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马克思致斐迪南·拉萨尔
柏林 1859年3月28日于伦敦哈佛斯托克小山梅特兰公园格拉弗顿坊9号 |
亲爱的拉萨尔:
关于经济困难。首先我感谢你的热心。目前我先另找出路,写信给我的母亲,问她是否同意把钱借给我用两个星期。试试看吧。在伦敦这里期票交易只有通过格尔斯滕堡才能进行。但是,他是金克尔的保护人,是一个小器的、傲慢的傻瓜,我不会请求他给予哪怕是纯形式的帮助而使他感到愉快。
关于敦克尔。到这个星期三(后天),手稿[注:卡·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编者注]在他那里便将近有九个星期了。我只收到三个印张校样。老实说,我觉得他对揽下这件事感到后悔。所以他用这种维茨拉尔官厅的拖拉作风[479]来办这件事。如果继续这样拖下去,这本书就是到复活节也不能出版。对我来说,由此产生了另一个困难。我正在同一个英国人交涉出版第一分册的英文版,这当然要取决于德文版的出版,因为在伦敦一切事情都是开足马力在干,所以这个英国人开始有所怀疑。德国人办事的方式对英国人来说是完全不可理解的。
你将看到,第一篇还不包括主要的一章,即第三章——资本。从政治上考虑,我认为这是适当的,因为真正的战斗正是从第三章开始,我认为一开始就使人感到害怕是不明智的。
关于发电讯稿[注:见本卷第402页。——编者注]。我接受建议。事情并不象你想的那样简单。得到消息并不困难,但要花很多时间。我将把办事处设在交易所的附近(那里还有几家拍发消息的电报公司的营业处)。但是你的表弟[注:弗里德兰德。——编者注]必须告诉我:(1)他希望通过哪一条路线得到电讯稿?有三家公司:一家经过法国转递电讯稿,另一家经过奥斯坦德,第三家经过安特卫普。依我看,只有那些不怕法国检查的东西才应经过法国转递。然而这是最短的路线。(2)他希望得到什么消息?各家报纸对什么是重要消息持有不同看法。(3)他需要几天发一次电讯稿?(4)除了英国的新闻之外,他是否还需要美洲的新闻,简而言之,非欧洲的新闻?他必须明确指明这一切,因为发电讯稿首先需要避免一切多余的东西。(5)最后,我必须知道,《新闻报》认为几点钟收消息比较适宜(至少,在英国各家报纸收消息的时间不同,这是由于出版的时间不同)。当然,发生非常事件时是不能预先规定时间的,但对通常的电讯稿来说这是可能的。由于弗莱里格拉特,我将有一个得到交易所消息的绝好来源。
关于《新闻报》[注:见本卷第402页。——编者注]。我也接受这个建议。第一,因为与上一次不同,没有向我提出关于对待个别政治活动家的态度的条件。绝不同意任何条件,这是我的一个绝对的原则。另一方面,每家报纸都可以要求通讯员掌握分寸。第二,因为时期不同了,我认为现在极其重要的是使我们的党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占领阵地,哪怕暂时只是为了不让别人占领地盘。当然,目前还必须慎重地利用这些阵地,但重要的是,为了决定性的时刻保证自己在各个据点的影响。你说弗里德兰德给我寄来了几号《新闻报》,我没有收到,大概是通讯处弄错了。但是必须立刻给我寄来。需要根据这家报纸本身来确定的,不是应当为维也纳读者写什么,而是怎样写。
关于你给《新闻报》撰稿的问题。我绝对相信,你应当写通讯稿。当然,对你这个普鲁士人来说,现在给奥地利报纸写稿也许“有失体面”。但是,我们原则上应当,按照路德关于上帝的说法,“用坏蛋打坏蛋”[注:路德《论商业与高利贷》。——编者注],并利用一切机会制造恐慌和促进总崩溃。在目前的混乱出现以前,我自己不会给《新闻报》写东西,也不主张你写。然而发酵的过程已经开始,现在每个人都应当尽力工作。哪里有需要,就应当向哪里投毒。如果我们只限于给基本上同情我们观点的报纸撰稿,那末我们就必定会把各种报刊工作完全搁置起来。难道应当容许所谓的“社会舆论”都充满反革命材料吗?
关于《论坛报》。如果你以为我要求你考虑《论坛报》的订户,那你自然是误解了我的意思。问题是:我给《论坛报》工作,可以任选题目写社论。而且是英国占首位,法国占第二位。很大一部分社论是谈经济问题的。但是在普鲁士发生变动[480]以后,我有时也乐于写《寄自柏林》的通讯,同时与霍亨索伦祖国的“内在”联系使我有可能十分有把握地判断那里的情况。《论坛报》的订户中有许多德国人。此外,有数不清的美国的德文报纸转载这些文章。因此,赋予那些我例外写的《寄自柏林》的文章以地方色彩,使我同普鲁士国家的论战在新大陆继续下去,是重要的。这种地方色彩是必定缺不了一些闲谈杂议的。况且目前普鲁士的历史主要是由丑闻构成的。原来这就是痛哭流涕的原因![注:普卜利乌斯·忒伦底乌斯《安德罗斯岛的姑娘》第一幕第一场。——编者注]你最近的来信在这方面对我很有帮助。
祝好。
你的 卡·马·
又及:我刚刚收到西蒂区的书商纳特的来信,通知说你寄的东西已经寄到了。今天我就去取。
恩格斯的小册子[注:弗·恩格斯《波河与莱茵河》。——编者注]怎样了?3月10日我已经把它寄出。我想这样的小册子五天就能出版。
注释:
[479]从1693年到1806年,帝国最高法院——德意志帝国法庭设在维茨拉尔。它审理各邦之间的争执、税收方面的诉讼等等,同时它也是处理经所谓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的各邦和城市的法院审理过的各种案件的最高上诉法院。帝国最高法院的诉讼程序以极端的混乱和拖拉作风而著称。——第567页。
[480]见注385。马克思关于这个问题的文章收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2卷中。——第5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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