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学潮,是香港问题的一种反应。
香港问题,本质上仍然是经济问题。香港的经济问题,本质上是香港经济管理主权问题。笔者曾经写过两篇文章:《香港的超级地租》和《回到一九八三年》。前一篇谈的是财政主权;后一篇谈的是金融主权。超级地租严重侵蚀了香港居民的利益,笔者测算香港居民广义税负超过了其总收入的60%。笔者建立了一个公式,当居民广义税负达到其收入70%,这个地方将不可避免地陷入社会动荡。香港居民广义税负已经接近动荡的边缘了。香港联系汇率制度是一种极端的货币制度,非政府发行港币纸币上印有四个字:凭票即付。那意味着,港币本质上是美元兑换券。也就意味着,香港政府丧失了自主管理通货膨胀的能力。美元兑换券强化了超级地租模式,使得香港的超级地租达到了惊人水平。超级地租太高了,灭绝了制造业等低附加值产业。同时,超级地租是一种残酷的社会分配模式,地租使得任何劳动都变的无足轻重,年轻人很难通过劳动改变命运,他们整体上没有了出路。当然,超级地租也制造了超级富豪,他们以类税性剥削侵占了大部分社会财富,也包括三十二年来香港打工者的血汗。香港经济已经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
那么,超级地租是谁造成的呢?是特首造成的吗?换了特首就能解决问题吗?当然不是!地租问题是财政问题,是一个立法问题,特首没有立法权,完全不着边际。那么,是富豪们造成的吗?不完全是!他们虽是受益者,他们却没有直接立法权,解决了他们也解决不了问题。香港问题源于港英时期的立法安排,特别是源于一九八三年后的一系列法律安排。当然,中国政府也有一定责任。在一九九七年回归之后,我们并没有完全彻底地落实一国两制。一国,就是政治主权和经济主权,就必须行使立法权(例如坚决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就必须行使财政主权和金融主权(例如抑制超级地租和恢复主权货币)。遗憾的是,我们用“五十年不变”耽搁了一国之落实,维护了并不合理的港英旧制。同时,因为一国之主权未回归,无法赋予港人之治港的权力,“高度自治”其实并不等于港人治港。香港的经济问题错综复杂,远非特首无能,或外部因素使然。我们要尊重历史,我们应辨析历史,我们必须超越历史。
说到这里,解决香港问题的思路已经明晰了。一句话:落实一国两制。中央政府应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深刻检讨,认真行使一国之政治主权和经济主权。在完全落实一国之政治主权和经济主权之后,将治权完整地交付香港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使香港成为一个真正可以落实高度自治的模范地区。中央政府的工作,集中于对《基本法》的立法和释法。《基本法》作为一个框架,也确实需要系统地建设和修饰。我们不能允许《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停滞的局面长期存在。结论是,延长了十七年的过渡期应该结束了,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和检讨一国两制的实施状况,我们必须进一步落实一国两制,造福于香港普罗大众,如此明天才会更美好。笔者建议,依据《基本法》第七条和第一百零八条,全面检讨超级地租问题并迅速作出制度性改变。笔者建议,依据《基本法》第一百一十条,对第一百一十一条进行检讨和变革,香港应该拥有具有中国主权特征之本土货币(次级主权货币)。香港问题的根本解决,不在街上,在立法中。
是否存在敌对势力对香港的捣乱破坏呢?当然存在,一向存在,仍将存在。我们必须高度警觉敌对势力在香港搞苏格兰模式。然而,这是外因,外因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落实了一国两制,才能更好地管理敌对势力。换句话说,敌对势力猖獗,证明了我们的工作还不到位。回到本文的主题,政治现象不过是经济问题的表达而已。香港学潮,是香港经济问题发展的必然结果。可以肯定地说,你可以遏制学潮,你也可以推迟学潮。但是,不解决经济问题,未来将不仅仅是学潮问题了。
最后,想说一点题外的话。我接触了一些香港学生,他们是爱香港和爱国家的,他们是讲道理和想和谐的,他们能够接受我的基本判断和具体建议。我反复说,中央政府最乐见香港民主,现在需要我们一起在立法中去充分地实现。我相信,只要诚意沟通,只要耐心引导,孩子们会成为推动香港改革开放的建设性力量。学潮不算什么,坏事可以变好事,我们完全可以就此开启香港伟大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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