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镛走了之后
赵 磊
(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科学》编辑部)
金镛走了。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
一位94岁高龄的老者走了,那就让逝者一路安静地走好吧。
但是,事情好像没那么简单。
这不,这两天从早到晚,电视新闻媒体满满的都是金大侠的光辉业绩。
我没读过金大侠的武侠小说。
虽然我年轻时酷爱击技,也曾有过这方面的训练。但对飞檐走壁、上房揭瓦、腾云驾雾、隔空打人之类的神技,从来不以为然。所以,既体味不到金大侠的快意恩仇,更无福消受《笑傲江湖》的艺术魅力。
网上看见郭松民先生对金镛的评价:“杨子荣、少剑波、洪常青们黯然离场,聚光灯也就转向张三丰、郭靖、甚至葵花宝典”;“金庸先生见证了一个时代的精神空虚。”(参《金庸,见证了一个时代的精神空虚》)
眼见多年来充斥屏幕的牛鬼蛇神,我以为,这是一个比较精准的评价。
难道,金镛的意义仅仅是“见证了一个时代的精神空虚”吗?
恐怕还不止这些。
微信群里有人转发了一条帖子:《金镛父亲被枪决的前前后后》。打开一看,该文转自《文史月刊》2012年的一篇文章,题目是《错杀了金镛的父亲查树勋》。
于是,围绕“错杀”,群里展开了如下对话:
——“又一个刘文彩似的‘大善人’被塑造出来了”。
——“其父被镇压,内心有仇恨”。
——“邓说见金时表示道歉,金说不仇恨了。我不信。”
——“记得多年前,我陪程老师参观刘文彩地主庄园。一个20岁左右的解说员告诉我们:‘其实水牢不是关押欠租农民的地方,而是存放鸦片的地方’。我质疑:‘如此潮湿的水牢存放鸦片,就不怕霉烂?’年轻的解说员很生气:‘我们领导说是放鸦片的地方,那就一定是!’”
——“再过50年,这水牢一定会被打造成刘文彩禁止鸦片的地方”。
——“于是摇身一变,成为禁烟英雄!”
——“有人细心考证,刘文彩生前重视教育,和睦敦亲,有刘大善人美誉!”
——“历史,成了随时在过‘六一儿童节’的小姑娘”。
——“阶级斗争消亡了?放屁!”
——“鄙校有位老师告诉我,她家祖上就是刘文彩的佃户(租种刘氏的土地,并向刘氏交纳沉重的地租)。我说:‘你祖上深受刘大善人剥削压迫’。她却说:‘刘文彩是一个进步的大好人’。我问‘怎么讲?’她说:‘刘在安仁镇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修了一条马路’。我无语。”
——“这条马路,其实就是连接刘氏庄园与安仁镇的一条土路,以便于刘文彩的轿子通行。”
——“这就叫‘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被欺压了,反而更依赖于欺压者,甚至可能爱上欺压者”。
——“舆论导向到底要把人们的思想带到何处去?”
所以,金镛的意义,不仅“见证了一个时代的精神空虚”,还见证了舆论导向正在以及将要把人们的思想带到何处去。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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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唐宋以来巨族,江南有数人家”
2000年年初,金庸在其自传体散文《月云》中写道:“从山东来的军队打进了宜官的家乡,宜官的爸爸被判定是地主,欺压农民,处了死刑。宜官在香港哭了三天三晚,伤心了大半年,但他没有痛恨杀了他爸爸的军队。因为全中国处死的地主有上千上万,这是天翻地覆的大变。”
“宜官”是金庸的小名,是他父亲查树勋(一说为查枢卿,又名查荷祥、查懋忠)给起的。金庸并不姓金,而是姓查,本名查良镛。“金庸”是他的笔名,由“镛”字一分为二而得。
1924年2月,金庸出生在浙江省海宁县袁花镇。海宁查家在当地是数一数二的世家望族。在查家祠堂上,恭恭敬敬地悬挂着一副对联:“唐宋以来巨族,江南有数人家。”这是康熙皇帝亲笔为查家御书的一副对联。在康熙御书旁边,记录着查家的功名榜,上面记载着几十位在各朝各代有功名的查氏族人,其中官至翰林的并不鲜见。在康熙一朝有两位,一是康熙的侍从大臣查升,二是翰林院编修、著名诗人查慎行;雍正时则有礼部侍郎查嗣庭(查慎行弟)。当时查家称为“一门七进士,叔侄五翰林”。
金庸祖父查文清1886年考取进士,曾经在江苏丹阳任知县,后因政绩加同知衔,是海宁查家最后一位进士。其膝下除查树勋以外,还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是个大家庭。查树勋生于1897年,排行第三。其大哥是清朝的秀才,二哥是北大国文系的高材生。
查文清因为丹阳教案被革除职务,回乡闲居。经过一番变故,到了金庸父亲这一代,查家已经衰落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查文清死后,留下一些家宅和田地。到金庸出生那年,查家还有3600多亩土地,100多户佃农。查树勋是中国三大教会大学之一的震旦大学毕业生,受过西式教育,比较开明,属于那种过渡时代的“中西混杂”的人物。他不再恪守先辈从文的传统,一改而从商。22岁大学毕业后,他开始经营海宁的大来钱庄。抗战期间,大来钱庄毁于炮火,使他一度心灰意懒,无心再做生意。直到晚年,他才重整旗鼓,再度经营查家钱庄——义庄。
二、金庸之父查树勋将1000亩水田充当本族义田,周济宗亲,兴办教育
查氏义庄始建于1825年,办理赡赈业务,周济宗亲,兴办教育。查氏将1000亩水田充当本族义田,查氏子孙将其视为祖产,请地方官将其另立户名,登记注册。这些义田是上好良田,旱涝保收。扣除赋税及损耗,一般每年可收租谷3500石,将其变卖成银元,再由管理人员买米,按月发给族人。每到秋收,查树勋视年成好坏,给佃农减租或免租。他还从义庄拿出一笔钱,兴办了龙头阁小学,作为龙山学堂的分部,孩子们均免费入学。本镇金竺庄有个穷秀才的儿子杨德举考取了震旦大学,穷秀才乐极生悲,激动之下竟然心脏病发作死亡。查树勋听说后,带着管家前往,买了一副上好棺材,从查氏田地中划出一方换来墓地,择日安葬了杨秀才,费用从义庄支付。几日后,他又让人送给杨德举一笔钱,作为其学费。
1914年,查树勋娶19岁的徐禄为妻,徐禄是大诗人徐志摩的堂姑母,即徐禄是徐志摩之父徐申如的堂妹。徐禄读过私塾,不仅知书达理,喜弄诗文,而且思想开明,作风民主。闲暇时,她总是手不释卷,研读把玩,读书成为其怡情消遣的方式。查树勋与徐禄感情甚笃,先后生下五子二女(即良铿、良镛、良浩、良栋、良钰五子,良绣、良璇二女),金庸是老二。1937年,日军侵入江南,他的家乡惨遭轰炸,查树勋夫妇带着全家逃难,徐禄得急性痢疾病亡。当时,13岁的金庸尚在嘉兴读书。
金庸的继母名叫顾秀英。11岁时,顾秀英押给查家当丫环,起先伺候金庸的祖母。徐禄病亡满3年后的1940年,查树勋续弦再娶,小他17岁的顾秀英便做了他的新妻子,先后生下良铖、良楠、良斌、良根四子和良琪、良珉二女。
顾秀英是位贤妻良母,对丈夫唯谨唯慎,处处谦让;对前房和亲生的儿女,没有亲疏之别,给予同等的母爱。解放初,查树勋早逝。1958年,在无粮无柴的岁月里,她卖掉了所住的两间老房以维持生计,不料被诬以“地主婆要反攻倒算”的罪名,遭受了三日三夜的毒打。回到家,她对儿女们说:“什么苦我都能忍受,只盼着养大你们,有书念,对得起你们早死的父亲。”顾秀英于1989年去世,享年77岁。
查树勋对金庸相当怜爱,同时对他给予厚望。有一年圣诞节,他送给小金庸一本查尔斯·狄更斯的著作《圣诞颂歌》作为圣诞礼物。此书讲的是一个冷酷的守财奴的故事。在一个圣诞之夜,守财奴史克鲁奇遇到了从前与他合伙的一个死者的鬼魂,鬼魂告诉他,将有三个圣诞精灵带他外出游历,接下来就开始讲述他的这三次游历。这个故事深深地吸引了小金庸,直到成年,他还把此书带到身边,每当圣诞夜就拿出来读上几页。
查树勋看到儿子一天到晚看书,不喜欢运动游戏,体质羸弱,很担心,便常带他去野游,带他放风筝、骑自行车。但金庸对这些兴趣不大,只是敷衍了事。无奈之下,查树勋想到了妹妹查玉芳,她爱好舞剑,便将金庸交给她管教。查玉芳常和天南海北的女侠聚会,金庸耳染目濡,也喜欢起武侠小说。他后来所写的众多武侠小说中,那众多女侠展示的那些剑式名称,很多是听姑妈和她的侠友们讲的。
三、邓小平会见金庸,向金庸道歉,微笑着说:“团结起来向前看!”
新中国成立初期,一场“镇反”运动在全国轰轰烈烈地展开,“杀、关、管”三管齐下。由于杀人批准权力下放,有的地方出现了乱捕乱杀现象。查树勋因为儿子在香港,自然被扣上有“海外关系”的帽子,连同不法地主罪名一并审查。
不久,查树勋被列入“管”的名单。1951年1月后,从上到下捕杀反革命分子的进度加快,他被升格为“关”的对象。镇压人员组织村里人揭发其罪行,可他一贯行善积德,对村民友好,且年年资助穷人,所以没有一个人控诉他。最后邻村一个残匪揭发他窝藏枪支。于是,他进入“杀”的名单。给他罗织的罪名有抗粮、窝藏土匪、图谋杀害干部等。其实,“抗粮”是谬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征收公粮,因为粮食在佃农手里,佃农自己交了,查树勋家所交的粮就少了。至于“窝藏土匪”,指的是顾秀英弟弟(浙南山区残匪)曾在其家躲藏了几天。“图谋杀害干部”指的是那支手枪招来的莫须有的罪名。许多年后,金庸大妹查良琇说出了那支手枪的真相:继母顾秀英弟弟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将一支手枪偷偷藏在姐姐家后院的粮库内。这事查树勋夫妇并不知晓,压根就没见过。不料,顾秀英弟弟把此事泄露给自己的同道。
1951年4月26日,查树勋被从监狱里拉出来,对照姓名、照片后,不换衣服,不赏酒饭,五花大绑甩上刑车,即开向袁花镇查树勋所办的龙头阁小学的操场。到达操场后,4人一批,立即枪毙。金庸继母事后才知道消息,强忍泪水来收尸,只见丈夫横尸操场边的田埂上,身下一滩血。妻儿们把遗体拉回家,连夜掩埋,不敢留有坟头。
顾秀英坚信丈夫是无辜的,在丈夫死后的30多年里,多方申诉,为其平反而奔走。
1981年7月18日,邓小平会见金庸,向金庸道歉,微笑着说:“团结起来向前看!”金庸点点头,说:“人入黄泉不能复生,算了吧!”
邓小平接见金庸之后,浙江省海宁县委、县政府与嘉兴市委统战部、市侨办联合组织调查组,对金庸之父查树勋的案件进行了复查,发现是件错案冤案,遂由海宁县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宣告查树勋无罪,给予平反昭雪。
1985年7月23日海宁县人民法院就查树勋重判案的《刑事判决书》云:“原判认定查树勋在解放后抗粮不交,窝藏士匪,图谋杀害干部以及造谣破坏等罪行,均失实。至于藏匿枪支一节,情节上与原判的认定有很大出入。本庭认为,原判认定查树勋不法地主罪的事实不能成立,判处查树勋死刑属错杀。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判决如下:撤销海宁县人民法庭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第134号刑事判决,宣告查树勋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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