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泰晤士报”编辑的信[108]
亲爱的先生!
大陆上最后残留的一些独立报刊也都被查封了,因此揭露在欧洲的这个地区所发生的一切违法和迫害行为这样一个光荣的义务,就落到英国报刊身上了。所以,请允许我通过贵报向公众报告一件事实,这件事实表明,普鲁士的法官和路易-拿破仑的政治奴仆们完全是不相上下的。
您知道,假如在恰当的时机搞一个经过周密策划的阴谋,那将是一种多么有价值的moyen de gouvernement〔统治方法〕。普鲁士政府在去年年初很需要搞这样一个阴谋,好让议会变得比较驯服一些。为此目的,逮捕了许多人,动用了全德国的警察,但是结果他们一无所获;经过种种侦查之后,警察当局最后只能把少数几个人关进科伦监狱,硬说他们是一个遍于各地的革命组织的领袖。在这几个人中首先包括同新闻界有联系的两位先生:贝克尔博士和毕尔格尔斯博士;还有从事医务工作的丹尼尔斯博士、雅科比博士和克莱因博士,其中的两个人是很好地履行了济贫所医生的艰苦职责的;此外还有一个大化学企业的领导人、因自己在化学方面的科学成就而驰名全国的奥托先生。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有罪,所以,人们每天都以为他们会得到释放。但是,就在他们被拘禁的期间,颁布了一个“纪律法”,这个法律使政府有权通过非常简便的手续解除任何一个不称政府心意的审判官员的职务。这个法律的实施可以说立即影响到当时已经拖延很久而迟迟未决的、上面提到的那几位先生的案件的进程。不仅把他们关进了单人牢房,不仅禁止他们彼此之间以及他们同朋友之间的任何来往(甚至是书信来往),不许他们读书和写作(在普鲁士,这一切甚至对重犯在判决之前也是不禁止的),而且改变了整个诉讼程序的方向。Chambre du Conseil〔高等法院〕(您知道,在我们科伦是根据Code Napoléon〔拿破仑法典〕进行审判的)立即同意确认他们的犯罪构成,并且把材料提交检察院,即由法官组成的一个委员会,其职能相当于英国的大陪审团[109]。我请您特别注意这个委员会所作的史无前例的决定。在这个决定里有下列一段实在令人吃惊的话,现在我们把这段话逐字逐句地翻译如下:
“鉴于没有提出可靠的材料,因而也未能确定犯罪构成,所以没有理由提起公诉〈您当然会以为,由此得出的必然结论应该是下令释放被拘禁者了吧?完全不是!〉[注:本卷引文中凡是在尖括号〈〉内的话或标点符号都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加的。——译者注],因此,全部记录和文件发还侦查员,重新进行侦查。”
这就是说,在十个月的拘禁期间,尽管警察当局花了很大力气,王国检察官也费尽心机,却没有能够造成一点点犯罪构成,而在此之后,全部程序却要从头再来一遍,也许,再经过一年的侦查,案件会第三次交还给侦查员吧。这样令人不能容忍的违法行为是事出有因的,政府现在正在准备成立一个由最忠顺的分子组成的最高法庭。政府在陪审法庭上必然会遭到失败,所以它必须拖延对这个案件的最后审理,直到能够把它移交给新的法庭,而这个新的法庭当然是会对国王百依百顺,而使被告毫无保障的。
如果普鲁士政府仿照路易·波拿巴的办法,立即根据国王的命令对犯人进行判决,那岂不是显得更加诚实得多吗?
亲爱的先生,我永远是您的最顺从的仆人
普鲁士人 [注:这个署名是马克思的,信的正文则是恩格斯写的。——编者注] 1852年1月29日于伦敦 弗·恩格斯写 第一次用德文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 1913年斯图加特版第1卷 原文是英文 俄文是按手稿译的 |
注释:
[108] 现在发表的这封信是恩格斯根据马克思的提议写的,而由马克思寄给“泰晤士报”编辑部。恩格斯还给“每日新闻”的编辑部寄去了一封类似的信。但是,因为这些报纸的编辑部对共产主义者同盟的活动家采取极端敌视的态度,所以这两封信未能发表。给“泰晤士报”的这封信是根据恩格斯在1852年1月28日给马克思的信的背面所写的该信的草稿刊印的。
“泰晤士报”(《TheTimes》)是英国保守派最大的一家报纸,1785年创办于伦敦。——第241页。
[109] 大陪审团是1933年之前存在于英国的一种陪审团,由郡长从郡中选拔十二到二十三个“善良的和诚实的人”组成。陪审团的职能是对案件进行预先审查,并对是否将被告提交刑事法庭审判的问题作出决定。——第2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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