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劳动
——自由六问(之二)
赵 磊
(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科学》编辑部)
马克思说:“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换言之,作为人的类本质,劳动这种活动本身就应该是“自由”和“自觉”的。但是马克思又说:“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象逃避鼠疫那样逃避劳动”。换言之,现实中的劳动恰恰不是“自由”的,而是“不自由”的。
没办法,说到自由,就不得不讨论“劳动”。因为,在自由与劳动之间,的确存在着令人万分纠结的关系。
我注意到,俞吾金认为,自由不应当仅仅是一个“认识论”问题,而应当是一个“本体论”问题——在我看来,俞先生的意思是,自由不应仅仅是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问题,而且更是一个内生于人类生存的问题。
从本体论的维度出发,俞先生强调:自由“是以人实际上可自由支配的时间为基础的”(俞吾金)。
在我看来,虽然俞先生对自由的解读颇具唯心主义色彩,但是他毕竟深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俞吾金把自由的本体归结为“自由时间”,就是对马克思有关“劳动时间缩短”思想的深刻领悟。正如马克思所说:
——“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25页);
——“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须和外在目的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6页)
尤其应当值得我们重视的是,主张劳动价值论的马克思居然提出了这样的看法:“以劳动时间作为财富的尺度,这表明财富本身是建立在贫困的基础上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222页)
马克思的这句话隐含着非常深刻的含义:劳动价值论存在的基础不是丰裕,而是贫困。一旦生产力的发展使得社会财富充分涌流出来,一旦社会财富不再建立于贫困的基础之上,那么,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财富的尺度”!
这真是一个惊世骇俗的结论。在彻底消除了贫困之后,由于财富的衡量尺度将不再是劳动时间,劳动价值论也就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赵磊)。问题在于,到那时,衡量社会财富的尺度将是什么呢?马克思说:“那时,财富的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22页)
马克思的上述看法之所以深刻,就在于这些天才的思想与我们越来越体会到的事实是一致的: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呈反比关系。事情越来越清楚:一切自由都是建立在“缩短劳动时间”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闲暇是自由的基础。没有闲暇,一切所谓自由都是挂在嘴上的自由,说说而已,当不得真。
不少新自由主义者把言论自由、结社自由、迁徙自由等当作自由的真谛。其实,这些自由固然是必要的,但它们并非自由的全部内容,更非自由的真谛。请看马克思是怎么说的吧:
——物质生产“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6-927页)
马克思把“工作日的缩短”看作是“自由王国”的“根本条件”,足见他对闲暇时间的强调和重视。
在今天,闲暇通常被理解为“无所事事”(它或者是财富过剩的结果,或者是工作岗位短缺的结果)。“无所事事”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自由,还不是真实的自由,尽管它是走向真实自由的起点。比如,当代的人们发现,金钱和财富并没有为其主人带来自由,正是在于“异化”所导致的自由时间的丧失。
马尔库塞对马克思的“自由时间”有着深刻的体认,他认为:自动化有可能把作为现存文明基础的自由时间与劳动时间的关系颠倒过来,即有可能使劳动时间降低到最低限度,而使自由时间成为主导的时间,其结果将是对各种价值作彻底的重估(参俞吾金)。对此,我深有同感和共鸣(赵磊)。自由时间的延伸以劳动时间的缩短为前提,因此,科技的发展是人类获得自由的客观物质条件。
问题在于,劳动这种人类活动是不是自由的?理论上讲,自愿的劳动是自由的活动,因为这种活动自身就是目的。换言之,在这种活动中,劳动不再是人类谋生的手段,而是人的第一需要。于是问题又回到:只有从劳动中解放出来,劳动才能成为第一需要,只有减少劳动时间从而获得和增加自由时间,劳动才能成为第一需要。可见,人的全面发展是自由的必然结果。
其实,闲暇在本质上并不是“什么都不干”(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什么都可以不干”)、更不是“无所事事”,而是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愿意的活动。没有闲暇,就没有人的全面的自由的发展。如果说,“闲暇”(即“时间的自由”)是自由的基础,那么“剩余”(产品剩余、劳动剩余、时间剩余)就是自由的前提!鲁品越先生对马克思的“自由全面发展”有很好的解读:
——“正是有了剩余劳动,人类才创造了各种超越生存目的的劳动——艺术性劳动,创造了各种剩余劳动结晶——音乐、绘画、宗教、神话、哲学等等文化产品,由此产生了人类文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剩余劳动是人类从自然界的支配下获得的自由,人类通过它来建构和展示自身无限丰富的人性,按照美的规律来实现自身的自由全面发展。”(鲁品越)
综观人类社会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对剩余的控制权,决定了谁是自由的主体。换言之,谁控制了剩余,谁就控制了自由时间,谁就获得了自由(比如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资本家阶级);失去了剩余所有权,你就必然失去自由时间,也就必然失去自由(比如封建社会的佃农,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者。至于奴隶社会的奴隶,连必要产品的所有权都不具备,遑论对剩余产品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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