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以上,是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为“恐怖主义”制定的中国定义,从依法治国到依法反恐,这项中国法律的实施,或许也向全世界诸多深受恐怖主义威胁的国家展示了另一种反对、反击恐怖主义的更为积极、公正,也更为有力量的姿态。
长期以来,深受大国霸权干预之苦的中东阿拉伯地区,如今已经成为国际恐怖主义的大本营,积害尤深无法根除,此消彼长苍生涂炭,中国的国家利益和人民幸福一样不可避免地为其所乱,为其所害。
美式反恐越反越恐,这时候,也许全世界都应该静下心来听一听中国的新主张。
《大咖说》第5期:依法反恐,中国先行
本期嘉宾
【司马平邦】时事、影视、文化评论人。
【司马南】社会活动家,时政评论家,互联网意见领袖。
【洪源】军事战略专家、互联网意见领袖
司马平邦:各位观众大家好,我是司马平邦,欢迎大家收看今天的《大咖说》。今天我给大家请来两位重量级嘉宾。一位是我们的司马南老师,今天司马南老师是带病参加我们的节目,另一位就是战略军事专家洪源先生。今年的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开始实施(以下简称《反恐怖主义法》)。从此我们国家有了《反恐怖主义法》。我查了一下,好像以《反恐怖主义法》命名的法律在世界上都不多。美国虽然打了很多反恐战争,但是他的反恐怖主义没有按照我们的立法形式来施行的。所以我们现在先请教一下洪源先生,在1997年的《宪法》里面就有反恐怖主义了,现在为什么能把反恐怖主义单列法,您怎么看这事?
洪源:现在随着国际恐怖主义的逐渐加剧。而且在“三股势力”也逐渐向我们国家来进行渗透,而我们国家在改革开放以来在现代化建设的当中随着一些民族矛盾和地区矛盾,也包括国外的极端的宗教渗入到了我们国家,那么产生的这些矛盾,而这些矛盾就造成了恐怖主义的土壤。所以要消灭恐怖主义的土壤今天和过去的形势是大不一样的,在这里面我们就需要在《宪法》之下,在各种各样的专门的法律和刑法之间,多树立一个《反恐怖主义法》,而这种《反恐怖主义法》和西方的反恐怖主义是有着一个比较大的不同,是中国特色的反恐,而且对于我们这么大的一个国家,对于中国和西方、和其他国家反恐的接口。这种在互相配合互相不断地斗争也包括这种互相了解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有一部法律来和其他的国家来对我们国家的反恐在各个部门之间进行规范,所以呢,这是反恐专业化、国际化在目前空前激烈的情况下制订这一部法律,我认为是非常有必要的。
司马平邦:那么再请教一下社会评论家司马南老师,您个人能不能用我们老百姓的话来概括您对中国《反恐怖主义法》的一个认知呢?
司马南:对中国《反恐怖主义法》我没有洪源老师那样深入的研究,不了解细节。但是我觉得我们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制订了大量的法律都是叠床架屋。我是觉得《反恐怖主义法》这件事啊,中国比较超前、比较早、比较详尽。我觉得这部法该立,而且很重要。因为反恐是大事,因为这里面有宗教的问题,宗教极端势力,有分裂势力问题,还有民族问题,那还有具体的暴恐的行动问题。听起来恐怖主义在老百姓概念当中,恐怖主义那就是杀人放火了,但是不仅仅止于杀人放火,恐怖主义不仅仅是一系列伤害人心、危害社会安全财产的这类犯罪行动,而是有复杂的国际背景、复杂的宗教背景,分裂主义的现实以及中国多民族的现实。所以这件事相当复杂,因为情况相当复杂所以推出这样一部专业性的法律相当有必要。所以我想这个立法,人大这活干的是好的。而且从今年的1月1号开始实施的,这件事情非常重要。
司马平邦:美国在“911”以后出了一个《爱国者法案》,后来去年《爱国者法案》废除了之后又搞了《自由法案》。到现在为止我看他们也没再提……
司马南:美国就可以搞一个《爱国者法案》,美国搞一个《爱国者法案》,“公知”及诋毁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某些自由派知识分子的统称,这些人对美国爱国者名义下制订的法案就没有任何痛击。但是如果中国搞一个法案,冠之以“爱国者法案”,那你想冷嘲热讽就多了。
洪源:那不就成了马蜂窝了。
司马平邦:好像中国“爱国”这两字比较敏感。
司马南:所以同样是立法,那么中国的公知类的人他们对于这个法律所采取的态度是不一样的,所以法律问题看似法律问题,其实是政治问题,貌似政治问题,其实是屁股问题,是坐在哪条板凳上的问题,所以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核心是站在国家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来制订这样一个法律。因此和不和国外对接?国外在什么程度上对接?对接哪些?哪些还不能对接?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司马平邦:我们现在制订这个《反恐怖主义法》有没有一个重新定义恐怖主义这种行为的动机呢?
洪源:从恐怖主义的定义来说,美国按照次国家行为体、按照隐匿的个人和集团对于非暴力的,就是没有武装的人群进行威胁、进行打击、进行影响。而且对他们在政治上和在肉体上进行消灭,这样的行为统称为恐怖主义。但是从我们国家自己的定义来说,就把前面的定义,什么次国家行为体啊、隐匿的集团和个人就给去掉了。就是说对于平民进行暴力的威胁的伤害等等,这就是恐怖主义。其实呢从定义来说我觉得我们国家是针对恐怖主义的事情来说,而美国他是从事情里面还提炼出所谓的,就是从美国国务院还提炼出所谓的行为体,那么行为体呢就是美国所宣称的这样的是谁。
司马平邦:流氓国家,无赖国家。
洪源:对,他可以称为一个国家是恐怖主义,也可以称为某一个个人等等,但是我们国家针对的是事件本身,是说这个事情,所以呢在这里面美国就有大量的定义就可以在概念里面,把它拿出来或者给它隐匿掉。这就造成了刚才司马南老师所说的中外无法接口,因为我们的管径是不一样的,那么我们怎么把它拧上呢?是拧不上的,我们的管子比较粗,他们的管子要细一些,那么在美国来说他就不认为某些组织等等他们干的就是恐怖主义。
司马平邦:比如我们中国面对的那些恐怖组织。
洪源:对,所以从中国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就可以认为美国是在搞双重标准,而我们要打击的恐怖主义他认为不是恐怖主义,所以在这个接口的时候,请问你怎么接?所以我们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而且要对于其他国家,对于国际的社会,那么我们第一要踏踏实实的进行反恐,无论是在国内甚至是在国外,而且也包括在反恐的问题上要占领决策的制高点,要占领话语权的制高点。
司马平邦:反恐我们都说和治安、公安这些,如果没有这部法律,我感觉就是刑事案件,是这样的行为。但是我觉得刚才听两位老师一说,可能现在反恐上升到了一个绝对的政治高度,但是中国和美国的政治接口是不一样的,我觉得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司马南:《查理周刊》的事情到2015年发生的大事,西方的政治家他们都表现的非常活跃,《查理周刊》之后,今夜我们都是查理,然后大家扎堆拍照片,拍完照片之后说我们现在声援。这一次他们没拍照片,但是对于英国人,英国平民因恐怖主义伤亡而表现出来的痛恨,这种立场是非常坚定的,他们有政治一致性,对不对呢,对的。因为确实是英国平民他们受到了这种恐怖主义的伤害,但是同样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例如发生在中国新疆的。
司马平邦:云南的。
司马南:某一个公安哨所的官兵的伤亡,发生在中国云南的昆明火车站的无辜的老百姓的伤亡。网友朋友大家想一想,夜里为了省一夜的旅馆钱,在火车站等一宿车的平民,这都是中国最普通的老百姓,他们无辜的伤害了。但是就这样的事情,包括英国若干媒体在内的所谓西方的舆论界,他们是另外一种说法。同样都是恐怖主义造成伤害的事实,他们会这样说。所以这个法律啊,法律是法律,法律是原则,法律体现的是关于这个社会的共识,我们有一个框架式的原则性的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这种《宪法》,大法之下的这种下有法有了一部叫《反恐怖主义法》,我们这件事是这么看的。那我们的这部法跟他们有的地方就能接,有的地方就接不上,因此我回你的那句话,是个政治问题。是政治问题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
司马南:我们有些法学家,包括北大的那个著名的法学教授在内,他们总以为,他们总宣称,他们总是强调说法律问题是抽象问题,法律问题是凌驾于之上的,所以法大于天,我从来就不认为法能大于天,法怎么能大于天呢?哪来的法啊?谁定的法啊?谁去执行那个法啊?问了三个问题之后如果你给了一个回答,那我再问你他怎么能大于天呢?天是什么啊?就是中国老百姓理解的天道,天道是什么啊?天地良心啊,说到底就是十三亿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啊,怎么可能你的法律大于天了,天底下有这种道理吗?所以我们这部《反恐怖法》这件事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恐怖法》,我们既然有这样的法律,我们中国人得紧紧地攥住,高高的擎起,倘有恐怖主义行为发生,那只有法律格式化它,格杀勿论。
司马平邦:我先给大家读一下《反恐怖主义法》里面关于恐怖主义的定义,第三条:“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我觉得这是我们中国定义的反恐法,就像洪源老师说的,它比较宽泛,比较大,没有说朝鲜、中东哪些国家你做的行为就是恐怖主义,像美国这样。《查理周刊》画了很多漫画,他可能不是直接威胁,我觉得他也有恐怖主义的嫌疑,你比如说俄罗斯飞机被打下来了,他画了一个非常刺痛俄罗斯人情感的漫画,说被打下来的这个是在做爱,恐怖主义和俄罗斯做爱。我觉得在这里头可能就有一个新的定义,有一个说法。
洪源:但这里面就是对于恐怖主义还有对恐怖主义进行张目的话语权,这个问题也是应该在《反恐怖主义法》里面其实也有规定,如果你为恐怖分子张目,为恐怖行动叫好或者是以各种各样的宣传把这些恐怖主义给它美化了,或者是卡通化等等。这些在《反恐怖主义法》里面其实都有界定,而且对于这个行为,对于这些行为体呢都要给予一定的制裁,所以说有了《反恐怖主义法》我们就可以在工作当中对很多的事情进行甄别。
司马南:这里面有一个界限比较模糊,就是说在这部法律诞生之前,2016年的1月1号之前,我们通常是作为公安处理的一些事件,我们刑法系列管的那些事情,有了《反恐怖主义法》之后呢,他们中间到底怎么去区分,比方说,有人不论什么原因他对平民造成的伤害,故意的。那这种伤害他是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还是作为恐怖案件处理?恐怖案件和刑事案件它区隔的要件是什么?在法律上判处的法律依据,最后处理的结果又怎样?请教洪源。
洪源:其实呢,这个问题在美国也是存在的,包括枪击案,在美国最近奥巴马马上一个小时以内就鉴定这个不是恐怖主义事件。
司马南:奥巴马掉眼泪这件事。
洪源:是一次治安的刑事案件,所以在我们国家里和美国在这一点有类似的情况,就是要甄别恐怖主义和一般的刑事犯罪,或者是治安性的犯罪,这是三种了。在他的甄别的过程当中最主要的是目标行为体它是不是事先有策划的,是不是有一定的恐怖主义的目的,这个才是最重要的甄别的标准。
司马平邦:是不是背后有组织,还是自己来干。
司马南:我给你举个例子,我跟你做买卖、喝酒,一块出去干坏事,一块做生意,搞得不错,后来因为我的原因,或者因为你的原因,我们两个掰了,掰了之后我原来在你那的钱回不来了,我跟你要你不给我,我怎么要你都不给我,我受刺激了,我神经了。然后呢我自己留下一封遗书,我说欠农民工的钱不还,我让你尝一尝欠农民工的钱不还你带来的危害,也就是说我给自己脸上贴金了。明明咱俩都是小老板,你欠我的钱是个人之间的这种仇恨,但是我去公共汽车上制造了一次爆炸,几十条命引致伤亡,是恐怖主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反恐怖主义法》关于这件事情管不管?如果管这和我们通常按照《刑法》来处理的结果有什么不同?
洪源:其实从最后犯罪的结果来看他是有一定恐怖主义的效果,而且他达到了使人们闻声色变。谈到了公共汽车就会觉得恐惧,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就感到非常大的压力,所以从这一点上跟恐怖主义有很大的类似的地方。但是呢,从他本人的意愿来看,第一是私人身上产生的私人恩怨;第二是他一定程度上来报复社会,而且产生了这种不正常的心理状态,但是他真的要达到这种政治目的。我认为政治目的是最重要的一个标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跟恐怖主义确实是有一定的交集,在最后的效果的问题上,但是如果真的要仔细划分的话,那么给他拉扯到次一单元来看,那么他还属于刑事犯罪,我认为是这样的。
司马平邦:我们知道,中国面临反恐怖主义这个任务不是发明的,而是美国已经规定好的那就是恐怖组织,然后呢确实产生很多和美国有交集的、有利益关系的一些组织,对中国产生了恐怖威胁。那这个法律开始实施以后,在国际上会不会对恐怖主义这整个反恐战争会不会有一个新的影响?
洪源:反恐需要走到国际上去,因为在反恐的这个过程中,我们国家所产生的这些恐怖主义他是内外勾结的。那么内因是土壤,外因呢是一个重要的催化剂,所以我们就要在国际上把这种催化剂这种影响给他降到最低,甚至和这个国际的反恐联盟,和国际这些反恐的正常的国家要联合起来,把这些在国外对我们有影响的这些恐怖主义给它消灭在这个萌芽状态并且进行打击。因为呢,最跟踪追击才是能够把这个恐怖主义最终给他扼杀住,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必须要走到国外。那么我们就要名正言顺,就要在这个《宪法》的规定下,在国际法的这些体系下面,我们还要有这种反恐怖主义的专门法。在这里边呢,专门法界定为这种恐怖主义以后呢,我们就可以在我们自己所拥有的这些传媒、这样的法律方面就可以和国家的这些法定就可以界定这些恐怖主义组织。那么我们就拥有话语权了,这样呢就拥有国际上的话语权,所以就能够在这个出国反恐的时候,我们就是第一有目标,第二有国际上的行为法则,也要遵守国际法,并且对于非常清楚的这些目标,对于我们自己所拥有的手段都有着一个明确的一个界定,师出有名。而且呢是目标明确,而且手段也非常鲜明,所以在国际反恐的时候我们就能够把这些问题给它真正地解决以后,这个出手就非常的漂亮了。
司马平邦:这次反恐法的一个亮点就是,我看的亮点,普通老百姓的亮点,就是解放军可以在法律的授权下,在中央军委的指挥下,可以到国外去进行反恐了。也就是说比如说我们知道如果中国再发生恐怖事件,我们知道恐怖分子在什么地方了,那不管你美国认定他是不是恐怖分子,我们解放军就可以派支大部队或小部队直接就直捣老巢,我觉得这是一个这次法律的亮点。
司马南:过去我们的大块文章喜欢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在世界上驻有一兵一卒”,这话大概有40年以上的时间距离了。
司马平邦:那时候我们很骄傲啊!
司马南:那个时候我们既无内战也无外战,我们在国外没有驻一兵一卒,这是针对我们的对手讲的,因为他们的这个军队驻满了全世界。但是呢,今天世界变了,全球化了,一体化了,地球村了,中国越来越多的人到国外去,很多人变成国外公民了,很多人变成长居国外了,很多人在国外做生意了。中国到国外投资的比重正在不断的增加,因此中国公民在国外的安全问题,中国公民在国外的财产安全问题,中国公民在国外所开办的企业的正常经营问题,就变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所以要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那过去有一个名言叫“安全在大炮的射程之内”,那《反恐怖主义法》必须考虑到周边的国际环境,乃至全球的国际环境背景之下,中国公民的安全问题。所以授权中国人民解放军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派部队来解决这个问题,那当然是扬眉吐气的事情啊。这和我们一艘军舰跑到美国军港去访问一圈,然后笔杆挺直的哨兵敬个礼,演奏一段音乐,举行一个彼此换旗仪式,那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但是我却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其实还有另外一条渠道更重要,美国不是有黑水保安公司吗,美国黑水保安公司不是臭名昭彰吗,我们其实也可以以民间的方式,以商业的模式,以《反恐怖主义法》为依据,让我们民间的反恐力量随着我们的公民在世界各地的散播。
司马平邦:民间的保安公司。
司马南:对,我就是这个意思,我说这里边大有可为。
洪源:其实呢,我们国家出国反恐在几十年前,50年前,就已经实行过了,只不过没有冠以“反恐怖”这个词汇。但是这个是时移世易,我们今天就可以把这些行为冠之以恐怖主义行动,那么我们是进行反恐的这种战争,比如当时在1960年底到1961年,我们国家经过毛主席的批准,走总参谋部,制定了这个到中缅边境以外进行勘界作战的行动。勘界作战呢是得到了缅甸政府的允许和支持,那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这个金三角地区对盘踞在那里的土匪,和一些已经演变成匪徒的贩毒人员,国民党这些残余,对他们进行了肃清。也包括对他们的比如俘虏后进行教育等等,所以呢这样的行动做的是非常的漂亮。而且我们出国作战也是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所以在几十年前,50年前甚至60年前,我们国家在出国以后进行的这些不管是反恐还是清除毒品等等,我们都已经在做了。所以在今天我们还能够再守着自己的边境不出门吗?那是不行了,一个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再有一个是由现在这个叫武装警察包括我们的海豹突击队等等,出国进行作战,进行这个反恐的警察行动,或者是进行小型的战争等等,都是非常有必要的。甚至也包括我们的这些特工人员,进行情报的搜集,和对他们这些恐怖主义的头子进行斩首行动等等,这些都是在反恐这种法律所允许和所规定的范围。
司马平邦:这么说来,我们亚丁湾护航也是带着这种性质,可以这么说吗?
洪源:可以的,因为在这个全球反海盗的过程当中,海盗对于这些平民、轮船、财务财产和生命安全都造成了损失,而且呢他们确实是掠夺和对于人的生命的剥夺为目的的。所以呢对于这些海盗的打击和维护这些商道的安全,就成为我们这个国家武装力量的一个重要的任务。所以我们的海军甚至包括空军,也包括我们的水面舰艇和潜艇等等,都是不远万里到印度洋、红海、亚丁湾等进行长时间、大规模、技术性非常高的这种演练和护航行动。在这个过程中呢也是锻炼了我们国家远洋海军的这个能力,我曾经就登上过他们的这个潜艇和他们的水面舰只,对他们进行慰问,所以我们的海军进行这个远洋活动是非常辛苦的。而且对于这些海盗的监视、情报的收集,也包括和陆上的这些国家如吉布提、埃及等等这些国家,也包括美国和印度海军也包括俄罗斯海军等等,都跟他们建立了广泛的联系,这些都是在联合国的决议下,也包括我们的反恐法的雏形这些阶段,逐渐的来摸索起来的。孔夫子时代,秦始皇时代一直到1949年,这些匪患从来就没有断绝过,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短短的几年就彻底肃清了,这点上来说无论是当时蒋介石或者是清朝的皇帝还是日本人他们的帝国主义,都是没有做到这一点的,但是我们就做到了,这里边是有着深刻的经验可以吸取的。另外从伊斯兰国来说,就是司马老师所说的,他们现在所谓的“国土”已经达到65万平方公里,比英国还要大。那么他之所以能够在大家的眼皮底下甚至在美军的监视下,因为美军现在在伊拉克还有一定的教官和情报组织,他能够空前的壮大起来,每天上几千辆五千辆的油罐车给他们进行石油的输送。对不起,石油油罐车他是大宗商品,他的大宗商品一定要经过美元的结算,美元的结算就必须要经过美国的这些美元的结算系统,这种金融系统是每一美分都不会逃过美国的眼睛。但是他堂而皇之的干了5年、6年、7年,所以在这里边美国要说不知晓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而且美国要说他对恐怖主义进行了制裁或者是进行了打击,这个也说不过去。那么天天奔忙的一望无际到天边的运油的这些卡车,其实就说明了这一点。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美国甚至包括他们在空投的时候,曾经有28次的空投需要空投给所谓的叙利亚的反动派。但是对不起,我们的这个飞行员空投给了这个IS,而且是28次空投无一例外的全空投给了IS,这个怎么解释?那么美国空军的运输部司令没有受审,他们的飞行员、指挥员也没有一个被剥夺了军衔或是退役,这些都没有,所以他做的是不是正确的呢?我们就要打一个大问号。另外从这个以色列来说,从黎巴嫩的一些事例来说,从海湾几个国家他们的逊尼派观点上来说,伊斯兰国是不是他们所需要的这样一种组织呢。而且美国是不是在IS成长的过程中,对他采取了什么样的态度,这些我们的问号又更大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IS到底是谁的儿子,那么需要谁来领养?这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司马平邦:2015年最重要的一件事可能应该是普京带领俄罗斯的武装力量参与了这个叙利亚的反恐战争。我们看我个人觉得,无论是俄罗斯也好美国也好,不管美国和IS之间底层有什么关系,美国还打着一个要反恐、要打仗、要战争的角度,而我们中国今年推出了一个反恐法的形式来面对恐怖主义形势、恐怖主义战争,我们国际上是不是也需要一个类似的法律,而不是奥巴马打一炮,普京打一炮,反正大家都按照自己的需要到那里打两枪放两炮。然后恐怖主义既没有根绝同时又做大,另外是此消彼长。我觉得是不是未来中国要介入国际反恐,有没有一个需要就是世界也应该有一个这样的法律。
司马南:从这个国际社会来说,当然是需要的。但问题是世界是由民族主权国家构成的,193个会员国,大家在联合国的地方议事,5个核大国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那5个核大国在今天世界上最重大的事情当中常常会有一致,但是也会有不一致,在一致当中也会有表态一致行动也不一致。在一个具体的战役式的行动当中,比方说对IS的轰炸,大家都起于起飞,飞过去炸了,他说炸了他也说炸了,但结果越炸这个国家越大,越炸这个国家越凶,跟这个国家打跟那个国家打。短短的时间内这国家做到这么大,说明什么?至少说明世界上这些大国在反恐这件事情上,他们的想法、说法、行动都有比较大的距离,他是因为是联合国,是世界各国的联合体,因此他这件事情要像一个主权国家那样,一部法律出台然后就严格执行,那难度相当大。因此中国作为一个国家,我们的反恐法出台我们就尽力做到自己外圆内方就好了。外圆呢就是我们不要因为有《反恐怖主义法》我们依据国内的法律在国外制造或者增加一些冲突,我们恰恰相反,外面是圆的,我们协调好各种各样的关系旨在保护我们公民的安全。但是内部呢,我们却是要严格的格式化,再有这种暴恐事件的发生,我们严格依据相关的法律把这件事处理好。至于国际上人家能不能弄成一个法律,我认为至少现在这是一种浪漫的政治想像。
洪源:其实呢司马老师也可以更加乐观一些,我们国家自己有这个《反恐怖主义法》可以进行各方面的格式化,这个是我们的基础。另外我们是“上合组织”的发起国,上海5、上海6、上海7、上海8等等,那么未来上海合作组织会越来越多。
司马南:上合可以干点事。
洪源:对,在上合组织的这个框架下,我们当时就是为了反恐这个目的,而且“三股势力”我们已经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而且在中亚这些地区这个反恐怖主义的任务和恐怖主义势力的活动都非常的严重,各国都面临着这样的威胁。所以他们如果在这个法律的层面来制订相应的上合组织的这种决议,那么上升到各个国家的法律这个层面,就可能在一定国际的一个层面上,在一定国际的一个圈子里就率先的实行这种反恐的国际法律。这也为未来联合国推出新的决议来进行法律上的反恐也是开辟了道路,我认为这还真是一个比较有效的一个举措。
司马平邦:也不太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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