义没有一点“实际的东西”。换句话说,大家都非常清楚,不论是商人还是在杜马中占多数的十月党人和立宪民主党人都非常清楚,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一种改良主义办法可以用来推行萨拉兹金所要求的任何一项改革,这一点是大家都知道、理解和感觉到的。
因此,老老实实地指出不存在改良主义的办法,这要比把随便什么改良都吹嘘得天花乱坠更符合历史现实主义,更符合历史的实际情况,更有积极的意义。谁坚决相信不存在改良主义的办法,并且把这一点告诉别人,谁实际上在利用保险法或任何的“可能性”以促进民主方面所做的工作要比那些连自己的话都不相信的奢谈改革的空谈家多过千百倍。
对当今的俄国来说,特别适用的是那个被世界历史几百次地证实了的真理,这就是:改革只能作为完全摆脱改良主义的任何狭隘性的运动的附带结果。因此,自由派的改良主义是毫无用处的。因此,民主派和工人阶级对改良主义的唾弃是极其必要的。
载于1913年8月27日《北方真理报》第21号和1913年8月28日《我们的道路报》第3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23卷第394—396页 |
注释:
[179]萨拉兹金的发言是指百万富商、下诺夫哥罗德集市和交易所委员会主席阿·谢·萨拉兹金在该委员会于1913年8月16日(29日)为欢迎大臣会议主席弗·尼·科科夫佐夫前来集市而举行的特别会议上发表的讲话。萨拉兹金在讲话中代表全俄商业界向科科夫佐夫提出请求,认为“迫切需要”按照1905年10月17日沙皇宣言实行根本的政治改革。他还表示工商业家愿意“积极参加社会自治和国家建设事业”。列宁在《商人萨拉兹金和著作家费·唐·》和《政治上的原则问题》两文(见本卷第432—434页和第443—446页)中也谈到了萨拉兹金的这个发言。——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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