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香港回归中国二十周年。
普通百姓,整体上应该以一种高兴的心情迎接大庆日。
一个公民,对祖国每一个角落发生的声响应该保持关切,包括香港。
2014年9月,香港有一帮人闹得很厉害,分裂势力很是猖獗,对大陆同胞做出了许多不理智的事情。当时,我写了篇文章《中央治理香港应从六个方面进行重大调整》,基本想法是:中央治理香港必须尽早回到实实在在的“一国”基本点上来,并附注了六条建议。
两年多过去了,香港仍然未出现根本性变化,几个议员虽被清理,但这并未改变大方向上存在的锢疾,相当有力量的外部因素仍然主导着香港上空的气味,最近,“7名警察入刑”的事实就证明了这一点。
今天,想长话短说。
☆7名警察真该入囚吗?
大陆和香港的法学专家很多,在事实清楚的前提下,从法治角度来评判7名警察是否必须入囚并不难,麻烦在于没有几个人愿意关注这件事,麻烦在于全国人民都在冷看香港。
所谓的“法治国家”欧美尽见,说多了是废话,我就想做个对比设问:各国警察在出现带有暴力性质的游行过程中,是不是有出现过这7名警察类似的工作行为?如果有,其它国家是怎么处理的?也要坐牢吗?
“港独”是分裂国家的行为,在“一国”的前提下,《反分裂法》管得了公开的“港独们”吗?仅仅只能阻止他们当议员?警察能做什么?
☆香港的法官何时能由标准的中国公民担任?
我一直在想:香港回归如果是主权回归,那么,香港公民是不是必须拥有中国国籍?香港的大法官和普通法官是不是必须由中国公民担任?即便有双重国籍的许可,那至少得以中国国籍为基本要求吧?
简单看了一下香港终审法院的法官们国籍,如果没有错误的话,除大法官外,常任法官和所有非常任法官似乎没看到一位是中国国籍,基本以英国籍为主。这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算不算一个笑话?
是不是可以简单认为:一群外国人在掌控香港人的生杀大权?
特别想问:在新的形势下,中国有办法把这个“笑话”给翻一页吗?
☆“一国两制”何时能聚焦到“一国”上面来?
我认为,香港是否回归中国怀抱,一个最简单的指标是:除了经济所有制之外,香港与内地其它地方只拥有相等的权利,没有特例和附加。
也许有人会讲,香港的特权是“大先生”当年允许的,现在,再收紧是违背“大先生”意愿的。
我不认同这个说法,因为从已经公开的《基本法》文本上看,尽管当年对后势的考虑不周全,但《基本法》仍然赋予了中央改变香港的少许空间,中央要特别精细地利用好些许的“小空间”,要善于把把“小空间”硬挤成“大空间”,对不是特别明确的细节,全国人大应根据香港和国内外形势对《基本法》进行新的释法,“一国”的基石必须有更完整的新解释。
再看美国,奥巴马刚下台,特朗普不就全方位抹掉奥巴马痕迹吗?没有什么不能变的,就看勇气和决心,就看国家核心利益是否能得到确保,法也要随世易时移。
香港,必须有更确定可执行的香港义务;香港人,必须有责无旁贷的国家公民义务,他们不是蓬莱岛上的仙人。
☆香港真是外部势力的天堂吗?
以前,我听朋友讲,香港是两类人的天堂:一类是富人,一类是洋人。有英、美等国国籍的香港人是很牛的。香港的穷人实际上是过着“自我天堂,实则地狱”的生活,穷人的房子连鸟笼都不如。
我不想以生活优劣来作为天堂与地狱的分界线,但是,我很想知道,有外国籍的香港人为何就能很牛?殖民地时代的环境吗?美国军队的“访港惯例”能被取消么?有关香港的事务,中国可以不跟英、美等国打招呼么?
一个小结论:只要“外国籍”在香港很牛,“港独势力”就难萎缩,只会扩张,因为更多人都想跟洋人一样牛。
香港,考验着中国的国际形象,管不好这一小块,很难做大国。再提几个小点:
1、香港是特别行政区,不是殖民地,中国必须有“百分百主权”意识。
2、香港的民主改革可以加快,治理模式不必再跟殖民思维进行简单对比。
3、香港如此,台湾的未来很难让人安心。“Влади́мир Влади́мирович Пу́тин(编者按:普京)手腕”是国家核心利益的保证,可以借鉴。
4、香港回归已经二十年,中央应该考虑如何实现由“特别行政区”向“直辖市”过渡,包括“立法过渡”和“行政过渡”。《基本法》不应是“死法”。
写于2017年2月1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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