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伦特号”事件的消息和伦敦的反应
1861年11月30日于伦敦
自从对俄国宣战那个时候以后,我还没有看见过一次遍及英国社会一切阶层的激动能够比得上这次由“特伦特号”事件的消息所引起的激动。“特伦特号”事件的消息是在本月27日由“拉普拉塔号”带到南安普顿的。经过电报传递,在下午2时左右,关于这个“不幸事件”的消息已经在英国所有交易所的新闻室中张贴出来。一切商业证券都下跌,只有硝石价格上涨。统一公债券跌落了0.75%;而劳埃德船舶保险公司则规定,来自纽约的船只,要缴纳5基尼的战争保险金。到了晚上,伦敦流传着十分热闹的谣言,说美国公使的出境护照已经即时交给他了,已经下令立即扣押在联合王国港口的一切美国船只了,等等。脱离派的朋友们利物浦棉商利用这个时机,用了十分钟的时间,在交易所的棉业交易厅里举行了一次抗议会,会议的主席是一本替南部同盟说话的内容暧昧的小册子的作者斯宾斯先生。“特伦特号”船上的海军部代表,随“拉普拉塔号”到达的海军准将威廉斯,立即被召赴伦敦。
第二天,11月28日,伦敦报纸一般都显示出一种温和的语调,与前一天晚上政客和商人的极大激动形成一个奇怪的对照。“泰晤士报”、“晨邮报”、“每日电讯”、“晨报”和“太阳报”[229]这些帕麦斯顿的报纸,都接到了要缓和而不要更激动的命令。“每日新闻”虽然严厉谴责了“圣贾辛托号”的行动,但它的目的显然是为自己洗刷抱有“北方佬的偏见”的嫌疑,而不见得是要抨击联邦政府;约翰·布莱特的报纸“晨星报”[230]则不对这一“行动”是否策略和是否明智的问题作任何判断,而只为其合法性作辩护。只有两家报纸是伦敦报界一般趋向中的例外。“先驱晨报”和“旗帜报”是名称不同而实际上是一家的报纸,这两家的托利党文人幸災乐祸地尽情叫嚣,以为终于把“共和党人”拿住,找到一个现成的casus belli〔宣战的理由〕了。支持这些文人的报纸只有一家,即“纪事晨报”[231],这家报纸多年来曾经先后把自己出卖给毒药杀人犯帕麦尔和土伊勒里宫,企图以此来延长它那屡遭变故的生命。由于主要的报纸语调温和,交易所的激动就大大平息了。同一天,11月28日,海军准将威廉斯前往海军部,报告了在旧巴哈马海峡发生的事件的情况。他的报告,连同在“特伦特号”船上的官员们的证词,立刻被呈交王室法官,这些法官们的意见到夜晚已正式转给帕麦斯顿勋爵、罗素伯爵和其他政府成员考虑。
11月29日,可以看到官方报纸的语调稍有一些变化。人们开始知道了,王室法官们根据一些技术上的理由宣布“圣贾辛托号”巡航舰的行动非法,内阁在此之后召开全体会议,决定由下一班航轮把训令送交莱昂斯勋爵,责成他按照英国法官们的意见办事。于是,在各主要商业处所——交易所、劳埃德船舶保险公司、耶路撒冷公司、波罗的海公司等等,激动又以加倍的力量重新开始,并且在另一个消息的影响下更形加剧,这个消息说,原定运往美国的硝石已在启运的前一天停止运出,海关于29日接到命令:除极为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将这一商品向任何国家输出。英国的有价证券再度跌落了0.75%,整个证券市场一度呈现一种真正的恐慌,任何有价证券都做不成交易,同时,一切物价都严重地跌落。下午,由于若干传闻,主要是由于传闻亚当斯先生已经表示华盛顿政府将不会对“圣贾辛托号”的行动负责,交易所的情况才有所好转。
11月30日(今天),所有伦敦的报纸,除开“晨星报”这个唯一的例外,都提出了一个抉择:或者是华盛顿政府履行赔偿,或者是——战争。
在叙述了自“拉普拉塔号”到达直至今天的事变的一般进程之后,我现在要谈一谈各种意见。自然,对于在英国邮船上逮捕南部的特使的问题,不能不从两方面来考虑,一是法律方面,一是策略方面。
关于这件事的法律方面,保守党的报纸和“纪事晨报”所提出的第一个难题是:美国从未承认南部脱离派为交战国,因此,美国对他们就不能妄用交战国的权利。
这一个诡辩立刻就被官方报纸自己抛弃了。
“泰晤士报”说:“我们已经承认南部同盟各州为一个交战国,而且当时机来到时,我们还要承认它们的政府。因此,我们已经把中立于两个交战国之间的国家所有的义务与不便承担起来了。”
所以,不论美国是否承认同盟是交战国,它都有权坚持要求英国承担一个中立国在海战中的一切义务与不便。结果,除了上面提到的一些报纸以外,整个伦敦报界都承认“圣贾辛托号”有权对“特伦特号”进行检视、查验和搜查,以便确定它是否载有属于“战时禁运品”的物资或人员。“泰晤士报”曲曲折折地说什么英国的判例法“是在与现时发生的情况极不相同的情况下产生的”,“当时轮船还不存在,还没有载运对世界各国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信件的邮船”,“我们(英国人)当时是为生存而战,因而在那时候做了我们不会容许别人去做的事情”等等,都是不能认真看待的。帕麦斯顿私人的Moniteur〔机关报〕“晨邮报”在同一天说,邮船就是商船,所以它不能享有军舰和运输舰的搜查豁免权。“圣贾辛托号”的搜查权,事实上已为伦敦报界和王室法官所承认。至于说“特伦特号”不是从一个交战国口岸开往另一个口岸,相反地是从一个中立口岸到另一个中立口岸的反对论点,也因为曾经有斯托威耳勋爵的判例,即搜查权的成立是要确定船只的目的地而站不住脚了。
其次,发生了这个问题:“圣贾辛托号”对“特伦特号”船头发出一阵射击,接着又发出一颗炮弹在它近旁爆炸,这是否违反了在行使检验搜查之权时应当遵守的惯例与礼节呢?伦敦报界一般都认为:既然事件的详情迄今只是从当事双方的一方的证词中得到的,这种小问题不能影响英国政府将要做出的决定。
“圣贾辛托号”所行使的搜查权是这样被承认了,那末,它所搜查的是什么呢?是它怀疑“特伦特号”可能载运的战时禁运品。什么是战时禁运品呢?交战国政府的公文是否算战时禁运品呢?携带这种公文的人员是否算战时禁运品呢?如果对这两个问题都做了肯定的回答,那末,假使这些公文及其携带者是在从一个中立口岸到另一个中立口岸去的商船上发现的,他们仍然是战时禁运品吗?伦敦报界承认:大西洋两岸最高司法当局的判例是如此矛盾,既可以用来证明肯定的答案,也可以用来证明否定的答案,看起来都正当合理,所以,无论如何,一个有利于“圣贾辛托号”的prima facie〔初步〕案件是成立了。
王室法官们也同意英国报界的这种流行的意见,他们也已经完全放下了问题的实质,只谈形式方面。他们断言,国际法实质上并没有被违反,而只是形式上被违反了。他们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即“圣贾辛托号”错在自己作主逮捕了南部的特使,而没有把“特伦特号”带到联邦的某一港口,把这个问题交付联邦的战利品裁判所,因为任何武装的巡航舰都没有权利做海上的法官。“圣贾辛托号”违反了手续——这就是王室法官们所归罪于它的一切。据我看,他们的结论是正确的。如果要搜求先例,表明英国也曾违反过海上法的手续,那可能是很容易的;但是,决不能容许以违反法律来代替法律本身。
现在,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了:英国政府所要求的赔偿,即送还南部的特使,是否可以根据英国人自己称为形式上而不是实质上的违法行为来断定其为合理呢?关于这一点,伦敦坦普尔法学院的一位法学家在今天的“泰晤士报”上写道:
“如果这个案件对我们并不是有利到下述这种程度,使我们能够指责美国法院对该舰的判决是显然违反国际法,那末,那位美国舰长的行为虽不合规定,即让‘特伦特号’驶往南安普顿,倒是显然符合‘特伦特号’的英国船主和英国乘客的利益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把一件实际上对我们有利的手续上的错误,当做兴起国际争端的借口吗?”
不过,如果说,美国政府应当同意(据我看应当如此)威尔克斯舰长是违反了(形式上或实质上)海上法,那末,为了本国的名誉和利益,美国政府就不必再在应当给予受损一方的赔偿的条件问题上过分计较了。美国政府应该记住:如果把美国拖入与英国的战争中,那就是成全了脱离派;这样的一场战争对于正处在困难情况下的路易·波拿巴将是一种天赐的幸运,因而必将得到法国官方的全力支持;最后,由于在北美和西印度群岛海面的一些据点驻扎着英国人指挥的武装力量,再加上远征墨西哥的兵力,英国政府将拥有一支具有压倒优势的海军力量。至于在巴哈马海峡进行搜捕一事的策略方面,不仅英国报界,而且欧洲报界,都一致对美国政府的这种奇怪行为表示困惑不解,不知道它为什么当杨西先生和曼先生正在伦敦昂然阔步的时候,竟为了取得梅森、斯莱德耳之流的躯体而惹起这样大的国际危险。“泰晤士报”的确说得对:
“即使西华德先生本人也一定知道:在伦敦和巴黎的人们听来,这些南部的特使们从监禁中发出来的声音比他们如果从圣詹姆斯宫和土伊勒里宫所能发出的声音要雄辩一千倍。”
美国的人民为了拯救自己的国家,曾经慷慨地同意限制自己的自由,这回一定能够同样愿意公开承认和慎重补救这个国际上的失策,来赢回英国的舆论;而为这个失策辩护,则可能使叛乱分子的最狂妄的希望得以实现。
卡·马克思写于1861年11月30日 载于1861年12月19日“纽约每日论坛报”第6462号 原文是英文 俄文译自“纽约每日论坛报” |
注释:
[229]“晨报”(《The Morning Advertiser》)是英国的一家日报,1794年在伦敦创刊;六十年代是资产阶级自由派的机关报。
“太阳报”(《The Sun》)是英国资产阶级自由派的日报,从1798年至1876年在伦敦出版。——第417页。
[230]“每日新闻”(《The Daily News》)是英国的自由派报纸,工业资产阶级的机关报,从1846年至1930年以这个名称在伦敦出版。
“晨星报”(《The Morning Star》)是英国的一家日报,自由贸易派的机关报,从1856年1869年在伦敦出版。——第417页。
[231]“纪事晨报”(《The Morning Chronicle》)是英国资产阶级的日报,从1770年至1862年在伦敦出版;辉格党的机关报,五十年代初是皮尔派的机关报,后来是保守派的机关报。——第4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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