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拖了6年后宣判,受害幼女母亲唐慧因不满判决结果多次上访,近日被永州市公安局处以1年半的劳动教养,引发舆论众怒。湖南省政法委昨天宣布成立调查组,彻查此案。
永州市的做法有明显失当之处。此案涉及一个非常不幸的家庭,即使受害幼女的母亲在上访中有过激行为,永州市将其劳教也触犯了社会对受害者的天然同情,与人道主义形成危险的对立。如果唐慧对社会的扰乱确需受法律制裁,其过程必须高度公开透明,不仅合法,而且要服众。
而现在的情况是永州市公安局的劳教决定一经互联网传播,立刻引来潮水般的质疑和反对声。舆论的态度相当一致,永州市当局陷入孤立。
湖南省政法委成立调查组非常迅速,并表示一旦发现有错,将坚决依法纠正。这带来了希望,它再次显示,有明显不合理嫌疑的事情,今天在中国都逃不过舆论的质疑,而且质疑生效、政府对其积极回应的概率极高。从不合理重回公正公平,这样的路径正通过官民双向打凿变得越来越多,确定性不断增高。
唐慧案是否有个别执法人员徇私舞弊,有待调查做结论。从7名罪犯2人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的判决结果看,应当说判得不算轻。这件事最终成为轰动全国的公共事件,应被官方充分反思。
唐慧一家如果确实有不合理的过分判决要求,并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严重行为,永州市公安局可在对其劳教1年半之前采取行政拘留等其他措施。但永州市公安局公布的唐慧上访行为看不出有对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而公安局对其下劳教1年半的重手根据是什么,舆论无法理解。
必须指出,中国的上访制度、劳教制度都是与法律衔接有些复杂,但又实际发生作用的社会治理杠杆。它们都有漏洞,很容易制造出争议,官员们的高度责任心可以使这些杠杆撬动问题,而懈怠和渎职则有可能制造出更多问题。
唐慧案已经引发舆论要求取消劳动教养制度的新一轮呼声,该制度的批判者认为公安局不经审判就可剥夺被劳教者人身自由不符合宪法。这些争论是对中国社会治理结构的新考验。
中国说到底还不是十分严格的法治社会,上访者中非法上访的例子就很多,社会还远远做不到完全依法律条文运行。恰恰在中国,当下对官员的素质要求很高,他们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态度,往往决定基层社会干群关系的真实面貌。
现在的一大问题是,少数基层官员把自己定位成“当官的”,直接把自己摆到了群众之上,也把自己当成地方秩序的轴心,他们的工作不能被打扰,名声不能被侵犯,利益不能受损害,群众一旦碰了这些线,就“大逆不道”。
官员们是“公务员”,而不是“当官的”,这个态度一定要不断匡正。官员对社会种种问题的看法会因这个态度而发生变化。
官员们是“官”,其他人是“民”,“官”主导“民”的所做所思。这样的社会格局实际已在中国不复存在,“民”越来越主动,舆论的力量不断强大,各地官员需与互联网带来的执政新环境赛跑,这样才会主动,走到危机的前面,而不被危机追上来。
2012年08月07日 07:18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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