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网上冒出一篇文章,直指陈光标到底是“首富”还是“首骗”,气势比较凶。我刚刚看了这篇报道,并没看到什么猛料,只看到胡搅蛮缠式的矫情。
比如,陈光标做减肥产品,公司经营不善,跟经销商产生纠纷,被告了。可是,哪个公司的经营一直一点问题都不出呢?公司打官司算什么事情吗?哪个有点规模的公司没有法务部?经营上的问题,当然也构成商业新闻,那就按商业新闻的标准来报道就好了,有什么可阴阳怪气的?
比如,该报道老生常谈地说,陈光标做慈善是为了宣传造势,为业务拓展服务。可是,不缺心眼的人都知道这个逻辑,这不是什么大发现,商业规模要做大,就需要宣传,只不过陈光标选择用这个方式,这有什么不可以吗?加多宝在汶川地震后捐款一亿,赢得了很大的社会美誉度,对市场份额提升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南方系的杂碎们没说什么;后来加多宝玩下作的,跟作业本一起搞什么凉茶加烧烤(最近关于此事有法院判决,有所谓道歉,就不用介绍背景了吧),南方系的杂碎们还是三缄其口。为什么陈光标真金白银拿钱做慈善“买”点知名度就成了罪名了呢?
再比如,指责陈光标搞政商关系,傍大树,可是看下来,无非说陈光标给一些领导干部写信,或者是表达希望拿到某个项目的意思,或者是陈述委屈,信上总要“显摆”一下他是中国首善。陈光标的做法其实是很土的招数,俗称死皮赖脸套近乎,没见行贿也没见权钱交易(如果有这方面的证据,早抛出来了),这有什么呢?做生意的就不能跟官员打交道?双11总理还直接给马云打电话呢,怎么不见有人出来指责马云?马云还经常跟领导人专机出访呢,怎么不见他们说三道四?
更扯淡的“罪状”是,汶川地震后陈光标带着几十台大型机械设备进入震区参与救灾,可是记者的“调查”表明,陈光标的公司根本没采购过这些设备,这些设备都是在当地租的,还把租赁设备的经手人找到出来作了个证(匿名)。租的怎么了?你们这些烂媒体怎么不出钱租设备救灾?
南都的社论把问题的关键点出来了,“陈光标已成中国慈善界的负能量”,大概是要把陈光标从慈善界赶出去的意思。把陈光标赶出去,把慈善界留给壹基金。可是壹基金在慈善上劣迹斑斑,以救灾名义吸纳的捐款迟迟不按承诺拨付,还捐给希拉里打选战,南方系放一个屁了吗?没有。为什么偏盯着陈光标,想把他从慈善界赶出去呢?
打击异己也可以理解,可是这么不要脸的方式,实在让人受不了。
关于慈善与资本主义的关系,关于陈光标为什么易遭攻击,三年多前我写过一篇小文谈过,引到这里,大家看看就明白了。
其实标哥这个人,人来疯得太严重,也不是那么讨人喜欢,可是比起南方系的渣滓们,简直就是圣贤了。
争议“标哥”
每遇灾害,前线总能看到陈光标的身影,他身体力行,出钱出力。平日里,陈光标也闲不住,或秀“钱墙”捐款,或改名倡导环保。总之,他的形象已经和慈善这个行当紧密联在一起。
围绕陈光标,争议不断。很多人赞赏他,称他为“标哥”,赞赏的理由是显而易见的,不必赘言。也有些人批评他甚至诋毁他,这些人主要是涉及慈善公益的富人以及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当然也少不了大小公知和预备役公知的附和。这倒应了郭德纲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只有同行之间才是赤裸裸的仇恨。
慈善被许多人视为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既然是财富的再分配,自然应该是指资源从有钱人流向生活在匮乏中的群体的过程,而不是“损不足而补有余”,也不是让穷人节衣缩食去帮其他穷人。那么,对比一下陈光标和站在他对立面的那些“慈善家”们,高下一目了然。陈光标在救灾第一线挥汗如雨,将个人的真金白银拿出来捐赠给穷人,而其他的“慈善家”呢,要么是自己住着城堡却拿着其他人凑起来的钱去“行善”,要么以各种方式搞救灾表演,要么整日出入各种会议论坛只动嘴皮子。
值得深思的是,那些伪“慈善家”哪来的底气,在不但不觉惭愧,还给陈光标贴了一个“暴力慈善”的标签?这迫使我们思考慈善的本质,以及“慈善家”们希望通过“行善”达成一个什么样的目标。
正如专偶制婚姻是以通奸和卖淫作为补充的(恩格斯语),慈善公益则是资本主义的补充。巨大的贫富差距源于对自然资源的不平等控制以及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剥削关系,在生产资料公有的条件下,差距是不可能被拉大到我们在现实中看到的惊人地步的。在唐山大地震发生时,中国就没有慈善这个说法,那时候讲的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慈善对资本主义而言,至少有两重功用:一是缓解因巨大的贫富差距而引起的社会矛盾,消除潜在的社会矛盾;二是给富贾巨商们增加一抹人道的色彩,强化统治阶级的合法性。资本主义意味着经济权力对社会的压倒性支配,它分配给慈善的任务是帮忙巩固经济权力的地位,而不是通过行善使经济权力消散。所以,陈光标的“裸捐”做法遭到了中国富人的一致批评。
从另一个角度说,“慈善家”们希望通过“行善”强化既有的社会制度,。“慈善家”们最喜欢谈论的是推动公民社会的成熟,什么是公民社会呢?在黑格尔和马克思那里,公民社会就是资产阶级社会,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的社会。只有这样的社会形态,才最符合资本累积的需要,它既能无限地为资本提供劳动力大军,也不断地再生产一种认同资本宰制的社会文化。
故而,只有服务于这样一种社会形态的创设和巩固的行为才能被“慈善家”们认可为“善举”,老洛克菲勒说过,“在慈善事业上,考虑到作为上帝的一名合格的受托人,我有责任把每笔钱都用到恰当的地方,因此不会随便给人一点好处,除非我能完全保证这是我花钱的最好方式。”所谓“恰当的地方”就是培养资本主义的螺丝钉的地方。因此,陈光标那种直接发钱的慈善方式是不可接受的,是“暴力”的,是对“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是具有破坏作用的。
陈光标是富人,他赚钱得益于资本至上的机制,但他的头脑中不具备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于是,围绕他的争议便无可避免了。争议的背后,是针对资本主义的分歧。
对于反对资本主义的人而言,慈善这个行当本来就是不该存在的。(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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