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消灭分工”,可能吗?
——关于共产主义的争论(之三)
赵 磊
在上一季(参《共产主义永远实现不了?》),我提到有关共产主义实现条件的争论,并留下一个疑问:分工能消灭吗?这个疑问,正是这一季要讨论的问题。我们先来看看马克思恩格斯的说法。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如是说:
——“我们从这一大堆赘述中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上述三个因素即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彼此之间可能而且一定会发生矛盾,因为分工不仅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38]、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而要使这三个因素彼此不发生矛盾,则只有再消灭分工。”(下划线为引者所加)
这段论述的意思是:在阶级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为什么一定会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根源就在于“分工”的存在。因为,正是由于分工的存在,才把人类划分为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所以,要从根本上消除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之之间的矛盾,结论是:只有再消灭分工。
马恩上面论述的核心思想一言以蔽之,就是回答了这个问题:“为什么要消灭分工?”由此,也引申出了两个需要追问的问题:其一,分工能消灭吗?其二,怎么消灭分工?这两个追问,不仅是主流经济学攻击马克思主义最常见的武器,也是很多马克思主义者最缺乏理论底气的软肋所在。那么,马克思恩格斯是怎么回答这两个追问的呢?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是这样回答的:
——“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原来,当分工一出现之后,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下划线为引者所加)
以上逻辑清楚地表明,马克思恩格斯要消灭的“分工”:(1)消灭的并不是生产力维度的“分工”,而是生产关系维度的“分工”。(2)消灭的不是分工本身,而是分工的形式。也就是说,(3)消灭的是“固定且强迫的分工”——旧的分工,由此建立起“自愿而全面发展的分工”——新的分工。
对于马恩消灭“旧分工”的思想,现代和当代的庸人很不以为然。从旧分工的眼界出发,他们根本无法想像新的分工何以可能,更无法理解新的分工在未来社会代替旧分工的必然性。在他们看来,旧分工的消亡,是历史的倒退,是文明的解体,是礼崩乐坏。他们心中有一个永远也无法释怀的心结,那就是:消灭分工之所以不可能,就在于“消灭分工”与“分工能提高效率”的经济规律相悖。对于这个心结,我不打算展开讨论,这里只强调三点:
其一,旧分工的消亡决不是人为的主观意志的结果,旧的分工只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逐渐趋于消亡。如同分工的出现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旧分工的消亡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支配这个过程的力量,是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实践活动的必然性逻辑,而不是人的主观意志或善良愿望。
其二,分工的确提高了效率。但是,对于分工与效率的关系要作辩证的、历史的理解。在人类历史的演化进程中,社会分工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分工的内容和形式是不断发展演化的。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看来,旧的分工必然被新的分工所取代。为什么?因为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旧的分工将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的性质,并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在这种情形下,旧的分工不仅不会促进效率的提升,反而会阻碍效率的提升。因此,旧分工的消亡,不仅与提高效率并不矛盾,而且也是不可抗拒的历史必然趋势。比如:
——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打地洞”。在古代社会,帝王这个职业甚至“劳心者”这个职业只能按血缘关系来分配,乃是整个社会公认的天经地义且不容质疑的真理。至于愤青陈胜那句著名口号“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也只是礼崩乐坏以后的奇数,属于非主流。
——在中国封建社会,除了少数“中举”的田舍郎能够“鲤鱼跳龙门”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农民这个职业基本上也是世袭的——你爷爷是农民,你家世世代代就是农民。
——在古代西方,情况亦如此。马克思曾引用过斯密在《国富论》中的一段话:“这类职业〈手工业者和制造业劳动者的职业,在许多古代国家〉被看作只适宜于奴隶,而市民则不准从事这类职业。就连没有这种禁令的国家如雅典和罗马,事实上人民也不从事今天城市居民的下层阶级通常所从事的各种职业。”(《马恩全集》第26卷1,20)
当历史进入近现代社会以后,政治权力分配的原则是什么?不是“血缘关系”,不是“世袭制度”,而是“民主政治”。工业社会以来,不仅政治权力的分工有了很大的变化,经济领域的分工也发生了巨变。虽然“人力资产专用性”的制约仍然存在,但是,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之间的产业分工中不断转换行业,频繁变换职业,越来越成为今天劳动者生存的常态。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按血缘关系分配职业的观念已经越来越没有市场了——尽管还有残余。
其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旧分工的消亡,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有人反驳我:“就算是旧分工不符合人类追求平等的理想信念,但是,人和人总是有差别的。别说长相不一样,学历和技能也不一样,个人的智商和个人的禀赋咋可能完全一样嘛?”马克思曾经说过,其实人和人的差别比狗与猫的差别要小得多(大意)。绝对地消灭一切差别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差别越来越小则不仅是可能的,且也是必然的。为什么?姑且不说这里面的“大数法则”了,即便从技术能力的掌握来看,人类的全面发展也是可以预期的。比如:
——司机这个职业,过去很牛,倒回去30年可是一门专业要求很高的技术。看看现在,随着科技生产力的发展,少数人垄断驾驶技术已经越来越不可能,甚至自动驾驶、智能驾驶也已经出现了。今天,如同识字一样,只要你是个现代人,掌握驾驶技术乃是其最基本的生存要求。
——其实,即使长相的差异也可以拉平。阁下是丑八怪吗?一个手术就可以把你变成大美女。科学家已经证明,随着计算机技术、生物工程、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的发展,人类掌握专业技术的能力和范围越来越大。美国科学家甚至发现,在大脑或手臂皮肤上植入一个小小的芯片,人类就可以和具有百科全书储存的电脑联网,不仅可以“大数据”,还可以“云计算”,甚至《资本论》之类的深奥知识也可以秒杀!
当然,上面所说的“全面发展”与“自由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二者都必须建立在“闲暇时间”不断扩展的基础上。至于“闲暇时间”的扩展何以可能?则属于另一个问题了,我以后再谈。总之,马克思说“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并非空想,而是有着坚实客观依据的科学结论。
最后我引用马克思的一段话作为结语:“黑格尔关于某些数学公式所说的话,在这里也是适用的。他说,普通常识认为不合理的东西,其实是合理的,而普通常识认为合理的东西,其实是不合理的。”
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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