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名牌大学硕士涉嫌嫖娼意外死亡后,《新京报》等媒体再次吵吵性交易合法化。
卖淫合法化将便宜谁?
哪个放开色情业的国家实现了良性管理?
澳洲?土耳其?德国?泰国?日本?
澳洲、土耳其、德国可以去问徐小疼,看看她怎么说。
插播两条新闻:
欧盟公布“人口贩卖地图” 官员称只是冰山一角,——《图片报》甚至称德国是“欧洲的妓院”。由于卖淫合法化,德国追查贩卖人口、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更加困难。除了性剥削,对劳动力的剥削占1/4。很多东欧人被贩卖到德国等西欧国家,当“奴工”,受尽剥削。一些案件则涉及强迫乞讨、犯罪,强制买卖婚姻和器官贩卖等。
德国性服务合法化 失业者拒当妓女就没有救济金——一位失业女子,不愿意去妓院上班,就拿不到失业救济金。根据德国新的福利政策,55岁以下的女性如果失业超过一年,必须接受政府提供给她的任何工作,包括当“性工作者”,否则她将失去失业救济金。政府要求职介中心同等对待求职的人,不管对方是要当牙科护士还是要当妓女。妓院是合法生意,自然也在政府安排的职业介绍的范畴内。
——评论:并不是所有女人,都愿意和陌生男人上床——否则就没有必要设立强奸罪了。于是,这位不愿意去妓院工作的失业妇女,按照德国法律,就没有资格领救济金。
泰国?那是人口贩卖的重灾区,大量幼女被卖进妓院。《国际贩运人口报告》的相关内容不是无中生有。
日本?是贩运人口输入地,全民跨代际乱伦全球有名。
一条关于日本的新闻:
在日外国妇女被逼卖淫 揭开日本性奴隶罪恶黑幕——日本一位知情人士称,许多年轻漂亮的外国妇女之所以来到日本,就是希望能够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过上幸福的生活。然而,她们怎么也没想到,那些用花言巧语将她们骗到日本的招募人员多数竟是黑社会成员,当她们踏上日本国土后,黑社会组织就立即没收了她们的护照,并逼迫她们从事卖淫活动或做脱衣舞女,以偿还她们欠“蛇头”的债务。根据日本警视厅的统计资料,日本的性行业通常受到日本黑势力的控制。自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的黑社会组织便涉足贩卖外国妇女的活动。在他们的操纵下,迄今约有50万到100万名外国妇女被卖到日本充当性奴隶。这个数目相当于二战时日本政府征募的随军“慰安妇”人数的4倍。日本黑社会组织对这些性奴隶采取集中营式的恐怖管理,除了不时加以口头威胁外,更多的是拳脚相加甚至施以强暴。为了牢牢控制这些性奴隶,黑社会组织还定期对她们进行拍照,然后把照片传给分散在各地的本组织成员,以防止她们逃跑。
——评论:拐卖人口——胁迫——卖淫的产业链中,性交易是公开、半公开的,最薄弱的环节。相比打击公开、半公开的性交易,打击秘密的人口贩运要困难得多。人口贸易产业链高度隐蔽,必要的情况下人口贩运组织甚至可以杀人灭口毁尸灭迹。目前,因为公开的性交易在日本是合法的,不能打击,所以对以胁迫卖淫为目的的秘密的人口贩运几乎是无法打击的。
补充两条关于卖淫合法的巴西的新闻:
巴西性工作者 透视巴西性服务产业下的贫困
——巴西大概拥有25万的未成年人正在卖淫,这个数据最高可达到50万。巴西政府还透露,很多外国游客前往巴西旅游的目的就是为了嫖宿未成年妓女,而著名的性旅游也是吸引游客的重要项目。
尽管巴西法律明文规定,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交易,将会判处10年以上监禁。但现在巴西有成千上万的儿童在充当雏妓,年龄最小的甚至只有九岁。巴西当地的一些非法组织为了谋利,不仅帮助这些未成年儿童办假身份证,而且还为她们补习英语。
巴西国内儿童色情业最发达的地区是福塔雷萨,16岁的雏妓杰西卡透露,巴西当地人和自己进行一次交易,她只能拿到18美元,而和国外游客交易,每次可以获得90美元的“暴利”。
巴西少女遭30多名男性轮奸 视频震动联合国
——巴西公共治安论坛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巴西全国记录在册的强奸案共47636起。据估计,这只占实际强奸案总数的35%,因为许多受害人惧怕遭报复、感到羞愧,甚至被指责。巴西法律规定强奸成年人罪行的惩罚是6-10年监禁,强奸未成年人的惩罚是8-12年监禁。
放开卖淫的巴西,强奸案依然居高不下。
不过,任何外国的例子,都无法100%套用到中国,也无法进行对比试验,证明这些国家如果不放开性交易自由,可以使人口贩运等罪恶下降。
你给他讲实然,他给你讲应然。
即使你费劲口舌,给他推理出“需求增加,供给必然增加”,“放开性交易必然刺激人口贸易规模扩张”。他还可以说有效管理以后,供给不会增加。有效管理?需要多少成本,有什么限制条件,这些都不提,就是“有效”两个字。“有效”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
“有效管理”就是完美,有这种坚定的信仰,任何例证、分析、类比、解释都没有意义。
出现一个社会结果,需要无数因素互相作用。那个因素是主要因素,因素中的那个方面是主要方面?对一个社会变革的结果做出预判,没有任何试验和方程,只能依靠社会经验。
没有社会经验的人没法判断主要因素和因素中的主要方面。没有良心的人,则会有意颠倒错置主要因素和因素中的主要方面。
社会现象就是这样,无法孤立试验,也无法对比验证。除非切实发生,否则都没有100%吻合的例子。所以,都是推理演绎。推理演绎,就可以选择不同的侧重点。对没有社会经验或良心的人来说,永远有矫情的空间。
要切实证明放开性交易必然导致种种恶果的唯一可靠的方法,就是放开性交易。通过放开性交易导致的社会恶果,切实证明不能放开性交易。
如果他们有良心,他们也许会说一句,对不起,我当初的观点错了。如果没有良心,可能连认错都不会。认错或不认错,并不重要了,毕竟,支付代价的人,不是他们。
谁来承担这样的恶果呢?那些被摧残的女性?被拐卖的人口?相比之下,现在这些鼓吹放开性交易的人要承担的风险极小。
反对性交易合法化的人,与支持性的人之间,有两个不可沟通的鸿沟,一个是社会经验,一个是良心。我宁愿相信分歧的原因,主要是前者。
对这样经验不足,良心欠缺的人,继续解释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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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补充:
那些鼓吹性交易合法化的人,有没有勇气申请嫖娼执照呢?
性交易合法化,不但妓女要有执照,嫖客也要有执照。开车有驾照,持枪有执照,捕鱼有执照,嫖娼自然也要有执照。
妓女、嫖客两照合一,才是合法性交易。
妓女被谁嫖过,嫖客嫖过谁,都可以到管理部门的网站上去查。
妻子怕被自己老公传染,可以查一查。女朋友不知道自己男朋友是不是喜欢风流,也可以查一查。医控部门想控制性病,也可以查一查。开房以前,宾馆有义务告知女方,男方有嫖娼执照。
这不是泄露个人隐私,这是保护女方的正当权利——保护隐私是以不危害他人利益为前提的。
女方有权力知道自己配偶的性行为情况,这不是比合法化以后仅仅保护妓女更全面吗?
暗娼没有执照,嫖客可以举报。嫖客没有执照,妓女可以举报。两个人都没有执照,可以互相举报。谁首先举报,谁获得奖金——奖金由对方承担。
诸位有没有兴趣试试?
又想风流,又不想承担风险,还想道貌岸然装正人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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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点资料:
中国的妇女和女童在国内会遭到性贩运,她们通常是从农村地区被带到城市的中心。有严密组织的犯罪集团和地方帮派在拐卖中国妇女和女童当中扮演关键的角色。受害者往往被虚假的就业机会诱骗,最终被强迫卖淫。西藏自治区的女童据报道被送到中国的其他地区,遭受强迫婚姻和家庭奴役。
中国妇女和女童在全世界遭到性贩运,包括大城市、建筑工地、偏远矿山和伐木场,以及有大量中国流动工人聚居的地区。贩运者经常在农村地区招募女童和年轻妇女,以虚假的工作机会诱惑受害者并对其加以胁迫。贩运者随后对其征收大笔旅费、没收护照或对受害者进行武力或财务威胁,迫使她们从事卖淫。 ——2013年《人口贩运报告》
性交易不合法的时代,尚且有这么多人口贸易。一旦性交易合法化,规模扩大,会有什么结果,读者自己想象。目前,性交易合法化国家的很多妓女来自跨国人口贸易,这些妇女的国籍往往是东欧和东亚,其中也包括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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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顶层要自由,底层要平等。
顶层拥有远远超过平均水平的资源(金钱、权势),而且由于马太效应他们的资源会越来越多,他们自然希望这些资源的作用发挥到极限。
底层拥有的资源量远远低于平均水平(中位数一般都远远低于平均数),而且他们拥有的资源会越来越少。允许顶层的自由,就意味着底层的自由被不断压缩。对他们来说,没有平等,就不能保障他们的有限的自由。
但是,凡事总有例外。
许多底层明明是食草动物,却喜欢站在食肉动物的角度考虑问题,为食肉动物的利益大声疾呼。
他们理解不了现行的法律保护了他们最基本的交配(以他们的行为方式,很配得上这个词)、繁衍后代、把自己的基因传播下去的机会,以为废除现有的法律以后,自己可以用金钱去和顶层竞争,获得更多的交配的机会。不过,性交易合法化的话。他们会发现,他们中的大多数未必能获得更多的风流的机会,却要无奈地当接盘侠。
过去的领主享有农民妻女的初夜权,为了夺回这种权利,农民不惜造反。现在现在这些愚蠢的生物却在为财主争取初夜权。他们以为自己能分一杯羹,其实财主获得恰恰是他们的妻女的初夜权。
这样愚蠢的生物,在自然界中基本是见不到的。
(电影《勇敢的心》中为了初夜权造反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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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认为性交易是中性的,性交易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和犯罪现象,是由于性交易被黑恶势力控制,性交易合法后,不会被黑恶势力渗透、控制的人,大都缺少必要的社会常识。
法治社会,利润稍微丰厚一点的行业,背后都有黑社会的黑手。解放前上海、天津的码头搬运工,西南某市的早点、东北某市的卷烟、东北某市泥鳅出口、绝大多数城市的市政建设渣土运输、出租车,这些都是合法行业,都被黑恶势力控制。
色情利润更高,性职业工作者体力更差,内部更缺乏联系,黑恶势力有什么理由放过这个行业?
至于为什么法治社会必然伴生黑恶势力,这个话题有机会详细另说。简单说,现代法制立法精神之一,就是默认国家是最大潜在的迫害者。为了保障公民权利,必须用各种方式制约国家。这种立法精神,必然给那些作奸犯科的公民(也就是黑恶势力)以极大的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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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合法化,谁是获利者?
一群社会底层跟风起哄,要求性交易合法化。他们不知道,如果性交易合法化,他们必然吃亏,绝不会是受益者。
性交易有存在的社会基础。
私有制社会中,性行为与私有财产(权力)之间存在紧密的相关性。人类自然性别比例接近1:1。这两个因素决定,在私有财产(权力)分布极其不均的金字塔型社会必然出现群婚制——既然各种社会资源都向社会顶层集中,配偶权(尤其是性资源)自然也向顶层集中。因此,难免出现顶层一夫多妻制,底层一妻多夫制。
所以,在金字塔型社会中,出现混乱的性关系,几乎是无法避免的。
于是,有人说,既然社会顶层有能力包养,我为什么不能嫖娼?
那么我要问一问,你是觉得包养情妇和嫖娼是正确的,还是觉得既然顶层做得坏事,你也应该做得?如果把性作为商品,允许自由交易,你既没有黑恶势力的暴力,也没有土豪那样足够的金钱,能获得什么样的好处?你可能觉得你能获得更多的风流的机会,但是作为一个既没有暴力,又没有金钱社会阶层的一员,你注定是吃亏的一员。即使你本人不用支付代价,和你同处一个阶层的你的亲友也要支付代价。
下面的两个回答大家可以先看看。
性交易是否该合法化(除罪化),为什么? - 小爵爷的回答
性交易是否该合法化(除罪化),为什么? - 徐小疼的回答
顺便贴一张照片:
这位女孩是当年西南某市打黑被查封的亮点茶楼的受害者。她被以介绍工作的名义拐到亮点茶楼,因为拒绝卖淫,从楼上跳下,造成终身残疾。致残后,她被亮点茶楼长期拘禁,直到亮点茶楼被查封,才重获自由。
西南某市在打黑前,性交易就是半合法化的,性交易为黑恶势力提供了充足的财源,成为当地黑恶势力的支柱产业之一。
被骗来的妇女如果拒绝卖淫就会受尽盘剥,如果同意卖淫就会则受尽盘剥。因为相关内容包含大量暴力和淫秽内容,本文从略,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去搜一下当年被那些被以招工名义骗来,逼良为娼的女孩写的血泪史。
有人会说,自愿的性交易,你情我愿,没有血泪。
问题是,自愿非自愿,在法律上,怎么取证?怎么确定?逼良为娼和自愿卖淫,没有明确的界限,允许自愿卖淫,性权力商品化,必就会出现大量的逼良为娼。与之对应,必然还会出现人口黑市。最后是奴隶制的隐形的复活。
(读过《红楼梦》的朋友应该都知道这位女孩。甄英莲原籍姑苏,甄士隐独女,眉心有米粒大小的一点胭脂记。四岁那年元宵,在看社火花灯时因家奴霍启看护不当而被拐子拐走。养大后原是卖给金陵公子冯渊,中途却被薛蟠抢回去做小妾,宝钗给她起名叫香菱)
一旦性交易合法化,有女孩的人家一定要随时看好自己的闺女。被拐走或者被拉下水以后,被卖进妓院,逼良为娼,成为雏妓并不是耸人听闻的天方夜谭。今天这样变态的时代,眉清目秀的男孩也未必安全。
即使确定了逼良为娼的行为,逼良为娼者受到追究,受害者的人生也已经毁灭了。虽然亮点茶楼的女老板被处决,但是上面那位亮点茶楼的受害者却终身残疾,再也无法恢复正常的人生了。
何况,抛开逼良为娼和人口黑市的受害者,那些主动卖淫的妇女的人生也从此改变。
从事色情业如同玩游戏开挂,相比辛苦劳动糊口,挣钱容易得多。但是,开挂的游戏,还有意思吗?习惯了开挂,还愿意按照正常难度进行游戏吗?
如果性都能出卖,还有什么不能出卖?如果为了钱,最隐私的部分都能暴露在陌生人面前,为了钱还有什么秘密不能提供?这样的女子,谁还敢放心娶回家?就算卖淫女洗心革面,丈夫宽宏大量,事情也没有到此为止。从良的卖淫女除非远走高飞,去陌生的地方定居,否则难免遇上当初的嫖客。那时,她们才会知道人生没有捷径。可惜,悔之晚矣。
不论她们是否自愿从事性交易,她们都会付出代价。
吃亏的不但包括从事性交易的妇女本人,也包括他们未来的丈夫。
日本那样国家,稍微有点姿色的女孩就搞援交。于是,每个日本男人娶的老婆都可能是自己长辈们以前的玩物。每个日本男人都可以花钱玩弄晚辈未来的妻子。每个有点姿色的日本女人在嫁人之前,都可以把青春套现,挣够了再嫁给接盘侠。从良的妻子都不管自己老公出去玩弄别人将来的老婆,反正自己当年也干过这行。
老一辈睡自己未来的儿媳妇,儿子辈接盘,再睡自己的下一辈女孩,让孙子辈接盘……《深夜食堂》里面有一个故事,父亲招妓,结果应招的是自己的女儿。这是一种跨代季的乱伦!
对社会中下层的男子来说,如果性交易合法了,吃亏的还是自己。自己的老婆原先是干什么的,不能问,也不愿意问,只能眼不见心不烦——毕竟,能当接盘侠就不错了。
如果所有人都吃亏,那么有没有人获利呢?
拥有暴力和资金的性交易组织者及其相应的产业链从业者(比如人贩子)自然可以获得暴利。
(比如这位,西南某市亮点茶楼的老板,被执行死刑的王紫漪。黑道大姐大死到临头还趾高气昂)
性交易合法化对他们显然是重大利好。
利好的不止是他们。
市场经济,金钱的对立物是商品。商品的范围越广,金钱可以购买的资源越多,社会顶层或者说有钱人的权利就越大,社会的不平等越严重。
那些社会顶层的男人不必当接盘侠,他们生活在有专门保安高档社区,甚至可能有保镖随时跟随。他们的妻女不必去陌生的城市谋生,也很难欠下巨额的债务,所以,被拐卖或者被逼良为娼的概率极小。一旦性交易合法化,他们可以以更低廉的价格获得更多顶层卖淫女提供的性交易,强奸雏妓(别人的女儿或者未来的妻子),夜夜当新郎或者以更低廉的价格包养情妇。
这就如同允许一夫一妻多妾制复活,获得好处的绝不是那些幻想自己能够三妻四妾的社会底层男性,而是拥有足够金钱的社会顶层男性。底层男性不但不能三妻四妾,还将面临找不到适龄配偶,结婚困难的困境一样。
进一步考虑,商品是否应该有个界限?是否一切都可以交易?比如,人口可以交易吗?器官可以交易吗?毒品可以交易吗?性可以交易吗?
如果人口可以交易,就是奴隶制的复活。器官可以交易,难免出现大量杀人取器官的行为。性交易必然刺激人口交易和乱伦行为,降低社会道德标准。
不过,一旦性交易合法化,必然使整个社会的道德和行为的底线一步一跨近红线。既然性可以交易,毒品为什么不行呢?自由选择,吸毒的人后果自负就可以了。既然性可以交易,器官为什么不能?买卖器官,只要你情我愿就可以嘛。至于人口交易,必然伴随性交易猖獗起来,成为既成事实。
如果允许这些交易合法,受益者自然是能控制这些交易或者出钱购买这些交易的人,吃亏的则必然是既没有暴力又缺少金钱的社会底层。
那么,有没有方式一劳永逸地彻底解决性交易呢?
历史上,有这样的先例。
——1946年春夏之际,刚成立半年的大连市人民自治政府发起了“禁三害”运动。
——1949年11月22日凌晨,北京市人民政府采取断然行动,一举关闭了全市224家妓院,集中拘留了400多名老板,收容了近1300名妓女,其中就包括少量外国妓女。随后,上海、天津等地也采取了类似行动,清理了妓院,随后开始解救改造妓女。
——到1958年,新中国取缔妓院、改造妓女的运动获得了巨大成功,仅上海一地就有7000多名妓女转变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
与娼妓改造运动相对应的是新中国的婚姻法。这部法律结束了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一夫一妻多妾制,保障了社会底层组成家庭,繁衍后代的权利。由这部法律确立的一夫一妻制,使育龄人群大多能找到合适的配偶,是解放后人口激增的重要原因之一。
显然,我们是有办法解决性交易的,但是在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社会资源占有日益悬殊的社会中,配偶权(尤其是性资源)的分配也必然日益悬殊。所以,在这样的社会中,彻底禁绝性交易,则是不现实的。
原载于安生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d9a2620102wtr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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