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恩列斯

马恩全集第四十八卷——[(4)商业利润。流通领域中的生产资本。商业资本和货币资本的特殊职能]

字号+作者: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合著 来源:马克思主义文库 2022-08-27 10:07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XV—955]从资本主义生产的性质产生这样的现象:在劳动生产力增长的情况下,单位   商品的价格降低,商品的数量增加,单位商品的利润量必定减少,利'...

  [XV—955]从资本主义生产的性质产生这样的现象:在劳动生产力增长的情况下,单位
  商品的价格降低,商品的数量增加,单位商品的利润量必定减少,利润率仍然不变、提高或降低,商品总量的利润量保持不变或增加{在所说明的情况下,即资本本该增加但仍然不变时,即使商品总量的利润量减少了,它实际上也会不变或者甚至增加,因为采用改进的生产方式的资本家,以低于旧的市场价格,换言之,以高于他的个别生产价格的价格来出售他的商品,直至竞争使价格拉平为止;在价格的平均化时期,同时会出现另一个要素,即预付资本增长},这个现象在表面上只是表现为:单位商品的利润量减少,它的价格下降,增加了的商品总量的利润量仍然不变或增加。因此,这可以这样理解:资本家乐意在单位商品上少加些利润,但是由于他出售的商品数量增加而得到补偿,这种观点以“让渡利润”[248]观念为基础,而让渡利润观念又是从商人资本、商业资本观念中抽象出来的。如果某个商人每年买进100码麻布,他每码花3先令(第Ia情况),总共花300先令,他把这100码麻布加上10%的加价卖出,那么,他就可获得30先令的利润,这样,每码麻布就可卖3先令3+(3/5)便士(3+(3/5)便士或18/5便士或36/10便士=3/10先令,因为3先令=3×12便士=36便士,因此,3/10先令=36/10便士)。相反,如果他出售300码麻布,而每码是花1先令买进的,(第II情况),那么,他要使300先令的资本获得10%的利润,也必须实现30先令的利润。但前一商人每码加价3/10先令,后一商人只须加价1/10先令;前者加价3+(3/5)便士,后者只须加价1+(1/5)便士。也就是说,他每码麻布卖1先令1+(1/5)便士,而前一商人每码麻布卖3先令3+(1/5)便士,而且他所获得的利润和前一商人一样多。如果他每码麻布卖1先令1+(1/2)便士,那么他就可得到比前一商人多得多的利润,虽然他在每码麻布上的加价少得多,而且售价便宜一半以上。
  如果我们现在整体地来考察商人资本,例如在这里,也就是投在麻布销售上的全部商业资本,那么,很清楚,他到底应出售100码还是300码麻布,300先令到底应预付在100码麻布上还是300码麻布上,他的每码麻布的生产费用到底是1先令还是3先令,这完全不取决于商人。也就是说,他到底是在较少量麻布上每码加价3+(3/5)便士还是在较大量麻布上每码加价1+(1/5)便士才能得到10%的利润,这也不取决于商人。加价率本身——如果仍从整体上来考察[商人资本]——也同样不取决于商人;它是由平均利润的一般规律决定的:等量资本,不论它被投在什么特殊领域,不论它推动多少劳动量,总是带来相同的利润,例如10%。这一点适用于始终处于流通过程中的资本,同样也完全适用于从来不在直接生产过程领域以外(以实物形式)使用的固定资本。产业资本的生产价格,对商业资本来说表现为生产费用。但是,因为产业资本是在市场上购买、补充自身的要素,即一部分是它的不变资本的要素,另一部分是它的可变资本的要素(后者是以这样的假定为限:劳动能力的价值是由工人消费资料的价格决定的),而且因为这些要素是从商人手里转到产业家手里[XV—955][249][XV—957],所以很清楚,不仅一种商品的生产价格转入另一种商品的生产费用,而且一种商品的工业生产价格+这一价格的商业加价,表现为另一种商品的生产费用的要素。
  即使产业家们是直接互相交换,没有商人做中介,一种商品的工业生产价格也总是会进入另一种商品的生产费用。例如,[资本家]织布业主支付纱的生产价格。因此,这生产价格就形成他的一笔支出,进入他的不变资本,对他来说成为预付,生产费用的要素。因此,从单个资本家的观点来看,剩余价值不仅以利息的形式,而且它本身进入他的预付,进入他的商品的生产费用。但是,这种情况对他的不变资本的所有要素和对工资(可变资本)来说也是适用的,因为劳动能力的价值是由工人的消费资料的生产价格决定的。
  利润——从而生产价格和生产费用之间的差额——对单个资本家来说,只是同他自己的商品相联系才表现为超过生产费用的金额。如果联系进入他自己的商品的生产价格的其他一切商品,那么对他来说,生产费用,即他的生产的费用,表现为是由生产价格决定的东西,因而利润表现为进入生产价格的要素,而不是表现为由生产价格产生的结果。
  完全撇开商人资本的中介来考察生产价格,这是对的。商人资本与生产价格究竟有什么关系呢?能不能把商人资本所作的加价单纯看作价格超过价值的名义上的增量或别的什么呢?如果通常发生的是前一种情况——因为商品的商业价格是作为要素进入商品的再生产的——那么,一切商品就会高于它的价值出售,因为算入生产价格的是:(1)全部预付资本,(2)在各不同资本之间按各资本量的比例进行分配的全部剩余价值。但是,预付资本,第一,是由物化在劳动资料等等中的劳动组成的,第二,它被等量的活劳动所补偿(工资),第三,全部剩余价值包括全部剩余劳动。因此,如果再增加一个能提高生产价格的要素,那么,总商品的价格就会超过它的价值,单位商品的价格就会超过它的生产价格,也就是说,正好超过它的由总商品价值决定的价格。但是商业资本的情况似乎正是这样。
  流通过程内所包括的资本必须区分下列情况:
  第一,属于生产过程本身的职能同商人资本的职能被混淆起来,或者说实际上或多或少是结合在一起的,尽管前一职能并不是在生产者的工作场所内进行的。
  这些职能中的第一个职能,就是运输业(商品的转运)。商品的使用价值诚然是现成的,但是这个使用价值还会发生变化。它的位置,空间存在会改变。这个过程属于生产过程本身。商品不发生这种位置变化,就不会出现在市场上,从而不会处于流通中。凡是与这个过程有关的都属于生产过程。
  第二,商品在真正作为商品存在以前,它的使用价值首先必须按照同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存在相适应的数量进行分配,分离。例如,一夸特小麦只有在这一夸特被过秤并从小麦总量中分离出来以后等等,才作为一夸特存在。这种计量,过秤,即把商品实际上化为若干同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存在相适应的,并且最初只在观念上存在的计量单位,这属于商品的加工,属于它的生产过程。商品必须经过这个过程,才能在批发业中或零售业中作为商品而存在,所以这是使用价值[XV—958]本身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而准备好以前必须完成的一种活动。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是大规模的生产,而个人消费是小规模地进行的,所以上述活动就构成零售商业的极为重要的部分。因为工作场所中的包装工,仓库管理员、过秤员等等同纺纱工、染色工等等完全一样,属于生产工人,而这样花费的资本也和直接投在纺纱等上的资本一样,是生产资本,所以资本的这样的使用,即使是在流通领域内发生的并反复进行的,也完全属于商品的生产过程。
  第三,当商品出现在市场上,也就是说,已经离开自己的生产过程而进入流通领域时,固定资本和保管商品、库存商品、保藏商品所必需的流动资本的情况又怎样呢?
  如果我们首先考察的商品是一年只能再生产一次,因而一年只被投入市场一次的商品,例如谷物、棉花等等,那么,这里的回答将是十分明白的。假如,利物浦的棉花进口商如果没有仓库、码头等等,那么,曼彻斯特的工厂主等等就得自己把一年内所需的大量棉花库存起来,他一方面要把资本(固定资本)花在仓库上,即建筑物上,另一方面要花可变资本去购买雇佣劳动,以完成保藏棉花所要做的事情。谷物和磨坊主,面粉和面包师等等也会有同样的情形。所有这一切都是生产条件,而保存和保管方面的作业和费用等在这里属于生产条件本身。差别恰恰只在于,生产棉纱和面包所需要的资本中应实现这些特定职能的部分,是存在于棉花进口商、谷物商人等等手里并在这些人手里发生作用,而不是存在于棉纱工厂主、磨坊主和面包师手里并在这些人手里发生作用。但是执行这些职能的资本就是直接的生产资本,包括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它们是处于流通领域内。它们是生产资本的处在外部(也就是在直接的工作场所外)的各个部分。这适用于一切投在商品库存上的资本,只要商品的保存和保藏构成以后的生产过程的要素;如果这些职能没有由于分工而被交给处在[工厂]外部的资本家去执行,那么,商品的库存和保藏就得由直接生产者去进行。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直接进入个人消费的第二类商品。首先很明显,既然这些商品构成工人的消费资料(实际上是蜕掉了货币形式的可变资本),这些商品的保藏和库存就属于生产过程的直接条件。它们列入可变资本,正如第一类商品列入不变资本一样。因此,适用于第一类商品的,同样也适用于第二类商品。至于那些既不列入不变资本也不列入可变资本的商品的库存,那么,能不能说这种商品库存所需要的资本和劳动包括在商品的直接生产过程内呢?当然不能。但是,它们终究是以迂回的途径达到这一点的。它们列入直接的消费费用。第一类商品的库存列入生产消费费用,从而列入直接生产费用;第二类商品的库存列入个人消费费用,从而列入消费费用。如果所有这些商品不是陆续买进,而是必须一下子就把例如一年中所生产的商品全部买进[XV—959],那么,私人消费者就得在设置商品的贮存场所和为保持这些商品的适用状态而使用的雇佣劳动上花费资本。一般来说,消费费用——例如,我必须让人给我擦拭家具,收拾房间,煮肉,擦皮靴——不包括在商品的生产过程内,从而不列入商品的生产价格。只有当商品不再是商品而成为单纯的使用价值后,消费费用才会出现。但是,只要消费费用是事先预计到的,消费者得到的就是供消费的现成形式的商品,即不需要向生产价格作私人追加的那种形式上的商品。例如,如果纱是在工厂中生产的,而麻布是在家中织造的,那么,织布过程就属于纱的消费费用。如果麻布是以工业方式织造的,那么织布过程就属于生产费用。上述场合也是如此。如果我让人在家中煮肉,那么,肉的烹调就属于肉的消费费用。如果我从小店买回熟肉,那么,肉的烹调就属于肉的生产费用,进入肉的生产过程,然而它是以更进一步的形式走出生产过程并以更为成熟的形式进入消费过程的。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第二类商品即作为要素既不列入不变资本也不列入可变资本的商品的库存,同样也包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因而花费在这上面的资本,直接就是生产资本。总的说来,生产资本可以有两种意义:(1)直接进入生产过程的资本;(2)进入再生产过程(包括流通)的资本。
  关于这第三个类别,即投在商品库存(包括商品的库存和保藏)上的资本,应当看到:这些行为只有在平均生产条件需要它们的时候才是生产性的。相反,如果市场商品充斥或者商品滞销,从而,在流通蓄水池中商品堵塞,也就是说,由于流通过程的中断而发生了这种情况,那么,对个别生产者来说,这属于非生产费用,对他来说,这会增加生产费用,也就是说,缩小生产价格和生产费用之间的差额。最终的市场价格不会因此而提高,而是相反,多半会同这种非生产费用成反比,这完全象流通过程受到诸如此类的阻碍时所造成的运输费用一样。例如,假定商品从曼彻斯特运到中国,发现那里的市场已经充斥,于是又从中国运到澳大利亚,但在澳大利亚又遇到同样的命运,结果最后不得不运到南美洲卖掉。
  但是,所有这些用于商品运输、使商品按大小和重量分开以及用于商品库存的投资,有一点是共同的:这些投资是用在这样一些过程上,这些过程直接改变和影响商品的使用价值,也就是使商品的使用价值获得另一种形式,而不管这是通过位置变换,或者通过按使用价值的自然量把它分成各个部分,还是通过保持这些使用价值而实现的。正是这些过程对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使用价值的直接关系使这些过程成为直接的生产过程,而使这些过程中所使用的资本成为按照一般分工用于直接生产各特殊领域的生产资本。
  揭示流通资本的这些特征,换句话说,使它们从流通资本中分离出来,这曾是很必要的。这是在流通领域内继续进行下去的、延伸到直接生产过程以外的生产过程。因为只在流通中执行职能的资本,特别是商人资本,部分地也把这些职能同它自己的特殊职能结合在一起,从而不是以自身的纯粹形式出现的,所以揭示这些特征就更加必要。但是在这种分离以后,流通资本就以它的纯粹形式出现。
  [XV—960]在我们转来谈这种特殊种类的资本以前,还必须指出以下两点:
  第一,用于运输、零售(分装)(计量)和商品库存的资本,因而显然属于流通过程的资本,事实上与其他生产资本的差别仅仅在于,它形成一些特殊的领域,正如农业中、采掘工业中、加工工业中的资本以及它们的所属部门只是作为创造各种不同的使用价值的特殊领域而互相区别完全一样。因此,从这里不会产生资本一般的任何新的形式差别,即同资本生产过程的各种来自资本所创造的使用价值性质的特征无关的形式差别。
  第二,如同在资本的所有其他领域中一样,利润在这里部分地也是直接来自这些领域中被剥削的雇佣劳动,部分地是——如果资本的有机构成在这里不是平均构成,例如,如果资本包含较少的可变资本,较多的固定资本——来自其他生产领域中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与资本量的大小成比例)。
  现在再让我们来考察一下挤入流通过程内并与商品使用价值及其各种不同的完成程度绝对无关的各种特殊的资本形式。这些特殊的资本形式,不仅作为资本的各种特殊的使用领域而彼此不同,而且形成一种与生产资本本身不同的资本。
  因为这些特殊的资本形式所执行的只是流通过程本身的职能,所以它们的独特职能必须用商品的形态变化形式,也就是说,用流通本身所固有的形态运动来加以阐明。
  在流通中资本只作为商品或货币而存在;即作为商品资本或货币资本而存在。商品的运动(从而商品资本的运动)是W—G—W,即为买而卖,而如果这个过程是不断地反复进行的,那么,这一运动就是为买而卖和为卖而买。正是后者使商品的形态变化转化为商品资本的形态变化,因为从这里可以看出,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发生了商品和货币的形式变换,而且价值得到保存并增殖了。也就是说,商人资本的职能就是这样。商品形态变化的总运动表现为商品资本的运动,所以除了这种形式变换及其运动外,商人资本作为商人资本没有任何其他的职能。
  第二是货币,既然货币除了充当单纯的流通手段(货币作为商人资本(商品资本)本身,即作为不过是瞬息间的商品形式而执行职能的唯一形式)这一职能以外,还有其他一些职能。正如我在第一部分[250]中已指出的,货币的这些从商品的形态变化中产生的特有的、表面上独立的运动,可以归结为:(1)货币贮藏;(2)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3)货币作为世界货币的职能,货币在这一职能中进行着双重的运动,一方面是在各国流通领域之间的来往运动,[另一方面是,]从它们的产地到世界市场的运动,以及这种流入在各国流通领域之间的分配。
  货币贮藏,正如我们看到的[251],从商品交换的观点来看,——纯粹作为货币形式来考察——是商品在它的第一形态变化上的凝结或独立。但是在这里,沉淀为贮藏货币的货币作为资本的存在,是资本(或者不管怎样,总是它的相应部分),是生产资本,它已完成了自己的生产过程,已从货币转化为商品,又从商品转化为更多数量的货币。货币作为贮藏货币所具有的各种不同规定现在表现为货币资本的规定。贮藏货币的第一种形式,或者贮藏货币的职能[XV—961]过去是充当铸币准备金。现在,具有这种属性的货币,即当它们可作为现成的流通手段,即作为购买手段执行职能时,它们是流通资本的一部分,因为产业资本家(或者商业资本家,这对货币资本来说是一样的)必须经常现成地拥有作为货币资本的流通资本以应付经常的开支,也就是说,支付工资,抵补自己的个人开支(他作为收入所花掉的),和购买必须用现金支付的其他生产组成部分。
  货币作为贮藏货币的第二个职能是充当支付准备金,即充当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的来源的基金。所以,一当我们开始考察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我们就将立即转到这个问题上来。
  货币作为贮藏货币的第三个职能是充当世界货币的准备金,即充当国外市场上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的基金,此外,就是专门代表这样一种形式,在这种形式上,由于从货币等的产地流出的货币被用来交换商品,就有新的货币流入世界市场。
  既然贮藏货币或者应充当国内市场上的支付手段的准备金,或者应充当国外市场上的支付手段和购买手段,所以它的这种形式,即作为支付手段或世界货币而执行的职能,对于资本来说,绝对不会改变这样一种情况:货币是工业家要以货币形式经常拥有的一部分流通资本,就象铸币准备金的情况一样。
  最后,贮藏货币原来只要不是作为铸币准备金、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执行职能,它就是贮藏货币本身,就是凝结在第一形态变化上的、独立化的和被保存起来的商品。但是对资本来说,这是闲置的资本,以货币形式闲置的一部分资本,是资本不可能在自己的企业中直接加以利用的那部分。资本家并不抱有货币贮藏者的那种错觉,并且对他来说货币不是作为商品的绝对形式,而只是作为资本的绝对形式,即作为自行增殖的和发挥职能的价值的绝对形式才具有价值,所以对他来说,这种闲置的资本形式是非生产资本,是可以贷出的资本,如果资本家自己不能把它当作能带来利润的资本加以利用,那么,它至少应转化为生息资本。因此,对于资本家来说,这是作为货币资本存在于市场上的货币。这可能是新积累起来的,即转化为资本的利润。但是,这一闲置资本的一部分也可能来自非生产劳动者(甚至生产劳动者)的利息和其他收入来源,因为他们想把自己的以货币形式存在的收入的一部分作为资本出售,也就是说,把它借贷出去。
  至于说到贮藏货币本身,不管它是否执行某种职能,那么它本身只是使一种活动,即保管活动成为必要。它的保管费用归结为建筑物费用、保险箱费用,从而归结为某一数额的固定资本,归结为贮藏货币的计算费用;如果贮藏货币的数额很大,那么,也许还要归结为“保卫”(但不是防虫蛀和生锈,而是防盗)[252]贮藏货币的非生产劳动者的雇佣劳动费用。
  如果说特殊的资本必须完成的只是那些从资本流通中产生的活动,那么,这些活动只能是从流通本身的职能中产生的活动,即从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中独立出来的、为流通过程所固有的并能表现这个过程特色的职能。
  因此,商品资本、商人资本、商品经营者本身作为进行特殊活动的资本,即作为只从事于这种活动的资本,所从事的无非只是商品的买与卖,即要花费劳动时间的活动,这一活动在这里既要占用资本家本人的全部劳动时间,也要占用他的雇佣工人、店员等等的全部劳动时间。在这里,体现商品的不断的形态变化的运动,表现为商品经营者的唯一的活动,表现为通过他的中介活动,或者更确切些说,通过他借以发挥职能的资本的特殊活动而进行的活动。
  [XV—962]某种作为货币资本出现的特殊资本的职能,简单地说,货币经营业,也同样只能从货币——从而从作为货币的资本,即作为货币而存在的方式上的资本——的特殊职能中取得自己的内容,而货币的这一职能不同于货币作为商人资本(在那里,货币经常起着购买手段的作用)所执行的职能。
  因此,这些职能首先就是货币贮藏本身,后者不过归结为保管流通中沉淀下来的货币(流通中沉淀下来的货币形式的资本、利润或各种收入)。我们在考察货币时就已经看到[253],在资产阶级以前的生产阶段,货币贮藏很分散,而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下,货币贮藏则集中在较大的贮藏库中。这就是货币经营者或货币经营业的第一种职能。
  产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也一样)必须使自己的流通资本的一定部分现成地保持在货币资本的形式上,即贮藏货币(按形式来说)的形式上,来作为铸币准备金和支付手段准备金,不管它们是存在于国内,还是存在于国外。而且这个部分同资本家进行生产的规模,例如同他每周必须支付的工资等等,以及日常的现金营业额,如商人的现金营业额保持一定的比例。可是,虽然这个部分是一定的,(当然,在再生产的各不同时刻它是会改变的),它却会不断地被重新花掉,也就是说,充当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在这个场合作为支付差额的手段)而失去自己的贮藏货币的形式,即贮藏货币会被用光,并且通过出售商品或对所售商品的付款又不断重新得到充实。因此,贮藏货币的各部分是经常改变的,一方面,贮藏货币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被花掉,另一方面,它又由于商品不断再转化为货币而不断地被恢复。它始终处于不断的运动中,而决不是货币贮藏者的静止的贮藏货币。因此,货币经营业的第二个职能是:不断地接受来自工业家和商人的货币,把它们作为贮藏货币收起来,又不断地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交出去。这一活动使簿记、经常性的付款和计算成为必要。货币贮藏(货币资本)的这种运动——它的不断形成和花费——以及它的平衡,是以它所进行的活动,即专门从事货币经营者的活动为中介的。既然货币专门作为支付手段执行职能,——在这种职能上,正如以前已指出的,[254]要计算的是彼此的债权,并且用货币支付的只是差额,——那么,货币经营者就必须执行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这一职能,必须实现平衡,或者是作为差额而支付货币,或者是作为差额而接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的这种平衡和中介活动,特别在资本主义生产下日益得到发展。因为在那里,全部生产是以交换价值、流通为基础,从而必须经常进行生产者(和商人)之间的结算。
  因为在国外市场上进行的支付或购买使一些特殊活动成为必要,造成了寄送差额或作为购买手段的货币的特殊形式(汇率等等),所以,这些活动又构成了货币经营业的特殊职能。
  同样,货币由产地进入商品交换这一行为,也会作为特殊的活动和职能而独立化(贵金属贸易等等)。这又是货币经营业的特殊职能。
  最后,闲置的货币,换言之,作为货币资本被投到市场上去的货币,被贷出,被其他的人借去,而这——以各种不同的形式(贷款、贴现等等)——又表现为货币经营业的特殊职能,而且,这种货币经营业对于借贷货币资本来说,就象商人对于商品来说一样,表现为同样的东西,即表现为中介,通过这一中介,货币资本的供求得到平衡和集中。
  最后,还可以补充说一下:货币作为世界货币抛弃了它作为本国货币的民族[XV—963]性质,还原为它的含金量和含银量,而金和银这两种作为世界货币流通的商品则应还原为它们的不断变化的价值比例。这又是以货币经营者为中介,并使本国货币同世界货币的平衡成为货币经营者的专业。(汇率;这里还要考虑各该时期的支付差额水平,这类详细情况不属于这里论述的范围。)另一方面,这种活动又归结为各不同国家的各种货币的单纯的相互兑换,就象归结为一国内属于各特殊流通领域的各种货币的相互兑换一样。(单纯的货币兑换人。)所有这些职能合在一起,形成一种企业——货币经营业,后者又象商品经营业一样分成许多不同的部门。
  商品经营者(商人)的各种活动,无非是商品,从而处于商品资本形式上的资本在自身的流通总过程或总形态变化的运动中所必须完成的各种已独立化的运动即职能,同样,货币经营者的各种活动(特殊的货币资本的活动)也无非是从不同于作为流通手段(如它们作为商业资本执行职能那样)的货币本身的职能中产生的运动,因而也是处于货币形式上的资本,即作为货币资本的资本所固有的运动。
  因此,更详细地分析一下,实际上就会发现,——{也会发现,货币作为资本出售,即货币作为资本投入流通,只是以货币为起点的生产过程的开始;这种把资本表现为以货币形式开始整个过程的东西的行为,在这里表现为特殊的职能;贷出货币的人,把货币作为资本投入生产或流通只是间接的,即通过产业资本家或商人;这种中间活动,即货币开始这种过程以前的转手,丝毫也不改变事物的本质},——所谓商业资本,也就是作为特殊资本的商品资本,另一方面,货币资本,也就是作为投入特殊营业即货币经营业并被闭锁在那里的资本,无非就是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这两种形式的已经独立化的存在方式,而这两种形式是生产资本在通过总再生产过程时所采取的形式,是资本在它的流通领域,即在它离开和回归本来的生产过程这一间隙期间所采取的形式。
  把商业资本和货币资本(在这里是就货币经营业而言)看作是生产资本的特殊部类,例如就象对待投入采矿业、渔业、农业、加工工业的资本等等那样,那是再错误不过的了。相反,每一生产资本,就它不断地完成它的生产过程的总运动,即W—G—W或G—W—G,并在这个形式上被孤立地加以考察来说,它就是商业资本。实际上这是生产资本作为流通资本的形式,只要后者被看作形态变化各对立阶段的统一。同样,每一生产资本在某一阶段上又是货币资本,这或者是在它表现为G—G的场合,或者是在它以货币形式所执行的职能,即它的货币职能被孤立地考察的场合。尽管商业资本作为特殊种类资本,即作为投入特殊领域并处于特殊资本家集团管理下的资本介入进来,同样,货币资本也作为特殊种类资本即作为货币经营者的资本介入进来,可是生产资本一方面决不会不再执行商业资本的职能,并且决不会在某一阶段上不再作为商业资本出现,另一方面,它也同样不会不再成其为货币资本并执行货币资本的职能。
  [XV—964]于是就产生了二重化(至少在表面上)。一方面,商业资本(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是生产资本的一般形式规定性以及生产资本作为商业资本(商品经营业)和货币资本(货币经营业)所通过的特殊运动,是生产资本在自身的再生产过程中以上述两种形式执行的特殊职能。另一方面,特殊资本(从而各特殊资本家集团)是独自地进行活动,这或者是以商业资本的形式,或者是以货币资本的形式。作为生产资本的特殊形式,它们也就成了各个特殊资本领域,即利用资本的特殊领域。
  注释:
  [248]见注231。——第384页。
  [249]在手稿第955页的末尾和第957页的开头,马克思标明,第957页直接接第955页。——第386页。
  [250]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3卷第111—143页。——第392页。
  [251]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3卷第117—118页。——第393页。
  [252]《圣经》。《马太福音》第6章第19行:“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第394页。
  [253]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3卷第127页。——第395页。
  [254]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3卷第134—136页。——第396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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