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恩列斯
马恩全集第四十九卷——[57]第二章 资本周转
(1)流通时间和周转 这里应当讨论在前一章第三节中已预先谈到的关于周转的一般概念。 首先,我们在这里研究一下周转的特征,尽可能不'...
(1)流通时间和周转
这里应当讨论在前一章第三节中已预先谈到的关于周转的一般概念。
首先,我们在这里研究一下周转的特征,尽可能不涉及应该在本章第二节中考察的问题,即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区别,那仅仅表现补充性特征。
假定资本为500镑;其中100镑为可变资本,剩余价值率等于100%。(产品,不管什么产品,只要是指使用价值,我们就称为P,也就是一个周转期间的产品。)这500镑的生产时间等于2个月,流通时间等于1个月。因此,周转时间等于3个月。在三个月期间,全部预付资本周转一次,也就是说,在这期间内可以完全再生产出它的全部价值+剩余价值,即全部原有资本价值+它在上述条件下3个月内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也就是再生产出600镑,其中500镑为预付资本,100镑为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这一次周转的产品就等于P。
这个资本一年内可以周转4次。它每3个月周转一次,因而在12个月即3×4个月内周转4次。它的周转次数已知,如果我们把它本身的周转时间称为u,而用U表示年,那就得出U/u,在这里就是12/3。
因此,资本在一年内可以生产出4×(500+100)=2000+400,也就是说,可以四次生产出自己的原有价值+四次生产出它每次周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其次,它可以生产出4P,或一个周转期间的产品乘以4。
如果我们把周转次数称为n,原有资本称为C,剩余价值称为m,那么这时资本所生产的价值=n(C+m)=nC+nm,但我们现在就可以看到,nC同nm相比,意义完全不同。
至于产品,那么,如果P是一次周转的结果,nP则是n次周转的结果。
[58]实际上,4次周转结束时,500镑原有资本只有一次处在资本家手中,而不是4次或n次;另一方面,如果他还没有把这500镑吃光,剩余价值m就会处在他手中4次或n次,因为实际上,他在4次周转中所生产的剩余价值m,不是100镑,而是400镑,因此,100镑预付可变资本生产出400%剩余价值,尽管按照前提来说,剩余价值率,即劳动剥削率只等于100%。(我们完全抽象掉一年内可能积累的剩余价值部分,因为这同所考察的形式没有直接的关系。)
(如果U等于一年时间,而u等于一次周转时间,那么周转次数n=U/u。所以U或资本年周转等于nu,就是说在上述场合=4×3个月,或4×(1/4)年。如果u大于U,例如,如果资本两年只周转一次,那么情况就是:U等于12个月,而u=24,因此,U/u=12/24个月=1/2,或者说,资本一年只周转1/2次。
显然,如果我们用p表示代表剩余价值的剩余产品的量,在第一次周转后产品P就=p+p′,P=600镑,其中p=500镑,而p′=100镑。这个转化为货币的总产品P现在=600镑。然而这600镑中(因为我们在这里不考察积累,根本不关心剩余价值的进一步使用),1/6即100镑等于p′的价值,等于剩余价值,并不进入再生产过程。它被搁置在一旁或被消费等等。在任何情况下,这就是资本家获得的超出原耗费资本的东西。这就是资本家作为剩余价值搁置起来的资本的产品。而这反复进行四次。在其他一切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产品每经过3个月被售出并且在每次新周转开始时又以自己原有的量执行职能。因此,100镑所推动的用来生产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的劳动力,被资本家生产和占有4次。相反,起初总只是预付500镑旧的原有资本,而这个资本只有在我们从总产品价值中扣除剩余价值以后,才能返回。然而,原有资本在不计算剩余价值的情况下,经过4次周转实际上增加为四倍。就我们考察它的价值来说,它等于4×500=2000镑,而就我们考察产品来说(扣除代表剩余价值的那部分产品,即剩余产品),它等于4P或nP。
周转(一年)结束时重新恢复的资本,在这里还是同它当初一样。它只是被再生产出来。相反,剩余价值却等于一次周转中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乘以周转次数。但是,虽然一定量可变资本通过u次周转而带来的剩余价值增加这么多,预付资本总价值一年结束时决不会被再生产出来。而后来,它继续以生产过程开始前所具有的形式存在。(这一点将在考察固定资本的第二节更详细地说明。)
[59]第一次周转结束时,生产出来的价值等于600镑,其中保存下来的不变资本为400镑,再生产出来的可变资本为100镑,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为100镑;
但从商品(作为使用价值的产品)的角度来看,它等于P,其中p=500镑,p′=100镑。
全部产品P被售出,处在市场上的商品量的每一相应部分增加了。
虽然全部P被售出,但重新进入生产过程的只有p,它等于P-p′,即等于总产品的价值减去剩余价值。
但是,同p相交换的是一个等价物,其中4/5是不变资本,1/5是可变资本。
如果不进行这种交换,那就需要有400镑新资本,用来购买必要的不变资本,这些不变资本要由100镑重新购买了3个月的新劳动力来推动;如果需要100镑新资本,用来购买必要的不变资本,这些不变资本要由100镑重新购买3个月的新劳动力来推动;用来购买3个月的新劳动力或再购买3个月的原有劳动力,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况。
第一个3个月内,400镑不变资本变成IP(产品)。
第二个3个月内,400镑不变资本变成IP。
第三个3个月内,400镑不变资本变成IP。
第四个3个月内,400镑不变资本变成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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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内, 1600镑不变资本变成4P(其中包含剩余产品p′)(变成4p+4p′)。
这样,所使用的劳动力在3个月内消耗掉100镑可变资本,而在12个月内消耗掉的可变资本量为4×100=400镑。因此,实际上12个月内执行职能的不变资本为1600镑,可变资本为400镑,总资本为2000镑,尽管我们的资本家所掌握和花费的并没有超过500镑。但是,他所获得的总剩余价值等于400镑执行职能的资本的100%,也就是等于400镑,而不是他所投的100镑可变资本的100%,也就是说,不是100镑。这个数额只相当于他每三个月周转一次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由一年内执行职能的可变资本的量决定,而不是由资本家最初拥有的和最后返回他手里的可变资本量决定。
[60]上面我们在考察货币流通时已经知道,同一货币额,如果它一年周转n次,则代表货币额G,或实现n×G的商品量,这里n等于周转次数,而G等于周转的货币额。最初作为资本预付的500镑货币额,情况也是这样。它通过4次周转实现了2000镑价值额。同时它来回流通4次,被最初把它投入流通的同一个人支出和收回4次。最后,同一500镑货币额(这里撇开剩余价值不谈),在它实现2000镑的商品量以后,重新落到他的手中。但采取什么办法呢?每一次的办法都是变成价值500镑(或600镑)的产品。虽然每次周转开始时所支出的资本从来不超过500镑,但它实际已上生产出价值2400镑的商品。
如果P是一次周转的产品量,生产出来的产品量就等于Pn。如果不进行4次周转,用同一预付资本就不能生产出这样多的产品。如果n=n-X,那么总产品就=P(n-X)。
一次周转所使用的不变资本等于400镑,四次周转就是1600镑或nc,其中n是周转次数,c是每次周转所使用的不变资本。
其次,一次周转所使用的可变资本等于100镑;四次周转所使用的就是400镑或nv(其中n是周转次数,v是一次周转所使用的可变资本)。
一次周转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是100镑;四次周转就是400镑或nm(其中m为一次周转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
因此,一年中执行职能的不变资本等于4c(4×400),或nc,可变资本等于nv(或4×100);整个说来,执行职能的资本等于(c+v)×n,与此相适应,剩余价值量等于nm,生产这个剩余价值的是nv,而不是v。但是,所花费的资本的量决不会超过原有的量,因为再生产重复4次,所以资本返回4次,这样就能4次形成新的完全的再生产周期的出发点。
如果一年不是周转4(n)次,而是只周转一次,那么,要在一年中剥削同量劳动并在这一年内生产出同量产品(和剩余价值),那就必须预付不变资本4c(nc),可变资本4v(nv)。假定应当预付的不是400镑,而是2000镑,即1600镑不变资本和400镑可变资本。这时,同一年内执行职能的资本量不变,但资本家所预付的资本量则会增长为4倍。然而他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并不决定于预付资本的量,而是决定于执行职能的可变资本的量,决定于资本家一年内所推动的劳动量,而不决定于资本家为推动劳动量所预付的可变资本的量。在后一种场合,他预付400镑并生产出400镑剩余价值。尽管剩余价值量不变,而剩余价值率象上述情况那样,只是1/4。也就是说100%。在另一种场合,剩余价值率是400/100×100%=400%。或者说,它等于一次周转所得到的剩余价值乘以周转次数。或者说,它等于一年内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400镑,除以一个分数,其分子是一年内所预付的全部可变资本,而分母是一次周转所预付的可变资本;就是说,等于
400(m) 400
———— ——-
400(v) = 400
———— ——-
100v 100。
全部可变资本=400镑。在第一种场合,剩余价值率等于400/400=m/v(一年内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与一年内所预付的可变资本之比)。在第二种场合,它等于
400 m
—— ——
400 = v
—— ——
4 n,
其中n=周转次数。作为全部剩余价值除数的那个分母,在[61]第一种场合等于一年内预付的可变资本;在第二种场合等于这个资本除以周转次数。
(作为利润率来表现,它在后一种场合等于400/2000=1/5=预付资本的20%。在另一场合,它等于400/500=4/5=80%。因此,虽然利润量在两种场合相同,但利润率大3倍。一种场合的三个月利润率等于另一种场合的年利润率。至于利润,问题的实质表现为:必须预付更多的总资本(可变资本+不变资本),才能实现同量剩余价值,或者说,必须在较长时期内预付同一资本,才能生产出同一利润。因为利润率的计算同剩余价值率的计算相同,如按年计算,就是指资本在一定周转期间所生产的利润。)
作为一定的生产或再生产周期的起点,从而实际上作为一定的周转的起点,作为这种资本的价值增殖过程的起点而执行职能的资本,称为预付资本。它总是预付价值额,或者用交换价值来表现,它总是预付货币额,而且预付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商品形式进行,是通过G-W-G形式还是W-P-Ck-W等等形式进行,都是一样的。资本被预付的时间的长短,显然是由它作为价值已经增殖的资本,作为G+△G,而不管以什么形式回到自己的出发点以前所经历的那段时间计量的,也就是说,资本被预付的时间的长短,是由它的生产时间+流通时间的总和,即它的周转时间计量的,从而是由它的周转时间的相对量计量的。很清楚,这种周转时间越久,预付资本就要越多,才能推动一定量的劳动(从而,使用一定量的不变资本),从而生产出一定量的剩余价值。因为,只有当资本经历了自己的周转时间,并作为已经增殖自己价值的资本而重新获得自己的最初形式时,同一预付价值额,或既定量的预付资本,才能重新作为资本执行职能,重新成为预付资本,因而重新创造剩余价值。假定资本的周转时间为既定量,那么资本所能生产的剩余价值量就取决于它的可变组成部分的量(在其他一切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而这个可变组成部分的量又同不变资本,从而同整个资本的量成一定的比例(各生产部门的比例不同)。如果周转时间已定,那么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量就取决于原预付资本的量(同时假定,全部资本量只表示它的可变部分的量);或者说,如果预付资本只由可变资本组成,那就会产生这种情况;而回流总额的量由预付资本的量决定,因为它等于K+△K,等于预付资本量+预付资本的增殖额。但是,如果预付资本量已定,那么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量就由资本的周转时间决定,因为周转时间决定同一资本在一定时间内,例如在一年内,能够重新开始剥削过程多少次。因此,一定时间内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量由预付资本的量和周转时间(或资本被预付的持续时间)的长短这两方面的结合来决定;或者说,它是由预付资本的量及其周转次数决定。(由此可见,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量同资本量成正比,同周转时间成反比;同预付资本的量成正比,同资本被预付的持续时间成反比。)
[62]因此同量资本(就是说,实际上这里只是指可变资本;不变资本的量,从而全部预付资本的量,等以后研究利润时再进行考察)例如在一年内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同其周转次数成正比,或同这些资本为实现自己的价值增殖过程而被预付的时间成反比。所以,如果资本周转时间不同,要生产出同一剩余价值,就要预付不同量的资本。(在周转时间不同或预付持续时间不同的情况下,在其他一切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年内周转时间越快,或周转次数越多,为在一年内剥削一定量劳动,从而生产一定量剩余价值所需的预付资本量就越少;而周转时间越慢,从而一年内周转次数越少,为在一年内[剥削]同量劳动,从而生产出同量剩余价值所需的预付资本量就越多。这样,速度和数量就象货币流通时那样,可以按照反比例互相替换。在两种情况下,同量的剩余价值都是在一年内(在其他一切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剥削同量劳动的结果,从而是同量可变资本在一年内被消耗或执行职能的结果。但是,剩余价值率决定于剩余价值对预付资本之比,而不是对执行职能的资本之比。因此,剩余价值率在一种场合比在另一种场合高;其提高的程度相当于预付资本量减少的程度。一年内执行职能的资本和同一个资本家在一年内所预付的资本之间的差别,由再生产重复的次数决定,由周转次数决定。在一种场合,500镑被预付四次,因而在一年内执行2000镑的职能,但在一年的任何一个四分之一时间内所预付的都不超过500镑。在另一种场合,一年内预付2000镑,而且在年周转结束前,这2000镑的任何一部分都不能作为资本重新被预付。因此,剩余价值率在一种场合比另一种场合高3倍,而如果按比例考察资本,那么剩余价值量就会高3倍。
至于社会,那么无论在这种场合还是那种场合,一年内的投资都是2000镑,但是在一种场合,资本在一年内是一部分一部分地不断以产品形式回到社会手中,但在另一种场合,现有资本价值在一年内不在社会手中,现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在年终以前不能以产品(和价值)形式返回社会手中。
(我们在上面已经看到,如果500镑资本周转4次,剩余价值率为100%,可变资本量为100镑,那么一年内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等于400镑,而同预付资本相比,剩余价值率等于400%;在这种情况下,年利润率等于80%。如果2000镑资本在资本构成相同的情况下一年只周转一次,那么剩余价值就会等于400镑,年剩余价值率就等于100%。利润率是会等于1/5或20%。在这里,如果假定资本的构成相同,不同的利润率就来自不同的周转时间所决定的不同的剩余价值率。此外,如果现在资本的构成不同,例如,资本的不变部分不是1600镑,而是2000镑,那么预付资本就会是2400镑,而剩余价值是400镑;剩余价值率就会不变;利润率就会等于16+(2/3)%。在这里,不同的利润率由两种情况造成:(1)可变资本的预付期间较长;(2)预付可变资本和预付总资本之间的比例较小。)
[63]上面在考察流通时间和生产时间时都表明,它们的持续时间(第二种场合是周期性的持续时间)的长短,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等等有多么大的影响。这里表明,预付资本量同周转时间量或一年内的周转次数成反比,因此,在劳动剥削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剩余价值率(而对预付资本来说是剩余价值量)不同,所以实际上在剥削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劳动剥削量的多少取决于总再生产过程重复的快慢。由此可见,同量预付资本在一定时期内所提供的剩余价值量是不同的,这就造成一种假象,似乎剩余价值来自在流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资本的]内在属性,或者说,似乎资本与它所剥削的劳动无关而成为剩余价值的独立源泉。这涉及投入不同生产领域的资本。
其次,由此可见,投入同一生产领域的同一资本,——要看它的周转时间的延长或缩短,而不管这是由流通时间的变化还是由生产时间的变化所造成的,——在同一时间内生产的既是不同量的产品,也是不同量的剩余价值。这又一次证实,不能把资本说成是资本生产过程中的不变量。[注:赛·贝利[《对价值的本质、尺度和原因的批判研究,主要是论李嘉图先生及其信徒的著作》1825年伦敦版第20-21、23页]。]
最后,重要的是还要稍为详细地谈谈这种已获得进一步发展的预付的规定。
预付在生产中的资本量(虽然不是生产在一定时间内所提供的资本量,不是对成品再生产过程周期所提供的资本量),不管500镑资本一年内周转4次还是一年内只周转1次,始终是相同的量。假定两个资本在全年内不断地日复一日地(或在平均日内)推动同量劳动,为简便起见,假定同量劳动推动同量的不变资本和同量的不变资本价值。在第一次周转的3个月内,用100镑来推动一定量的劳动,把价值400镑的不变资本变成产品。产品量等于P。P的价值=600镑。(但这里我们抽象掉了积累,完全不谈100镑即重新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的使用。)周转结果又产生出产品价值的货币形式,其中400镑重新用来购买新原料,而100镑重新用在持续时间为3个月的新补充的劳动上等等。重新花费500镑资本,其中100镑由工人消费,400镑作为新P的生产资料而被消费掉,等等。这样,在4次周转中,400镑由工人消费,1600镑作为生产资料被消费,而2000镑全部投资再生产出价值2400镑的4P。然而,2000镑资本一年只周转一次时,也会产生同样的情况。无论在前一种场合还是在后一种场合,这个资本都消费在生产过程中,支出在、预付在生产过程上。
但在这里,由于周转时间不同,或整个再生产过程的周期性不同,预付在生产过程中的资本量同由资本家和为资本家所预付的资本量之间就产生了差别。对前一个资本家来说,他预付500镑以后,第一个3个月结束时再生产出来的价值和剩余价值继续处在再生产过程中,不论是生产时间还是流通时间。为了[64]不破坏过程的连续性,他必须再预付500镑,并因此在第7个月开始时重新预付500镑,第10个月开始时再预付500镑。这样,他到年底就陆续向再生产过程投入即预付2000镑。相反,后一个资本家在第一个3个月周转结束时重新实现了自己的资本,因而也就能使用同一数额500镑开始新的周转,购买进行再生产的新劳动和各种新要素。他不必预付追加的500镑,因为他重新预付原来的500镑,因为对他来说,这500镑已经在它们能够重新被当作资本来使用的形式上再生产出来了,而不是存在于它们不能作为资本执行职能的形式上。
假定没有任何流通,假定资本家自己直接生产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
如果再生产过程连续进行一年,那么,为了使工人不断进行劳动,这个资本家就必须储备价值400镑的(工人的)生活资料,以及价值1600镑的生产资料。于是,全年所需的2000镑资本,分别以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形式,一部分被个人,一部分被生产逐渐消费掉,而这个资本只有到年底才能更新。
如果再生产过程只连续进行3个月,那么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到第二个再生产过程开始时,即第一个3个月结束时,就又更新了;而它们的预付期从不超过3个月,这正因为它们的更新期限为3个月。如果考察全年的情况,那么这段时间所耗费的和再生产出来的生活资料为400镑,尽管生活资料的预付额没有一次超过100镑,然而它们一年更新4次,而这4次更新所产生的作用,同3×4个月的储备所产生的作用是一样的;它们在一年内会推动同一劳动量;因而也会产生出同样多的价值或剩余产品。另一方面,至于不变资本,生产资料,那么它们每次只贮存3个月;因此,实际上每3个月所预付的不变资本总只是400镑,而不变资本现有储备量总是只够3个月使用,它决不会超过400镑。但是,在每次3个月的周期中,价值400镑的不变资本总是处于过程中;因此,在3×4个月或一年内所使用的不变资本为1600镑。然而,3个月内所耗费的生产资料在过程中不断更新,所以它们从3个月内新生产出来的产品量得到补偿。因此,它们永远存在,因为不断得到补偿。但是,如果它们不是经过3个月,而只有经过12个月才得到补偿,那么它们就必须在12个月内存在而得不到补偿。(因此,它们不断从现存储备进入再生产过程。)但是,如果资本家自己不生产自己的生产资料,那么他一年内就要4次换进产品,每次用400镑换取生产资料,而如果假定他的产品形成别的资本家的储备,那么后者就会掌握1600镑的产品,而支付工资就要花400镑;因此,他在全年内用500镑资本就会推动2000镑资本。形成储备的可能不是他自己的产品,而是另一种产品,在这种产品中,400镑预付价值(通过交换)不断更新。区别显然在于,——这在年周期结束时会显示出来,——资本家Ⅰ有价值2000镑的储备(不包括剩余价值),资本家Ⅱ只有价值500镑的储备。由此就可以看出,虽然这500镑在一年内逐渐地执行了2000镑资本的职能,实际上在每一个周期中,资本的存在和预付都不超过500镑,这就象1个塔勒,不管它循环1次还是20次,在1次和20次流通结束时还是1个塔勒一样。但是,资本家Ⅱ所创造的产品并不少于(撇开剩余价值不谈)资本家Ⅰ所创造的产品,因而表现为2000镑执行职能的资本所创造的产品。这500镑4次执行500镑资本的职能的时间,相当于2000镑仅仅一次执行资本职能的时间。
[65]在考察原始积累(第Ⅰ册第Ⅴ章第2节)时已经指出,对工人预付生活资料,是简单的、资本主义生产所固有的形式,这种形式促成和掩盖资本家占有一部分总产品用于他个人消费的现象。如果象我们在这里所做的那样,把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看作连续不断的过程,那么在这个过程本身中,总资本(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预付,表现为简单形式,表现为过程返回到自己的起点,或者不如说,表现为过程从它的起点开始的重复。如果工人的劳动体现在产品中,而这些产品的再生产过程一年内以不同的次数更新,那么这就表现为这样使用的资本具有较高的生产率,因为它的预付较频繁,所以每次周转的预付量就少些,也就是说,因为同一资本在同样的时间内可以较频繁地被预付,可以较频繁地剥削同一劳动力,而在再生产时期较长的情况下,从而在预付的重复较晚的情况下,对同一劳动力的剥削就要使用更多的资本。预付就是资本再转化为它的各生产要素,而一年内这种再转化的次数决定于它的周转次数或再生产次数;(如果资本一年内只周转一次,例如是2000镑资本,那么为此就没有必要预付全年的全部资本。假定1600镑不变资本由机器400镑和原料等等1200镑组成。这时全年就只要预付400镑以及原料上预付300镑。这样,可变资本就是100镑。因此,全年就要预付800镑。四分之三年预付400镑。半年预付400镑。四分之一年也预付400镑。但是,预付的2000镑中任何部分都不能从生产过程本身流回到资本家手中;它们都固定在产品中。因此,如果资本家不利用信贷,他全年内就必须拥有2000镑。至于其中的一部分从另外的某个企业流到他的手中,这本身同所考察的前提毫无关系)。
在考察资本周转时已经阐明:在研究各种流通时间、生产时间以及整个流通过程和再生产过程时,本身就包含了一种内容,这就是剩余价值的新规定。
在生产过程中,日、工作日等等都是我们的尺度,而我们只考察被一定量可变资本所利用或推动的劳动时间(或剩余劳动时间)。
但是,因为周转长短是已定的,而剩余价值量和剩余价值率取决于同一可变资本在一年(周转尺度)内重复周转多少次,由此就应当更详细地把剩余价值率规定为年剩余价值率,规定为在生产过程不间断的进行、而可变资本较多或较少周转的情况下一年中所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也就是剩余价值率。因此,在日、周剩余价值率下表现出来的劳动剥削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年剩余价值率的表现形式不同,因为它是以一年中的周转次数为转移按较大的或预付期间较长的可变资本来计算的。
例如,如果资本500镑,其中100镑是可变资本,在剩余价值为100%的情况下,3个月周转一次,一年周转4次,那么年剩余价值率就等于400%,因为同一可变资本100镑一年4次生产出剩余价值,每次100镑。于是,400∶100=4×100%=400%年剩余价值率。
如果它一年周转3次,那么年剩余价值率就=300%。
如果它一年周转2次,那么年剩余价值率就=200%。
由此可见,同量可变资本(因为不变资本在这里也象在所有计算剩余价值的场合那样等于零)在劳动剥削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具有不同的年剩余价值率。因为,由于同一剥削过程一年内重复的次数不同,同量可变资本在同一剥削率下所推动的劳动量不同。
(这只形成年利润率范畴的基础。)
[66](2)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
周转的周期。再生产过程的连续性
已经清楚看到,资本按其性质来说是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它始终处于这两种状态之中,其中一种状态总是向自己的对立面过渡。
资本是流动的,因为它不断地进行周转,从生产阶段进到流通阶段本身,在这里始终经过两个相反的阶段,然后又进入生产阶段等等。但是,它同时固定在这两个阶段的每一个阶段中。它只能通过下述办法经历这两个阶段:它停留在每个阶段中,也就是固定在这两个阶段中,而停留在这两个阶段仅仅是为了离开它们。
但是第二,流动资本和生产资本之间是有区别的;在较确切的规定上,前者通过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的双重面貌表现出来。作为生产资本,它处于过程中,处于劳动过程中;作为商品资本或货币资本,它被交换,转手,并且在这种物质变换中轮流采取商品形式和货币形式。
如果考察同一资本,第一个区别一方面表现为再生产过程的统一,另一方面表现在这个过程的不同的流动阶段上,表现在它的各个环节上。
第二个区别只显示出矛盾,资本在一个阶段——生产过程——中与另一个阶段即流通阶段相对立时所采取的那些可以识别的形式。
在两个区别中,这是同一资本表现为不同的职能以及与这些职能相适应的形式。
但是现在,我们必须考察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或基本投资和流动资本之间的新区别。
在分析价值增殖过程时弄清楚的是,如果撇开辅助材料和原料本身不谈,劳动资料——不论是过程实现的一般条件,厂房、储藏库等等,还是劳动资料本身,工具、机器等等——在较长时期内继续执行自己的职能,因此,它们在一定劳动过程中或在劳动过程的一定时期内发挥作用以后,还能在或长或短不断反复的劳动过程中继续使用。它们在相当数量的劳动过程系列中以自己最初的实物形式,作为劳动要素,作为生产要素继续执行职能。因此我们看到,它们只是逐步把自己的价值转移到它们在其中执行职能的,反复进行的各个劳动过程的产品上去,随着它们失去自身的使用价值,并同时失去自己的交换价值的过程,而转移自己的价值,但价值的这种转移,或劳动资料的价值向产品价值的这种过渡,是由某种从它们执行职能的平均持续时间得出的观念上的平均计算决定的。
因此,这部分资本的特性是:第一,这种资本的价值在较长或较短的持续时期内分配在从一系列反复进行的劳动过程中出来的产品量上。第二,这种资本(至少就它执行自己的职能而言;牲畜可以例外,先是充当劳动工具,以后又可以作为畜牧业的产品被吃掉,而不是作为劳动工具被消费)从来不在自己的实物形式上离开生产阶段(因此,总是留在资本家手中,不作为产品被让渡)。后一种情况比如说与辅助材料有共同点,因为辅助材料一旦进入生产过程,就不再离开,而是按照它们性质的不同,或是单纯作为价值组成部分,或是作为产品成分进入产品。(其实,这里所考察的问题只涉及煤、煤气等等辅助材料,它们不作为物质组成部分进入产品。)只要它们没有报废,它们就保持自己的实物形式,作为生产的因素,同产品并存。
[67]我们所以涉及这种区别,是因为这同价值增殖过程有关。
可见,这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具有自己的独特性,体现在独特的使用价值上,体现在如厂房、机器、工具、铁路、船舶等等独特的物的、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形式上。这部分资本由劳动资料组成,而不同于这里包括辅助材料在内的劳动材料。这部分资本的物的形式,是由它在实际的劳动过程中所应起的与概念相符的作用决定的。这部分资本实现的独特形式,是这种物的形式的结果,是这部分资本作为这种特定生产因素具有和应当具有的形式的结果。
由此也产生了这部分资本在整个资本流通过程中不同于资本的其他组成部分而具有的独特形式,形式规定性。而在这种形式规定性中,在流通过程中,这部分资本被称为固定资本。固定资本并不是上面提到的固定起来的资本,虽然它在它存在于生产阶段的全部时间内仍然是本来意义上的固定起来的资本,处在资本在本身周转时所采取的变化着的形式规定性中的一种规定性上。正由于在劳动过程中有自己的物质存在方式,固定资本便成了资本的特殊组成部分,成了它的独立部分。它是不变资本的组成部分;但只有一部分不变资本执行职能,作为固定资本而存在。
我们立即看到两个主要的规定。
因为固定资本只把价值转移到产品上(这就是它同部分辅助材料的共同点),所以从生产阶段过渡到流通阶段的不是它自己,而只是它所转移的价值部分,即产品价值部分(产品价值的组成要素之一)。进入流通阶段的只是它的价值,而不是它本身具有的实物形式,并且不是作为产品的物质组成部分。因此,它只有在与它并存并在它的协助下生产出来的产品离开它,进入流通并经历形态变化时,才进入流通并经历形态变化。它只是作为资本的价值部分,——就资本的全部价值在进行流通而言,——并且只是在它自身的价值又出现在产品价值中时,才经历整个过程。但它不是在自己的实物形式上,不是作为产品的物质组成部分,不是作为使用价值经历这个过程(虽然使用价值的特征可以在产品形式中存在)。
固定资本在不同的劳动过程中作为劳动资料存在,并在这些过程之后继续存在,在生产过程中被使用,在这些劳动过程结束时,这种资本有两个组成部分:(1)劳动资料,它以自己的实物形式继续存在,然后在重复的过程中起同样作用;(2)产品量,其中原料等等取得了某种使用价值的具有确定目的的形式,现在这种使用价值应作为商品经历自己的形态变化。劳动资料不管丧失多少价值,它总是把价值加到产品量上,而这种丧失了的价值现在作为产品量价值的相应份额存在。就其余的来说,这部分资本继续以自己最初的实物形式在生产阶段内在重新进行的生产过程中发生作用。因此它不更新(不被再生产),而是以同种新物品来补偿。由劳动资料转移到产品上的价值,会逐步与自己的原有价值相等,这种价值在劳动资料一旦损坏并报废时,就会转化为货币,或者形成由产品量所转化成的那部分货币额。这样,它就形成价值基金,已磨损的劳动资料最终要在自己的实物形式上从这种基金得到补偿。但是,这种基金再转化为劳动资料不是直接在劳动资料磨损以后,而是当劳动资料失去了自己的使用价值并同时把自己的全部交换价值逐步转移到产品量上去的时候,才再转化为劳动资料。
例如,假定固定资本在20次或长或短的周转时间内起作用,它在这种情况下逐步把自己的价值转移到这20次周转的总产品上去,出售总产品所得的货币就是这种产品周转20次结束时的价值。这个价值归根到底又要转化为劳动资料,转化为同一种固定资本。因此,固定资本实际的再生产过程,不同于总资本的再生产过程。但是,这并非指它的价值转化为货币;固定资本从自己的货币形式再转化为自己的商品形式,也就是使用价值形式。
[68]其实,这部分资本并不是同资本的其他部分在同一时期内更新。而且它也不必进行这种更新,因为它经过一次周转等等以后,形式仍然象过去那样不变,并仍能以自己过去的形式重新执行自己的职能。在自己完全磨损的时期到来以前,这部分资本的价值陆续不断地加入商品形态变化的第一个阶段,加入商品到货币形式的转化,但它在相当长时间内参加W-G这一行为,而不参加G-W这一行为。
这部分资本被规定为固定资本,——虽然这种规定基于这部分资本在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中作为资本的特有物质组成部分,作为资本的存在形式而起的独特作用,——这是从资本流通过程产生的规定,是从这样一种过程产生的规定,这种过程的连续性包含再生产过程的一般形式,或者说本身就是这种再生产过程的抽象形式。
不同于这种固定资本的任何其他资本,被规定为流动资本,规定为非固定资本。
第一,是不变资本的流动部分。任何不变资本,减掉它的固定资本以后,都是流动资本。它的组成部分有:原料,辅助材料,每个加工阶段上的半成品,最后,还有那些虽能以其现有形式加入个人消费,但又充当新产品的原料的商品。(例如,沙糖充当酿造罗木酒的原料等等。)
原料完全(这里撇开生产中的废料不说)进入产品,从而就进入产品的价值。一部分辅助材料,当它们组成产品的化学成分等等时,也是这样。有一部分辅助材料,象煤、煤气等等(轮子等等上的润滑油)(这些辅助材料或者直接由机器本身消费,或者由被看作总机构的工场消费,例如照明等等),并不进入产品,从它的使用价值的角度来看,它只是在它被应用于生产过程中时才被消耗(被消灭)。这部分辅助材料不再以某种形式存在。因此,它的价值立即转到由于消费它而生产出来的那种产品上。不变资本中的所有这个部分,只要在生产过程中一完成自己的职能,就以物质形式存在于产品中,而它的价值也就成为这种产品的价值部分。在作为商品的产品的这种形式中,它必须离开生产阶段,并经过流通阶段,而在流通阶段中经历商品形态变化。它必须作为流动资本执行职能。
第二,是可变资本;它实际上归结为生活资料;形成已经生产出来的、处在商品市场上的即将加入个人消费的商品部分。
第三,是这样一种产品或总商品量,这个商品量是作为生产过程的结果而获得的,然后被抛到市场上,在那里作为等于流动资本的发挥职能的商品资本进行流通;它决不是只由不变资本的流通要素和可变资本的物质存在形式组成。它包括其他一切直接进入非劳动阶级的个人消费的商品,或者只有通过交换才获得进入个人消费的形式的商品。所有这些商品形成流动资本部分。[注:固定资本本身从它是供出售的产品即商品这方面来看,是流动资本部分。不管它现在是实际地流通,如机器,还是观念地流通,如房屋等等(房屋的买卖),丝毫不会改变问题的实质。]
显然,流动资本同固定资本相对立,包括种类极其不同的物品。而最主要的就是,不变资本的一部分,它的流动部分,作为流动资本同可变资本一起列入一个范畴,因为它们作为流动资本同不变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或固定资本相对立。这种情况掩盖着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的本质矛盾,并且使得有可能把不是流动资本作为流动资本所固有的属性,而只是在流动资本是可变资本的情况下所固有的属性,看作是流动资本本身的属性。
[69]资本中并入产品的价值永远不会大于它自身拥有的价值的那个部分,是不变部分,也就是说,不变资本在它所进入的一定的生产过程中作为既定的不变的价值量,而不是作为不断增长的可变量执行职能。不变资本的流动部分完全同它的固定部分一样,都是这种情况。商品资本不管其物质基质如何,也是同样的情况,因为这种商品资本决不处在价值增殖过程中,而只处在使商品资本所包含的价值获得独立形式,获得货币形式的过程中。
另一方面,我们来考察可变资本。
它先是作为货币资本,仅以流动资本的形式存在。作为货币资本,可变资本是既定的、不变的价值量,它同转化为各物质生产因素的货币资本一样,本身不是可变的价值量。但是,它通过同活劳动力相交换,变成可变的价值量,而所以称为可变资本,是因为它的使命恰恰在于变成这种可变要素。它在它作为货币资本的本质上,同任何其他货币资本一样,也不是可变的量。
第二,它作为商品资本,作为以商品资本的身分处在市场上的必要生活资料存在。它作为这种东西被出售给工人,而工人是把自己的工资变成这种东西的。因此,它在自己的物质存在方式上不是同劳动力相交换,而是同在货币上独立起来的这种劳动力的价格相交换。它的价值变化很小,宁可说它象任何其他商品资本一样,通过出售来把自己表现在价格上的价值实现为价值,转化为货币。因此,只要可变资本以自己的物质存在形式作为商品资本处在市场上,那它就不是可变资本,不是作为这种资本执行职能,虽然它充当保持和再生产劳动力的手段,因而,就工人体力的再生产来说,充当使整个关系持续不断的手段。
可变资本本身,只要它被规定为流动资本,就不是可变的。它只有从自己的流动资本的形式,从货币资本或商品资本的形式(工资直接用商品支付,或者说不采取间接的方式)转化为可变的量,而劳动转化为生产因素的可变部分,它才成为可变资本。
在分析生产过程时,已经弄清楚的是:
(1)劳动资料本身——不变资本的一部分——所以执行职能,只是因为它以自己原有的、独立的实物形式继续存在。它对原料等等,对不变资本的其他部分以及对产品,都保持着这种独立的形式,存在方式。就它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物质变化来说,这是磨损过程。这第一个规定是从它在实际劳动过程中所起的特有作用产生出来的(肥料等等的情况应当在以后考察。)
(2)至于资本的生产过程,那么劳动资料只是逐步地把自己的价值转移到它所加入的不断重复的劳动过程的产品量上去,而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不变资本的其他部分的价值,则完全和立即进入产品,把自己的全部价值并入产品。
劳动资料的这些规定性,在直接生产过程中,使劳动资料所组成的那部分资本在全部资本的流通过程和再生产过程中具有特殊的形式规定性,而它的这种形式规定性就是同流通过程和再生产过程有关、并使作为固定资本的资本区别于流动资本的那种形式规定性。这种区别来自劳动资料的规定性在直接生产过程期间在流通中所表现的方式。可见,这是属于这种过程的形式规定。这种规定实质上包括以下几方面:
(1)劳动资料,就它本身执行职能来说,现在离开生产阶段,并把它本身所包含的资本部分变成使用价值的固定形式,它在较长或较短的持续的一系列劳动过程期间,甚至说资本周转期间,被固定在这种形式中;
(2)劳动资料的价值只是逐步地,即把它的价值中只代表一定时期内它的平均损耗的部分,转移到产品上,并被产品引入流通;劳动资料本身虽然不流通,但它的价值进行流通,或者说它的转到产品上的那部分价值进行流通;
(3)劳动资料的一部分价值,即进行流通、并同作为这部分价值承担者的产品的价值一起取得货币形式的那部分价值,并不随着它取得这种货币形式而经历商品形态变化的这个第一阶段[70],它不再转化为特种使用形式,不再转化为代替物,这与不变资本的各流通部分的情况不同,例如,原料被出售之后,便由新的原料代替。但是,因为它的价值只是逐步转移,所以处于流通中,存在于产品之中,而劳动资料同时却以自己旧有的使用价值形式继续执行职能,也就是说,恰恰在它的价值部分进行流通并再转化为货币、获得货币形式的同时,继续在劳动过程中执行职能,它只有在完全被磨损的时候才被代替,因此,平均说来,它的总价值是在它的使用价值被消灭的同时才逐步转化为货币。劳动资料只有这时候才从它逐步转化成的货币形式G过渡到G-W,或者说完成商品形态变化的第二个阶段,并被新的劳动资料所代替,而新的劳动资料又在劳动过程中执行同样的职能。可见,虽然劳动资料总是作为价值流通,因而总是再转化为货币,但只有当它的全部价值进入流通并转化为货币时,它才重新从货币转化为自己的不变形式;与此相适应(抽象地)的是这样一种情况:劳动资料的使用价值已完全被消耗,因而劳动资料作为使用价值应该得到更新,为同一种新的使用价值所代替。劳动资料的价值始终作为它所生产出来的那个商品的价值部分处于流通中。随着这种商品转化为货币,它的价值也不断转化为货币。因此,劳动资料的价值以两种方式存在:一部分作为货币存在,另一部分作为仍继续执行职能的固定资本的剩下来的价值存在。它的价值具有货币形式的部分越大,它作为固定资本的价值同它的使用价值一起就变得越小。只要劳动资料的价值连同它的使用价值一起耗尽,劳动资料就完全转化为货币,并从货币再转化为自己的作为固定资本的存在形式。在价值增殖过程中情况表现为:劳动资料继续作为生产资料执行职能,同时它逐步地把越来越多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上,直到最后,它的价值完全转移到产品上,这时它便同使用价值一起耗尽自己的价值,从而结束自己的生命过程。在流通过程中同一事实表现为:当劳动资料继续在生产阶段执行职能时,它所转移的价值由商品带入流通并转化为货币。它的价值在多大范围发生变化,它的一部分价值也就在多大范围转化为货币。最后,它的全部价值存在于货币中。但这时它已耗尽自己的全部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必须由新的替代物来代替,或者说必须完成G-W这一行为。但这并不是随着劳动资料转化为货币而产生的,相反,劳动资料从货币再转化为同一种劳动资料的另一个代替物,取决于即决定于劳动资料生命过程的长短,决定于它转移价值时间的长短,以及它通过磨损耗尽自己全部价值的时间的长短。
因此我们看到,固定资本不断处于流通中,但是:
(1)作为价值,不是作为使用价值,处于流通中的是执行职能的机器的价值,而不是执行职能的机器本身。固定资本不断通过商品,即固定资本所转移的它的那部分价值的承担者,完成W-G这一行为;
(2)固定资本价值的流动部分不断转化为货币,而固定资本却继续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但它只有不再在生产过程中起作用的时候,才从货币形式再转化为W。固定资本转化为货币,是同W-G这一行为同时进行的,并由这种行为决定,即由把它的价值带进流通的商品向货币的转化决定,但这些货币的再转化,是由劳动资料的再生产时间本身所决定,即由这样的时间决定,在这段时间结束时[71],固定资本耗尽了自己的使用价值,并应由同一种新替代物来代替。这就是——平均地说,按照观念上的平均计算——它把自己的全部价值转移到在它参与下生产出来的总产品上去的那些时间,是它的全部价值转化为货币的那些时间。只有这时固定资本才更新,或者说这些货币才再转化为同一种固定资本。
因此,商品价格中等于固定资本转移的价值部分的那部分,就形成积累基金,这种基金在固定资本的再生产时期到来以前会不断增大,而当它必须以实物形式更新时,就必须为同一种劳动的新因素所代替。
一定生产规模所必需的固定资本应当一次预付,因为只有当固定资本具有充分的规模以保证生产过程不断实现的时候,生产过程才能以这种规模进行。而且,固定资本不仅应当一次预付,它应当以适用于它本身再生产或它再生产时期的全部持续时间的适当形式预付。预付量取决于所使用的固定资本的价值和规模,而预付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固定资本的再生产时间。固定资本处于生产过程中的时间越长,它被预付的时期就越长。如果它处于生产过程中20年,因而,如果它只是经过20年才必须再生产,那么它的预付时期就10倍于固定资本只处于生产过程中2年的场合等等。
它不必更新,因为它以自己旧有的存在形式继续执行职能,因为它并没有象原料等等那样停止以自己旧有的使用价值形式存在,没有转化为和它本身不同的产品。
然而,固定资本的全部价值,并不是在它执行职能的整个时期即它的再生产时期的预付资本价值。例如,如果固定资本等于10000镑,并且经过10年应当被代替,因此它一年的磨损等于1000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在第一年年终,它的价值以1000镑的货币形式和以价值9000镑的固定资本的形式存在;在第六年年终,它的价值等于6000镑货币和4000镑的固定资本。但在生产过程中,实际预付的只是它的作为执行职能的资本的价值。因此,预付固定资本的价值量随着固定资本已经运行的自己再生产时间的弧线而减少。
从固定资本流通的特点方面所作的说明可以看出,固定资本进入流通本身就给资本周转加进新的规定。投入不同生产领域的资本的周转之间也有很大区别,在不同的生产领域中,不变资本按极不相同的比例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甚至表明:同固定资本的周转期间相等的再生产期间本身是极不相同的。
(这里应当指出,固定资本的更新不同于不变资本其他各要素的更新。例如,当一包棉花被加工后,它就被另一包棉花所代替,如果假定厂主没有棉花储备和资本储备来代替原有的棉花,那么例如这包棉花所加工成的棉纱就会被出售,并且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会用它的价值中与棉纱所包含的棉花价值相等的那部分购买新的一包棉花。但是,只要假定棉花始终处于市场上,从而始终在再生产,那么,作为生产过程的原料的棉花的这种更新,或新棉花进入过程,以及这样做所经历的时间,都与棉花的实际再生产毫无关系。固定资本的更新决定于……[注:在手稿中,这句话到此中断。——编者注])
[72]因为固定资本的价值只是产品价值中的这样一个部分,这个部分作为商品资本不断从生产阶段进入市场,只通过商品被引进流通,所以全部资本的周转只是通过这种资本或者说流动资本的周转来进行。另一方面,因为全部资本的价值等于流动资本的价值+固定资本的价值,所以流动资本的周转次数就必须有多有少,才能通过流动资本的周转次数的多少来代表全部资本的周转。如果流动资本周转的持续时间是已知的,那么全部资本通过流动资本的多少次周转才完成自己的周转,就取决于固定资本的相对量。
假定预付固定资本等于100000镑,预付流动资本等于30000镑,其中5000镑应为工人劳动3个月的工资或可变资本。假定剩余价值率等于100%。假定30000镑流动资本3个月周转一次,也就是一年周转4次。再假定固定资本使用期为10年,因而这段时间就是它执行职能的时间,它在这段时间期满以后应该再生产出来。它每年转移到产品上10000镑,也就是四分之一年转移2500镑。因此,第一次周转结束时,商品价值就会等于2500镑+35000镑=37500镑。如果我们完全撇开剩余价值,那么商品价值就等于32500镑。如果它一年周转4次,那么它就等于130000镑。虽然在这里流动资本一年周转4次,但全部资本只周转一次。
如果固定资本使用期不是10年而是20年,那么它每年转移到产品上的只有5000镑,而每四分之一年转移1250镑。如果我们撇开剩余价值,那么四分之一年结束时所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价值就等于31250镑,4次周转以后就等于125000镑。因此,全部资本并不是一年周转一次,尽管它的流动部分一年周转4次。全部资本的周转时间会比一年长。这种差别所以产生,正是由于价值的周转较慢或执行职能的时期较长,从而再生产时间较长(不是它能够被再生产出来的时间,而是它必须被再生产出来的时间。在谷物、牲畜等等的生产中,再生产期间同生产时间一致)。
我们现在研究第一个例子,看一看年终的情况。如果撇开剩余价值,那么得到的就是流动资本30000镑和固定资本的损耗10000镑,共计40000镑。而90000镑继续以固定资本的形式存在。它并没有进入流通,资本家仍以固定资本形式掌握着这个价值量。
这里必须指出下面一点:我们以前看到,如果30000镑资本一年周转4次并作为120000镑资本执行职能(因为问题涉及的是商品和剩余价值生产),那么,如果撇开剩余价值不说,它就只是作为30000镑资本返回。返回的只是资本家所预付的资本,更确切地说,重复的只是它的周转次数,因为在每次新的周转中只有这个资本是起点。返回的资本量,取决于资本预付量,而不取决于资本执行职能的量。现在我们看到,在第一个例子中(在一种场合),虽然全部预付资本一年内通过其流动部分4次周转而周转,但这130000镑预付资本没有返回。而且这来自第一种假定。30000镑流动资本周转4次,一年内作为120000镑资本执行职能,因为这里涉及的是商品量和剩余价值量。然而,它只是由于一年内本身更新4次而执行职能。因此,它在年终只是作为预付,作为重新开始又一个四分之一年的资本,即作为30000镑预付资本返回。至于固定资本,那么它返回的只是它所转移的量,按我们的假定是它的1/10。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其余9/10经过10年才返回,在这10年间,这个资本的全部价值进入流通,即从生产领域转入流通领域。
[73]按照我们的假定,固定资本等于100000镑;一年的损耗率为1/10;流通时间等于10年。
流动资本等于30000镑,其中5000镑为可变资本。剩余价值率等于100%。
流动资本的周转次数等于4。
在这些前提下,我们确定全部资本一年周转一次,而它的流动部分周转4次。
为什么流动资本这样周转4次同全部资本周转1次相适应呢?
预付资本额等于130000镑。
然而,因为固定资本在一年中把自己价值的1/10,或在四分之一年中把1/40加进产品,所以100000镑-10000镑=90000镑,也就是说,固定资本额,除了它的流动资本额以外,必须由流动资本的周转来补偿,也就是:
固定资本 流动资本
90000镑+30000镑=120000镑。这个数字除以30000镑=4;4×30000=120000。剩下来的10000镑由固定资本的周转——它的价值流通来补偿。
由此可见,如果全部资本减去固定资本的损耗,除以流动资本,我们就可以得出全部资本周转所必需的周转次数。(f-δ+c)/c=n,其中f表示固定资本,δ表示损耗,c表示流动资本,n表示全部资本周转所必需的周转次数。
其次,f-δ+c=cn;或全部资本减去固定资本年损耗等于流动资本乘以其周转次数。
如果我们假定f-δ=f′,那就很清楚,f′越小或f与f′之差δ越大,(f′+c)/c也就越小,也就是说,为使全部资本完成周转,一年中固定资本的损耗越大,或在它的量不变时它的流通时间越短,流动资本的周转次数n必定越小。另一方面,δ越小,n就越大。
其次,从这个公式中可以得出:如果固定资本的流通时间已知(一年中固定资本的损耗已知),那么,f越小,(f-δ+c)/c或n就越大,f越大,n就越小。或者说,周转次数由流动资本的量同固定资本之比,或全部资本的两个部分之比决定。
于是,我们现在得出下述原理:
预付资本额减去固定资本(一年中)的损耗,除以流动资本,就得出全部预付资本在一年内完成周转所必需的流动资本的周转次数。
如果固定资本的量(同全部资本相比的相对量)已知,那么,全部资本在一年内完成周转所必需的流动资本的周转次数,同固定资本的流通时间或固定资本的年损耗量成反比。
如果固定资本的流通时间或损耗量已知,那么,周转次数就同固定资本的相对量成反比。
[74]如果我们已知固定资本一年转移10%的价值,或一年完成本身流通的1/10,那么可以清楚地看到,因为这里δ为已知量,即固定资本的1/10,所以(f-δ+c)/c始终=n,也就是说,表示全部资本一年周转一次所必需的周转次数。例如,(130000-10000)/30000=4,而周转时间c(资本在一次周转中的流通时间)有多长,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如果全部资本一年要周转一次,那么流通时间就应当是=年/4=12/4=3个月。(如果流通时间只有2个月,我们就会得出4×30000=120000镑,而因为8个月的损耗=6666+(2/3),所以8个月的周转额=126666+(2/3)镑。全部资本的流通时间就会稍为超过8个月。如果流通时间等于4个月,那么3×30000=90000,损耗=10000;总共100000镑。资本就不会一年周转一次。流动资本周转4次就等于1年零3个月,而周转额就会等于4×30000=120000镑,但这时120000镑+10000镑(损耗)+2500镑(损耗)=132500镑,即等于超过周转1年零3个月的预付数额的数额。)
如果它的流通时间较长或较短,那么周转次数就会比它一年中周转所需要的少些或多些,或者说,全部资本就周转一年+(4/X)年或1年-(4/X)年。但是,周转次数的增减,同周转时间与一年中周转所需要的时间相比的增减并不完全一致。在一种情况下,如果它的周转持续一年以上,进入流通的固定资本的损耗额就较大,在另一种情况下,这个数额就小于年损耗。
全部资本的周转时间持续一年以上的情况,可以这样来表现:某一部分周转一年,它一年周转若干次,它在一年中的某一部分时间全部周转。
在上述例子中,全部资本的周转时间=固定资本周转时间的1/10,即10000镑(全部资本价值的1/10)周转的时间+流动资本周转4次的时间。
1/13=10000=1/10固定资本;周转一年=12个月。
3/13=30000=流动资本;周转1/4年=3个月。
1/13周转一年=12个月。因此,(1/13)×12周转1个月;因此,(3/13)×
12周转3个月;因此,1/(13×4)周转3个月,从而全部资本的1/52周转3个月。
[75]如果同年内所周转的是固定资本的=全部资本的1/13,而1/4年所周转的是流动资本=全部资本的3/13,那么全部资本在1/4年的流通时间是多少呢,从而在一年内是多少呢?
假定固定资本=f,流动资本=c,全部资本=C。
那么f=C/13和c=3C/13。
C/13=f在12个月内的周转,从而3个月内周转C/(13×4)=C/52。
其次,3C/13=c在3个月内的周转;从而3个月内周转3C/13。
因此,3个月所周转的是(C/52)+(3C/13);因此,3个月所周转的是[13C/(52×13)]+[156C/(52×13)]。
总之,3个月周转的是(13C+156C)/(52×13)=169C/(52×13)=169/676。
因此,4×3个月周转的是:(4×169)/676=676/676=13/13。
或者说,在这种情况下,全部资本13/13周转一年。
因此,如果一方面:
(1)固定资本的总流通时间已决定,从而一定时期内(例如一年内)它的相应部分的流通时间已决定,最后,固定资本同全部资本之比,从而资本=C/x已决定,
(2)流动资本的周转时间已决定,那么它占一年中的那部分时间呢?
第一,我们算一下一年中流通着的固定资本有那一部分是在流动资本的周转时间内周转的,我们就会得到等式C/x=f/4,即在流动资本流通的时间u′内进行周转。
但是,mC/x(全部资本中流动资本所组成的比例部分)也在u′内进行周转。因此,(C/x)+(mC/x)或(C+mC)/x在u′内进行周转,而如果一年内包含n次u′,那么nu′就等于全部资本的年周转。因此,nu′=[n(C+mC)]/x=C。
[76]因此,在与流动资本周转时间相等的一定时间内流通的全部资本量,是由下述几方面决定的:(1)流动资本本身的周转时间,(2)固定资本的流通时间,(3)固定资本同全部资本相比的相对量。(全部资本也包括流动资本的比例量。)在流通时间已定时,固定资本的量越小,表明固定资本对全部资本之比的数字越小,全部资本中在流动资本周转时间内进行周转的那部分就越大;在固定资本的量、从而它对全部资本的比例已定时,固定资本的流通时间越长,全部资本中在流动资本周转时间内进行周转的那部分就越小。
如果固定资本为全部资本的1/2,比如说30000镑,流动资本也是30000镑。如果流动资本象以前一样一年周转4次,而固定资本10年周转一次,即一年周转它的1/10部分,那么一年就有3000镑固定资本周转,每月为3000/12,3个月为9000/12=3000/4=750镑。因此,3个月内周转的是750镑+30000镑=30750镑。全部资本的周转时间就会不到6个月。为什么?因为流动资本占全部资本的一半,而固定资本的一部分也在流动资本周转时间内进行周转。如果固定资本=60000镑,而不是100000镑,一年周转的是6000镑,那么每月就是6000/12=2000/4=1000/2=500镑,而3个月就是1500镑。因此,在四分之一年内就是:1500+30000=31500镑,全部资本的周转时间就会少于3个月,因为流动资本=全部资本的1/3,所以它如果独自流通,它就会进行周转。但这里包括在同一时间内进行流通的那部分固定资本。
另一方面,如果100000镑固定资本的流通时间(在第一个例子中)不是10年,而是=25年,那么一年进入流通的就是它的1/25部分,即=100000/25=4000镑,也就是说,在四分之一年内为1000镑。因此,在四分之一年内周转1000镑f+30000镑c,或31000镑,而一年只周转124000镑。对全部资本流通来说,3个月需要周转31000镑,因此,周转130000镑需要的时间略少于12+(1/2)个月。
因此,毫无疑问,在资本的流动部分的周转时间已定的情况下(我们不再把注意力放在资本的这个部分的运动上,因为这个部分先前已经单独地考察过了),全部资本的周转时间受固定资本(同流动资本或全部资本相比)的相对量和流通时间的影响而发生相当大的变化,而且固定资本的相对量越大,它的流通时间越长,这种变化就越大。
现在问题在于(虽然这个问题只属于本章下一节即第三节的范围,但我们在这里要对这个问题就它同固定资本有关的方面考察一下),这种情况对价值、商品量、剩余价值量和剩余价值率的形成会产生什么影响?(这里顺便为第Ⅲ册第Ⅰ章考察一下利润率。)如果处在流通中的不是由100000f和30000c组成的全部资本,而只是流动资本,而f=0,也就是说,如果流通的只是这30000c,其中5000是可变资本,剩余价值率为100%,那么生产出来的商品量会相同,其价值中固定资本的损耗量较少,剩余价值相同,剩余价值率相同,但用预付可变资本来计算,则增加到4倍,因为它会在一年中由于4次实现四分之一年的100%而实现为400%。(但是,至于利润率,那差别就更大了,因为20000镑比30000镑=66=(2/3)%,而20000镑比130000镑=15=(5/13)%。)
[77]在上述场合,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不变,而利润率却会提高(利润率比剩余价值率变化程度更大,因为增加的不仅是预付可变资本,而且是预付总资本;第二种场合同第一种场合相比)。
因此,如果流动资本量,它的周转时间,它的可变组成部分以及剩余价值率在周转时间内已知(周转时间在这里相当于年的相应部分),那么剩余价值量和剩余价值率就不变,但利润率下降,它按照全部资本周转时间根据固定资本的相对量和流通的持续时间发生变化的那个比例下降。[注:在这种场合,剩余价值率总是=一年400%=20000镑,但这20000镑,在一种场合同30000镑相比,在另一种场合同130000镑相比。]
如果我们让流动资本的不变部分25000镑等于零,而保留原有的一切其他条件,那么情况就不同了。
在这种场合,固定资本等于100000镑;其中10000镑一年周转一次;5000镑一年周转4次。也就是说,2500镑3个月周转一次。因此,7500镑3个月周转一次,而一年周转30000镑。一年只应周转3/13,因此13/13周转4+(1/3)年。在这种情况下,剩余价值量相同,剩余价值率也相同,因为它3个月为100%,而12个月为400%。(但利润率等于20000∶100000=1/5=20%,而不是400%。)一年内所创造的价值量只等于30000镑,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它等于150000镑,即130000镑资本+20000镑剩余价值。或者说,如果只有30000镑流动资本周转4次,它就等于4×30000=120000+20000。
相反,如果我们把全部资本150000镑当作流动资本,其中20000镑当作可变资本,并假定它一年只周转一次,那么价值还是=150000镑,其中130000镑为预付资本,20000镑为剩余价值。但正象第一种情况那样,剩余价值率只等于15+(5/13)%,因为一年中不仅5000镑可变资本使用4次,而且4×5000执行职能一次。全部差别就在于:全部资本不仅一年周转一次,而且完全被代替,因为进入年产品价值的不是损耗部分,不是130000的1/13和流动资本周转4次形成的12/13,而是大3+1/3倍的流动资本一年周转一次所形成的13/13。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区别,并不会造成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之间的区别。
这样,如果一个资本由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组成,而流动资本包含的可变资本和周转的时间与另一个仅仅由流动资本组成的资本一样,这后一个资本的周转时间(同第一个资本)一样长,包含着同样多的可变资本,那么,不管第一个资本中固定资本占何种比例,不管全部资本的流通时间由于固定资本的不同的流通持续时间而发生多大的变化,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会是相同的。只有利润率因此而发生变化。(情况似乎不同,因为在固定资本较多的大多数场合,可变资本对不变资本、对不变资本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总额的比例一般比较小。)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只能由可变资本的量决定,也就是由可变资本在这部分资本的这一次周转中所占的份额和一年内这些周转的次数决定。但价值的形成就极不相同,这取决于固定资本的量和流通时间,因为流动资本全部加入产品的价值。
相反,如果有两个相等的资本,其中一个只是流动资本,另一个是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而后者的年周转由于它的流动部分周转不同而等于每年只周转一次的前者的年周转,那么流动资本的较长的流通时间对利润率所起的作用,同后者的固定组成部分所起的作用完全相同;剩余价值率则会更小,因为在后一场合,全部可变资本预付一年,以便在每四分之一年预付这个资本的1/4部分(以便它通过4次更新推动这个数量的劳动)。
[78]因为固定资本只有通过代表流动资本或全部资本的流动部分的商品,才被投入流通,因为可变资本总是流动资本的一部分(在某些场合,如在采矿业、捕渔业、运输业等等中,它是流动资本的主要部分,机器所消费的一切辅助材料等等),所以,在剩余价值率,劳动剥削率已定的情况下,剩余价值量和剩余价值率,如年剩余价值率,完全取决于这种流动部分周转的快慢。如果它的可变部分的量与不变资本主要由流动资本组成的场合相同,那么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在一年内就一样大,因为这种流动部分在一定时期内,在一次周转中一样多,一定时期内周转次数也一样多,或者说,这一年中推动同一资本的劳动量一样多。(利润率较小,因为用来计算利润率的预付总资本较大,每次周转中全部资本进行流通的部分较小。加入年产品的价值较小,虽然它由下列两个要素决定:固定资本的量及其年损耗或流通。)
在后一场合,全部资本比如说等于100000镑,其中90000镑为不变资本和流动资本,10000镑为可变资本和流动资本,而且100000镑流动资本一年只周转一次,那么剩余价值等于10000镑,剩余价值率等于100%,利润率等于10%,商品的价值等于110000镑。
同样,如果90000镑为固定资本,10000镑为只用于劳动的流动资本,而且这10000镑一年只周转一次,固定资本的1/10为损耗,那么剩余价值等于10000镑,年剩余价值率等于100%,利润率为10%,商品的价值等于20000镑。商品的价值出现差别,是因为在第一种场合,加入商品价值的是预付资本的全部价值即100000镑,在第二种场合,加入的只有固定部分的1/10和流动资本的1/10。
这里产生的问题如下:在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流动部分具有相同的量和相同的周转时间时,利润率相同。显然,在两种场合,预付一年的资本相同,它所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相同,因而m/C=p′,即利润率。但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资本预付10年,另一个资本只预付1年。而在第二年,第一种场合重新预付的是同一个100000镑资本,第二种场合只是重新预付90000镑资本(80000镑固定资本和10000镑流动资本),因为固定资本的价值减少了1/10。(在观念上,这由下面这种情况来补偿:固定资本的使用价值减少了,固定资本按平均计算丧失本身使用价值的1/10;因此,它通过同一劳动已无法生产出没有受磨损的固定资本所应生产出来的那么多商品量。如果一方面,由于固定资本的性质所决定的持续时间长的生产周期,它同流动资本相比会因新的发明等等,会因它的再生产时间较短而遭受贬值,那么另一方面,正是由于它不断加剧的贬值,以及与此同时总是在观念上一起发生的它作为使用价值的贬值,超额利润就可能产生。这种观念上的计算,在每一场合在多大程度上确切地反映实际情况——这是偶然的事情,最初的质量,等等。)流通期间相同。因此,在每次新的周转中所预付的是同量资本。不管是流动资本在这种场合每年更新,还是固定资本不进行更新而继续存在,这丝毫不会改变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率、利润率。如果有一个资本只由流动资本和流动的可变资本部分(或与它的量成比例的部分)组成,另一个则是固定资本,其流动部分只是可变部分,在前一个资本流通时间内推动的劳动量同后一个资本流通时间内推动的一样多,而且这两个资本的量也相同,那么,不仅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相同,而且利润率也相同。然而,如果说这些差别是由预付资本的不同量造成的,那么在这里表现出来的就是在流通时间相同的情况下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之间的一般关系,而这同资本大部分是流动资本还是固定资本这个问题毫无关系,同这种规定毫无关系。
因此,问题只在于,——从固定资本改变全部资本的流通时间来说,——在其他一切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它改变利润率,因为这时同一剩余价值分摊在较多的预付资本和较长的资本预付时间上。如果总资本,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两者都需要一年,一个是全部资本需要一年,另一个是它的流动部分+损耗需要一年,那么进行较长时间的预付不会产生任何差别。
[79]一部分不变资本的固定性本身从来不会在剩余价值的生产上造成某种差别,而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也不会在剩余价值率上造成某种差别(在上述条件下,它只影响利润率),因为一般在计算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时不变资本的全部存在=0,而且这样一来,这种不变资本在怎样的程度上是固定资本或流动资本就完全无关紧要了。错误的产生是由于:(1)把固定资本和不变资本混为一谈,把流动资本和资本的可变部分混为一谈;(2)把利润和剩余价值混为一谈;(3)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同不变资本的流动部分占多数的情况相比较,较大量固定资本的使用实际上往往同相对小量的可变资本联系在一起;(4)错误的产生,是由于把由较长的生产时间或较长的流通时间所引起的全部资本的流动部分的流通时间的差别,归咎于固定资本本身。如果有两个等量资本,其中一个完全是流动资本,而另一个只是固定资本,例如,全部资本的1/4为流动资本,那么这两个资本就一年周转4次。
(想象地独立执行职能的固定资本,完全和想象地独立执行职能而不推动劳动的流动资本一样,将在考察利息时加以研究。)
为了正确地考察利润问题,在这里,在本书中十分重要的是要精确地研究固定资本对剩余价值等等的形成的影响。
从差别总是由固定资本造成来说,只有当我们考察流动资本本身时,这种差别才会产生。这种流动资本的量同具有相同的可变组成部分的这全部资本的流动部分相比,或者相等,或者略多一些。在这种情况下,资本Ⅰ的利润率就要低些。
(在固定资本量已定的情况下,流通时间越短,它转移到年产品上的价值越少,商品就越便宜。为了加工同量的流动的不变资本(原料等),就必须有较多的劳动,由此就产生较多的剩余价值。因此,如果流通时间量使预付总资本增加,那它就使商品的价值减少。(在这里,商品价格的降低同利润率的减少相联系。)在流通时间已定的情况下,固定资本加进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这一资本的量。)
可见,不管价值的形成多么不同,在不变资本由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造成不同构成的情况下,价值增殖和价值增殖程度,在其他一切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反而不一定就不同。如果资本量相同,它们又要求同一流通时间,那利润率也就相同。如果流通时间相同,要是由固定资本组成的全部资本的流动部分小于不是由固定资本组成的流动资本,或者,要是在两个资本不等量的情况下,一种场合的流动部分相对地大于另一种场合,而周转次数相同,那利润率就不相同。
关于固定资本还应该更详细地考察的问题,——关于作为商业资本和货币资本的流动资本问题,前面已经论述过了,——就是以下的问题:
Ⅰ.(1)固定资本的总周转期间也同固定资本的周转相联系;以及不间断的再生产过程的较长的生命周期;(危机、劳动的不间断性)。
Ⅶ.(2)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比较;一个的形态变化,另一个的被使用。
Ⅷ.(3)这两种资本中每一种在何种程度上成为较充分意义上的资本。固定资本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起发展为这种生产方式所特有的现象;固定资本是信用制度等等的基础,因为它总是预定要支取未来劳动本身。两种资本的神秘化。
Ⅸ.(4)固定资本(它的大规模生产);为了减少存在于生活资料中的资本量,使用过剩人口等等。
Ⅴ.(5)各种固定资本。货币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被看作固定资本?种子、牲畜、肥料等等是固定资本吗?
Ⅵ.(6)固定资本同消费的关系。从物质上看,固定资本也进入消费。其次是一切消费资料,如刀、叉等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有家具)。
Ⅱ.(7)流动资本转化为不变资本。亚·斯密说[79],任何固定资本都来源于流动资本,这种说法对吗?
Ⅳ.(8)固定资本以出售,以有价证券等等的形式进行的流通。
Ⅲ.(9)固定资本本身在何种程度上流通?例如买进的机器,等等?(这些问题应当按罗马字母标出的顺序考察。)
[80]关于第Ⅰ点。在一切大规模的并有大量固定资本的生产部门中,以一定的形式被使用的并以厂房、机器、船舶等等形式存在的固定资本的执行职能的过程,要或多或少持续若干年,因而它包含着:(1)全部资本的许多周转,只要全部资本一年或一年多周转一次,(2)如果全部资本周转所必需的资本流动部分的周转数一年中等于n次,而固定资本损耗的总价值流通的年数等于x年,那么执行职能的资本的总再生产过程(这个过程只有当预付固定资本以实物形式得到补偿时才结束)就包含全部资本的流动部分的nx次周转和它的总价值的x次周转。我把这种时期叫做资本周转周期。固定资本的总流通不取决于预付资本总价值的周转时间,而取决于固定资本总价值的周转时间,转化为货币的时间。因此,按平均计算,它的使用价值已消灭,它作为使用价值已耗尽,从而应该以实物形式得到补偿,真正再生产出来。因此,它的流通时间由它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的时间决定,由它的总价值进入流通过程决定,或者说,它的流通时间同它的总价值的逐步流通相适应。只有在预付资本的这种周转周期结束时,固定资本才以自己的总价值转化为货币,从而必定通过G-W这个流通阶段,再转化为同种生产的各因素。
这样,在上述例子中,固定资本=100000镑,每年的损耗为10%,一定生产部门所使用的资本的流通时间,从而周转周期持续10年。在这段时间里,全部资本的价值周转10次,而其流动部分周转4×10=40次。
因此,固定资本所具有的不同的规模,——而这种不同的规模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发展,——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产物,可以说是延长了投入各工业部门的每一单个资本的生命期,从而使各工业部门中劳动和再生产过程的不间断性变成生产方式本身所要求的物质上的必要性,因为固定资本也在空间上固定下来,在某些地方扎下根,这就使工场手工业本身今后不可能再不受干扰地生存下去,而农业则不同[注:参看理查·琼斯[80]。又见尤尔[81]关于短期繁荣和尚未以机器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本身状况的迅速改变。]。包含整个周转周期的再生产过程的不间断性意味着:生产的规模作为永恒的规律起作用,不是受偶然的、变化着的市场需求的支配,相反,必然使市场条件符合自己的需要,必然取得完全相当的市场。
“浪漫主义的”亚·弥勒[注:引用亚·弥勒[82]。]谈到了城市工业的日周转,来同农业的年周转相对立!
如果考察一下个别资本,例如棉纺织工业中所使用的资本,在这里,固定资本占很大比重,其价值流通例如延长到12年,也就是说,在12年这段时间,也要使用这个工业部门的资本家的流动资本,那么很清楚,这种资本所遭受的命运波折,其程度比经过三个月就可取出的那个部门所使用的资本要大。所使用的原料价格的变动,市场、货币市场等等条件的改变,竞争引起的生产的下降或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变化等等,都互相交替,互相补偿,同时发生。从这一点出发,可以进一步阐述如下论点:固定资本所决定的工业周转周期如何构成危机周期性的物质基础。
[81]为了避免混乱,必须指出以下问题。
我们所理解的固定资本再生产期间,就是再生产进行的时间,也就是固定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反复执行职能,直到它必须为同种新固定资本所替代的那段时间。
我们所理解的固定资本再生产时间,就是生产固定资本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不是生产固定资本本身时曾经必需的、这种固定资本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间,而是为生产出同种新代替物所必需的时间,也就是为把它再生产出来所必需的时间。
价值由商品所包含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这一点会发生变化,或者说,如果把再生产过程作为整体来看,会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就是说:商品的价值由再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决定。商品的价值不是由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再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因为商品不能马上卖出,或者说,因为商品流通过程有足够的时间偏离商品所包含的并为商品再生产所必需的劳动量。
我们已经知道,如果固定资本的量已定,那么固定资本例如在一年内并入商品量的价值,总之并入作为一定生产期间等等(哪怕是一天)内的产品的任何商品量的价值,取决于固定资本本身流通的持续时间,或者同样也可以说,取决于一定生产时间内固定资本的平均耗损量。然而,固定资本的流通时间越长,它使商品增加的价值就越小。
在这里比例是用年来计量的。但是,如果劳动过程每天继续18小时,而不是9小时,那么这就完全等于固定资本在一年内执行两年的职能,而不是执行一年的职能。这时固定资本就分配在包含持续2年的劳动过程的商品量上。而且固定资本流通(而这里完全撇开下述情况:虽然固定资本在同一时间内的职能增加一倍,但它在同一时间内的损耗并不按同样程度加快)的速度快一倍。在上述例子中,是5年而不是10年。在这里,预付资本不按流动资本的比例增长,因为被推动的可变资本增加一倍,等等(或更确切地说,被推动的劳动增加一倍,而无需可变资本增加一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过程不延长100%,那么,要获得同一结果,就必须使预付固定资本增加一倍。(这个情况对利润率很重要)
我们在前面已看到,虽然固定资本(作为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有长9倍的流通时间,例如10年,而同量的流动资本(在这里,同量只对利润率是重要的,而不是对剩余价值,只要流动资本的可变部分不变,或者说,只要不同量的资本按相同的比例(这对利润率是重要的)划分各个组成部分)只有一年的流通时间,但这种情况既不会在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的形成上造成差别,也不会在利润和利润率的形成上造成差别。为什么这不会在剩余价值的形成上造成差别,原因就是预付流动资本在这两种场合都要求同样的流通时间,来在剥削率相同的情况下推动同样多的劳动量。一段时间内例如一年内所预付的可变资本,在这两种场合是一样的,其量相同,预付期间相同,剥削率也相同。因此,无论在剩余价值量或剩余价值率上,都不可能产生差别。(但在上述前提下,也不可能在利润率上产生任何差别。)
[82]因为利润率抽象地说等于m/C,这里C等于预付资本。年利润率也等于m/C,但这里m表示一年中实现了的剩余价值,而C是一年中预付的资本。但按照前提在两种场合都是m/C=m/C,虽然在一种场合m/C=剩余价值对一年中预付的流动资本之比,而在另一种场合则是剩余价值对一年中预付的流动资本+固定资本的损耗+固定资本一年中未损耗的部分之比。但这个数额就是同一周转时间内所预付的流动资本的数额。因此,利润率m/C在两种场合是没有区别的。全部区别在于:商品的价值,以及流动资本的价值,在一种场合比在另一种场合要多。然而这里周转周期是10年,那里只要一年,一部分资本的预付期,在前一场合比在后一场合长9倍,但不算两种场合下在每个执行职能时期内所预付的资本划分的比例。这里可以看到,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区别,如果没有进一步的与此有关的规定,就既不会引起剩余价值和剩余价值率的变化,也不会引起利润率的变化。显然,第一年结束后,流动资本便能投入某个新的生产部门,但固定资本的产品却需要较小的市场,因为它生产的产品价值较小。如果它在本身再生产时间内发生较大变化,那么另一个则全部会在自己的各要素的价值量上,在一年内发生更大的波动,等等。
[83]关于第Ⅱ点。亚·斯密说:
“任何固定资本都来源于流动资本,并且需要不断靠流动资本来补充。一切有用的机器和劳动工具都来源于流动资本;它们由以制成的材料和制造它们的工人所需的给养是由流动资本提供的。它们也需要有流动资本用来对它们进行经常的维修。”[83]
于是,我们的亚当对第一个论点“任何固定资本都来源于流动资本”作这样的解释:机器等等来源于“流动资本”,因为流动资本提供机器的原料和生产机器等等的工人的给养费。他在这里只是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在直接生产过程即实际劳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物质形式上来区分这两种资本。这一切并不涉及“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本身之间的区别,如果机器等等没有原料就不可能造出来,即劳动资料没有劳动材料(而且这不一定是原料或任何一种“资本”)就不可能造出来;但同样,劳动材料没有劳动资料也不可能生产出来。它们互为条件,互为前提。铁来源于生产过程的各个不同阶段上用来生产铁的机器等等,同样,机器来源于作为造机器的原料的铁。作为劳动过程的各要素,铁和机器是同样重要的和本源的东西,而斯密在这里却只是以“机器和劳动工具”不同于它们所加工的“材料”这种形式把它们区别开来。
其次,斯密认为,“流动”资本应当提供“制造它们的工人所需的给养”。转化为机器的,并不是工人所需的“给养”,而是工人的“劳动”,正象劳动转化为“流动”资本所提供的商品完全一样。
工人靠自己所生产的生活资料生活,但当然并不靠生活资料对工人所采取的“资本形式”生活,或者说不靠这些生活资料的资本化生活。由于与另一类资本即固定资本相对立的特种资本即流动资本,硬被说成具有维持工人生活这种特别属性,下列谎言就更加有理由了:似乎工人不是靠生活资料组成的自己的一部分产品生活,似乎工人能生活下去,并不是因为这些产品是生活资料,而是因为它们作为资本同他相对立。
然而,亚·斯密在这里对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所作的区别,为后来一切经济学家无谓地重复的一种混淆,即对流动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混淆,奠定了基础。但可变资本不是同固定资本相对立,而是同不变资本相对立。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区别,是由资本流通过程产生的区别,而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的区别,是属于生产过程的区别,这些区别对于理解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十分重要。一部分流动资本,即它的所有不是由生活资料(necessaries)组成的部分,都是不变资本。
但在这里,斯密还有一种暗含着的思想。(见第三节周转和价值形成,关于流动资本转化为固定资本一节的第一页。)这种思想就是:总劳动投入生产固定资本的那一部分,——固定资本中补偿一年的损耗或直接为扩大直接生产生活资料的生产部门所需要的部分除外,——到年终既不用有用产品来补偿,也不用那种可以实现,交换,转换,花费在工资、其他流动资本(和已损耗的固定资本部分)上的价值来补偿。一年内从生产基金和消费基金抽出的部分,到年终并不重新投入流通,从而不进入这两种基金。
[84]至于保存固定资本所必需的维修工作,那它们应归入固定资本的生产体系,虽然保存固定资本所必需的劳动是逐渐地,只有在这些工作已成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不变资本的各要素以后才分配在固定资本的全部量上。
关于第Ⅲ点。(固定资本本身流通多长时间?和
关于第Ⅳ点。固定资本以出售,以有价证券等等的形式进行的流通。)
(其实,首先应当考察各种固定资本。但这可以在以后适当地进行。)
一部分产品——存在于劳动资料(不同于劳动材料等等)形式上的部分——由于它同流通过程发生关系时所采取的特殊形式(这是由于它在生产过程中,在价值增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获得固定资本的规定。(这些劳动资料同在生产过程中消费而不作为产品的物质组成部分进入产品的辅助材料,如煤、机油、煤气等等的区别,在于这些劳动资料逐渐地随着磨损的程度而把自己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上,它们的价值借助产品而流通,而辅助材料的价值全部(由于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被消费)转移到产品上,因而立即被产品引入流通。它们同原料的区别是,它们的使用价值不进入产品,因而不同产品一起流通。)总之,——马上就要考察的某些情况除外,——正因为如此,它在落入自己的在生产过程中把它作为劳动资料来用的消费者(工业消费者或生产消费者)手里以前,象任何其他产品一样作为产品,也就是作为商品进行流通。
只要它作为商品存在,它本身就形成流动资本的流动量的组成部分,而且本身就是自己的卖者的流动资本。它只有从流通领域转入生产领域(自己的消费领域)时,才成为固定资本。它作为产品从一个生产过程出来,而作为生产资料进入另一个生产过程。
说任何固定资本来源于流动资本,这种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但是,说流动资本来源于固定资本也是正确的,因为固定资本用于自身的生产。)但是,这里的转化,同亚当·斯密所说的意思不同。这也意味着,固定资本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产品,是商品,因而是流动资本,是商品资本的组成部分,是商品资本本身;相反,当它不再作为产品走出过程,而是作为抽象的特别的生产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执行职能时,它就具有了固定资本的一定形式。
但是,如果说的是流动资本转化为固定资本,那么意思指的并不是这个,而是劳动(以及劳动资料,作为辅助材料,劳动力)和原料等等真正从物质上转化为这样一些产品,这些产品按其使用价值预定要作为劳动资料,作为不变资本的特殊组成部分执行职能,而由于它们的这种使命即充当生产资本的物质上预先决定的要素,由于它们对流通的特殊关系,它们获得了固定资本的性质,获得了这种经济的形式规定性。但是,它们的这种来自流通过程的形式规定性的物质基础,是由劳动资料在生产过程中所起的物质作用来保证的,因为产品的使用价值的特殊物质存在方式又被规定为特种产品。
产品变成固定资本,只是因为它们变成资本,这同劳动过程的任何另一个物质要素变成资本并非来源于这种要素的性质一样,也不是来源于产品作为使用价值,作为劳动资料的性质。只是由于它们在全部资本流通过程中所起的特殊作用,它们才获得了作为固定资本的进一步的形式规定,虽然这一点的基础存在于它们的物质性中,但它们的物质性不是这个基础的产物。
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物的经济形式规定或社会规定,都表现为它本身内部所固有的属性。商品的情况和货币的情况就是这样。象亚·斯密所说的那样,情况似乎是流动资本养活工人;如果生活资料不是作为资本同工人对立,便不能养活工人;这样,劳动资料的特殊规定性(1)也被看作资本,(2)也被看作同这些劳动资料在流通过程中产生的作为固定资本,作为这些物本身所固有的性质的那些特殊形式联系在一起。因此,经济学家们就混乱了。我们已经知道,一方面,同一物既表现为劳动资料(就劳动资料是商品而言),又表现为流动资本,并且轮流地时而处于一种规定,时而处于另一种规定。这使得那些把劳动资料看作固定资本,看作劳动资料作为物质的物的存在方式所固有的性质的人陷入了死胡同。但是第二,[86]这种混乱变得还要严重,因为劳动资料作为固定资本所获得的形式规定性,一方面,其基础在于这些劳动资料在生产过程中所起的物质作用。另一方面,这种物质规定性对于各种劳动资料来说又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对这一个是合适的东西,对那一个并不合适。因此,如果经济学家们试图在这些物本身中探索它们作为固定资本的性质,那么这种性质就会把他们弄糊涂,并从他们的手上溜走。如果说一方面,它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物质作用形成它们在流通过程中的本身关系的基础,那么,另一方面,这又只是一种决定这种流通方式的职能,而且可能有这样的情况:同一物可以在生产过程中作为劳动资料,作为不变资本的物质上一定的部分执行职能,——从而也获得固定资本的规定性,——但在另一些场合,它也可以以另外的方式,例如作为流通手段或作为原料,如牲畜,执行职能,从而又丧失掉自己作为固定资本的规定。因此,平庸的经济学家把这种经济形式规定性肤浅地看作物的属性,他由于这些规定的辩证法而陷入困境,于是聊以自慰地认为,似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是不可捉摸的或任意得出的。[注:参看施泰因。[84]]例如,收入和资本这两个规定就是这样。同一产品是商品资本,然后变成为满足自己生活需要而购买这个产品的消费者的收入。从物本身既看不出资本的经济形式规定性,也看不出收入的经济形式规定性。因此,经济学家认为明智的做法,就是不要再去考虑这种区别,不要在这些相互排斥的范畴的诡辩当中陷入混乱,也就是说,根本不要深入思考和理解。
要成为固定资本,不变资本的这个组成部分就要预先充当劳动资料,因而必须按自己的物质存在,根据自己的使用价值,在可能性上具有充当劳动资料的属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同一物不能再在另一种性质上执行职能。这样,虽然它的充当固定资本的这种职能同物质基础有联系,但这种物质基础决不是一定必须作为固定资本执行职能。例如,马可以充当役畜,这时马就是劳动资料;马可以充当坐骑,这时它属于消费基金。同一头牲畜可以充当役畜,这时它就是固定资本;牲畜可以充当种畜,这时它就是繁殖其他牲畜的原料;它可以充当肥育牲畜,这时它按照用途来说就是消费资料。在一定情况下,同一栋房屋,既可以充当劳动场所,也可以充当私人住宅,又可以两者兼而用之。
固定资本的特点,就是它呆在生产领域;固定在一定地方的资本甚至在最高程度上在物质方面具有这种性质;这并不妨碍其他固定资本不断加入生产过程,从而不断在物质上处于流通中,例如船舶[注:参看亚·安德森。[85]]及一切运输工具。
固定资本的另一个主要规定在于,正因为它加入生产过程,它就不作为商品离开生产过程,不投入流通。因此,它只是由于自己的交换价值而流通,而不是由于使用价值而流通。但这并不妨碍例如运输工具加入个人消费。如果我乘火车,那么不管怎么说,我是利用交通。而实际上,火车车厢等等由于这种个人消费而磨损。然而,车厢从不离开生产过程,在这一定的情况下,这种过程对于乘客等等来说,同时就是个人消费过程。
整个说来,至于这些物,以及上面刚刚提到的例外(但是,这种例外具有相当大的规模,因为它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上已波及到一切交通工具和运输工具),那么,作为固定资本执行职能的劳动资料的特点,就是它不进入个人消费。但这并不是说,同样一些物不能作为消费资料执行职能,例如建筑物等等。这里包括一切消费工具,如刀、叉、斧等等。这些消费工具中有许多可以直接充当生产工具。因此,虽然它们作为固定资本的职能预先决定它们的物质规定性,但它们的物质规定性决不预先决定它们作为固定资本的职能。可见,那种把它们本身看作物的经济形式规定性的拜物教,必然要陷入混乱。
[87]下述场合还会发生更大的混乱:逻辑被破坏,把仅仅从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简单区别,事先想象成作为固定资本和作为流动资本借贷出去的资本的区别,这本身已经包含着生息资本的规定,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本身同这种规定毫无关系;虽然反过来说,生息资本的这种区别显然同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有关。
从劳动资料的职能可以得出,劳动资料所处的生产过程越长,它的磨损越慢,从而它的再生产时期越长,即从它进入生产过程时起直至它正常灭亡并由同一种新代替物代替时为止的这个时期越长,它就越是在更大程度上成为固定资本。但由此决不能说,有些产品,由于它们同其他产品相比有更长的再生产时期,就成为固定资本,而同这种再生产期限的指数相比,就在更高的程度上成为固定资本,例如,在李嘉图[注:大·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1821年伦敦第3版第26-35页]。]看来,同蔬菜相比,靴子是固定资本,同衣服相比,油料是固定资本,等等。这又是上面所谴责的拜物教,这种拜物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也就是说,是那些被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缠住的人所产生的思维方式所特有的。相反,从固定资本的规定性显然可以得出,劳动资料再生产期间越长,它就越是在更大程度上成为固定资本。因为它的使自己不同于原料等等的质就越是在更大的程度上表现出来,——不仅只是作为价值流通,而且作为价值逐步进入流通,这也使它不同于辅助材料的某些部分。
固定资本的再生产期间越长,它的周转期间就越长;它所包含的价值,它所包含和凝结的劳动量,因而它为本身生产而从年产品量中抽出的价值,就越晚得到补偿,越晚返回流通,重新投入流通。因此,固定资本在我们看作流动资本尺度的一年当中对自己的价值补偿越少,固定资本就越多[注:《经济学家》。]。
经济学家立即把这种情况归入收入形式。但是,本身带来收入的固定资本,已经预先要求有并非来自它作为固定资本的规定性的进一步规定。但是,金字塔、方尖碑以及其他非生产性的创造物,在更高程度上具有这种性质——为自己的生产而抽取它们并不补偿的价值。
在固定资本和资本本身周转方面,还必须指出下述情况:我们先把周转看做由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组成的全部资本的周转。但这种周转由下述两方面组成:(1)流动组成部分的周转,例如一年周转4次,(2)固定资本的周转,可能一年周转1/10次。但是第二,因为固定资本本身又是由不同的各种要素组成,由不同种类的固定资本组成,具有较长或较短的再生产期间,所以它的各个部分具有不同的周转期间,而它的总周转时间只是这些不同周转的平均量。
在劳动资料本身当中,存在着生产过程的一般条件和直接加入生产过程的劳动资料之间的区别。例如,厂房是劳动过程的条件,但它并不象机器等等那样直接加入材料加工。由此就有不同种类的固定资本,这要看它们是在物质上作为实现劳动过程的这种条件执行职能,还是作为直接的积极的生产工具执行职能。铁路,运河,桥梁,甚至土壤改良,如排灌渠,如果进入劳动过程本身的新资本,如实际经营改良土壤的农业资本,不发挥职能,它们就不具有生产职能。交通工具、运输工具和实际应当运输的商品等等的情况都是这样。最后这几种固定资本所以能发挥职能,只是因为它们本身不是直接存在,[88]而是作为直接的资本所推动的生产过程存在。因此,就本身来看,它们是现有价值的消耗,这些价值不仅通过相当长的时期返回流通,而且只有在它们本身不断产生产品和为此而必须的资本时才返回流通。这样,现有的劳动力和资本就有相当一部分最初可能是无益地耗费的。但固定资本的这种消耗,无论如何要求资本主义生产达到这样的生产率和这样的规模:使得有可能从年再生产过程中把相当一部分现有的财富和现有的劳动力抽出。
一方面,资本流通带有纯抽象性质,即只表现经历它的不同的形态变化的情形。
另一方面,资本流通在物质上又表现实际的商品流通,表现商品的换位,使商品从卖者手里转到买者手里。
固定资本事先总是产品,商品,从而是流动资本,从这方面来说,它在成为固定资本以前,总是在前一种意义上进行流通。但是,它在后一种意义上越少能够流通,因而实际上固定在一定地方,把根扎在地里,扎在土地上,固定在土中,它就越是在更大程度上成为固定资本。
如果我们说固定资本,固定的程度有大有小,那就应当这样来理解:它同流动资本的区别越大,它的特征就越是表现出来,因为它只是同流动资本相区别才成为固定资本。
任何固定资本都进行流通,因为它经历一系列不同的形态变化,这一点所以是对的,是因为它被作为商品出售。如果它是订货,那么这也象一切被作为订货的商品那样,只是形式上的区别,这时货币是作为支付手段来流通,而不是作为购买手段来流通,或者是作为预付货币来流通,而不是作为支付手段来流通。
但是,我们现在研究第二种意义上的商品流通。
通常的劳动工具也象其他一切商品一样,能在这种意义上流通。机器本身只有当它离开市场,并作为生产资料进入生产过程时,它才(在一定地方)固定起来。机器被输出,等等。它一旦进入劳动过程,便同用于生产消费和存入商品仓库的原料等等有了这样一种唯一的区别:它要再成为可动的东西就比较难,而对它的某些部分来说,这根本就不可能。现在它把自己的根扎到地里,并成为固定的机器。别种固定资本——如建筑物、船坞、运河、铁路、土壤改良、桥梁、河流航道的改善、经营矿山所必需的工程等等——则相反,只要它们从市场一转入生产过程,就不仅被固定在和限制在一定的地方,而且它们是作为不动的和(物质上)不能流通的物,作为产品从制造它们的生产过程中出来的。它们在这种形式上出世。它们在更高程度上是固定资本,机器等等应当在不同的程度上列入第二位,等等。
这种不动的劳动资料既不能移动位置,也不能运往国外,等等。它们必须在一定的地方,并且为了它们被投入的那一定的目的执行职能,或者,它们会完全变成无用,而其他的商品可以从它们过剩的地方运往需要它们的地方,或者,它们也可以运往国外,同别种商品相交换。
当然,只要它们开始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它们的价值就流通,也就是说,它们只是随着它们在生产过程中的损耗而不断得到支付。这就是固定资本的一般流通方式。但这里谈的不是这种情况。这里谈的是作为使用价值的这些固定资本的不动性,而且这是在它们本身作为成品进入生产过程以前的情况。
它们的能够在国内外流通的东西,就是它们的所有权证书。这种所有权证书可以在市场上流通,以有价证券的形式进行买卖。但这样做的结果,只是不动的固定资本的所有者改变了,而决不是它们同流动资本的关系改变了。它们的职能就象土地的职能一样,被限制在一定的地方,而它们的价值,只有在它们完成它们最初一次投放时确定的那种使命的情况下,才能得到实现。它们的所有者的更换,并不能改变它们的这种性质。这样一来,由于它的所有权证书能够流通,就产生了一种诡辩,人们用这种诡辩来同流动资本纠缠[注:参看安德森。对照《经济学家》。]。
[89]关于第Ⅶ、Ⅷ、Ⅸ点。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主要区别被认为是,后者进行经常的形态变化,而前者不是这样。这里应当更详细地研究这种区别。
第一,因为两者都是产品和商品,所以它们经历同样的形态变化。它们被自己的生产者卖出去,而它们的再生产所必需的各要素又被用卖得的货币买进来。这是资本真正的形式上的形态变化,是两种资本所共有的。
第二,但是,只要产品按其使命和使用价值作为劳动资料形成固定资本的物质形式,它本身一旦进入生产过程并作为固定资本执行职能,就在这个一定形式上并按照这种一定的使用方式(有一些变化,现在就要谈到)继续被使用下去,而只有它的价值被它所协助生产的那个产品带进流通。产品本身,流动资本的承担者则相反,被排出生产过程并转入流通领域,它在这个领域中转到别人手中,或是作为消费资料转入消费资金,或是作为原料、辅助材料、产品的任何生产阶段上的半成品,又作为劳动资料进入生产过程,作为生产资本的要素执行职能。而固定资本作为生产资本的经常不断执行职能的组成部分,在实物上始终留在工业资本家手中(这并不妨碍资本家A被资本家B所代替;固定资本所有者的更换丝毫改变不了它的这种规定性),流动资本必须在商品资本等等的形式上转让。同时,如果过程是不间断的,如果生产过程同时也必须不断地表现为不间断的再生产过程,那么所有者的更换也就没有什么意义。这属于资本所完成的现实的形态变化。它在成品的形式上变成商品,并作为商品被投入流通领域;但它在形式上转化为货币以后,又进行交换,重新转化为自己原来的各生产要素,也就是转化为各存在要素。棉纱又转化为自己的组成部分:棉花、煤、纱锭等等。因此,全部形态变化归结为:生产要素结合成为产品,产品再转化为同一些(同种)生产要素,因而特殊的流动资本完全和固定资本一样,总是以同一形式处于生产过程,唯一的区别是,在生产过程中的这种同一存在形式的连续性是通过产品和各产品要素之间的不断交换来作媒介的,而对固定资本来说,在它的整个再生产期间,并没有这种媒介作用。
第三,从物质形式来看,作为使用价值,同一种原料——铁、谷物、植物件原料、木材等等——适于各种各样的用处。绝大部分的辅助材料也是如此;如煤、煤气、机油等等可用于完全不同的生产过程。同一些食物可以用来喂养各种不同的牲畜和推动各种工人。因此,流动资本的物质承担者可以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上用于各种不同的生产过程,从而转化为生产资本的各种形式(或更进一步说,转化为消费基金的各种不同要素的形式)。这种情况较少适用于未完成的产品,半成品,或者只是部分地适用。如果它们可以运送,不一定非在一个地方使用不可,它们就可以运往国外并同其他产品相交换,因而就转化为同它们自己的使命毫无关系的形式,这对大部分固定资本来说是做不到的事情。
最后,只要流动资本已经转化为货币资本形式,那就没有必要在它原来的形式上把它再生产出来。它可以任意(或多或少)地在任何新形式上被再生产出来,因为它被投入新的物质对象,劳动力被它在新的形式上加以使用。
[90]如果我们先在流动资本的货币资本形式上来考察流动资本,就会最简单不过地弄清这种区别的原因。
货币本身总是能够转化为处于市场上的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按订货计划进行生产的任何商品的形式。因此,流动资本在它是货币资本时所具有的这种性质,来源于它作为货币的存在,而不是来源于它作为资本的存在。而这一点所以成为它作为流动资本的规定性,只是因为全部流动资本在自己作为流动资本的职能中暂时地采取货币形式;它作为流动资本的职能之一,甚至就是采取货币形式。固定资本所以采取货币形式,只是因为它所转移的价值本身形成流动资本价值的一部分,因而与它遭到同样的命运,但不是作为固定资本,而是作为流动资本价值的组成部分。(就流动资本的转化能力等于货币在形式上转化为任何其他商品的能力而言。)
另一方面,从流动资本不是货币资本而言,那怎么能说它有转化能力呢,这种能力的基础是什么呢?
一方面,这种能力的基础是商品所固有的活动性(从而是商品可以输出的性质)。这一点已在上面谈过了。
另一方面,这种能力的基础是劳动力的可变性,从而是劳动力的表现即劳动的可变性,以及产品的有效使用的多样性,而不管产品是否作为原料、辅助材料进入生产过程(它们可以是成品,如谷物,并重新用于新的有效使用);这一点只是部分地适用于有时有某种用途的半成品(但是,如果有这样的意图,那么,在形式上存在的东西,只是在短时期内存在,因而很快就会从生产过程中消失)。
商品资本部分地是由工人的生活资料组成,而这些生活资料的单一性并不妨碍劳动性质的不断改变。
商品资本部分地也是由这样的商品组成,它们作为原料等等进入生产过程,并在这里得到不同方面的有效使用,或者可以按照不同方式用于各种不同的劳动过程。
因此,流动资本(在这种意义上)发生形态变化的能力,可以归结为:(1)流动资本的可变部分所推动的劳动的可变性,(2)流动资本中可以作为原料等等进入生产过程的部分的有效使用的可变性。流动资本所以具有第一种性质,只是因为可变资本的各物质要素由于同固定资本的这种对立而归入流动资本的范畴。第二点实际上归结为生产资本各要素的区别,这种资本有一部分(原料、辅助材料、一部分半成品)适合于不同的有效使用,而由劳动资料组成的另一部分则由于自己的使用价值形式,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上同一定的有效使用联系在一起。但是,生产资本的这些要素形成流动资本的承担者而与固定资本相对立。而这种情况所以产生,并不是因为它们是流动资本,因为只要劳动资料是商品,它们也形成流动资本的组成部分。相反,这是从商品资本各要素之间的物的对立产生出来的,这些要素作为原料等等以及它的其他成分或者作为劳动资料重新加入劳动过程。流动资本的物质承担者之间在劳动过程的关系上的这种区别,是在流动资本本身内部存在的区别。但同时,这种区别因而也形成作为固定资本执行职能的资本部分同仍然作为流动资本执行职能的资本部分之间的区别,因此,总的来说表现为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之间的区别[注:“在富强的国家,大量的资本都投在机器上;而在较贫穷的国家,固定资本相对来说要少得多,而流动资本要多得多,因而更大部分的工作是靠人的劳动来进行的。因此在富强的国家,商业和工业上的突然变动所带来的灾难,比在较贫穷的国家大。把流动资本从使用它的部门中抽出来,并不象固定资本那样困难。为一个工业部门而制造的机器,往往不能转用于另一个工业部门;但一个部门的工人的衣服、食物和住房却可以用来维持另一个部门的工人的生活。或者说,同一个工人虽然改变了他的职业,但可能得到同样的食物、衣服和住房。〈李嘉图在这里把流动资本和可变资本完全混为一谈了。〉然而,这是富裕国家必须容忍的不幸。抱怨这种不幸,就好比一个富商为了他的船只在海上会遇到各种危险,可是他的穷邻居的茅屋完全没有这种危险而长吁短叹一样,是没有道理的。”(大·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伦敦第3版第311页)“但是有人说,资本不可能被从土地上抽出,因为资本是以肥料、排水设备、篱笆等这样的形式花费的,在这些形式中,资本同土地密不可分。这种说法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但是投在牛、羊、谷仓和干草贮藏室、车辆等等上的资本是可以抽出的。只是要考虑决定,是否值得还用这些东西来耕作土地,而不管谷物价格如何低廉,或者把它们卖掉并把所得的价值转用到其他企业中去。”(同上,第314-315页)]。
当然,这也只是逐步的并且情况是不同的。例如,厂房可以用于各种工业活动;发动机和传动装置可以用于其他的工作机等等。
[91]资本是自行增值的价值,而资本借以存在的使用价值的形式本身是没有关系的,从这方面来说,那流动资本比固定资本更加符合资本的概念,因为在这里价值是使用价值的一定形式和这种使用价值的一定职能。
另一方面,固定资本是为自己创造出独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现实基础,而资本的这种形式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同样规模和程度(不仅在机器本身的形式上,而且在一切可能的形式上)发展和扩大。因此,随着固定资本的发展,年产品的不断增大的部分便转化为固定资本,而这种资本的不断增大的部分是必需的,为的是补偿一年内已消费的固定资本,对它进行修理并使它处于完好的状态。因此,在固定资本的生产和构成固定资本的各要素的生产中,也使用(消费)总劳动的不断增大的部分。随着固定资本的使用,劳动生产力增长起来,从而同量劳动所生产的产品量也增长起来。(而固定资本所加入的价值部分至少应该等于它可以代替的劳动,但实际上应该小于它可以代替的劳动。)
固定资本是已经生产出来的生产力,它们是再生产过程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前提和条件。
同时,固定资本是先进科学的体现,也就是用来使自然物品和自然过程为劳动服务的那些手段的发现。
因此,我们已经看到,例如正象亚·斯密使流动资本神秘化,把它说成养活工人并为工人创造必要的有利条件那样,固定资本也被神秘化了,因为固定资本中所体现的科学进步被看作这些社会智力产物所固有的性质,
(1)因为,它们是资本,并且
(2)因为,它们是固定资本的特殊规定性上的资本。(例如参看罗德戴尔。[86])
固定资本发展到某种规模,要以社会劳动生产力达到一定的、比较高的程度为前提,因为任何直接用来生产固定资本的劳动,都是从直接生活资料的生产中抽出来的;同样,生产资料进行再生产的那种形式,在一年内无法补偿同年内所消耗的产品和价值。这样,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必须拥有剩余劳动;一方面,流动资本生产中所使用的劳动的生产率和规模,必须足以为从事固定资本生产的人们生产出生活资料等等。
另一方面,这样一来固定资本的生产就表现为(而按其结果来看,由于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或完全不使用劳动来达到一定目的,这种生产成为把劳动人口变成多余人口的进步手段)吸收多余劳动的手段,或保证追加人口有工作可做的手段[注:见杨基的情况。],使他们不去从事供应生活资料(包括工人必需品)市场的那种财富的生产;因而不生产这个领域的剩余物,不生产导致价格下降的剩余物(完全象对外贸易和国内奢侈品生产一样,它们是一种手段,赋予剩余产品以一种形式,使之不能充斥生活必需品的市场)。
随着固定资本的发展,增长起来的是:(1)劳动的不变性和不间断性;(2)预付总资本的再生产期间;(3)与当前市场状况及其暂时波动无关而继续在一定的和不断扩大的规模上进行生产的必要性。
同时,随着固定资本的发展,生产过剩的现实因素也发展起来。
[92]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固定资本中首次为自己创造出自己的物质条件。因此,固定资本的发展程度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程度的指示器,这种生产方式同历史上划时代的一切阶段一样,与其说把自己的特征表现在它为消费而创造的产品的使用价值上,不如说表现在生产资料上,因为研究古代的人们的本能和他们的普通观察使他们想到,要按照生产资料的物质(从而,依然是按照生产资料的一定性质)来划分史前的时代,也就是说,把它们划分为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根据生产资料的进步和已达到的状况来说明这些时代。
固定资本所构成的那部分国民财富,只是逐步地——而且是随着这种固定资本越来越作为固定资本形成的程度,也就是说,越来越形成或造成自己不同于流动资本的特征区别的程度,——补偿自己的价值,经过远远超出一年期间(流动资本再生产的时间尺度)的那段时期再生产出自己的价值。而流动资本,即它的使用,更多地以现时劳动为基础,而我们把任何在一年内完成的劳动叫做现时劳动。相反,固定资本的使用,在高得无可比拟的程度上以未来劳动为基础,而不管固定资本是作为狭义的劳动资料,例如机器直接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还是仅仅作为独立于它的生产过程的一般条件,例如厂房、铁路、运河等等执行职能。作为必须再生产出自己的价值(此外,以后将会说明,有的资本必须保证自己的所有者在其他资本家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中占有一份)的资本,它是支取未来劳动的凭证(但在后一种场合,是支取剩余劳动的凭证)。因此,有价证券的量随着固定资本的发展而增加;有价证券不仅是对资本价值的所有权证书,从而也是对这种价值的未来再生产的所有权证书,而且同时是对未来的价值增殖的所有权证书,即对整个资本家阶级必然从工人阶级身上榨取的剩余价值的份额(利息等等)的所有权证书。这样,信用事业的发展获得了新的物质基础;但同时,这是货币资本的那样一部分的发展,这部分货币资本只不过是对未来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证书的积累。这部分货币资本的积累由对预定的未来财富的所有权证书构成,因而它本身不是实际存在的国民财富的要素,或者说所以成为这种要素,仅仅是因为它代表现有固定资本的现有价值(而不是它的价值增殖)的所有权证书。但是,所有权证书在这种价值生产出来以前总是存在,并且它们所直接代表的只不过是为生产出这种价值而消耗或预付的资本价值。甚至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把这种价值计算两次,如铁路的价值和股东手中的铁路股票的价值。在这里,情况完全同国债一样。国债券不是价值,但年产品中由这些证券保证其占有者占有某一份额的价值部分不包括在内。但是,由于对这种证券的价格支付——它的行情的波动——起决定作用的那些情况跟这种证券作为所有权证书所代表的价值没有直接联系,所以上述表面现象就更为严重。但是,资本主义社会极有权势的那部分人竭力追求这种积累形式,以便支配生产和积累的实际运动。
[93]关于第Ⅴ点。
货币是流动资本还是固定资本?
在这里,应当把货币理解为实现实际的货币职能的金和银(充当价值尺度的商品),不管它们是金银铸币,还是金银条块。
(第一,我们这里说的是作为资本的货币,虽然它们也作为收入不断流通。但是,在被设想为唯一占绝对统治方式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一切产品都以商品形式进行生产,因而全部产品量首先以流动资本的形式表现出来。一切收入只能是这种商品量的一部分价值,是可以首先以货币形式支付的那一部分价值。因此,商品量的一部分价值借以进入流通的那些货币,一开始就应当是资本。而至于准备资本,那么这种资本的一部分,例如,总是存放在个人的私人保险柜里,而不是存放在银行家那里的那一部分,可能只是不动的货币。
研究货币是固定资本还是流动资本的前提是:货币就是资本,或者至少是同一货币量有时作为货币资本,有时作为收入而不断进行流通,因此,同一货币量执行着这两种不同的职能;同一货币量有时执行资本的职能,有时用来把收入转化为金银,这种看法部分地说是正确的。同样正确的是,流通中的一部分货币也不断落在人们的手里,并不执行资本职能。另一方面,一部分货币总是准备中的货币,而不是储存起来的资本。我们将在第G册第L章详细地考察这个问题。在这里只需要指出一点,即误解和含糊不清的思想是由于错误地把“资本”理解为价值的同义词而产生的。)
我们已经知道,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是流动资本的两种形式。
其次,固定资本不断加入生产领域,货币资本不断加入流通领域。
但是,如果考察一下为使货币资本实现自己的职能(流通或储备)而流通的货币的实际量,那么这种货币量只是流通过程的劳动资料,因而它在这里所实现的职能同固定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所实现的职能相同。从这一点来看,不是对个别资本家,而是对整个资本家阶级来说,可以把这种货币量看作固定资本。年产品量中为此目的必须转化为金银的那一部分越小,为实际再生产而保留的商品量就越大。
[94]种子是否固定资本?牲畜是否固定资本?肥料等等。
肥料是辅助材料。
种子是原料,这种原料作为有机物只是以另外的方式进行再生产的。一部分产品会在自己的实物形式上重新进入同样的生产过程,这不会使问题发生改变。全部收获可以卖出去,而种子可以从别的生产者那里买进来。
牲畜。作为种畜是原料;作为肥育牲畜是流动资本;作为役畜是固定资本。
[97](3)价值的周转和形成
这个问题在前一节即第二节中详尽地研究过了,如果指的是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的话(而且那里所说的内容,应当挪到这里来)。
在这里只应当重复一点。不仅同量资本在一年内会生产出不同的剩余价值额(因而,它们的年剩余价值率也必然是不同的),而且它们会形成不同的价值量(撇开这个价值量中与剩余价值相等的相应部分不谈),这些都已经阐明。尽管每年生产出来的价值量是不同的量,但剩余价值率可以相同,剩余价值额也可以相同。
例如,如果预付的固定资本等于90000镑,可变资本等于5000镑,而这个可变资本一年周转4次,年剩余价值率为100%,那么这部分年产品的价值就等于20000+5000=25000镑。如果损耗率等于10%,那么这个数字还要加上9000镑,总产品的价值就等于34000镑。
(固定资本的损耗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
(3)除了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比例的影响以外,要注意到停留在生产过程中的时间不等,而停留时间的长短不等可以由两种原因引起。或者是:劳动过程的持续时间不同,尽管不间断的劳动过程要延续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制造出产品。盖房子比纺x磅纱需要更多的时间。某些固定资本的生产,例如铁路(以及牲畜等等),可以延续一年以上。在这种场合,产品的任何部分都不能进入流通并充当使用价值。全部预付资本实现在这样一种唯一的产品上,这种产品的劳动过程延长到一年——周转时间的尺度——以上。因此,从事这种生产的劳动不会提供任何在一年时间内能够加入流通,或者加入形成年收入的产品量,或者能够作为生产要素进入新生产过程的产品。因此,在一年内这样使用的国民劳动部分,并不补偿在一年内已消费掉的工人的生活资料或已消费掉的原料、机器等等。这个部分在一年内不体现在任何有效的使用价值上,也不体现在任何可以流通的价值形式上。这种情况在流动资本向固定资本发生所谓的转化时起着主要的作用。这样使用的劳动,不管它按其使命具有多高的生产效率,但并不形成一年内的消费过程或再生产过程的任何要素。它既不会使民族能够在下一年生活,也不会使民族能够补偿已消费的生产资料。它也不形成在一年内或在一年结束时可以输往国外的产品,并在那里交换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因此,如果我们使用年总劳动中一个不成比例的部分,那么在一年结束时就会有一个大得不成比例的劳动部分消耗在这样一种形式上,这种形式就使用价值来说在目前是没有用处的,就交换价值来说则是不能实现的;与此同时,总产品中必须补偿资本、不断用于积累并用于更新消费基金的部分却过小了。除某些奢侈品以外,正是固定资本的生产总是会超过一年的期限。(牲畜的情况也是这样。)关于固定资本,必须注意到第二种情况。如果固定资本是厂房、船坞、桥梁、铁路、运河,甚至土壤改良工程(如排水或清理土地,灌溉设施等等),那么它们会以特殊的方式带来收入。(但是这一点不属于这里要谈的。这种见解属于有关再生产过程的第三章。)
[98]或者:劳动在生产过程期间中断,但这是由后者决定的。
(γ)由于市场距离产地远近不等,资本流回的时间长短不一。
在这一节(3)的叙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关于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区别所产生的结果问题,应该在最后考察,而(γ)和(β)这两节应该首先考察。
同资本周转的不同时间有关的有下述情况:(1)第一,周转时间的长短在物质上受商品的使用价值可以保存的时间的限制。因此,不同的商品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内得到实现,出售的推迟会对它们发生不同的影响。
在对周转时间作这种考察时,问题只涉及商品完成的时刻和它售出的时刻之间的间歇期间,商品作为商品存在于市场上和它转化为货币即被卖出去之间的间歇期间。因此,在这里考察周转时期的差别时,只是考虑流通时间的差别对它所发生的影响。(显然,这种考察属于有关周转时间的那一节。)
(2)但是第二,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的一定的物品或商品,可以有或长或短的流通时间,但是,这些物品或商品中有相当大一部分(象酒这一类东西除外,它们在进行了初步加工以后还要进一步经受自然的作用),它们的使用价值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会损坏或变坏。随着它们使用价值的变坏,它们的交换价值也会降低。
(3)第三,商品处在流通中的时间越长,它的价值的变化就越大,因为它的再生产的价值会发生变化,这就象从远方市场运来的商品,它们的市场价格在它们出售的市场上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完全一样。
(4)第四,——显然,这一点属于周转时间对价值形成的影响这一节,——商品的流通费用,特别是贮藏和保存费用,会随商品流通时间的长度而相应地增加,也就是随商品必须处在市场上,未进入个人消费或生产消费过程之前的那段时间长度而相应地增加。
关于第(1)和(2)点。在资本的流通和再生产中重要的是这样一点:在资本的预付和流回之间有一段时间。这段间歇期间按照它的长短对使用价值发生影响。时间会毁坏使用价值。任何物品(土地除外)都会变坏,最终变得没有用处,失去构成它的使用价值的质;这种情况在一些物品上发展得比较快,在另一些物品上发展得比较慢。某些物品必须迅速卖出去,这样才能不变坏或者说不变得完全没有用处;另一些物品可以搁置很长的时间。如果所有商品在过了一定的时间以后没有进入消费,或者同样也可以说,如果它们继续作为待出售的商品而不是作为使用价值被使用,那么这些商品就会毁灭。因此,这是商品所遇到的,而实际上是从货币转化为用于个人消费或生产消费的商品形式的资本所遇到的第一个风险。
[99]关于第(4)点。既然商品是交易品,是使用价值,它们的保存就要求在它们身上支出资本和劳动,在一些场合支付的数量少一些,在另一些场合支付的数量多一些。
加入商品的出售价格的,只能是在商品必须停留在市场上的时间内保存该商品所需要的平均费用。
该商品的这种平均费用是由它的生产和消费之间的间歇期间的平均时间决定的,或者说,是由它作为商品停留在市场上的平均持续时间决定的。显然,决定不同商品的保存费用的,不仅是商品处在市场上的平均时间,而且还有商品的容易损坏的平均程度,或者说,在同一时间内根据不同商品的性质、不同商品的不同的质防止这种损坏所花的费用。如果这种平均时间已定,那么保存费用就取决于不同使用价值的特殊性质。如果作为不同使用价值的特殊性质的结果的保存费用已定,那么平均时间就只取决于这些使用价值流通的各种平均条件。于是,这些平均条件构成流通费用的特定项目。[注:这里要引用柯贝特的例子。[87]]显然,这些费用如果是平均量(而不是个别量),会追加到商品价值上,因为在流通时期内,商品价值上追加了更多的劳动,而不管这是在过去劳动的形式上还是在现在劳动的形式上追加的。就整个生产来考察,它们会增大商品的价值,但不会增大商品(作为使用价值)的量。这只是为了减少损失而支出的费用。这是总生产的扣除。就价值而言,这些费用属于非生产的生产费用。我们假定流通时间相同,不同商品由于停留在市场上而遭受的损耗也相同。由于流通而遭受的损耗不同于生产过程中的损耗,为了把使用价值的这种损耗限制在最小限度内而支付的费用也不同于生产过程中的费用。所有这些商品在它们转化为价值时会具有较高的价格或价值,因为在流通时间内又给它们追加了过去劳动或活劳动形式上的劳动时间。但是,既然这种追加劳动并没有实现在投入市场的原有商品量以上的剩余产品中(相反,市场上的商品由于商品的损耗而减少了),既然这种追加劳动没有给商品追加新的使用价值(例如,在某个阶段,以前的并在某种意义上的运输费用),——相反,这个使用价值在某个阶段以前已经损坏,——那么,实际上用来支付这种追加劳动的基金是从哪里来的呢?显然,这是投入市场的原有商品量。它们的某一部分要为保存其余的商品而牺牲掉。如果不谈原有商品量中由于商品长期停留在市场上遭受损耗而实际上失掉的那一部分,那么另一部分就必须耗费在为保存它们的使用价值所必需的劳动的支付上。事情归结为这样一点:为了保存已经减少的商品量,需要一定数量的追加劳动;这种劳动本身由这样保存的、已经减少的商品量来支付。这种情况同劳动生产力下降而商品的使用价值由此得到提高完全一样。这种追加的劳动支出是非生产的生产费用。如果流通时间以及由此产生的保存费用在所有部门都相同,那么情况就会是下面这样。我们假定这种费用每年占5%;因此,如果资本家A的产品等于500镑,资本家B的产品也等于500镑;如果每个资本家扣除25镑作为保存费用基金,并把其余的产品按475镑售出,那么,这就同他们每个人按525镑售出产品一样。25镑追加价值使这两方的情况完全同以前一样,因为这两方虽然都按525镑出售,但是他们得到的商品同他们按照475镑出售时得到的一样多,所以它们并没有推动更多的劳动,因为劳动价值不是由货币价格决定的,而是由该商品量的价值所决定的实际价值决定的。
[100](在实际价格中,如果撇开这些追加费用加入不同商品价格的不等性不谈,还要加上这样一种情况:由于根据耗费在商品上的追加劳动所进行的加价,那些买商品而不卖商品的阶级就不得不支付它们的相应的份额。)无论如何,流通费用会随着流通时间长度的增加而增加。刚才所说的内容属于论述流通费用的那一部分,也就是说,属于本册第一章第四节。
资本的整个周转所以会放慢速度,或者是由于流通时间的延长,而流通时间的延长则可能是资本回流的不同持续时间引起的;或者是由于生产时间的延长。
(1)长时间停留在生产领域而劳动过程不中断
因为劳动过程在这里是连续不断的,所以使用的资本推动全部劳动,从而也推动这个资本在现有剩余价值率下所能推动的全部剩余劳动。例如,如果建筑房屋的资本等于100000镑,其中10000镑花在劳动上;如果剩余价值率等于100%,那么到一年结束时,这个资本就等于110000镑。这个资本实现在尚未完工的房屋中。在1+(1/2)年结束时,如果再预付50000镑,而且5000镑花在劳动上,那么资本将等于55000镑。总价值在这1+(1/2)年结束时生产出来的,就是我们将要作为房屋的生产时间来考察的。当然,还应当加上流通时间,即房屋在专门为了出售,为了投机而不是根据订货修建的情况下未被售出的那段时间。但是,后一种时间在我们所考察的场合没有典型意义。
在我们的例子中预付的可变资本是15000镑,这15000镑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就是在现有剩余价值率每年为100%的情况下所能创造的那么多,即15000镑;我们在这里撇开积累能力(或者说,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的能力)不谈。
但是,如果100000镑(以及15000镑可变资本)一年周转一次,然后,50000镑半年周转一次,那么这就等于说,在第一种场合150000镑3年周转2次,而在第二种场合100000镑2年周转2次。我们考察一下后一种场合的这个例子。或者,我们提出两个假定:(1)100000镑一年内周转一次,(2)它们一年周转二次。因此,这是不正确的比较。在第二种场合,用100000镑资本一年会实现10000镑剩余价值,而2年会实现20000镑,在另一种场合,3年会实现30000镑。但是,实际预付的(不是使用的)资本在一种场合只等于100000镑,而在另一种场合等于150000镑。所创造的剩余价值额相同(虽然剩余价值的实现时间不同),但是资本家预付的资本额不同,因为在第一种场合一年的预付不超过100000镑,而在第二种场合一年半的预付不超过150000镑。
(1)剩余价值实现的不同时间(不同时期),不管它们如何不同于从劳动中榨取剩余价值,对不同的资本来说可以是不同的。只要它们占有的可变资本不变,或者同样也可以说,只要它们所推动的劳动量不变,这个劳动量所创造的剩余价值量也就不变,撇开剩余价值向资本的再转化不谈,而在过去,在先前的周转中,这种再转化是可能的。但是,这不属于与积累的可能性无关的剩余价值的单纯创造。
(2)不同的资本投入流通的商品也是不同的。正如我们的例子中的情况那样,一个资本在第一年结束时把产品投入流通,另一个资本只是在一年半结束时把产品投入流通。这丝毫也不会改变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量,虽然剩余价值在一种场合可以比在另一种场合早实现。
(3)生活资料、收入的预付,在一种场合是一年得到实现,在另一种场合是一年半得到实现。但是,这仍然丝毫不会改变所得到的剩余价值的量。
[101]但是,剩余价值率在这两种场合是不同的。
在第一种场合,第一年预付的资本等于100000镑。从这100000镑预付资本得到10000镑剩余价值。在第二年的上半年,尽管产品没有实现,又预付同一个100000镑资本的一半,或者说50000镑,而剩余价值为5000镑。如果我们假定时期为一年半,那么就是每半年预付50000镑;剩余价值(虽然在第二个半年内尚未实现)等于5000镑。因此,每半年是5000∶50000,也就是说,剩余价值等于10%,或者说,因为可变资本等于15000镑,所以半年的剩余价值率为100%。
在另一种场合,第一年预付100000镑,第二年的上半年预付追加资本50000镑,或者第一年预付可变资本10000镑,第二年预付可变资本5000镑。这对于三个半年中的每半年来说,就是150000∶3=50000镑,或者,从可变资本来说:15000镑。剩余价值等于10000镑的一半。或者说10000镑是可变资本。在第二年内重新预付那10000镑可变资本。在第三年又是预付那10000镑。从三年内不断重新预付出去的10000镑可变资本中得到30000镑剩余价值,或者说,在三年内同一预付资本可以得到300%的剩余价值。在另一种场合,第一年预付的是150000镑,或者说15000镑可变资本和15000镑剩余价值。在第二个半年中预付的10000镑可变资本,在一年半结束时提供15000镑剩余价值。这就是15000镑预付资本的30000镑,或者说每三年的剩余价值率200%。一种场合的率比另一种场合大1/3。
在第一种场合,10000镑可变资本每年带来10000镑剩余价值,然后同一资本的一半又带来5000镑。
在另一种场合,10000镑在第一年带来10000镑剩余价值,而5000镑追加资本在第二年上半年带来5000镑。因此,15000镑资本在1+(1/2)年带来100%。
因此,全部差别就在于,由于不同的周转,在一种场合,当周转时间比另一种场合长1/2年时,尽管使用的可变资本不变,一种场合的预付可变资本却比另一种场合大一半。
因此,在周转时间既定的情况下,在这里只有由这种差别引起的使用的资本量和预付的资本量之间的差别才能影响剩余价值率。
利润的情况则不同。第一,在这里作为补偿基础的可能是由周转引起的差别(1)流通时间不等;(2)产品投入市场的时间不等,因而,剩余价值可能实现的时间不等。实际上,后一种差别本身包含着积累能力的差别。
我们现在撇开这些补偿的基础,在纯粹的最简单的形式上考察利润率同剩余价值率的关系。前一个人在第一年内把自己的资本100000镑周转一次,带来10000镑剩余价值。利润率=10000/100000=10/100=10%。
第二年的上半年,50000镑资本的5000构成10%;这是与半年内的资本50000镑相比,或者说年利润率是100000镑资本的10%。
[102]后一个人在第一年内从100000镑得到10000镑,每年为10%,而第二年上半年从50000镑得到的5000镑,也等于100000镑资本的10%;因此,后一个人在1+(1/2)年内得到15%。
但是,他预付第一笔100000镑的期限是1+(1/2)年,因此,它们必须同追加的50000镑的利润一起实现。
在1+(1/2)年内从100000镑资本得到的利润10000镑,如果按照一年计算就是[6+(2/3)]%,而50000镑资本在半年内的10%或者100000镑资本一年的5%,就是[11+(2/3)]%。
150000镑资本在1+(1/2)年内的15000镑剩余价值,构成1+(1/2)年内的10%或者1年内的[6+(2/3)]%。
150000镑按每年10%等于15000镑,而按每半年10%等于7500镑。
因此,在1+(1/2)年内是22500镑。但是我们已经看到,150000镑尽管剩余价值为x,在1+(1/2)年内只提供15000镑。因此是3/2年内的10%,或者1/2年内的3+(1/3),或者1年内的6+(2/3)。
相反,在另一种场合是一年10%,也就是说,一年内100000镑的10%和半年内同一100000镑的5%。
因此,[6+(2/3)]%比10%等于100%比150%。实际上,如果10000镑资本(可变资本)(在1+(1/2)年内)的剩余价值是150%,那么15000镑资本(可变资本),(第二个场合预付的资本)的剩余价值就只有100%。因此,利润率的差别在这种场合正好同剩余价值率的差别相一致。只有在出现能够影响利润率,但既不会影响剩余价值也不会影响剩余价值率的情况时,这两个术语之间(除了它们内在的区别,即m′=m/v和p′=m/(c+v)以外)才存在区别。
因此,如果投入一定工业部门的资本周转时间的延长是由于商品完成以前劳动过程的持续时间较长,那么这种情况(撇开积累不谈)丝毫不会影响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绝对量;而这种情况所以同年剩余价值率等等有关,只是因为周期的延长造成的结果是:为了剥削同一劳动量,必需预付更多的可变资本。
[103](2)长时间停留在生产过程中或劳动过程的中断
这种情况下很清楚,在生产过程中的停留并不是在劳动过程中的停留;因此,长时间的停留并不是对劳动的较长时间的不间断的剥削。显然,处在劳动过程的同一期间内的资本所剥削的劳动,比劳动过程不发生中断所剥削的少。因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在这里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减少了,因而剩余价值率的下降也就完全确定无疑了。
[104]由于资本流回的时间或流通时间(循环时间)很长而引起周转时间的延长
自然,这里谈的不是那些目的在于把商品保持在市场上并延迟或加速其出售的个别冒险企业。这里谈的也不是投入同一部门的处于流通中的资本的不同量所引起的流通时间的差别。这里谈的是由于市场离商品产地遥远所造成的资本流回时期的延长,因而也是收入款项回流的迟缓。
很清楚,交通运输工具的发展在这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实际的距离,克服这段距离所必需的时间,取决于这些工具。事情仅仅归结为这一点,而不是地理上的距离本身。
至于谈到这些部门中直接占用的资本,那么很清楚,如果由于流通时间持续得更长,也就是说,由于W′-G-W行为的持续时间更长,而造成资本周转时间延长,为了经常雇用同一数量的工人,就必须使用更大的资本(可变资本和其他资本)。这是为了保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所必需的。但是,如果我们设想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受到破坏,生产过程只有在资本流回以后才能重新开始,那么就很清楚,同一资本如果不提前流回,就不能剥削同量劳动。
随着流通时间的延长而增加的
(1)第一,只是流通时间,而流通时间从来不创造价值;相反,它必须始终只被看作生产时间的扣除(虽然它在分工的情况下,在形成商人阶层的情况下,可以表现为一定的资本家阶级的收入源泉);
(2)流通费用,只要这种流通费用构成价值(因此,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时间和劳动的损失,不能归结为单纯的交换,单纯的形式上的买和卖的行为),那就等于在考察整个国家时劳动生产率下降而造成的价值增加。
[105]我们得出的一般结果如下。
只要不同的周转时间是由于流通时间的不同长度引起的,这本身就包含着生产时间的减少,即价值和剩余价值生产的减少。第二,这本身包含着流通费用的增加,只要这种费用不应该简单地看作生产出来的价值的扣除,从而不应该简单地看作剩余价值的扣除,而应该看作形成价值的费用,那么这种费用的增加就等于劳动生产率下降而造成的价值增加。因为流通时间本身意味着劳动时间的减少,所以,由于流通时间的增加而造成的周转期间的延长,等于价值和剩余价值生产的减少。
但是总的说来,周转期间的差别可以归结为如下几点(把由于劳动过程固有的中断所引起的生产时间的延长撇开不谈):
(1)周期延长了,或者确切些说,周期变慢了:因此必须预付更多的可变资本(在这种情况下,特别要强调可变资本;对利润来说重要的是总资本),才能剥削同量的劳动,实现同一剩余价值,例如一年内的剩余价值;因此,剩余价值率下降了。
(2)既然这里加进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差别,那么较大的资本量会引起(每年)价值形成的减少,因为固定资本只有经过较长的周转时间才能得到补偿。但是,这可以由——如果我们考察年产品的话——资本流动部分的周转速度来弥补。这种较少的价值形成也同(与固定资本相对立的)周转较慢的资本部分有关,这部分资本与周转较快的部分相比周转较慢。
总资本(一年内,见前面举出的变化的情况)的预付会随着固定资本的增加而增加。但是,这只同利润率有关,而同剩余价值率无关。只要可变资本的预付不变,总资本较大的预付同剩余价值率的规定完全无关(尽管对利润率的规定是重要的)。
(3)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的快慢或积累能力的快慢,取决于周期,或者说周转持续时间的长短。但这是与实际的价值形成无关的要素。
为了确定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差别对剩余价值的形成所产生的影响,首先必须始终从这样一个前提出发:在这两种情况下,资本不变部分的构成不同,而可变的流动资本部分或花费在工资上的流动资本部分是等量的。为了弄清楚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本身之间的差别在价值和剩余价值形成中影响有多大,这个前提是必要的。如果可变组成部分不同,那么差别就是由此产生的,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本身之间的差别无关。
下述情况(不使用原料等等的某些工业部门除外)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相当普遍的:在使用较多固定资本,机器等等的部门,不变资本的流动部分,从而不变资本的总额与可变部分相比增加了,而这是与使用流动资本较少的其他部门不同的。但是,这时候剩余价值形成中的差别就是产生于资本的可变部分与其不变部分相比而言的量的不同,而不是产生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差别。这种差别[106]在这里与本问题没有丝毫关系,这一点我们从下述情况中立刻就可以看出来:例如在银行家那里或在商业企业中,预付的不变资本几乎不包含固定资本,并且几乎只由流动资本构成,而使用的可变资本同使用相当多固定资本的大部分其他工业部门比较起来要少得多。因此,这些部门中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确实比较小(虽然它们的利润可能很大)。
注释:
[79]见亚·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爱·吉·威克菲尔德发行,1843年伦敦四卷集新版第2卷第204页。——第396页。
[80]见理·琼斯《国民政治经济学教程》1852年哈特福版第16、21页及其他各页。——第397页。
[81]见安·尤尔《工厂哲学:或论大不列颠工厂制度的科学、道德和商业的经济》1835年伦敦版第19—23、367—370页及其他各页。——第397页。
[82]指亚当·亨·弥勒的著作:《治国艺术原理》1809年柏林版。
马克思在《第二册》第二稿中实现了引用这一著作中有关段落的打算,这个手稿标明的日期是1870年,并收入弗·恩格斯所出版的《资本论》第二卷。
马克思在《第Ⅱ稿》的有关地方作了下面的注释:“与城市的生产相联系的是日周转,相反,与农村的生产相联系的是年周转。”(亚当·亨·弥勒《治国艺术原理》1809年柏林版第3册第178页)“这就是浪漫主义者关于工业和农业的天真的观念”(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4卷第207页)。——第397页。
[83]亚·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爱·吉·威克菲尔德发行,1843年伦敦四卷集新版第2卷第188页(并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4卷第233页)。——第400页。
[84]马克思在进一步写作手稿《第二册》的过程中,在《第Ⅳ稿》中对正文的类似的地方作了下述注释:“由于给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下一个定义有困难,罗仑兹·施泰因先生就认为,这样加以区别只是为了说明上的方便。”《第Ⅳ稿》的这个部分收入弗·恩格斯出版的《资本论》第二卷(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4卷第181页)。——第405页。
[85]看来指苏格兰经济学家、《商业起源古今编年史》一书的作者亚当·安德森。该书第一版1764年在伦敦出版。——第406页。
[86]马克思可能指这样一本书:詹姆斯·罗德戴尔《论公共财富的性质和起源及其增加的方法和原因》1804年伦敦版。——第417页。
[87]见托·柯贝特《个人致富的原因和方法的研究;或贸易和投机原理的解释》1841年伦敦版。——第425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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