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官代表大会
(1912年8月30日〔9月12日〕)
现在,在维也纳,正在举行国际法官第一次代表大会和德国法学家第三十一次代表大会。
与会的达官显宦代表发表的演说,反动气焰极为嚣张。资产阶级的法学家和法官先生们大兴讨伐,反对人民参与审理案件。
现代国家通常有两种参与审案的主要形式:(1)陪审法庭,——陪审员只能裁断是否有罪;专职法官才有权判刑并主持诉讼程序;(2)舍芬庭[67],——舍芬庭陪审员类似我们的“等级代表”,与专职法官有同等权利参与决定一切问题。
各立宪国家的“开明”法官就这样声色俱厉地发表演说,反对人民代表参与审理案件的一切做法。有个代表,叫埃尔斯纳,他猛烈抨击陪审法庭和舍芬庭,说这会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无政府状态”,他主张废止这类形式,实行法官的终身制。
对此我们要指出,这是用自由派的要求来代替民主的要求,掩盖彻底背叛民主的行径。人民的代表参加法庭,这无疑是民主的开端。要把这一做法坚持下去,首先就不能对陪审员的选举加以资格限制,就是说,不能用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等条件来限制选举权。
在目前的陪审员中间,由于工人被排斥,往往是特别反动的小市民占多数。医治这种弊病的办法,就是发扬民主,采取彻底的完整的民主形式,而决不是卑鄙地弃绝民主。大家知道,在法庭体制方面,实行彻底民主的第二个条件,就是一切文明国家所公认的法官民选制。
各国的自由派资产者,其中包括我们俄国的自由派资产者如此热中的法官终身制,不过是一种由普利什凯维奇之流和米留可夫之流,农奴主和资产阶级来瓜分中世纪特权的制度。事实上,终身制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况且为不中用的、漫不经心的、恶劣透顶的法官去维护这种终身制,也是荒谬的。在中世纪,法官完全由封建主和专制政权委任。现在,到了资产阶级有很多机会涌进法官界的时候,他们就提出“终身制原则”(由于多数“有学识的”法学家都是资产阶级,所以委任的法官多半也必然是资产阶级出身的人)来维护自己,排斥封建主了。这样一来,资产阶级在主张法官委任制,排斥封建主的同时,也就排斥了民主派。
其次,值得指出的是德累斯顿的法官金斯贝格博士演说中的下面一段话。他谈到了阶级司法,即阶级压迫和阶级斗争在目前审理案件中的表现。
金斯贝格博士感慨地说道:“谁要是以为人民的代表参加法庭会排除阶级司法,他就完全错了……”
说得很对,法官先生!民主决不会排斥阶级斗争,而只会使阶级斗争成为自觉的、自由的、公开的斗争。但这不能作为反对民主的理由。这倒是要把民主贯彻到底的理由。 萨克森的这位法官(萨克森的法官在德国以对工人判刑严酷而著称)接着谈道:“……阶级司法无疑是实际存在的,但决不是社会民主党人所说的那样,袒护富人,歧视穷人。不是的,阶级司法的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我碰到过这样一桩案件。我们三个人审判:我,还有两个舍芬庭陪审员。其中一个是公开的社会民主党人,另一个也是那一类人物。一个罢工工人被指控打了一个工贼〈“一个愿意去上工的工人”——萨克森的这位法官先生其实是这样讲的〉,抓住这个工贼的脖子喊道:‘我们现在可该收拾你了,你这个该死的坏蛋!’
对这种野蛮行为通常要判4—6个月的徒刑,这还是最轻的惩罚。可你瞧,我却不得不花很大的气力使被告不致被宣判无罪。舍芬庭陪审员(社会民主党人)说我不了解工人的心理。我就回答他说:我非常了解挨打人的心理……”
援引金斯贝格法官的演说的德国报纸在这个地方注明:“大笑”。法学家先生和法官先生们都大笑起来。老实说,如果我们有机会听到这位萨克森法官的演说,我们也会忍不住笑起来的。对这种野蛮行为通常要判4—6个月的徒刑,这还是最轻的惩罚。可你瞧,我却不得不花很大的气力使被告不致被宣判无罪。舍芬庭陪审员(社会民主党人)说我不了解工人的心理。我就回答他说:我非常了解挨打人的心理……”
阶级斗争学说这个东西,有人总是从学术上(所谓学术上)使劲地反对它。但是,只要你实际地对待问题,留心看看日常的现象,那么,看吧!——就连最疯狂反对这个学说的人,也可能象萨克森法官金斯贝格先生这样,成为极有才干的阶级斗争的宣传家。
载于1912年8月30日《真理报》第104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22卷第74—76页 |
注释:
[67] 舍芬庭 是西欧某些国家的陪审法庭。舍芬 (德语Schoffe)即陪审员。——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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