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建国75周年,也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1954年7月20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正式宣告总社成立,至今整整70周年。但是从历史沿革看,总社的前身是1949年成立的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局长孟用潜,副局长梁耀、于树德)和1950年成立的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理事会主任薄一波,副主任程子华、孟用潜、梁耀;监事会主任中央贸易部长叶季壮,副主任于树德)。1954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定之一,就是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改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程子华;监事会主任中央商业部长曾山,副主任于树德)。依据之一是,在此前的7月15日,中央决定将全国合作总社的领导关系由中央农村工作部改归中财委领导。7月31日,供销总社一届一次理事会通过选举决定,原合作总社领导人程子华、梁耀、孟用潜、于树德等,过渡到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担任担任主要领导工作。因此,总社实际上也是新中国的同龄人,今年已经75周岁了。总社做为今天国务院直接联系和领导的、中国唯一的全国性合作社经济组织,回顾70年(75年)走过的道路,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展望未来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庆祝建国75周年活动的有意义内容。
一、总社为什么能70(75)年旗帜不倒
1975年召开的全国四届人大,供销合作总社曾正式进入政府序列。经过此后若干年的机构改革,当年同为政府序列的如商业部、粮食部、物资部、轻工部、纺织部、冶金部、铁道部、邮电部及众多机械工业部,均已合并或退出中央政府序列,唯有总社牌子不变,仍是国务院直接联系和领导的全国性的独立的经济部门。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总社扛的是合作社的牌子,而合作社经济是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义。毛泽东开宗明义:“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事业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之一是,“19世纪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空想社会主义者代表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是最早的合作社理论和实践的创立者,他们被恩格斯称为社会主义的创始人。欧文的继承者于1844年8月在英国创立了罗虚代尔公平先锋消费合作社(类同供销合作社),被公认为开启了国际合作社运动的实践先河。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7月成立以来,一直把在中国发展合作社运动作为自身的重要工作之一。1923年,中共湘区委员会在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中,积极引导、成功组建了“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1926-1927年的北伐革命中,农民运动风起云涌,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把合作社运动列为十四件大事之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央苏区,合作社已成为重要的根据地经济组织。中央苏区境内建有417个消费合作社,并在江西瑞金成立了中央苏区消费合作总社。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抗日根据地合作社组织又有了新的发展,毛泽东在视察延安南区合作社时指出:“南区合作社式的道路,就是边区合作社事业的道路。”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由各解放区兴办的供销合作社已经形成规模。毛泽东在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指出:“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信用的合作社和中央、省、市、县、区的合作社的领导机关。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毛泽东的论述,为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合作社事业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的主要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张闻天等都对供销合作社在新中国的地位、作用和发展前景做过深入研究和指示。建国后的第二个月—1949年11月,政务院就成立了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第二年(1950年)7月,中央成立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
说句通俗的话,供销合作社姓合作社,合作社姓社会主义。今天,总社是国家层面合作社经济的硕果仅存,是中国共产党联系中国农民的天然的经济组织依托。这应该是总社70(75)年旗帜不倒的根本原因。
第二、建国后30多年中,总社及其领导的各级联合社、基层社有了长足发展。1954年,基层供销合作社达35000多个,社员1亿3千多万人(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0%以上,1978年供销合作社商品零售额占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5.5%;占农村商品零售总额的68.2%。(《中国供销合作社统计资料1949-1988》419、420页)从经营覆盖面和占比上看,建国30年前后的供销合作社,无疑是处于事业发展的顶峰,是中国农村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商品流通主渠道。人们把当时的基层供销社誉为农村经济的“公共汽车”,因为除了农副产品推销和日常生活资料、生产资料供应外,基层社还承担着饮食服务、新华书店、邮局、文化娱乐及用品、药品供应乃至婚丧嫁娶等综合服务职能。涌现出一批以北京市房山县周口店基层社的《红色背篓》、山西的寨疙瘩基层社、河北的亮甲台基层社、河南的石板岩基层社、内蒙的基层社‘轻骑兵’等为代表的旗帜。基层供销社对发展农村经济,密切党和国家同农民的关系,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是总社机构虽然经历三次合并,但牌子始终保留的重要原因。
1982年机构改革,总社被合并到商业部,但工作并没有停滞。商业部供销合作指导(管理)司,根据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进行了恢复组织群众性、管理民主性和经营灵活性的深入改革,并取得实效。在此期间,还以中国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名义,积极参加国际合作社联盟活动,代表中国合作社,成为国际合作社联盟副主席国。在国际交往中,欧洲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鱼水关系,日本、韩国政府对合作社的倾力支持,都给中国合作社工作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和启迪,促进了合作社的发展和与农民社员的关系。合并时期,几位已退居二线或离休的老主任,仍然关心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老主任牛荫冠、程宏毅、郭月斋、王卓如、王念基、王兴让、王文波、叶树德、惠庆琪等同志,都曾不顾年事已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苦口婆心地向基层供销社的干部职工宣讲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广利用联购分销、分购联销和利润返还等方式,密切同农民社员关系的经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老主任们几乎年年联名上书中央,反应供销社改官办为民办后恢复三性的积极成果,呼吁中央恢复总社机构,促进全国合作社事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老主任们锲而不舍的精神,引起了我们国家老一代领导人的重视,彭真、薄一波、程子华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曾为恢复供销合作总社说过话。老主任史立德同志利用他担任国务院财贸小组和国家经委领导职务及顾问的机会,积极宣传改革后的供销社在农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他和时任国家经委副主任的阎颖同志(曾任总社副主任)一起,争取到王磊、马仪、高修、朱熔基等诸多前国家经委领导同志的理解和支持。1994年,王磊、马仪、史立德、高修同志联名上书给已升任国务院常务副总理的朱熔基同志,呼吁为加强三农工作,恢复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终于得到中央的肯定。
1995年,相隔41年后,供销合作社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机构。分管农业的国务委员陈俊生,当选为总社二届理事会主任。这是老一代总社工作者和全系统职工、全国社员持之以恒、共同努力的结果。当年,供销合作总社由财贸口划归农口领导。
第三,1995年至今,总社做为国务院直属的独立机构,已延续近30年,是建国后总社机构独立存在的最长时期。根据与时俱进的要求,新的总社理事会先后提出了“四项改造”(改造基层社、改造社有企业、改造联合社、改造经营网络)和“一条主线”(加快发展),“两个重点”(夯实基层网络;培育壮大社有企业),“三大突破”(体制机制上突破;经营领域拓展上突破;工作标准规范提升上突破)等配套改革措施,不断增强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2020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5.3万亿元,同比增长14.2%。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类销售额8667.1亿元,农产品类销售额22205.3亿元,消费品类零售额18234.5亿元,再生资源类销售额2824亿元。全系统商品交易(批发)市场交易额10459.9亿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9002.7亿元,再生资源市场交易额768.5亿元。全系统连锁经营销售额10346.1亿元,同比增长14%。全年商品进出口总额893.4亿元,同比增长23.1%。
2024年初,总社七届六次理事会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供销合作社发展历程中极为重要的一年。一年来,全系统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题教育,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主动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全力做好农资供应,因地制宜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采用多种方式助力巩固农村脱贫攻坚成果,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发挥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明显提升,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增强。
总社恢复后的有效工作和成绩,是总社70(75)年旗帜不倒的现实原因。
二、我们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在今年两会的部长通道上,农业农村部长在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情况时,多次谈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却只字未提供销合作社,不免使人大跌眼镜。须知这可不是过去只管农业技术推广的传统农业部,而是统管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总指挥部。对拥有一亿多社员的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视而不见,应该是偏见使然。(或许是为了避嫌)。这不禁使我回忆起总社和农业部之间的长期芥蒂。
2005年春节前,我去看望病中住院的总社老主任,90多岁高龄的郭月斋同志,交谈中郭老颇有感触地说,“有些人总是和供销社过不去,我的老乡和老朋友,原农业部副部长杜子端就曾开玩笑似的对我说,我们农业部的任务就是消灭供销社,我问他为什么?杜回答说,因为供销社是农民头上的一把刀”。郭老的回忆,真让我惊诧不已。这让我很快回想起1985年,我代表国家经委财贸局参加商业部(供销合作指导司承办)召开的全国省社主任会议。当时的国务院农研室主任杜润生有二次大会发言,认为供销社改革力度不够,必须在改革中脱胎换骨;同时也坦承地说,他对七、八年来国务院许多部门的机构改革都不满意,原因是建国后30多年来,各部门、各行业形成了不同的利益集团,大家都在维护自身的利益,所以机构改革步履维艰。我认为杜的发言是比较实事求是的。在旧有体制下,一方面农业部和总社,一个管生产,一个管流通(统、派购),有矛盾是可以理解的;另一方面,基层供销社改革多年费时费力,但收效不佳。
1992年5月我任商业部供销合作管理司副司长期间去湖北省调研,曾同湖北省社老主任沈以宏探讨过基层社问题。沈老是1978年省社主任会议上赞成供销社由官办改民办的积极分子,记得在当年的会议上,沈老曾慷慨激昂地用了几个排比句,历数供销社由民办变官办的弊端,表达了湖北省供销社将由官办改民办的决心。我1992年选择去湖北调研,也主要是想去看看十多年来湖北基层社的变化,但情况并不很理想。我记得当年与省社领导交换看法时,沈老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除了总社和农业部门的关系有待协调外,基层社的形势也是不容乐观的。如果今天你外出去乡村旅游,问到当地供销社的情况,多数回答是“现在还有供销社吗?”这就是我们面临的形势:总社特别是基层供销社,有被边缘化的危险。
1982年,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工作人员王岐山,通过姚依林办公室韩秘书介绍,到中南海拜访国务院财贸小组常务副组长史立德(姚依林与史立德是一、二九运动时期的同学、战友,王称史为叔叔)。当时的情景我至今记忆犹新。当史老用一个小多小时的时间介绍了供销社的历史和现状后,王岐山很诚实地表示,他了解到情况同史叔叔介绍的情况不大一样。王说,在农村,农民并不认为供销社是他们自己的经济组织,供销社职工也不认为他们的老板是农民。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迫切需要重新建立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史立德听到来自一个年轻人的反驳意见后,没有丝毫不快,而是诚恳地继续说道:“你讲的情况确实有一定代表性,这也是供销社今天为什么要改革的原因。供销社过去在左的路线影响下(也有执行国家统、派政策的客观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社员群众,滋长了官商作风,但他的民办基础(社员入股集资兴办)和近民传统是客观存在的。现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供销社通过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是能够重新和农民社员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的。打个比方说吧,一个孩子在外边玩儿的浑身是泥,他的妈妈一定会打一盆水给他洗一个澡,洗完澡后妈妈会把一个干净的孩子抱出来,把洗过澡的脏水泼出去。试想如果妈妈将孩子和洗澡水一起泼掉,那是多么愚蠢的一件事啊!”王岐山听到这里,不禁信服地哈哈大笑起来,说,“我明白了,您的意思是没有必要另起炉灶。”这段回忆说明,农口是一直有着另起炉灶办合作社的打算的。当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供销社是归财贸口管的,如今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社与农业农村部同归农口领导已经多年,但部门之见仍难消除,可见当年杜润生忧虑之深远。
当然,也有我们自身认识和行动跟不上形势的问题。1995年总社二代会期间,我做为总社机关派出的联络员,参加江苏省社代表团讨论,期间江苏省社主任周秀德明确提出,不同意新社章草案中关于供销社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条文,认为“现在是商品经济时代,供销社不以盈利为目的,就无法生存。合作社的老原则已经过时。”我当时也发表了意见,我说,“周主任讲的也有一定道理。但是,如果供销社也像一般商业企业一样唯利是图,那就不叫合作社,总社也没有必要恢复。”并为此同周发生了争执。我同周秀德是老熟人,我很欣赏他心直口快、行事干练的作风,我们之间的争执只是工作见解上的不同,并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关系。我回忆这件事情想说明的是,周秀德是供销社的高级干部,他的想法是有一定代表性的。供销社真正同农民社员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绝非一件易事。这就难怪2000年国务院一位负责同志下乡调研后感叹:“供销社不响,也不香。”
又是20多年过去了,新的各届总社领导班子,针对基层社被边缘化问题,采取了许多措施,加强基层社建设。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总社主任的白立忱同志,就有远见地提出,各级供销社联合社要领办各地各类专业合作社,一些地方的供销社闻风而动,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终因某些条件制约,没能在全国广泛推开。
三、展望未来,总社仍可大有作为。
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据说有上百万之众。但是真正由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却不多。供销合作社在专业合作社兴起的大潮中,既面临被边缘化的风险,也适逢重新崛起的机遇。
总社如何在新形势下,突围重生呢?
第一、运用新质生产力,唤醒和改造基
层供销合作社。1992年前后,在中央“抓大放小”总策略的影响下,基层供销社普遍实行了租壳卖瓤,网点被个人承包,这也是社会上有些人认为基层社已不存在的根本原因。今天虽然多数基层社被承包者买断经营了,但基层社的门店等营业设施(固定资产)仍在。据我初步估算,全国基层社门店(包括分销店),应不少于30万个。他们分布在农村的各个角落,如果唤醒开来,改造过去,无疑会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所谓唤醒开来,是指各级联合社,特别是县联社,要积极支持和指导基层社,将卖出的瓤(商品)再买回来,成为供销社自主经营的连锁店。所谓改造过去,就是彻底改变过去的官商运营体制和作风,基层社主任应尽量从农民社员中选拔,基层社的员工也应该尽量从当地农民中聘用,打破大锅饭、铁饭碗的老传统,真正脱胎换骨。各级联合社应在较高层次上培训基层社干部和职工,发掘互联网、人工智能、云上服务等新质生产力,联合支付宝、微信、淘宝、美团、拼多多、阿里巴巴等平台和新农合系统网络渠道,打造新时代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各级联合社的下属公司,要全力支持并参与基层社改造,以基层社为平台,打造乡村产、供、销、加工、饮食、医疗、快递、邮政、娱乐、维修、回收再生等综合服务中心。有为才能有位。基层供销社夯实了,才能吸引和指导各类专业合作社发展,并成为他们的坚强后盾。
第二、向中央申请恢复中华全国合作总社及各级合作社联合社的名称,承担管理和指导全国各类合作社的职能。新的全国合作总社和各级合作社联合社将以供销合作社(综合性合作社)为基础,统筹研究、指导全国各类专业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的发展工作。记得1981年我随史立德同志到山东调查,谈到总社给国务院的报告落款中总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简称为“供销总社”,而姚依林副总理的批示中却总爱用“合作总社”的字样回复,感到不解,史主任告诉我,供销总社的前身就是合作总社,依林同志的意思就是让供销社不要忘本。这时同行在座的总社计划局局长胡友孟也讲了解放初他随梁耀副主任向少奇同志汇报总社机构设置问题时的情景:当梁耀同志汇报到总社下设农产品采购局时,少奇同志明确表示农产品采购局的名称不妥,应该叫农产品推销局。并说,“须知,供销社不是代表国家采购农产品,而是代表农民社员推销农产品”。对两位老前辈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回忆,使我体会到,“合作总社”和“农产品推销局”绝不是两个简单的名称问题,而是反映了中央领导同志对供销社发展方向的殷切期待。因此恢复合作总社的称号,本来就是供销合作社改革中的应有内容,现在恢复,正当其时。
我以为,中华全国合作总社机构中,有三个单位是应该考虑设立的。一是供销合作社管理部;二是专业合作社指导部;三是合作社经济研究院。
总社供销合作社管理部的工作重点是通过试点唤醒改造基层社,通过逐步实行代理制,吸引社员依存度,使合作社同社员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同时要扩展服务范围,使之成为下伸到村、镇的三农综合服务中心。
总社专业合作社指导部的工作则要有一定的开创性。说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王岐山拜访史立德时就提到,现在地方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农民按照合作社宗旨自发兴办的经联社,是真正为农民服务的。比如河北玉田的大白菜合作社。我插话说,我陪史主任刚从玉田考察回来,大白菜合作社的主任是菜农大户不假,但他与其他菜农社员的关系是贱买贵卖的商业关系,谈不到民主办社、一人一票的合作社宗旨,并没有同其他菜农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说到底是打着合作社招牌的产销公司。王当时未做应答。今天涌现出的众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其性质与当年玉田县大白菜经联社大体相同。我这样说并非贬低现在的专业合作社,那些教条式的合作社组织形式可能并不符合中国国情,我们应该满腔热情地保护来自基层的创造,支持、引导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放任自流搞不成社会主义。目前自发组织的专业合作社,需要国家层面的总社及各级合作社联合社加以指导或引导,使之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合作社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此外,专业合作社指导部还要还要研究、指导城镇消费合作社(以会员超市为基础),住房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社经济业态。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合作社经济大厦。目前由总社负责管理联系的挂中国字头的农副产品专业协会(农资、棉花、茶叶、果品、畜产品、杂品、土产、再生资源等)都有各自覆盖全国的会员力量,应该成为发展和完善总社系统联系各类专业生产合作社的得力助手。
合作社研究院的职能是,对中国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和组织形式(从民国时期薛仙舟、汤苍园、宋庆龄、梁漱溟、路易艾黎等合作社先贤的宣传和实验,到大革命、根据地、解放区时期于树德、刘少奇、毛泽东、张闻天的合作社理论和实践,再到新中国75年来薄一波、程子华、潘复生、陈国栋、牛荫冠、潘遥、陈俊生、白立忱、李成玉等的继往开来)做系统梳理和研究,逐步形成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社理论。这是全国合作总社义不容辞的责任;研究院要深入实际,总结现实合作社经济发展中的经验和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建议;研究院要研究国际合作社发展史,以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之效;研究院还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中国合作社经济的优势,让合作社在社会上响起来,香起来。
中华全国合作总社,还可以借鉴日、韩经验,为建立酝酿已久的中华全国总农会,奠定组织基础。
我们现在天天喊叫“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办好社会主义制度下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合作社经济,就是我们最大的初心。通过发展合作社经济,补齐三农短板,实现乡村振兴就是我们最重要的使命。在党的领导下,由中华全国合作总社牵头,以遍及全国农村的供销(综合)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为载体,运用现代化生产、加工、流通、储运手段,发展乡村经济,就是最宏大的新质生产力。
中央财政应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全面振兴中国合作社事业发展,这将对实现党和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力。
我们殷切希望在以后的全国人大会议部长通道上,能看到合作总社主任的身影。他将是数忆中国农民的代表。
第三、弘扬合作总社深入基层,艰苦创业,求真务实,不尚空谈的传统作风。
史立德曾回忆过他五十年代担任总社土产局局长时的情况:当时土产局只有十几个干部,为发展全国农副土特产品生产和调查研究相关政策,土产局干部几乎常年在基层奔波,有时局机关走得空无一人。好在史立德还兼任废品局长,土产局人员全部下乡时,便在办公室门上贴一个条《有事请找废品局办公室代办》。史立德说,合作总社的工作重心是农村,只有深入基层,才能及时了解情况,制定有效措施,促进事业发展。史主任的话又引发了我的回想:上大学前我曾有四年多(1971—1975)县商业局百货纺织公司的工作经历,当时县商业局和县供销社是合署办公的。每年春播和秋收季节,县商业局(县社)都要抽调人员下乡加强基层供销社工作。由于基层社工作相对艰苦,县城商业机构的一般干部对下乡并不积极,我还曾因自带行李下乡受到过局长(兼供销社主任)的批评。于是不禁问史主任,“常年下乡不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吗?”史主任回答得很干脆,“怕艰苦,就不能干供销社!”史主任接着问我,“你看过电影《红色背篓》吗?,那是以北京市房山县周口店基层社职工王砚香为原型拍摄的,他们常年工作在贫穷落后的偏远农村,每天肩背背篓爬山越岭地为农民社员提供生活资料,推销农副产品,凭的就是为社员服务不怕苦的精神。和他们相比,上级社的干部下乡吃点苦算得了什么?先进基层社对发展农村经济,密切党和政府同农民的关系,起了非常重要的示范作用。这些典型很多都是总社干部下乡调查研究时发现并总结推广的。由于事迹过硬,不仅在系统内发挥了典型引路的积极作用,在全国各行业都是叫得响的。”1980年秋,在随史主任去山东烟台开会时乘车途径栖霞县,我发现史主任对栖霞似乎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一问才知道,1965年由总社主任潘复生、副主任史立德带队,总社机关工作组在栖霞县进行农村商业组织改革和促进农副业生产发展试点工作,整整住了三个多月,跑遍了栖霞县的每一个村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栖霞乃至整个胶东发展苹果种植业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扶持性措施。1965年10月10日,《人民日报》用大版篇幅报道了总社工作组的试点情况,并配发社论《从栖霞看发展农村副业的重要性》。望着车窗外大面积丰收的苹果园,陪同的山东省供销社副主任于培宽感慨地说,“十五年了,栖霞乃至整个胶东今天成为全国的果品生产基地,就是当年总社工作组打下的基础。”听到这些情况,我从内心里对当年的老合作社人充满敬佩。今天,我们从振兴基层合作社入手,发展全国合作社事业,同样需要这种深耕基层的精神。李强总理说得好,浮在上面,全是问题;深入基层全是办法。一句话:只要真抓实干,办法总比困难多!
第四、合作社是一个半公益性的经济
组织,需要造就一支有奉献精神的志愿者队伍。欧洲和亚洲的日本、南韩、印度等国合作社组织,均有一批这样的志愿者。他们有的是城乡士绅,有的是合作社理论工作者,更多地则是农业生产者中具有公益思想的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农村先富裕起来的党员干部中,应不乏对合作社事业有积极性的志愿者;各级合作社联合社的组织中,也会有一批热心合作社事业的积极分子。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鼓励、调动合作社志愿者(包括有志于合作社事业的退休人员)的积极性,深入基层、真抓实干,帮助在合作社一线工作的同志们有所作为,在建设与社员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的合作社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是完全可行的。
第五、在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合作社应该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振兴农村经济的桥梁和组织依托。我们有一千条理由办好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合作社,而没有一条理由让中国的社会主义合作社事业逊色于资本主义国家。农业农村部做为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民办的合作社经济是名不正、言不顺的。为此,应进一步充分发挥我们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组织优势,在党的领导下,由总社牵头,办好中国的各级合作社联合社。如果将中国农村经济比作一只展翅高飞的鲲鹏,那么党的领导就是鲲鹏之首,国家农业农村部和全国合作总社就是鲲鹏的两翼。鹏首引路,两翼齐飞,何愁农村经济不能振兴。
为在组织体系上有机协调,参照历史经验,建议应由农业农村部部长兼任全国合作总社监事会主任,监督检查合作社履行为“三农”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合作总社党组书记应兼任农业农村部第一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及时反映合作社经济发展中的成绩、问题和协调解决办法。农业农村部和和合作总社的有机结合,不仅可以有效发挥合作社经济的作用,还可以为解决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土地撂荒、缺乏规模经营、农村劳动力输出无序、农村留守儿童养育困境、农民养老服务短板等深层次问题,用合作社的方式探索、创造有效解决新途径。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要“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只要我们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办事,集全党、全国之力努力奋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兴利除弊、继往开来,在我们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国、建社100周年)到来之际(2049年),中国的合作社经济一定会有一个新的辉煌发展,我国农村经济一定会彻底摆脱短板状态,实现腾飞。届时,中国的城乡差别将基本消除,我们伟大祖国一定会昂首阔步走入世界发达国家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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