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彼得堡的分裂以及因此设立党的法庭问题向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五次代表大会的报告[142]
(1907年4月)
大家从资产阶级报纸(《同志报》等等)上面知道,我们党中央设立了一个党的法庭,来审查我的行为,即审查在第二届杜马选举期间彼得堡社会民主党组织发生分裂时出版的我的小册子《圣彼得堡的选举和31个孟什维克的伪善面目》[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4卷第310—321页。——编者注]。
法庭由我这方面的代表3人、31个孟什维克方面的代表3人以及拉脱维亚社会民主党、波兰社会民主党和崩得的中央委员会指定的3名主席团委员组成。我在这个法庭上对31个孟什维克和唐恩同志(他是中央机关报编辑部成员,因此也是中央委员)的不可容忍的行为提出了反诉。这个反诉一方面得到了234个彼得堡布尔什维克党员所举行的会议的支持(他们的决议和概述整个事件的报告载于《无产者报》第13号),另一方面也得到了彼得堡社会民主党代表会议(除了分裂出去的孟什维克以外)的支持。这次代表会议的决议载于《无产者报》第14号。[143]
法庭是中央委员会设立的机构,它不认为自己有权作主对31个孟什维克和唐恩同志起诉,因此请同一个中央委员会规定一下它在反诉问题上的职权范围。中央委员会在一次专门会议上重新讨论了这个问题,并确定:这个法庭是专为审理列宁的案件而设立的,至于是否再让它审理其他的人,完全要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当然认为自己有责任把任何被这个法庭控告有不能容忍的行为的人提交一个法庭审理。而这个新的法庭的成员也完全要由同一个中央委员会决定。
这样,我们就看到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极其荒诞和极其矛盾的现象。孟什维克中央委员会既是向法庭提出控诉的机关,又是决定法庭成员和法庭职权的机关。我的反诉是针对中央委员会孟什维克委员的领袖的。可是这些人既是任命法庭的人,又是检察长,又是决定如何处理对他们提出反诉这个问题的人!
不言而喻,这种做法是不能树立党的威信的。只有党的代表大会才能解决这种错综复杂的荒诞现象。因此我向代表大会提出请求:直接由代表大会授予法庭以全部审判权;使法庭不受显然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中央委员会(它的孟什维克委员)的任何约束;使法庭有权不受任何限制地全面审理案件,可以对一切党员和党的一切机关(包括中央委员会孟什维克委员在内)提出控诉,等等。
为了向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们说明案情,现在提出下列材料:(1)我在法庭第一次开庭时宣读的我的辩护词(亦即对中央委员会孟什维克委员的起诉书)全文。(法庭一共开庭两次,在几十个证人当中询问了三人。法庭的审判因代表大会的召开而停止)(2)对彼得堡分裂的实际经过的简述。
一 列宁在党的法庭上的辩护词(亦即对中央委员会孟什维克委员的起诉书)
审判员同志们!
中央委员会控告我(在报刊上)发表了对党员来说不能容许的言论。中央委员会关于设立党的法庭的决定就是这样说的。现在我直接从事件的实质说起,也就是先把中央委员会“提交法庭审理”的“声明”全文念一下:
“……中央委员会认为,列宁同志署名的小册子《圣彼得堡的选举和31个孟什维克的伪善面目》对圣彼得堡组织的31个党员提出指责,公然说他们同立宪民主党进行谈判‘是为了把工人选票出卖给立宪民主党’,说‘孟什维克同立宪民主党搞交易,是为了在立宪民主党的帮助下,违背工人的意志而把自己的人塞进杜马’。
中央委员会认为,把这样的指责登在报刊上,特别是在选举前夕,必然在无产阶级的队伍中造成混乱,使党员政治上的诚实受到怀疑,并且会被无产阶级的敌人利用来同社会民主党作斗争。
中央委员会鉴于这种言论对党员来说是不能容许的,决定提请党的法庭审理列宁同志的行为。”
这就是控告书的全文。首先我要指出,控告同事实有很大出入,我要求法庭根据我被控告的那本小册子的原文加以更正。这就是:那本小册子明确指出,我所指责的不只是31个孟什维克,而且还有唐恩同志,即中央委员会的一位委员。中央委员会认为,把这样的指责登在报刊上,特别是在选举前夕,必然在无产阶级的队伍中造成混乱,使党员政治上的诚实受到怀疑,并且会被无产阶级的敌人利用来同社会民主党作斗争。
中央委员会鉴于这种言论对党员来说是不能容许的,决定提请党的法庭审理列宁同志的行为。”
中央委员会在草拟自己的决定时不会不知道唐恩同志是中央委员(也许他还曾参加问题的讨论或者参加草拟因我指控唐恩而对我提出控诉的决定?),不会不知道我所指责的不只是31人,而且还有唐恩。这就是说,中央委员会故意把自己的一名委员从被我指责的人员中抽掉了。这不仅同事实不符,而且是一种恶劣的、不能容许的行为,我在后面将详细地评论事情的这一方面,并尽力用庭审的全部材料来加以说明。
现在我来谈控诉的实质。
中央委员会从我的小册子中引了两段话,因此对两段话中的每一段我都应当尽量详细地加以分析。当然,我了解,问题牵涉到整个小册子,而不仅仅是这两段话。但是我按照中央委员会的做法,把这两段话当作基本的主要的依据。
第一段话是从小册子的开头引来的。让我把那一页整个念一下,好让大家清楚这段话的上下文:
“《同志报》今天(1月20日)刊载了〈提醒一下,这事发生在圣彼得堡组成左派联盟的5天之前,在圣彼得堡市举行国家杜马选举的16天之前〉圣彼得堡选举前夕从社会党组织分裂出去的31个孟什维克的宣言的详细摘要。”[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4卷第310页。——编者注]
我要强调指出,小册子的第一句话把圣彼得堡在选举前夕发生分裂这一基本事实摆在首要地位。我所以要强调这一事实,是因为以后我还要再三指出它的意义。下面接着念:
“……我们先扼要地回忆一下事实经过,看看从社会民主党分裂出去的孟什维克在退出代表会议之后干了些什么……”关于这次退出及其意义,我曾经在出版这本小册子几天以前出版了一本小册子《社会民主党和圣彼得堡的选举》和另一本小册子《“你会听到蠢人的评判……”(社会民主党政论家札记)》[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4卷第248—271、272—290页。——编者注]。后一本小册子几乎全被警察没收,只有几份保全下来,我提起这本小册子,是为了使法庭能够弄清当时情况的全貌,而不只是一些片断。
“……(1)他们从社会民主党的工人当中分裂出去之后,同小资产阶级(社会革命党人、劳动派和人民社会党人)结成了联盟,以便共同去跟立宪民主党人进行席位交易。关于分裂出去的社会民主党人加入小资产阶级联盟的书面协定,他们向工人和公众隐瞒了。
但是我们还是希望,这个协定终究会公布,秘密一定会公开。”
请法庭注意,在我指责唐恩和31个孟什维克的小册子中,一开头着重指出了对工人隐瞒书面协定这件事。再往下:“……(1)他们从社会民主党的工人当中分裂出去之后,同小资产阶级(社会革命党人、劳动派和人民社会党人)结成了联盟,以便共同去跟立宪民主党人进行席位交易。关于分裂出去的社会民主党人加入小资产阶级联盟的书面协定,他们向工人和公众隐瞒了。
但是我们还是希望,这个协定终究会公布,秘密一定会公开。”
“(2)分裂出去的孟什维克作为小资产阶级联盟(报上称为“左派联盟”是不正确的)的一个组成部分,同立宪民主党人搞交易,要求从六个席位中让三个给这个联盟。立宪民主党人给了两个席位。交易没有搞成。小资产阶级‘代表会议’(这个叫法不是我们的,是从报上借来的)同立宪民主党人联合举行的一次会议是1月18日开的。《言语报》和《同志报》都发了消息。《言语报》今天宣称没有达成协议(当然,我们应当估计到他们仍在幕后进行谈判)。
孟什维克现在还没有在报刊上报道关于自己把工人选票出卖给立宪民主党的‘行动’。”
这就是第一段话的上下文。这些话是在我第一次从报上知道孟什维克和民粹派同立宪民主党结成联盟反对彼得堡社会民主党组织多数派的计划没有成功的当天写的,同时我也把话说在前头,说不能认为协定已完全无望,说应当作坏的估计,即谈判可能仍在“幕后”进行。为什么我当时认为(现在我也仍然认为我当时的看法是正确的)应当作这种坏的估计呢?因为对公众隐瞒孟什维克同小资产阶级联盟的书面协定是不正确的、有辱社会党人身分的行为,必然要招致最坏的猜疑。孟什维克现在还没有在报刊上报道关于自己把工人选票出卖给立宪民主党的‘行动’。”
这里所谓把工人选票“出卖给”立宪民主党是指怎样一种情况呢?有些爱开玩笑的人对我说,他们理解为我说的是为了金钱而出卖。当然,这个玩笑开得很俏皮。然而凡是能够识字并且认真看完全书而不是看只言片语的人,自然会从前后文、从整个上下文中一眼看出,这里所说的出卖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杜马席位。这里的“交易”和“买卖”自然是指政治等价物的交换而不是经济等价物的交换,是席位和选票的交换而不是金钱和选票的交换。
有人会问,对于这样一目了然的事情还值得谈吗?
我肯定地认为是值得谈的,因为根据这一点,我们马上就可以弄清中央委员会提出来的一个问题,即在报刊上公开讲究竟是可以容许的还是不可容许的。
如果小册子在这个地方说,31个人为了金钱而把工人的选票出卖给立宪民主党,这就是捏造对方有可耻的、罪恶的行为。谁这样说,就该把谁送交法庭审判,显然,这决不是因为他“在无产阶级的队伍中造成混乱”,而是因为他进行诽谤。这是显而易见的。
相反,如果小册子在这个地方说,31个人以社会民主党获得杜马席位为条件,把工人的选票加到立宪民主党的选票上,那么这是以抱有诚意的、无懈可击的、对党员来说可以容许的方式进行论战的范例。
我选择的说法和上面这种说法区别何在呢?区别在于构成整个音乐的声调。正是我的说法指望使读者仇恨、憎恶和轻视有这种行为的人。这种说法不是指望说服这些人,而是指望粉碎他们的队伍,不是指望纠正对方的错误,而是指望把对方的组织消灭干净。这种说法确实会使人对对方产生最坏的想法和最坏的猜疑,它确实同劝说性和纠正性的说法不同,能“在无产阶级的队伍中造成混乱”。
人们会问我:这就是说,你承认这种说法是不能容许的?我要回答说,是的,是这样的,不过要作一点小小的补充:是对统一的党的党员来说不能容许的。这个补充是问题的全部关键。中央委员会对我提出的控告之所以根本不正确,说得重些,之所以非常不老实,就是因为中央委员会没有提到:在写这本小册子的时候,在小册子所代表的(不是形式上,而是实质上)并为其目的服务的组织中,没有统一的党。在党发生了分裂的此时此刻控告什么“在报刊上发表了对党员来说不能容许的言论”,这不是老实的态度。
分裂就是割断一切组织联系,把观点上的斗争从在组织内部进行转到在组织外部进行,从纠正和说服同志转到消灭他们的组织,转到激起工人群众(以及一般人民群众)反对分裂出去的组织。
在统一的党的党员之间不能容许的事,在已经分裂的党的各个部分之间是可以容许的而且是必需的。对于一个党的同志,如果他们的思想跟你不一致,不能写文章在工人群众中间不断散布对他们的仇恨、憎恶和蔑视。而对于分裂出去的组织却完全可以而且应当这样做。
为什么说应当呢?因为既然发生了分裂,就必须把群众从分裂出去的人的领导下争取过来。人们对我说:你在无产阶级的队伍中制造混乱。我回答说:我是有意识有目的地在彼得堡无产阶级的一部分队伍中间即跟着在选举前夕分裂出去的孟什维克走的那一部分人中间制造混乱的,而且只要有分裂,我就永远要这样做。
我在圣彼得堡选举前夕对孟什维克进行了激烈的带污辱性的攻击,这确实使无产阶级中间相信他们并追随他们的那部分队伍发生了震动。这是我的目的。这是我作为进行左派联盟选举运动的圣彼得堡社会民主党组织的一员应尽的责任。这是因为在分裂以后,为了进行这一运动,就必须粉碎引导无产阶级去拥护立宪民主党的孟什维克的队伍,必须在他们的队伍中造成混乱,必须激起群众仇恨、憎恶、蔑视这些人,认清他们已不是统一的党的党员,而成了阻挠我们社会民主党组织进行选举运动的政治敌人。我当时向这样的政治敌人作了歼灭性的斗争。而且只要是再发生分裂或者分裂再发展下去,我永远都要进行这种斗争。
如果孟什维克在圣彼得堡制造分裂之后,我们不在孟什维克所领导的那部分无产阶级队伍中造成混乱,我们就无法进行我们左派联盟的选举运动。遗憾的只是,当时我不在彼得堡[144],对于争取群众摆脱分裂出去的孟什维克的影响这件事出力不够,如果能更努力更顺利地完成这一任务,左派联盟是可以在圣彼得堡取得胜利的。关于选举结果的统计数字证明了这一点。
控告在逻辑上的(当然不只是逻辑上的)根本错误正在于狡黠地避开了分裂问题,只字不提分裂的事实,企图把从统一的党的角度看来是正确的要求用到没有统一、没有统一的党的条件上来,而且(我在后面将证明这点)之所以没有这种统一,正应归咎于造成分裂并掩盖分裂的中央委员会这个控告人自己!
如果有人用衡量党内所允许的斗争的尺度来衡量分裂情况下的斗争,来衡量从外部来反对党或者(在一个地方发生分裂时)反对某一党组织的斗争,那么这样的人不是象小孩子那样天真,就是伪善。从组织的角度来看,分裂就是割断一切组织联系,也就是从说服一个组织内的同志的斗争转到摧毁敌对组织、消灭它对无产阶级群众的影响的斗争。从心理的角度来看,很明显,同志间一切组织联系的中断,已经意味着相互间的怨恨和敌视达到了极点,变成了仇恨。
而在彼得堡的分裂中,还有两个特别因素使斗争变得十分尖锐和无情。
第一个因素是党中央委员会扮演的角色。“根据党章”,中央委员会应当实现统一,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地方性分裂都不应当引导地方去采取分裂情况下才采取的斗争方式,而应当引导地方向中央委员会申诉,或者具体些说,应当引导地方请求中央委员会协助恢复统一。而事实上,中央委员会却是圣彼得堡在选举前夕的分裂的主谋和参加者。正是这种情况,这种在说明代表会议为何决定提出反诉的理由时曾详细地有根有据地加以阐明的情况,使我们不得不认为彼得堡的分裂是不诚实的分裂。我在后面要专门讲到这一点,并将坚持由法庭审理被告对原告的这种控诉的法律性质所产生的一些问题。
第二个因素是分裂正遇上彼得堡的选举运动。如果党没有迫不及待的公开的群众性的政治行动或者其他任何一种政治行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分裂有时并不意味着需要马上进行无情的歼灭战。但是既然有象选举这样的群众性行动,既然无论如何必须立即干预选举,进行选举,那么发生分裂,就意味着要无条件地立刻进行歼灭战,用战争来决定由谁进行选举:是社会民主党的地方组织,还是从这个组织分裂出去的集团。在发生这种分裂时,一分钟也不能拖延这样的任务:从分裂出去的那些人的影响下争取群众,粉碎他们的组织,在政治上消灭它们。正是由于布尔什维克在孟什维克1月6日分裂出去之后对孟什维克作了毫不留情的进攻,才使得首都的选举运动进行得比较和谐,多少象是党的选举运动,至少象是社会民主主义的选举运动。
有人说:斗争吧,只是不要使用有毒的武器。毫无疑问,话说得很漂亮,很动听。但这或者是一句漂亮的空话,或者是含糊其词地表达了我在一开始就发挥过的那个看法:在群众中散布对对方的仇恨、憎恶、蔑视,这种斗争方式在统一的党内是不可容许的,而在分裂的情况下由于分裂的性质本身却是必然的和必要的。上面这句话或者说这个隐喻,无论你怎样琢磨也悟不出丝毫别的实在的内容,而只能理解为要你把如下两种斗争方式区别开来:一种是在一个组织内部进行说服这种抱有诚意而无懈可击的斗争方式,另一种是搞分裂的斗争方式,也就是摧毁敌对组织,激起群众对敌对组织的仇恨、憎恶和蔑视的斗争方式。所谓有毒的武器,就是不诚实的分裂,而不是由于分裂已成事实而进行的歼灭战。
在分裂情况下容许进行的斗争有没有界限呢?这样的斗争是没有也不可能有从党来说是容许的界限的,因为分裂就意味着党已经不存在了。以为可以通过党、通过党的决定等等来反对由于党已分裂而采用的斗争方式,这种想法本身就是可笑的。在分裂情况下的斗争界限,不是党的界限,而仅仅是一般政治的界限,或者确切些说,是一般民事的界限,刑法的界限。如果你同我分裂了,你对我的要求,就不能比对立宪民主党人或社会革命党人或大街上任何一个人的要求更高。
再举一个明显的例子来说明我的意思。最近一号《无产者报》登载了一篇关于科夫诺市选举的地方通讯[145]。记者极不满意崩得同争取派结成反对立陶宛社会民主党人的联盟,并对崩得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对于统一的党的党员来说,可以容许进行什么样的批评呢?大致应当是这样表示不满:崩得分子同犹太资产者结成联盟去反对另一个民族的社会党人,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这种行为反映了小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如此等等。只要我们同崩得还在一个统一的党内,就绝对不容许在选举前夕在群众中散发反对崩得、把崩得分子鄙薄为无产阶级叛徒的小册子。但是,假如1903年的历史重演(历史一般是不会重演的,我只是举一个假想的例子),崩得又从党内分裂出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崩得派工人群众中间散发小册子,指出他们的领袖是改头换面的资产者、被犹太资产阶级所收买并通过犹太资产阶级把自己的人塞到杜马中去等等,以激起他们对自己领袖的仇恨、憎恶和蔑视,那么,有谁会认真地提出这是不能容许的吗?谁要是提出这样的申诉,人们就只会当面嘲笑他说:不要制造分裂,不要使用分裂这种“有毒的武器”,否则以后就不要抱怨,凡动毒刀的,必死在毒刀下!
上面这一切说过以后,第二段话就没有详细谈的必要了。这段话是说:“孟什维克同立宪民主党搞交易,是为了在立宪民主党的帮助下,违背工人的意志而把自己的人塞进杜马,这就是他们从社会民主党跑到小资产阶级联盟,又从小资产阶级联盟跑到立宪民主党那里的简单原因。”[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4卷第316页。——编者注]要是从统一的党的角度出发,从形式上表面上分析这段话,你当然可以说:对党员不应当说“搞交易”,而应当说“进行谈判”;不应当说“塞进”,而应当说“选进”;不应当说“自己的人”,而应当说“社会民主党的代表”,等等。但是象这样“分析”引文,或者“评论”用词,除了只能使人付之一笑而外还能得到什么结果呢?使用最侮辱人的、最鄙视人的、把一切都往坏处说而不往好处说的措辞,就是在分裂情况下进行斗争,以便消灭那些对当地社会民主主义无产阶级的政治运动进行破坏的组织,这难道还不明显吗?因这种用词含有侮辱人和鄙视人的意味而提出申诉,就象一个工贼因人们对他态度凶狠而提出申诉一样。而用这样的观点来审查申诉和控告,就等于没有真正弄清楚究竟这个人的行为是不是工贼的行为,便判定不容许使用“工贼”这样的字眼。
有各种各样的分裂。我已经不止一次地用过“不诚实的”分裂这种说法。现在就来说明问题的这一方面。中央委员会在控告中说我怀疑某些党员政治上的诚实。这说得太轻了,并且用在上面引用的两段话上也不对。我不只是“怀疑”31个人和唐恩的“政治上的诚实”。我的“有关选举的小册子”的全部内容都是指责他们制造政治上不诚实的分裂即对党不诚实的分裂。而我现在仍然坚持这种指责。任何想把这种指责的重心从制造分裂这个基本的、主要的和根本的问题上转到任何细小的、局部的和派生的问题上去的尝试都是徒劳的。
任何一种分裂都是极大的反党罪行,因为它毁灭党,割断党内的联系。但是有各种各样的分裂,我屡次使用的“不诚实的分裂”这种说法,不能用到一切分裂上去。我举例来说明这一点。
假定党内早就有两派在相互斗争,一派主张支持立宪民主党的政策,另一派反对支持立宪民主党的政策。后来发生了重大的政治事件,加剧了立宪民主主义的倾向,加速了立宪民主党同反动派的勾结。主张支持立宪民主党的一派和反对支持的一派发生了破裂。这种分裂象任何分裂一样,必然会引起最尖锐、最激烈的斗争,加剧仇恨心理,如此等等。但是还不能认为这种分裂就是不诚实的分裂,因为除了原则的分歧尖锐化以外,在分裂的背后并没有隐藏任何别的东西。
还可以想象出另外一种分裂。假定党内两个派别彼此同意允许在不同的地方采取不同的策略。如果有一个地方破坏这个共同协议,而且是暗地里破坏,背地里破坏,用出卖同志的方式破坏,那么,大家都一定会同意这种分裂是不诚实的分裂。
在彼得堡选举前夕,孟什维克制造的正是这种不诚实的分裂。第一,在全俄代表会议上党内两个派别都曾郑重保证在选举中服从地方组织的地方策略。全俄国只有彼得堡孟什维克违背了这一保证。这是不诚实。这是对党背信弃义。
第二,中央委员会不但不促成党的统一,反而竭力实行派别政策,直接帮助孟什维克制造分裂,而中央委员唐恩非常积极地参加了这一活动。这是不诚实。这是利用党给的权力来反对党。这是口头上维护党的统一,而实际上在暗处从背后用毒刀伤人。
这就是使我不得不鄙视31个人和唐恩,认为他们是政治上不诚实的人的两件主要事实。我的整个小册子正是充满了这种对他们的鄙视。
因此我在法庭上坚持这一指责。我已经尽一切力量利用庭审使审判员了解彼得堡分裂的全部情况,使他们能有充分的把握确定:这是不是诚实的分裂?使用“有毒武器”的是制造这种分裂的人还是同分裂制造者进行最无情的歼灭战的人?
把这个问题彻底弄清,并且是由第一次真正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各民族社会民主党的代表来弄清,直到掌握最隐秘的内情和底蕴,对于在我们党内建立真正党的关系来代替半遮半掩的分裂状态,具有重大的意义。
这次审讯从它的内容说,不是一个形式问题,不是一个狭隘的法律问题。事实上关键并不在于,在统一的党内应当怎样措辞,是说搞交易呢还是说进行谈判,说选进呢还是说塞进,说为了席位出卖选票呢还是说以获得席位为条件把选票合在一起,等等。这样理解问题,当然只能使人付之一笑。
关键在于,我们是真正珍惜我们党的统一,还是容忍分裂,作一番敷衍而避开分裂问题,避开这个毒疮。审判员同志们,彼得堡的分裂是已经过去的全党分裂时期的最后的、确实是最后的尾声呢,还是……还是新的分裂的开始,即用有毒武器在各地进行的新的斗争的开始,这要取决于——也许要在不小的程度上取决于——你们法庭的判决。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不稳定的统一是将得到巩固还是受到削弱,这要取决于你们的判决。
二 对彼得堡分裂的实际经过的简述
1906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十一月代表会议一致决定,在选举问题上一律服从社会民主党各地方组织的决定。
列宁在这次代表会议上宣称:“希望维堡区也不要违反彼得堡委员会的决定!”(见圣彼得堡社会民主党组织的孟什维克派的报告)这就好象是事先提醒互相都要承担义务。
在《无产者报》第8号(1906年11月)的一篇专论中提出,布尔什维克的任务是严厉批评同立宪民主党结成联盟,但要服从地方组织。
就在1906年11月,中央委员唐恩同志“纯粹以私人的身分”(根据他在法庭上的声明)参加了费多罗维奇工程师召集的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米留可夫和纳波柯夫(这两人是立宪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和彼得堡委员会的领袖),有社会革命党的一个领袖和彼舍霍诺夫(人民社会党的领袖)。他们谈论了选举问题,但不是谈的彼得堡的选举(唐恩同志的话)。唐恩同志认为没有必要把这次会议的情况向中央委员会和彼得堡委员会汇报。
1906年12月,唐恩同志出席了关于选举问题的情况通报会,参加会议的有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彼得堡委员会以及立宪民主党、人民社会党和社会革命党的代表。唐恩声明他是中央委员会的代表,但他发表了“个人的看法”,认为圣彼得堡最好按区达成协议。
1907年1月4日,中央委员会会议通过决定,以最后通牒方式要求彼得堡社会民主党组织代表会议分成市代表会议和省代表会议。布尔什维克中央委员(马克西莫夫、季明、斯特罗耶夫)投票反对这个实际上等于由中央委员会分裂彼得堡组织的步骤。
1907年1月6日,圣彼得堡社会民主党组织举行代表会议解决选举问题。参加会议的有39个布尔什维克和31个孟什维克。孟什维克根据两个形式上的理由退出了代表会议:(1)他们认为代表名额分配不合理;(2)代表会议拒绝根据中央委员会的要求分成市代表会议和省代表会议。
在分析这两个理由时,我们举了三件事实:(1)经1月6日代表会议确认的代表名额是42个布尔什维克和28个孟什维克。孟什维克在他们自己刊印的传单中说,布尔什维克应当算作35个,孟什维克应当算作32个,也就是承认布尔什维克占多数。(2)由于分裂,圣彼得堡社会民主党组织的下次代表会议是在中央委员会特设的一个委员会的特别监督下选举出来的,那次选出参加3月25日代表会议的代表是92个布尔什维克和41个孟什维克。新的选举证实布尔什维克更占多数。(3)无伦在俄国的哪一个城市,无论是在维尔纳、敖德萨或是巴库,中央委员会都没有要求把代表会议分开。因此这个最后通牒式的要求不仅是不合法的,而且显然是从派别考虑出发专门为了对付彼得堡才提出来的。
孟什维克退出代表会议以后,选举了自己的执行机关,印发自己的传单(有孟什维克的中央委员参加,包括唐恩同志在内),进行独立的选举运动。他们撇开布尔什维克,单独同各民粹派政党(人民社会党、社会革命党、劳动派)达成协议,以便共同去和立宪民主党订立协议。
彼得堡的资产阶级报刊(《言语报》、《国家报》、《同志报》等等)热烈欢迎孟什维克的分裂活动,称他们是“温和的社会党”,号召他们同布尔什维克进行英勇的斗争,欢呼“布朗基主义者”遭到孤立,等等。布尔什维克除了1月6日向民粹派建议结成反对立宪民主党的联盟之外,没有参加任何谈判。
1月14日《言语报》在社论中答应,如果反对布尔什维克的联盟缔结成功,就可以把工人选民团的一个席位让给孟什维克。
孟什维克在1月17日的会议上决定:他们将把他们得到的一切席位都交由工人选民团分配。1月19日《同志报》刊载了这一消息。
1月15日,米留可夫谒见了斯托雷平,此后立宪民主党明显地向右转了。
1月18日召开了孟什维克、民粹派和立宪民主党的代表会议。立宪民主党给他们两个席位,而他们要求三个,结果同立宪民主党决裂。
1月20日《同志报》登载了孟什维克反对布尔什维克和破坏布尔什维克选举运动的传单摘要。我在同一天写了小册子《圣彼得堡的选举和31个孟什维克的伪善面目》;这本小册子在三天后出版。
1月25日彼得堡成立了左派联盟。28日召开了圣彼得堡市工人选民团选出的(1月7日和14日选出的)各工厂的初选人大会。271人中有200—250人出席了大会。大会以多数票通过了支持左派联盟的决议(只有10至12票反对)。决议特别号召孟什维克“不要支持(即使是暗中支持)立宪民主党”。
在1月17日曾答应把“自己的”席位交给工人选民团的孟什维克,这次不但不听全体初选人大会的呼声,反而公然宣称这是“社会革命党和布尔什维克的巫婆神汉聚会”。
1月30日举行了社会民主党初选人的会议。由彼得堡委员会指定了复选人的候选人。
1月29日左派联盟号召科洛姆纳区的非党进步选民废除他们同孟什维克的书面协定,因为在这个协定中(以及在孟什维克的铅印传单中)附有这样一个条件:“孟什维克复选人不受民粹派和布尔什维克联盟提出的有关分配代表席位的条件的约束”(第2条第3项)。规定这个条件,显然是打算在第二级选举中能够同立宪民主党一道来投票反对左派联盟。
2月7日彼得堡进行选举。黑帮危险被彻底驳倒了。立宪民主党得到28798票,左派联盟得16703票,十月党得16613票,君主派得5270票。左派联盟只要在5个选区从立宪民主党手里夺到1573票,就可以在全彼得堡取得胜利。在科洛姆纳区左派联盟获得的票数总共只比立宪民主党少196票。
这就是事情的简短经过。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实质上圣彼得堡的选举运动是被孟什维克破坏的。实质上分裂的阴谋早在11月就已开始,而且是由中央委员唐恩开始的。实质上正是唐恩和孟什维克在中央委员会中的其他委员在圣彼得堡实行分裂来反对一个地方组织的多数派……
1907年4月印成单行本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5卷第291—308页 |
注释:
[142]《就彼得堡的分裂以及因此设立党的法庭问题向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五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于1907年4月由维堡无产者报印刷厂印成小册子,并注明“只供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代表大会代表阅读”。小册子的开头和末尾两部分是1907年4月写的。《列宁在党的法庭上的辩护词(亦即对中央委员会孟什维克委员的起诉书)》是2月写的,并在1907年3月底党的法庭第一次开庭时宣读过。——265。
[143]234个彼得堡布尔什维克会议通过的决议如下:
“在各区工作的彼得堡组织的234个布尔什维克参加的布尔仆维克会议,听取了X同志关于彼得堡一批孟什维克在第二届国家杜马选举期间的所作所为以及关于根据孟什维克中央委员会的提议设立的党的法庭的报告,得出如下结论:
1.彼得堡社会民主党组织在选举运动期间的分裂,完全由这批孟什维克同志负责。
2.一批孟什维克在分裂以前和以后同立宪民主党的谈判,实质上是不能容许的杜马席位交易,是违背彼得堡社会民主主义无产阶级意志进行的交易。
3.尤其不能容许的是唐恩同志的行动方式,他在分裂的整个过程中以及与立宪民主党人的谈判中起了极其积极的作用,而且任何一个党组织也没有授权他进行这些谈判。
4.这批孟什维克在他们同立宪民主党破裂之后、尤其是在彼得堡左翼政党签订协议之后的行为,诸如对这一协议提出威胁性的抗议,在彼得堡的许多地区号召选举人不支持这一协议,妨碍提出左派候选人名单等等,都是直接破坏无产阶级和全党的事业而有利于立宪民主党的。
因此会议表示希望,在孟什维克退出后留下的彼得堡社会民主党代表会议中的布尔什维克派,能参加根据中央委员会提议组成的党的法庭,对一批孟什维克和唐恩同志在政治上不能容许的行为提出反诉。
会议建议所有工作人员要针对中央委员会掀起的反对尼·列宁个人的运动,立即将社会民主党彼得堡选举活动的全过程以及一批孟什维克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向彼得堡无产阶级广泛传达。”(见1907年2月11日《无产者报》第13号)
1907年2月召开的彼得堡(市区和郊区)组织代表会议批准了234个彼得堡布尔什维克会议的决议,并对决议补充了第5点:“代表会议支持尼·列宁小册子(《圣彼得堡的选举和31个孟什维克的伪善面目》)提出的实际指控,因此认为自己有权作为一方出庭。代表会议对唐恩同志和31个孟什维克提出反诉,并委托列宁所委托的同一些法官作为自己在法庭上的代表。”(见1907年3月4日《无产者报》第14号)
彼得堡各区委员会和郊区委员会的会议也通过了类似的决议。——265。
[144]列宁当时住在库奥卡拉(芬兰)“瓦萨”别墅。——272。
[145]1907年2月11日《无产者报》第13号上的科夫诺通讯报道了科夫诺市选举运动的详细情况。在选举中,崩得分子与争取派占多数的犹太人选举委员会达成了协议。由于这一得到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孟什维克中央委员会支持的协议,6名资产阶级复选人和1名黑帮分子当选。
争取派即争取俄国犹太人充分权利协会的成员。该协会是根据一批犹太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倡议于1905年3月在维尔纳成立的。协会的纲领提出了联合所有俄国犹太人为争取充分权利而积极斗争的任务。协会加入了协会联合会,参加了1905年5月举行的协会联合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国家杜马选举问题上,协会采取了和协会联合会不同的立场,主张参加杜马选举运动,在杜马中坚持要求解决犹太人的问题。1907年5月协会停止活动。——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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