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众所周知,“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也是人们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定位。“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就是人们的认识必须“从事实出发”(或“从实际出发”),才能求得隐藏在事实背后的“是”——即事物的本质或客观规律。
“实事求是”既是唯物辩证法之所以“唯物”的认识论特质,也是唯物史观之所以“唯物”的方法论特质。换言之,唯物史观之所以是“唯物”的,就在于“从事实出发”是其认识论的逻辑起点。
其实,不仅马克思主义强调“从事实出发”,唯物主义以及强调实证精神的“逻辑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同样也要求“从事实出发”。问题在于,同样都是“从事实出发”,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却得出了与其他“主义”大相径庭的结论?
对此,我在《“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方法论意蕴——基于<资本论>的方法论》中(载《政治经济学评论》2018年第6期),已有专文分析,不赘述。这里着重讨论与此相关的一个基本问题:什么是“事实”?
从词义上讲,“实事求是”中的“实事”(也称“事实”),就是实际存在的事物或事情。马克思有一句名言:
“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
这句话的意思是,由于形式与内容、现象与本质往往并不“一致”,所以“眼见”未必“为实”。遗憾的是,马克思的这个说法遭到了强调实证精神的西方经济学的强烈抵制。
西方经济学指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不是实证科学,其中一个理由是:事实就是事实,哪有什么现象与本质的区分呢?在西方经济学看来,马克思主义把事实区分为“现象”与“本质”,认为必须透过事物的现象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这完全是缺乏客观依据的臆想。
然而科学已经证明,所谓“眼见为实”未必就是“真正的事实”,人们看到的“事实”往往只是虚假的“事实”,也就是歪曲了本质的“现象”。心理学家把这种情形称为“幻想性视错觉”。人们之所以会产生“幻想性视错觉”,与人们的大脑构造及其思维模式的局限性有关(可参拙文:《“存在决定意识”五问》,载《天府新论》2019年第1期)。因此,马克思用“现象”与“本质”的辩证思维来把握人们感知到的事实(这种把握并不是马克思的发现),这恰恰是有着客观依据的正确思维方式。
正是因为“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内容”的不一致,所以在马克思主义的语境里,“事实”这个范畴有着如下含义。
首先,事实是感性的,是人们通过感官所能够感觉到的客观现象。换言之,事实是一种“对象性实在”。不能被人感知或不能被人感觉到的,或许也是“存在”(比如事物的本质),但却不宜用事实来定义。
其次,“事实”虽然内涵着“是”,但“事实”却不能等同于“是”。因为事物的本质或内在规律是隐藏在事实背后的“存在”——即“实事求是”所要探寻的那个“是”。如果“事实”等同于“是”,那么“实事求是”岂不成了多此一举。“是”虽然也是一种“存在”,但这种存在毕竟不同于人们感知到的存在。如果这两种存在是一回事,那么“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
其三,事实包含了真相,但是,事实未必就是真相。也就是说,事实不等于真相。所谓真相,也称之为“科学事实”,就是反映了真实的现象,或“真正的事实”——即“自在实在”(类似于康德的“物自体”),而不是虚假的事实、歪曲的事实。
其四,同一个客观现象,往往会被不同的人“感知”为不同的事实。也就是说,同样的事物,可以被不同的人感知为多个事实。所谓多个事实,就是“经验事实”。总之,事实一定具有经验的特征。经验事实包含了科学事实,但经验事实未必是科学事实。
“从事实出发”,这个事实究竟是指“经验事实”,还是指“科学事实”?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看来,“从事实出发”并非要求人的认识一开始就必须从“科学事实”出发。“从事实出发”首先只能从“经验事实”出发。如果人的认识连“经验事实”都感知不到,都无所依凭,谈何“从事实出发”?所以,从“经验事实”出发,这是“从事实出发”的基本要求。
问题在于,人人都说自己的认识是“从事实出发”的,可是“求是”的结论却大相径庭。之所以这样,就在于不同的方法论和立场导致每个人所感知的“事实”很不一样,于是就有了“虚假事实”“歪曲事实”与“科学事实”的区别。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
“在量子领域内,‘自在实在’和‘对象性实在’是既有关联又有所区别的两个不同层次的实在。前者是被制备出来的自在实在,属于本体论意义上的实在,后者是在测量过程结束之后呈现出的结果,属于方法论意义上的实在。因此,使用的测量方式的不同,呈现出的对象性实在也会不同。”
其实,不仅量子领域有着不同的“实在”,在社会历史领域同样有着极为不同的“事实”。比如对于“人”这个事实而言,马克思的看法与西方经济学的看法完全不一样。“经济人假设”的人是生物学意义上“抽象的人”,而唯物史观定义的“人”则是既定社会关系中“现实的人”。为什么同一个“事实”却有如此大的区别?因为在西方经济学的方法论中,本质与现象成了一回事,没有区分的必要。
所以,西方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往往把经验事实等同于科学事实,把现象等同于本质,结果只能在现象层面转圈圈。于是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西方经济学固执地把人们的感官能够感受到的“效用”和“稀缺”当做“价值”?为什么西方经济学拒不承认劳动价值论?其方法论的根源就在于,西方经济学把“经验事实”等同于“科学事实”,把“价格”等同于“价值”了。
由此可见,“从事实出发”的这个“事实”,指的是“经验事实”,而不是“科学事实”。“科学事实”虽然也是“事实”,但它毕竟不同于感官能够直接感受到的“事实”(经验事实)。与其说“科学事实”是一种“事实”,不如说“科学事实”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本质,是内涵于“经验事实”之中的那个“是”。
正因为“实事求是”所要追求的并非“经验事实”而是“科学事实”,所以,我们不能把“事实”等同于“科学事实”。总之,从事实出发的“事实”,首先必须是现象层面的事实,否则谈何“事实”?
至于“从事实出发”的这个“事实”究竟是不是真相,那是人们对事实进行“抽象”之后的研究结论。真相当然也是事实,但真相一定是研究之后的结果,而不是研究的出发点。从这个意义上讲,真相是理性认识的结论,而不是感性认识的起点。所以,“从事实出发”并不等于“从真相出发”。
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起点(认识起点),只能从“经验事实”(即各种现象)出发。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叙述起点(表达起点),则应当从“科学事实”出发——即从真相出发。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起点与叙述起点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指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对象起点”,后者是指马克思主义叙述的“逻辑起点”。
比如,《资本论》从抽象的劳动范畴和价值范畴出发所展开的叙述过程,就是从“科学事实”出发的经典范本(可参拙文:《“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方法论意蕴——基于<资本论>的方法论》,载《政治经济学评论》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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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该博文是《唯物史观何以“唯物”》的第五部分,《唯物史观何以“唯物”》已经发表在《社会科学研究》2019年第6期。(2)该博文中的注释和引文出处均已略去。需要核对出处的读者,请登录“中国知网”查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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