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与恶
在大自然中,老虎吃掉牛羊无所谓善恶,因为它是肉食动物,不吃小动物,自己就得等死,狼不吃小羊就得吃鸡兔,否则就要灭种,动物世界弱肉强食,没有善恶,生存是第一原则。人呢?是否有别?在进化成文明人之前,应当也没有善恶之分,所谓“人之初性本善”或“人之初性本恶”都是后话。
善恶是一种道德概念,必须是在有道德规范的社会系统形成以后才有大致的认识,这种认识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善恶的内涵与外延时刻都在伸缩互动。在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主人随意杀掉自己的家奴并不被多数人认定为恶,但今天任何身份的人随意杀人都是极恶。
善的范围划分越宽泛,恶的行为认定也越广泛,没有中间地带。比如说:给极贫者施舍是一种普遍的善,不施舍通常也不会认定为恶。但实际上呢?不施舍就是一种实事上被忽略的恶,因为如果所有人都持“不善非恶”而不施舍,那极贫者就一定会死亡,集体性拒绝援助致弱者消亡,用文明的标准评价绝对是整体性表现为恶的社会。
善与恶不仅仅有公认的变,而且还有不易察觉的变。善恶是行为的表达,公认为善的未必真善,公认为恶的未必真恶。大善也可能是大恶,大恶也可能是大善。孙中山把满人的江山打倒,在当时的体制内官员和皇权意识较强的“良民”看来是大恶,然而,它对最广大的中国人民来说则是大善;汪精卫臣服于日本,寄望以此获得日本屠刀下的怜悯看起来是大善,然而,残暴日本人的吮血嗜好必定是以中华民族的苦难为代价,这对中国人民而言就是大恶。由此看来,在某些情况下,“善人”的危害有时要远远大于“恶人”的危害。
就行为对于结果的影响而言,也没有简单的善与恶,只有与受众结合在一起才能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主体表现为善,在客体身上可能表现为恶。把钱借给吸毒者,就施者而言,是希望帮助吸毒者解除一时的痛苦,而对吸毒者来讲,则是加深了他的毒瘾,是进一步把他推向死亡的边缘。主体表现为恶,在客体身上有可能表现为善。浪荡公子逛妓院,用一般的社会价值观判断,其行为表现为恶。然而,妓女如果没有浪荡公子的施与,便失去了生存的依靠,浪荡公子的行为又是一种畸形社会形态下变相的善行。
虚伪的善是最大的恶。基督教徒们的思维中永远清不掉“排它”二字,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不惜犯罪,然后反复地忏悔,“犯罪+忏悔”构成了基督教的道德范式,本质上是恶的聚合物。它教唆信徒蔑视非信徒的肉体,试图用一个叫“灵魂”的东西为损伤肉体作迷惑的诱饵。欧洲基督教的历史中,“藏尸间”并不是传说和虚构,它是确切存在的残忍,教徒们在中国设置“藏尸间”更非中国“愚民”的无意取闹,每一位黑袍后面都能嗅出“藏尸间”里的恶臭味。
法国用军事化的手法消灭了卡扎菲,其出发点是解放无数利比亚人民免于独裁统治的善行。然而,法国人一开始便怀有恶意,它很清楚战争会以无数生命为代价,很清楚几万无辜者定会成为陪葬品,它用毫无怜悯之心的恶推行自己虚伪透顶的“善”。布什为了行“善”,让20多万平民作为萨达姆的陪葬品,其后仍以每月一千人的恐怖死亡为后续代价,最为可笑的是,为了行“善”,布什不惜用撒谎的“伟大”胸怀作为切入点,以期铸造21世纪第一宗死亡超越20万人的罪恶战争。
穿着“善”的外衣从恶是万恶之恶。我们中国,现在有很多人相信基督教,说它是个善良之教,是个救人之教,甚至有人把中国近代的开化归功于基督徒的布道。我不想从根本上否定一种宗教,也无须否定,欧洲人已经多次进行了否定。那为什么今天的西方世界还多以基督教作为主要的思想工具呢?简单一点讲还是国家规范秩序的需要,是统治的需要,与基督教本身的善恶毫无关系,类同于中国儒教。宗教教人行善,但信教者未必行善,当信仰与利益面临选择时,结果在多数情况下会很不妙。
基督教压制和谋杀欧洲人的历史至少长达一千多年,欧洲人多次喊出要把主教们全都吊死,对中国人所犯罪行也不胜枚举。他们来到中国,从来都不是带着“善”的初衷,相反,渴望在归程时能带走中国的血肉和骨髓。传教士都认为,要使中国人接受基督,唯一的办法就是战争,他们曾想到用鸦片战争成为“将耶稣介绍到中国的一种手段。”
西方学者摩利生在《马萨诸塞州海运史》一书中指出的,对于英美政府和英美商人经营毒害人民的鸦片贸易,当时在华的基督教传教士都不反对这种贸易,他们乘坐贩运鸦片的飞剪船到中国去,他们还从贩运鸦片的公司和商人的手中接受捐款。他们都说:“鸦片对中国人是无害的,就像酒对美国人是无害的一样。”他们认为只要中国人接受了基督,鸦片的危害也就自然会消失。
一些传教士不仅乘鸦片贸易船只来华,接受鸦片商人的资助,更有甚者,有的传教士还直接参与了罪恶的鸦片贸易。传教士们邀请大鸦片商人充当对中国传播基督教的宗教团体的头面人物。如在广州的“马礼逊教育会”,就让大鸦片商颠地任会长,另一大鸦片商查顿任司库,传教士裨治文任秘书。1838年2月21日在贩卖鸦片的垄断组织东印度公司的倡议下成立了“中华医药传教会”,传教士伯驾为副会长,大鸦片商颠地、查顿为终身董事。
第一个进入中国大陆传教的英国伦敦会传教士马礼逊,从到中国的第二年起,就与从事鸦片贸易的英国东印度公司接触,从1809年到1834年该公司被取消垄断权时为止,直接受聘该公司,任秘书兼翻译员。1825年11月,马礼逊写信给伦敦东印度公司董事会:“我在中国漫长的十五年里,依照你们在那里的职员们的要求,常常冒着个人生命的危险和痛苦,忠心耿耿地为贵公司的利益服务,整个公司以及广州当地的商人可以证明。”由于他对该公司精诚效力,其年薪很快即从五百英镑升至一千英镑。
德国传教士郭仕腊充当鸦片贩子的翻译,并直接参与了鸦片的推销活动。他曾多次出入中国沿海,参与大规模的鸦片走私活动,同时刺探情报。1832年他到澳门时,许多鸦片商人都争着请他带路到中国沿海去推销鸦片,待遇十分优厚。在英国剑桥大学图书馆里保存的英国鸦片公司1833年档案中有两封公司老板夸奖郭仕腊的信,其中提到:“郭仕腊博士给我很大的帮助,现在生意越开展,他的帮助越需要了。他的热情是无限的,但未免大胆,太敢干了。”信中描述郭仕腊对付中国官员检查的情景时说,“郭仕腊穿上最讲究的衣服,带领两只小船,装出神气十足的样子,迎上前去,对中国官吏大声威吓,喝令从速离去,若敢再来,就将他们毁灭。”鸦片战争前,郭仕腊还为当时的英国驻粤领事义律就鸦片的销路出谋划策。
泰勒·丹涅也曾说过:“中美《天津条约》的实际谈判是由卫三畏博士和丁韪良牧师经办的,美国传教士存心得寸进尺,以图强迫帝国开放的情形是昭昭在人耳目的。”
多数人看到的“善”未必是善,当“善”仅只是成为罪恶勾当的符咒时,任由播“善”的时间越久,社会人群中的罪恶感便越深重,集体愚昧和麻木感也越强烈,若久不清醒,符咒就成了中国道士给死人下葬前念的道经。
教士伪善是为恶,富人慈善未必善。慈善家拿着自己的钱一边救助贫困者,一边支助恐怖势力和民族极端势力,最后的结果是死难者比被救助的贫困者还多,炸弹致死永远大于贫穷的罪恶。中国近些年来也出了些不地道的“慈善家”,一边向不知情的善良人士收取慈善基金,一边将得来的善款支助给恶人,一次事件造成的灾难影响可以超越任何级别的一次地震,此为伪善大恶。
在某些情况下,坦白的恶却是变相的善。恶的行为源于恶的心理,而心理活动一般人是不惯于表达的,隐藏内心活动是多数人的处世哲学,如果某恶人愿意将自己的恶表露于众,这种恶人其实并不让人害怕,坦白的恶总是能够给人以预警,遭受恶的结果反倒并不严重。把“打死你、杀死你”当口头禅的人很少有真杀过人的,杀人犯通常是那些令人十分意外的“好人”。恶言恶语常能起到善意提醒的间接效果,甜言蜜语背后的恶行永远是无法躲避的。
还有一种大善似恶的情形。在中国汉代,有三兄弟名许武、许晏、许普,父母早逝,由12岁的大哥许武将两个弟弟抚养成人,教其学问,并助其成家立业,朝廷念其是孝悌模范乃授以官职。为了让兄弟能为朝廷做事,许武特辞官归家,要求三兄弟分家自立,并自持身份高贵将好田、好屋、好财产归于自己名下,其余薄产分给许晏和许普,乡民皆大骂许武恶毒、假善伪道。许晏和许普并没有听信村民风言风语怪罪于大哥许武,坚持以长兄如父的敬畏之心厚待哥哥。许家三兄弟的事情遂广为流传,朝廷得知此事,以为许晏、许普是可用之材,并胜过许武修为,下旨封为使官。大哥许武在两个弟弟任职之前,又请来村民作证将家业重新按等级均衡分配,各得其所。到了此时,所有人方明白许武演的是以恶立善之举。
善是一种让步与献爱,始易终难,恶是一种情绪渲泻,始难终易。在文明社会里,要作恶需要极大的勇气和能力,不管你强大到何种程度,要把恶付诸行动并不容易。少数人作恶了,要终结恶行也并不特别困难,道德、法律与信仰的多重约束可以把绝大多数恶人、恶行在某个节点上遏制住。
善行却是相反的方向,它的实施不需要约束,而且是受到鼓励,所以,实施善行没有任何障碍性因素,每个人都容易踏出第一步。然而,善是一种爱的奉献,不是每个人每时每刻都愿意将爱奉献给他人,即便个人愿意奉献,社会环境也未必给予配合,即所谓“做一件好事易,做一辈子好事难”。一难在自己的坚持,二难在社会的理解程度。当行善的方式不被认同时,反遭恶言恶语颇为常见,这会导致善始不得善终。从善者身上找一丁点恶行容易,自恶者身上找点善行也很容易,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善人难做,恶人好当。
人类社会的“人”不是类人猿中的“人”,社会中的人一定要有善恶是非标准,也许标准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群体中会有所差异,但一定要体现出人类的爱高于动物的爱,人类的爱普遍于动物的爱。在善恶并存的社会中,主张惩恶扬善的同时,更主要的是用爱包裹社会,当恶碰到爱的时候,迟早都有被熔化的一刻,只有当人类不再为善恶标准争论的时候,大善大爱的时代便算是真的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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