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恩列斯

马恩全集第四十八卷——[(3)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利润率的影响]

字号+作者: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合著 来源:马克思主义文库 2022-08-27 10:07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XV—950b]{资本周转次数的[增加]能够增加利润量,只是因为它在同一时期内增加再生产周期的次数,从而增加剩余劳动或再生产的量(再生产的规模)。投'...

  [XV—950b]{资本周转次数的[增加]能够增加利润量,只是因为它在同一时期内增加再生产周期的次数,从而增加剩余劳动或再生产的量(再生产的规模)。投入的资本不可能用来扩大生产的规模。但商业资本则是另一回事。
  如果工业生产率提高,那么,商品的单位价格就下降。其中包含较少的劳动,即较少的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假定生产的麻布不是100码,而是300码。这300码麻布(麻纱等等的价格不变)现在是10个工人的劳动产品,而在过去,100码麻布也是10个工人的劳动产品。在后一种场合,10码麻布包含着一个工人的劳动。例如,如果工作日等于12劳动小时,那么10码麻布包含12劳动小时,而1码麻布包含12/10=6/5=1+(1/5)劳动小时。在前一种场合,30码麻布包含12劳动小时,而1码麻布包含12/30=4/10=2/5劳动小时,在一种情况下,1码麻布包含6/5劳动小时,在另一种情况下,包含2/5劳动小时,也就是说减少了三分之二。假定1劳动小时=1先令,那么,在第一种场合是1码麻布值1+(1/5)先令,在第二种场合是值2/5先令。在第一种场合它值1先令2+(2/5)便士,在第二种场合值4+(4/5)便士。现在假定包含在1码麻布中的不变资本(麻纱等)=1先令。那么,在第一种场合,1码麻布值2先令2+(2/5)便士,在第二种场合值1先令4+(4/5)便士。假定工资=新加价值的1/2,那么在第一种场合,1码麻布包含7+(1/5)便士[工资],在第二种场合包含2+(2/5)便士[工资]。剩余价值仍然不变。工资与剩余价值之比仍然不变。如果从单位商品来看,那么它包含的利润(和工资),在一种场合比在另一种场合减少了三分之二。但是,如果从[商品]总量来看,那么工资和利润额仍然不变,因为10×[7+(1/5)]=30×[2+(2/5)]相反,利润率下降了,因为投在麻纱等等上的资本增加了二倍。只有在麻纱等等的价值减少三分之二,或者工资减少三分之二的情况下,利润率才仍然不变。
  在第一种场合,10码麻布值10×(2先令2+(2/5)便士)=1镑2先令。
  在第二种场合,30码麻布值30×(1先令4+(4/5)便士)=2镑2先令(但在第一种场合,这30码麻布值3镑6先令)。
  现在假定,麻纱等等在第二种场合的价格下降了三分之二。
  那么,在第一种场合,10码麻布值1镑2先令,而1码值2先令2+(2/5)便士。
  在第二种场合,30码麻布值1镑2先令,而1码值8+(4/5)便士。
  在这种情况下,30码麻布的利润(和工资)额同以前10码麻布的利润(和工资)额一样大,不过1码麻布的商品价格大大下降了。1码麻布的利润率不变,因为在第一种场合,利润率是7+(1/5)便士同预付资本1先令7+(1/5)便士之比,在第二种场合,[这个比例等于][2+(2/5)]∶[6+(2/5)。在两种场合,[这个比例]是3∶8。但如果从1码麻布的利润来看,那么利润量减少了。在第一种场合,利润量等于7+(1/5)便士,在第二种场合,只等于2+(2/5)便士[240]。
  [XV—950]如果300码麻布是10个工人的劳动成果,而在过去他们的劳动成果是100码,那么,在一种场合,一个工人的劳动成果是30码,在另一种场合是10码。在第一种场合,1码麻布包含1/10工作日,在第二种场合,包含1/30工作日。
  这样,我们假定,麻纱等等的价格仍然和过去一样,例如等于x;在这种情况下,1码麻布的价格在第一种场合等于x+(1/10)M[注:字母M在手稿中表示一个工人的工作日。——编者注],在第二种场合等于x+(1/30)M。在第一种场合,100码麻布值100×(x+(1/10)M)=100x+10M,在第二种场合,300码麻布值300×(x+(1/30)M)=300x+10M。因此,很显然,如果工资仍然不变,例如等于1/2工作日,那么利润量在两种场合也就仍然一样。在第一种场合,100码麻布的利润是(100/20)M=5M;在第二种场合,300码麻布的利润等于300/60=100/20=5M。在这里,利润额仍然一样,因为100×(1/20)并不比300×(1/60)大。但是,第一,利润率下降了,因为在第一种场合,1码麻布的支出是x+(1/20)M,利润是(1/20)M;在第二种场合,[1码麻布上的费用是]x+(1/60)[M],利润是1/60。如果1个工人的[工作日]等于20先令,x(麻纱等等)=1先令,那么x+(1/20)M=1先令+1先令=2先令。所以利润也等于(1/20)M=1先令。因此,价格等于3先令,其中1/3是利润。在另一种场合,x+(1/60)M=1先令+4便士=1先令4便士。所以利润等于(1/60)M=4便士。因此,价格在这里是1先令8便士,其中1/5是利润。撇开这利润率的下降不谈,1码麻布的利润量,在第一种场合是(1/20)M,在第二种场合是(1/60)[M],也就是说,少了三分之二;但是,这时在第二种场合,借以取得利润的麻布码数比第一种场合大了二倍。
  假定存在着第二种情况,即随着纺织业生产效率的提高,麻纱按同一程度变便宜。
  那么,在旧的生产方式下,100码麻布由10个工人来生产。总产品的价格等于100x+10M。1码麻布的价格等于x+(1/10)M,其中利润是(1/20)M。
  在第二种场合,300码麻布所用的麻纱等等值(300/3)x=100x。这300码麻布值100x+10M。1码麻布的价格等于(x/3)+(1/30)M。利润等于(1/60)M。这样,如果x又等于1先令,M等于20先令,那么,1码麻布值1/3先令+(20/30)先令=1/3先令+(2/3)先令=1先令,其中利润是(1/60)M=20/60先令=1/3先令。因此,利润率等于总体的1/3,象在旧的生产[方式]下一样。但1码麻布的利润量在第一种场合等于(1/20)M或1先令,在第二种场合只等于(1/60)M=1/3先令,也就是说,少了三分之二。就麻布的总码数来说,利润还是一样,因为100×1先令或100先令=300×(1/3)先令=300/3先令=100先令。
  假定存在着第三种情况,即随着纺织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按同一程度降低的不是麻纱的[价格],而是工资。
  在旧的生产方式下,1码麻布值x+(1/10)M。利润等于(1/20)M。在新的生产方式下,1码麻布值x+(1/30)M。但利润将是(2/90)M。[1码麻布的]费用等于x+(1/90)[M]。因此,如果x=1先令,M=20先令,那么,[XV—951](1/30)M=20/30先令=2/3先令,同样(3/90)M=(1/30)M=2/3先令。而(1/90)M=2/9先令。因此,利润将等于4/9先令。
  商品的价格等于1+(2/3)先令。其中包含的利润等于4/9先令。商品的价格等于15/9先令,其中先令4/9,也就是说,1/4以上是利润。
  假定存在着第四种情况:麻纱[价格]和工资以相等的程度下降。
  可见,假定有下列四种情况:
  第I种情况。麻纱等等的价格在两种生产方式下都仍然一样,在每码麻布上都等于1先令。一个工人或一个工作日的价值等于20先令。
  (a)10个工人生产100码麻布,1个工人生产10码;因此,1码麻布包含(1/10)M=20/10先令=2先令。也就是说,1码麻布值:1先令(麻纱)+2先令(劳动)=3先令;100码麻布值300先令=15镑。如果剩余价值率是劳动的一半,那么,1码麻布的利润等于1先令=产品[价格]的1/3。换句话说,与费用相比来计算的利润率等于1先令∶2=50%。100码麻布[的利润]等于100先令=5镑=5M。
  (b)10M生产300码麻布,1M生产30码;也就是说,1码麻布等于(1/30)M=20/30先令=2/3先令。因此,1码麻布值1先令(麻纱等等)+(2/3)先令(劳动)=1+(2/3)先令,300码麻布值300×[1+(2/3)]=500先令=25镑。如果剩余价值率和以前一样,那么1码麻布的[剩余价值为]2/6先令=产品[价格]1/5的。或者,就剩余价值对费用的比例来计算,等于2/6或1/3先令:1+(1/3)先令或4/3先令;也就是说,1∶4。利润率等于25%。300码麻布值300×(1+(2/3)先令)=500先令,[其中利润]是300/3先令=5镑=5M,和以上情况一样。
  在这种场合,I[(b)],利润率下降,1码麻布的利润量从1先令下降到1/3先令,即从(1/20)M下降到(1/60)M。总产品的利润量仍然不变。
  第II种情况。在第二种生产方式下,麻纱等等的价格随着纺织业生产率[提高]按同一程度下降,也就是说,下降三分之二。在这种条件下,300码麻布所用的麻纱等等和以前100码麻布所用的麻纱所值一样多,即100先令。因此,1码麻布值1/3先令(麻纱等等)+(2/3)先令(劳动)=1先令,300码麻布值300先令=15镑,和第I(a)种情况下一样。利润等于1/3先令=产品[价格]的1/3。换句话说,与费用相比来计算的利润率等于(1/3)∶(2/3)=50%。
  在这种情况下,利润率仍然不变,1码麻布的利润量同第I(a)情况下相比,从1先令下降到1/3先令。总产品的利润量仍然不变,因为300/3=100先令=5镑=5M。
  第III种情况。麻纱等等的价格仍然和第I种情况下一样,剩余价值率随同劳动生产率一起提高二倍。
  300码麻布所用的麻纱值300先令。1码麻布值1先令(麻纱等等)+(2/3)先令(劳动)=1+(2/3)先令,和第I(b)种情况下一样。但是,在[新加]劳动2/3先令中,现在只有1/3部分即2/9先令是工资。因此,利润等于4/9[先令],[大约]是费用的2/5,即40%[241]。
  [XV—952]费用等于1先令(麻纱)+(2/9)先令(工资)+(11/9)先令,利润等于4/9先令;它们之间的比是4∶11;利润率等于[36+(4/11)]%。也就是说,利润率比第I(a)和第II种情况下低,但比第I(b)种情况下高。
  同第I(b)种情况下一样,300码麻布值300×(1+(2/3))=500先令=25镑。1码麻布的利润量是4/9先令,而在第I(a)种情况下,它等于1先令,在第I(b)种情况下等于1/3先令,在第II种情况下等于1/3先令。也就是说,跟利润量等于9/9的第I(a)种情况相比,下降了二分之一以上;跟利润量为1/3或3/9先令的第I(b)种情况相比,增加了1/9先令,跟利润量也是1/3或3/9先令的第II种情况相比,情况也是一样。总产品的利润量从100先令增加到133+(1/3)先令。现在利润量等于6+(2/3)M,而不是5M。
  第IV种情况。在新的生产方式下,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麻纱价格按同一程度下降,工资率也一样。
  10个工人仍旧生产300码麻布,1个工人生产30码;在1码麻布上花费1/30M。
  [1码麻布所需要的]麻纱的价格等于1/3先令。因此,300码麻布所需要的麻纱等等的价格等于300/3先令=100先令,同第I[a]和第II种情况下一样。
  [单位]产品的价格等于1/3先令(麻纱)+(1/30)M,或者等于1/3先令(麻纱)+20/30先令=(1/3)+(2/3)先令=1先令,同第II种情况下一样。但是在这1先令或9/9先令中,利润是4/9先令。如果我们计算费用,那么我们就会得出1/3先令(麻纱)+(2/9)先令(工资),即(3/9)+(2/9)=5/9。因此,利润[对费用]的比例(4/9)∶(5/9),或者说4∶5,所以利润率等于80%。1码麻布的利润量是4/9先令,同第III种情况下一样;也就是说,它比第I(b)和第II种情况下高,但是与第I(a)种情况相比,还是减少了三分之一以上。总产品的利润量等于300×(4/9)=133+(1/3)=[6+(2/3)]M。也就是说,它同第III种情况下一样。
  如果我们现在把这四种情况加以比较,那我们就会看到,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当劳动生产率提高时,不仅单位产品的价值下降,它的价格也随之下降,而且单位产品中包含的利润量也减少,而利润率可能提高或降低。同一劳动生产了多二倍的产品量;从而单位产品上的劳动就减少了2/3,因为利润量可能只是这包含在单位产品中的劳动量的一部分,所以单位产品上的利润量必定减少。在一切情况下,总产品的利润量不会下降到最初的利润量以下,因为产品量是按单位产品利润量减少的同一比例增加的。
  只要剥削率仍然不变,只要雇用的工人数不变,利润量就仍然一样,不管上述利润量分配在多少商品上;商品数量既不会改变利润量,也不会改变利润量在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分配。如在第I(a)种情况下,100码麻布带来的利润是每码1先令,共计是100先令或5镑利润;在第I(b)和第II种情况下,300码麻布带来的利润是[每码]1/3先令。
  我们应当把利润率仍然一样的第II和第I(a)种情况比较一下,因为在第I(a)种情况下,2先令费用所得的利润为1先令,在第II种情况下,2/3先令费用所得的[利润]为1/3先令。如果第一,工资率仍然不变,第二,如果随着某一领域中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那些提供不变资本即麻纱等等的领域中的劳动生产效率以同一比例提高,那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在这种场合,利润率仍然不变,因为包含在单位商品中的原料等等和有酬劳动的相对价值,即它们之间的比例,同有酬[XV—953]和无酬劳动之间的比例一样,仍然不变。
  在第I(b)种情况下,利润率下降,纺织业的生产率提高了二倍,工资仍然不变,麻纱等等仍保持原来的价格。在这种场合,利润率从50%下降到25%,也就是说,下降了一半。利润率所以下降,是因为新加劳动的价值不仅与所使用的不变资本的量(如在第II种情况下)相比下降了,而且与这种资本的价值相比下降了,而这新加劳动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分配仍然不变。在第II种情况下,利润率仍然不变,单位商品的总价格按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一比例下降。过去[在第I(a)种情况下],1码麻布值3先令,在第II种情况下它值1先令,在第I(b)种情况下则相反,它值1+(2/3)先令。在这里,利润率下降,因而[单位]商品的总价格不按织布过程中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一比例下降。
  在第III种情况下利润率也下降,那里工资按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一比例减少。但是原料等等的[价值],如同在第I(a)种情况下一样,仍然是劳动生产率提高二倍以前的价值。在这里,总劳动的价值与不变资本相比下降了,利润率也随之下降了。但是这里总产品的利润量增加了。而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即I(a),I(b)和II下,总产品的利润是始终未变。
  这就是说,在第I[(a)]种情况下,利润量等于100[码麻布]×1先令=100先令,在第I(b)种情况下,利润量等于300×(1/3)先令=100先令,在第II种情况下,利润量[也]等于300码×(1/3)先令=100先令。不过在第I(a)种情况下,100码麻布的利润等于100先令,即每码1先令,在第I(b)种情况下是每码利润1/3先令乘以300码麻布,利润是100先令,在第II种情况下[也]是每码利润1/3先令乘以300码麻布,但是,1码麻布在第I(a)种情况下值3先令,在第I(b)种情况下值1+(2/3)先令,在第II种情况下只值1先令。在第I(a)种情况下也象在第II种情况下一样,利润为产品[价格]的1/3。
  在第III种情况下,利润量增加,因为300×(4/9)大于100×1或300×(1/3);后者只等于300×(3/9)。单位产品的利润量从9/9减少到4/9(与第I(a)种情况相比),也就是说减少一半以上,但是麻布的码数增加了二倍。也就是说,1码麻布的利润量没有按麻布码数增加的同一比例减少。因此,总产品的利润量增加了。
  最后,在第IV种情况下如同在第II种情况下一样,与第I(a)种情况相比,价值下跌了2/3,从3先令下降到1先令。但是利润率和总产品的利润量增加了。1码麻布的利润量,如同在第III种情况下一样,等于4/9先令,但是这个利润量对包含在1码麻布中的不变资本形成较高的比率。
  [将所有这四种情况]对比一下[242]:
  码数
  每码麻布的
  价格(先令)
  总产品(先令)
  [第码麻布]费用
  I(a)
  II(b)
  II
  III
  IV
  100
  300
  300
  300
  300
  1+(2/3)
  1+(2/3)
  1
  300
  500
  300
  500
  300
  1先令(麻纱)+1先令(工资)
  1先令(麻纱)+1/3先令(工资)
  1/3先令(麻纱)+1/3先令(工资)
  1先令(麻纱)+2/9先令(工资)
  1/3先令(麻纱)+2/9先令(工资)
  每码麻布
  包含的劳动
  剩余价值率
  第 码 麻 布
  的 利 润 量
  总产品量的利润
  I(a)
  I(b)
  II
  III
  IV
  (1/10)M
  (1/30)M
  (1/30)M
  1/30=(3/90)M
  1/30=3/90
  100%=(1/20)M
  100%=(1/60)M
  100%=(1/60)M
  200%=(2/90)M
  200%=(2/90)M
  1先令=(1/20)M
  1/3先令=(1/60)M
  1/3先令=(1/600M
  4/9先令=(2/9)M或(1/45)M
  4/9先令=2/9或(1/45)M
  100先令=5M
  300/3先令=5M
  300/3先令=5M
  300×先令=[6+(6/9)]M
  300×(4/9)先令=[6+(6/9)]M
  利润率
  总费用
  (先令)
  资本构成
  剩作余价值
  利润量
  不变资本
  可变资本
  I(a)
  I(b)
  II
  III
  IV
  50%
  25%
  50%
  [36+(4/11)]%
  80%
  200
  400
  200
  366+(2/3)
  166+(2/3)
  100
  300
  100
  300
  100
  100
  100
  100
  66+(2/3)
  66+(2/3)
  100
  100
  100
  133+(1/3)
  133+(1/3)
  100
  100
  100
  133+(1/3)
  133+(1/3)
  [XV—953][243]
  [XV—956]从引用的材料中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劳动生产力的增长如同在第II和第IV情况下那样,均衡地影响商品的所有组成部分,那么,商品的价格就按照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一比例减少。也就是说,当劳动生产率提高二倍时,1码麻布的价格就减少三分之二,从3先令下降到1先令。这时,商品中包含的直接劳动对商品中包含的已实现的劳动的比例也仍然不变。因此,如果工资价值或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之间的比例,即直接劳动的产品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分配仍然不变,那么,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之间的比例,从而利润率也仍然不变。试把第II种情况同第I(a)种情况比较一下。
  相反,如果工资(劳动能力的价值),从而必要劳动时间按照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一比例减少(中等程度,例如,[工资]下降,但并不如此厉害,而只会引起程度上的改变),那么,正如在第IV种情况下一样,利润率提高,从而总产品的利润量增加。
  第II种和第IV种情况的对比就是这样,在这些情况下,价值从3先令下降到1先令,在第II种情况下,利润率和利润总量仍然不变,而在第IV种情况下,利润率和利润总量增加了。
  相反,在第I(b)和第III这两种情况下,劳动生产率在终结过程中提高了二倍,但原料等等的价值仍然未变。这里在第I(b)种情况下,如果工资仍然不变,那么,可变资本对不变资本的比例就按照不变资本增加的同一比例而减少。因此,利润率下降。但是,如果象在第III种情况下那样,劳动价值减少,那么,虽然利润率由于剩余价值按照更大的总资本来计算而下降了,但是,第一,总资本的增长不如第I(b)种情况下那样高,在第I(b)种情况下,首先不变资本从100增加到300,其次,可变资本100仍然不变,也就是说,总资本增加了200(第I(b)种情况下的不变资本超过第I(a)种情况下的不变资本的余额),同时,剩余价值仍与第I(a)种情况下一样,而在第III种情况下,虽然不变资本从100增加到300,但可变资本却相反地从100减少到66+(2/3),因此,总资本不是按不变资本的全部增殖额增加。第二,在第III种情况下,剩余价值从100增加到133+(1/3),也就是说,同第I(a)种情况相比,增加[33+(1/3)]%。因此,利润率下降,但不是按照第I(b)种情况下的同一程度下降,总产品的利润量增加了,因为,虽然利润率在第III种情况下比在第I(a)种情况下低,但是总剩余价值较大,或者换句话说,第III种情况下的利润率与第I(a)种情况相比的下降比例,小于第III种情况下的预付总资本与第I(a)种情况相比的增长比例。
  因此,我们看到,在单位商品的价格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而降低,从而这些廉价商品的数量同时增加的情况下,利润率可能仍然不变,可能降低或提高。如果雇用的工人人数一样(工资也不提高),那么,利润总量至少总是不变;如果在这些条件之外,再加上工资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下降,那么,利润总量就可能增加。但利润总量只有在雇用的工人数仍然不变时才仍然不变。这种情况——如果不变资本的价值不发生变化——只有当预付资本增加时才有可能。例如,把第I(b)种情况同第I(a)种情况比较一下。如果待花费的资本在第I(b)种情况下仍然同在第I(a)种情况下一样,即200,那么,利润量就不可能仍然不变。现在应该从这200中把3/4支付在不变资本上,把1/4支付在可变资本上。也就是说,把150支付在不变资本上,把50支付在可变资本上。100[利润]代表5M,因此,50[利润]只代表2+(1/2)M。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
  不变
  资本
  可变
  资本
  剩作
  价值
  产品
  麻布
  码数
  每码
  价格
  利润率
  利润量
  150
  先令
  50
  先令
  50
  先令
  250
  先令
  150
  1+(2/3)
  先令
  25%
  50
  先令
  预付资本不变。麻布码数从100增加到150,也就是说,增加50%。相反,利润量从100减少到50,也就是说,减少50先令。对劳动的剥削,从而剩余价值率仍然不变。如果在那些生产不变资本的生产部门及消费不变资本的生产部门中,[劳动]生产率同时按同一程度提高,就象在第II种情况下那样,那么,不仅利润量,而且利润率都可能仍然同以前一样。只有在这一条件之外再加上工资也减少时,利润率才可能提高。[XV—956][244]
  [XV—954]由此可见,利润率看来不可能下降,只有下列情况例外:
  (1)劳动力的相对价值提高(在不变资本的价值不变的情况下)。这是李嘉图的论断,但没有加上限制的附带条件,而没有这个条件,这一论断是绝对错误的[245];
  (2)或者不变资本对可变资本的相对价值提高。而这种对比看来又受下述情况的限制:在参加商品生产的一切部门中,劳动生产力并不是同时按同一程度提高的。
  假定纺纱业和织布业中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二倍。如果同时在棉花本身的生产中生产率也提高了二倍,那么,从把原料也考虑在内来说,不变资本对可变资本的比例仍然不变。如果100镑支配5个工人,他们过去加工价值300镑的棉花,现在加工多二倍的棉花,那么,现在这增大了二倍的数量,即3X棉花,只值300镑,也就是说,和过去X棉花所值一样,因为棉花价值降低了三分之二。甚至在这种场合,利润的下降也并不证明棉花生产的生产效率降低了,只是证明棉花生产的生产效率和棉花加工的生产效率不是按同一程度提高。因此,这只意味着棉花生产的生产率相对下降,尽管它绝对地增加了。但是,李嘉图认为,农业的生产效率似乎必然绝对降低。利润的减少只是证明,在资产阶级生产条件下,工业和农业不是按同一程度发展。如果工业和农业的发展不平衡,那么单单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利润率的降低。
  但是,尽管不变资本的量增加,它的价值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按同一比例下降,这个前提归结为下述前提:不变资本的价值只由现在的劳动组成,没有任何过去的劳动加入再生产。只要过去劳动的产品能够更便宜地再生产出来,过去劳动的价值就必然降低。如果纺纱的生产率提高了二倍,一个工人运转的不再是600个纱锭,而是1800个纱锭,那么可以认为,现在用同样的劳动可以再生产1800个纱锭,而过去只再生产600个纱锭。我们暂且不再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考察,让我们来看看我们这里重新进行这种研究时所要解决的问题。}
  我们已经看到,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一切场合,也就是说,在同量劳动表现为更多的商品量,从而单位商品量的价格下降的一切场合,单位商品的利润量都会减少,而不管利润率是仍然不变,还是提高或降低,甚至在总产品的利润量增加时也是如此。
  {顺便指出,事实证明,如果考察单位商品的价格本身,或者只是就劳动所生产的商品数量来计量劳动,那么,研究总是不正确的。一切取决于预付资本总额的大小。甚至如果我们是分析单位商品的价格,如象上述情况那样,1码麻布的价格从3先令下降到1+(2/3)先令,如果我们知道,1先令是麻纱等等,1/3先令是工资,1/3先令是利润,那么我们还是不知道,利润总量是否仍然不变。例如在第I(b)种情况下,如果预付资本同以前一样只是200,那么利润量就会减少;如果预付资本等于400,那么利润量就仍然不变。甚至在第III种情况下,如果上述每码麻布的价格为1+(2/3)先令,资本仍然不变,而工资率下降,那么全部产品的利润量就不会增加。
  因此,得出如下的比例[246]。
  不变资本
  可变资本
  剩余价值
  产品
  麻布码数
  每码麻布价格
  利润
  利润量
  163+(7/11)
  36+(4/11)
  72+(8/11)
  272+(8/11)
  163+(7/11)
  1+(2/3)
  36+(4/11)
  72+(8/11)
  200
  而它以前等于100[247]。}
  注释:
  [240]接下去是手稿第950b页末尾已经开了头但没有写完的一句话:“如果工资下降到1/3,因而,[如果加进的价值下降了]约2/5先令”。——第371页
  [241]在手稿中,数字2/5,或40%被错误地看作产品的利润对其价格的比例,而不是看作产品的利润对它的生产费用的大约比例。实际上上述比例应是,4/15或[26+(2/3)]%。——第375页。    [242]在表中,被马克思引用过二次的那些指标,只再现了一次。——第378页。
  [243]在表后,在手稿第953页的末尾,有马克思所作的标记:“(下接第956页)”。——第379页。
  [244]在手稿第956页的末尾和第954页的开头,马克思标明,第954页直接接第956页。——第382页。
  [245]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第2册第474—483、491—499、526—536页。——第382页。
  [246]马克思在这里是从第III种情况下所出现的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之间的比例,可变资本与剩余价值之间的比例等等出发的。——第383页。
  [247]如果这里指的是利润量,那么,在第III种情况下,它等于133+(1/3)。——第384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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