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
致卡尔·考茨基
斯图加特 1890年4月1日于伦敦 |
亲爱的考茨基:
我刚刚收到一期俄文的《社会民主党人》并读了我自己的那篇文章[注:弗·恩格斯《俄国沙皇政府的对外政策》。——编者注],把它同登在《新时代》上的文字对了一下。[333]我发现,狄茨先生蛮不讲理,不问一问我们,就在许多地方作了一系列的修改,而这些地方他甚至没有用红铅笔划出来。从刑法典或反社会党人法[10]的观点来看,这些地方的任何一处都是无可非难的,可是对庸人的心刺得太厉害了。
要知道我已经是做到尽可能顺从的了,我把文章写得尽可能不出危险,好使他的处境轻松一些。但是我不允许任何一个出版人背着我作这样的检查。因此我要马上写信告诉狄茨,如果文章的其余部分同经我看过的校样有差别,即使有一字之差,那我绝对禁止他刊登。下一步我怎么做,到时候看。但是,无论如何狄茨先生使我不可能继续给以这种态度待人的杂志写稿了。
你的 弗·恩格斯
注释:
[10]由于反社会党人法有效期满,俾斯麦政府在1887年11月提出一个把反社会党人法延长五年并补充一些更厉害的新条款的法案。法案规定,散发社会主义文献和参加社会民主主义组织要加重惩治,直至驱逐出境和取消国籍。
[333]恩格斯的《俄国沙皇政府的对外政策》前两章发表在《新时代》杂志4月这一期上,发表时作了某些修改,这些修改缓和了恩格斯对俄国和普鲁士的统治集团、霍亨索伦王朝的代表等所作的评论。根据恩格斯的要求,这两章和第三章一起按原稿发表在5月这一期的杂志上,同时编辑部还加了如下的一个脚注:“《新时代》4月那一期在刊载第一章和第二章的时候由于理解不正确有一些脱离原文、严重影响文章性质的地方。如果我们按照原样再次发表全文,而不是列出修改的个别地方,想必我们的读者将会感谢我们。现在将它完整地发表在这一期上。”——第3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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