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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字号+作者:刘仰 来源:作者博客 2012-01-12 11:55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某次,某才女要去某电视栏目参与讨论“见死不救”是否该立法,打电话咨询我的看法。我知道她的观点倾向于“立法”,便明确地表示,她的这一观点是错误的,为'...

    某次,某才女要去某电视栏目参与讨论“见死不救”是否该立法,打电话咨询我的看法。我知道她的观点倾向于“立法”,便明确地表示,她的这一观点是错误的,为此在电话中向她做了一番说服、教育、启蒙工作。我觉得自己挺循循善诱的,电话里说的那些话够写一篇文章了,也不知道最终是否说服了这位才女,因为我懒得看电视,不知道他们在电视上扯些什么闲话。
    假设你在路上遇到流氓用暴力欺负弱者,或者有陌生人遇到其他危险,你该不该出手相救?“见死不救”是否该立法,其实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中国古话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可见,中国人是主张出手相救的。虽然中国也有“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说法,但也可以退一步说两者皆存。这一两者皆存的情况实际上也说明了中国传统对此问题的看法。路见不平,如果要出手相救,至少要拔刀吧。什么意思?也就是说,那是有危险的事情,你要有能力救。如果你没刀,没有制服流氓的能力,“见义”也无法“勇为”,白送了卿卿性命,又有何意义?当然,你自己没能力相救,也可以召唤其他人,现代社会的方式之一就是打电话报警。然而,即便你没有打电话,是否可以制定法律认定你犯了“见死不救”的罪?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应该只是一个道德要求,这一道德要求可以有制服坏人的武艺为依托,也可以没有。弱者赤手空拳,面对强大的坏人,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拼死相救,这是值得称赞的。但是,这不该成为每个人的义务。所谓“见死不救”的立法,其实就等于给每个人增加了一个面对危险时必须挺身而出的义务。如果它经由立法,成为每个人的义务,在某些情况下,就等于命令人们去送死。当人们说“道德带着血腥”的时候,这就是一个例子。即,明明是道德要求,却硬要把它变成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便要出问题了。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应该认可人的自私。保护自己的生命,是一种天然的自私权利,它非常强大。如果非要用法律让人们必须为了他人而“忘我”,我觉得是不合适的,而且,实践中难度也很大。因此,面对“范跑跑”,我们其实只能对他进行道德谴责,要将他治罪,说不过去,除非对某些特殊职业赋予了特殊的义务。一个社会的正气在于弘扬正面的道德价值,而不是把道德当成法律。
    我在以前的文章里写过,英国历史上曾经有一项法律,当街上发现小偷、强盗之类的坏人,法律规定每个人都必须大喊大叫,并协助捉拿坏人。这项法律类似于“见死不救”的立法,现在早已经被废除了。因为,当初制定这项法律的时候,英国没有警察,现在,这种有危险性的工作,实际上是交给警察了。其中的道理是,民众花钱雇了警察,抓坏人就是警察的义务,而不再是民众的义务,当然,民众有交钱交税养警察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民众是否主动抓坏人,是否要“见义勇为”,那只是个人出于道德和能力判断的自觉,不再是每个人的义务。反过来说,如果每个人都有抓坏人的义务,大家是否可以不交税了,不养警察了?当然,“见死不救”的立法如果面对的是恶性犯罪嫌疑人,可能会有一个变通,即,你没有出手相救,但是你打电话报警了,大概也可以免罪。那么,没手机的人是否就该因没报警而治罪?因此,要将此种救人变成义务,前提之一便是国家给每人发一个手机,这才体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
    当然,“见死不救”未必都是面对恶性犯罪嫌疑人,未必都是面对坏人,落水、失足、撞车等意外事件也会面临“见死不救”的状况。我在电话中给那位才女举了一个例子。假设有人掉进水里,快要淹死了,一个路过的人没有跳下水相救,如果已经有了“见死不救”的法律,结果会怎么样呢?那人说:我不会游泳,没法救。法律便没用了。当然,法律可以调动社会资源,证明这个人明明会游泳却没有救人,还是要将其治罪。那么,当路过或围观没跳下水相救的有几百人、几千人,法律是否应该调查每个人的水性?把所有会游泳而没救的人都治罪?否则,如何做到公平正义?这种吃饱了撑的法律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浪费,光是把围观人群都搞清就要花费无数。最合理的方式,一是提倡“见义勇为”的道德行为,二是形成专业的机构。
    “见死不救”的问题,实际上只是一个道德问题,道德问题不都是用法律可以解决的。提出对“见死不救”立法的人,实际上是盲目的法制崇拜,仔细一分析便显得幼稚。一个社会要健康和谐,不能只靠法制,同样要靠道德,两者缺一不可。用日常生活作比较,道德就像是平时的生活习惯,好的习惯能减少疾病,法制好比是医生,在有了疾病之后,才需要医生。社会应该提倡良好的道德风尚,实际上就等于一个人平时要有好的生活习惯。当一个社会成天在诋毁道德、嘲笑道德,宣扬不道德,等于平时生活习惯就不好,出了一大堆健康问题,找法制这个医生,医生的办法也有限,还得要你改变生活习惯。否则,打针、吃药、开刀动手术,救得了一时,也不能保证你恢复健康。一个人最佳的状态,是保持好的生活习惯,尽量不生病,而不是每天自己糟践身体,最终怪医生或医疗制度。“见死不救”的问题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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