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的《刺客列传》讲了五刺客的故事,一是曹沫劫持齐桓公,逼齐桓公归还了侵占的鲁地。二是专诸用鱼肠剑刺杀吴王僚,助公子光夺得王位,成就了阖闾。三是智伯的家臣豫让,三家分晋时为主报仇刺杀赵襄子不成,是“士为知己者死”的出典。四是聂政刺韩傀,为不累及姊聂荣,自皮面决眼,生屠出肠以死,聂荣哭市为弟留不灭之名。五是荆轲刺秦,尽人皆知。
太史公为五刺客留名,如其言,“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五刺客都为行刺行劫置个人生死于度外,是“士为知己者死”,但让士敢为知己者死的源头还是源自大义,曹沫的大义是“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以甚矣”,他为鲁将,命之使也。专诸的大义是“光真王嗣,当立”。豫让的大义是“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雠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聂政的大义先是遵从《礼记》“父母存,不许友以死”,再报严仲子的“亲信穷僻之人”,“为知己者用”。最后太史公以最大的篇幅写荆轲,荆轲固然有“太子遇轲甚厚”,也有当时秦已灭韩赵,六国百姓都惧秦又怕苦于秦的仇秦心态,荆轲亦有除暴之心,太子丹说“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彼秦大将擅兵於外而内有乱,则君臣相疑,以其间诸侯得合从,其破秦必矣。”的一番话,拯救天下的大义打动了荆轲。以着笔的篇幅看,太史公尊崇荆轲,虽然荆轲刺秦失败,但不失为一真勇士,比那个秦舞阳强万倍不止。
《刺客列传》太史公写了五位,还有一些刺客,比如要离,可能让太史公比起来,要离比这五位差些。要离刺杀了庆忌,庆忌的父亲吴王僚被专诸刺杀,庆忌向阖闾报父仇夺王位,而要离为阖闾向庆忌行苦肉计,借机刺杀了庆忌。但要离的苦肉计甚残酷,献出了自己的一条胳膊,还献出了妻和儿的性命,等到要离被庆忌捉住时,要离才醒悟到自己的不仁不义,“杀吾妻子,以事吾君,非仁也;为新君而杀故君之子,非义也。重其死,不贵无义。今吾贪生弃行,非义也。夫人有三恶以立于世,吾何面目以视天下之士?”当初为阖闾所献的苦肉计——“臣闻安其妻子之乐,不尽事君之义,非忠也;怀家室之爱,而不除君之患者,非义也。臣诈以负罪出奔,愿王戮臣妻子,断臣右手,庆忌必信臣矣。”在行刺之后,原来竟是不仁不义之举,也难怪要离投江自绝,即使能换取爵禄,也是耻辱,最后要离“乃自断手足,伏剑而死。”要离的行刺只为了行刺,不惜拿妻儿的性命为行刺垫脚,过于残忍了,与聂政对母亲的孝和对姐姐的爱是远不能比的。
秦始皇统一六国,遭到了六国旧贵族志士的仇恨,他一生遇到了很多刺客,还有荆轲的好友高渐离借击筑刺秦,韩国张良年轻时在博浪沙用大铁锥击秦,微行咸阳,在兰池宫遇刺,刺客是谁,秦始皇大索二十日不得。
刺客,曹沫不会是第一个,五刺客之外还有很多,但不见于记载或事迹不著名而已,只要世间人与人有怨仇和权势做隔阂,雇凶刺杀就不可避免的存在。但刺杀有正义的也有非正义的,放到国家民族层面上,弱对强,抗对侵就是显得正义得多,而强对弱不存在刺客的需要,秦始皇不会用刺客去统一六国。谈不上正义与否的更多刺杀,是普通私人恩怨之间的报复与反报复而已,但这种恩怨报复够不上刺杀之名,刺杀和刺客主要对的是著名人物。刺客一般也称之为侠士,先秦的刺客不同于秦后的刺客,先秦刺客多为恩义而不图钱财,秦后的刺客多数是为钱财,自然也就成为了一种职业,靠他人雇佣谋刺图利。但也有很多是为国家和人民的,比如徐锡麟刺杀恩铭,彭家珍刺杀良弼,汪精卫年轻时刺杀摄政王,汪伪后又被孙凤鸣刺死。或者政治派别争斗的,蒋介石刺杀陶成章,马步周刺杀吴禄贞,武士英刺杀宋教仁。
国外也有很多有名的刺客,我们比较熟悉的一个叫安重根,在哈尔滨刺杀了伊藤博文。中日甲午战争后,日本逼使清朝放弃朝鲜宗主权,朝鲜在日本控制下独立,一九〇五年签订第二次《日韩协约》,朝鲜被剥夺外交权,解散军队,沦为日本的殖民地。安重根走上抗日救国的道路,但安重根看来,朝鲜亡国的罪魁祸首是伊藤博文,只要杀死伊藤博文,韩国就能复国。在等到伊藤乘坐火车到哈尔滨与俄国财政部长见面的时机,安重根混在车站人群中,出其不意击毙了伊藤博文。但伊藤博文的死,也没有阻止朝鲜亡国,一九一〇年日本吞并朝鲜。安重根被捕后,在法庭上,安重根说:
“你为什么指控我是杀人犯?(法官:你不是杀了人吗?)在日本法律上,凡是杀了人的都是杀人犯吗?(法官:那么,不是杀人犯又是什么?)在清日战争俄日战争中,你们日本的军人杀了中国人俄国人,还有我们朝鲜数不尽的无辜的人民,难道你们的军人都是杀人犯?(法官:那是,那是战争嘛。)我也是,在进行战争,我们朝鲜义兵,早就向你们发表宣战书了,我是朝鲜义兵中将参谋,因为杀死敌将伊藤博文而被捕,所以说,我是个俘虏,不是杀人犯,对俘虏有对俘虏的法律和规定,你连这个都不懂?!”(朝鲜电影《安重根击毙伊藤博文》)
安重根的英雄之举,得到了深受帝国主义列强蹂躏的各国爱国人士的颂扬。刺杀伊藤,大快中国人心,“今日韩人飞此一弹,抵万人之哭诉,千篇之谏书”。太史公写《刺客列传》,五刺客勇往直前慷慨赴死,但相比安氏,安氏更胜聂政荆轲,安氏是孤忠救亡,超越了报答知遇之恩,行的是忠国孝民之大义。孙中山为安重根就义题词:“功盖三韩名万国;生无百岁死千秋。”周总理曾说过,中日甲午战争后,中朝人民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是从安重根刺杀伊藤博文开始的。
近年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称安重根是恐怖分子,引起了韩国和中国人士的谴责。恐怖分子是当代国际社会上的一个新名词,是源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顶层势力对被其边缘化群体的一系列不对称反抗的一种贬称,但某国某些号称法治的法律党分子,借机将违反他们法律的暴力反抗行为都随时可凭好恶给戴上恐怖主义帽子,而真正的恐怖主义应该是无差别地对无抵抗能力的平民或非战斗人员施行暴力的行为。显然,恐怖主义和恐怖分子的概念和外延在当代被某些人利用了扩大化了,而那些利用和扩大化的人其实是在恐怖地在搞恐怖主义。
如果安重根是恐怖分子,那么对中朝韩人民而言,日本从丰臣秀吉推行大陆政策以来,经伊藤博文,再到日军全面侵华,日本就是最恐怖主义的国家,而日本偷袭珍珠港,也便是恐怖主义行动,美军原子弹轰炸广岛长崎,更是极端恐怖主义行为,如此历史的逻辑在哪里呢?再历史上溯,直到《刺客列传》,荆轲是恐怖分子,聂政是恐怖分子,曹沫是恐怖分子,如果他们都是恐怖分子,对应的让六国恐怖的历代秦王和一统六合的秦始皇,就是六国的恐怖分子。为刺客立传的太史公,便是在为恐怖分子树碑立传,他也成了一名赞颂恐怖主义的古人了。
由此而结论便是,只要以他的律法认为是违法的,那么所有暴力的人,皆为恐怖分子,那么这样的社会,还能是一个人的社会么?必须明确的是,法律和政治有时是两回事,有些行为尽管违反法律,但却具有相当高的政治正当性。政要不在无抵抗能力的平民百姓之列,施于平民的暴力自然也与施于政要的暴力不同,毕竟政要的权势和影响不是平民所能比,比如伊藤博文的一个命令就可以杀死无数的朝鲜人,而平民是万万做不到的。权责也有相应风险,权责越大,风险也就越大。
危害最大的是,当代有人借恐怖主义之名,妖魔和抹黑革命英雄如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用身体堵抢眼的黄继光、“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统统是恐怖分子,却反而将屠杀人民的刽子手,真正的恐怖分子张灵甫美化成抗日名将,将残酷杀害红军西路军,荒淫贪婪无度,真正的西北人民的恐怖分子马步芳美化成大善人,马公馆竞也成了西宁的旅游胜地。
实则最大的问题是,我们当代很多人是把现代意义上的名词概念胡乱往古人身上套,因为古今社会形态和价值观的变化,就产生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怪问题,比如中央集权和大一统问题,六国抵抗秦国便成了分裂势力,却不会说秦国灭东西周是造了周天子反,荆轲刺秦是阻碍统一,却不说白起坑杀四十万赵军是屠夫。再如五胡乱华,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有教授在节目里极力美化五胡,说是民族大融合,却不提中原汉族惨遭屠戮,宁颂已经消失的匈奴伟大,也不愿看到汉人祖先在羯族刃口上滴淌的苦难,宁为满清唱赞歌,也不愿为反清复明不甘做亡国奴的历史同胞说一句公道话,只因为满清是所谓的中央政府。岳飞和秦桧,自不必再说,反正秦桧是站起来了,身后八百年总算遇到“好时代”。
最后拿来李白的一首《侠客行》结尾, 李白在诗中赞美了刺杀晋鄙的朱亥和献计的侯嬴,他们是比那些空头文人强多了。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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