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义媛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原文刊发:《中国农村经济》2019年第8期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一方面,资本下乡在全国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现象;另一方面,下乡资本“毁约弃耕”“跑路”“烂尾”现象也频见于报道。对于资本经营的失败,学界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一种理论强调,这是农业本身的特殊性所导致的,农业“劳动时间”和农业“生产时间”之间的间隔使资本难以有效地利用雇工,因此大规模的农业经营容易失败。另一种理论指出,土地流转费用和雇工费用的上涨会增加规模经营的风险;同时,在规模经营中,劳动监督和管理也更困难,相较而言,小农经营更有优势。还有研究者认为,资本下乡主要是为了套取国家补贴或将经营权用于抵押,并不在意农业经营的成败。
上述观点尽管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农业规模经营的失败原因,但也有其局限性。一方面,上述解释过于强调农业本身的特殊性,容易先入为主地否定规模经营成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上述解释忽略了一个重要情境——村庄社会。从传统社会以来,中国的农业生产一直高度嵌入在村庄社会中,村庄社会既是一个生活共同体,也是一个农业生产共同体。中国的规模经营不仅要处理种植或养殖过程中的管理问题,还要处理与村庄社会的互动问题。
本研究将资本下乡置于村庄社会情境下进行考察,重点探讨以下问题:第一,下乡资本所遭遇的来自村庄社会的阻碍根源何在;第二,下乡资本如何解决这些社会阻碍,尤其是如何利用村庄社会资源解决劳动雇佣和监督问题。家庭农场如何帮助资本解决生产管理中的困境,是第二个研究问题的主要关注点。
本研究以笔者于2012~2013年为期共计8个月的实地调研为基础,以湘南一家龙头企业A公司为例,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A公司是一家农资经销企业,由于农资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自2009年开始,该公司在湘南一个水稻种植大县流转了1000多亩土地,尝试发展规模经营。最初,A公司以想象中的“美国式大农场”为参照,购置了大量农业机械,雇用农机手及普通农业工人进行耕作,并雇用了全职监管人员对雇工进行监督。但在这种经营策略下,公司的雇工成本严重超出预算;对雇工监督的低效,更使该公司在第一年遭受了严重亏损。为了解决规模经营的管理问题,A公司从第二年开始对土地经营方式进行了一次大调整:将全部土地转包给少数“代管户”耕作,公司从种植环节退出,但要求代管户购买公司提供的农资,并将稻谷卖给公司。A公司将土地转包给代管户时并没有提高流转费,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农业的上游和下游环节——农资销售和稻谷销售。从农业生产上游和下游获取的利润对于A公司而言是几乎没有风险的,只要土地能顺利转包出去,这两部分利润就是有保障的。
二、资本下乡遭遇的“社会”困境及其原因
资本化的农业生产除了要面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外,作为外来者,他们还不得不面对“社会”风险或“社会”困境,这种“社会”困境主要源于外来资本与当地村民之间的矛盾。
(一)资本下乡遭遇的“社会”困境
从对全国不同地区的调研来看,在下乡资本与村民的日常互动中可能发生各种形式的冲突。常见的冲突包括:企业在耕作过程中,因农机压坏路面,或喷洒农药时损及村民的农作物,被索要高价赔偿;在灌溉季节,村民与企业在使用水利设施的优先顺序上发生矛盾;村民联合起来阻碍企业收割,或在收割季节偷盗农产品。村民以上述形式表现出来的对抗,有相当程度故意破坏和报复的成分,二者之间无可避免的利益冲突,是外来资本遭遇村庄社会困境的底色。
(二)资本下乡遭遇社会困境的原因
与下乡资本有利益冲突的至少有以下三类农户。第一类是在资本下乡以前,免费或低价从亲朋好友手中流转土地的“中农”。这部分农户劳动力年龄多在40~50岁之间,他们因种种原因无法外出务工,于是通过在村庄内部流转土地的方式,将种植规模从原先的不足10亩地扩展到30~50亩地。这样的家庭往往以农业生产为主业,他们每年可以获得与外出务工家庭大致相当的年收入。
第二类是那些因种种原因无法外出务工,只种植自家承包地的农户。这些农户往往因为要照顾老人、孩子或因为某些疾病而无法外出务工,农业收入是其家庭收入的重要部分,因此并不愿意放弃土地。不过,企业有各种非直接强制的策略可以将这些“钉子户”排挤出去。这使得双方在此后的互动中很容易产生矛盾。
第三类是村内原来的农机手。村内的土地原本是这些农机手的作业范围,企业的介入打破了原来的利益格局,减少了原有农机手的作业面积,也减少了他们的收入。在农机作业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这一冲突就尤为凸显。
尽管A公司在第一年经营失败后很快调整了策略,将土地分包给了代管户,只从农业生产的上游和下游盈利;然而,将土地分包给代管户并非一劳永逸的方法。从调研中发现,并不是所有代管户都能盈利,有不少代管户只能勉强保持收支平衡,有些甚至会亏损。本地代管户和外来代管户之间的明显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了以往有关家庭农业坚韧性的解释。已有的解释或从农户的自我剥削角度,或从家庭农业与全球经济体系的关系角度解释家庭农业的坚韧性,但不足以解释为什么本地家庭农场主能盈利,而外来的家庭农场主却困难重重。如果抽离了村庄社会情境,是难以理解“家庭农业”的。以下将重点探讨本地代管户与外来代管户之间的差异,在此基础上回答企业如何利用代管户的村庄社会资源为其资本积累服务的问题。
三、对家庭农场主的吸纳:资本对
村庄社会资源的利用与动员
传统中国的村庄社会是围绕农耕活动形成的,农业生产上的互助合作需求,使村社成为一个共同体。在长期的共同生活、生产中,村庄社会也形成了一套规范、价值和原则,它们维系着村庄内部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村庄社会的“人情”关系交织成了地方社会关系网,“面子”的维系约束了人们的日常交往行为,内外有别的“歧视”原则定义了“熟人社会”的边界。在这个意义上,下乡资本与村庄社会互动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资本能否利用村庄社会的“人情”和“面子”,而避免遭到“歧视”。本部分将详细阐述代管户如何动员和利用其村庄社会资源,以解决劳动雇佣、监督以及农业经营中的其他难题。由于代管户被吸纳进了公司产业链中,代管户的社会资源也能为公司所用。
(一)“人情”与劳动雇佣
在资本下乡经营农业的过程中,熟人社会的人情亏欠机制也发挥着作用。当本地代管户在本村内雇工时,村民之间的人情关系也被交织进了雇佣关系中。一方面,正因为雇佣关系建立在人情关系基础上,劳动监督也变得不必要。另一方面,这种交织了人情关系的雇佣关系,不仅仅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还在整个熟人社会中被赋予了意义,是对熟人社会人情规则的再生产。
值得注意的是,利用村庄社会关系为农业经营服务是本地代管户的独有优势。对外来代管户而言,由于人生地不熟,外来代管户在雇工时不得不依靠村干部或地方精英作为代理人。不过,这些代理人能否为外来代管户雇到合适的劳动力,却是未定之数。在协助外来代管户雇工方面,村干部的首要考虑并不是雇工的劳动效率,而是村庄内部工作机会的均衡分配。对村干部而言,他们一方面与村民有人情往来,另一方面也需要在村庄治理、基层选举中获得村民的支持,因此他们必须考虑村民的意愿,轮流排班显然是最公平的分配方式。不过,在这样的安排下,劳动效率就很难得到保障。
本地代管户可以将自己的社会资源,例如人情关系,利用到劳动雇佣和管理中;而外来代管户则往往面临诸多困境。但归根结底,代管户的农业生产是A公司产业链的一部分,通过将这些代管户吸纳进公司,外来资本可以利用其社会资源为自己服务,减少经营中的社会阻碍,资本的再生产也就被掩盖在村庄社会关系的再生产之下。
(二)熟人社会中的“面子”与雇工的“自觉”
“面子”在熟人社会中至少有两层意义。第一,“面子”象征着社会声望和社会评价,是一种在社区内部得到认可、能够流通的“社区性货币”,它可以通过扮演好符合社会预期的角色而慢慢积累,也可以因为不良言行而消失殆尽。第二,“面子”的背后是各种形式的社会资源、非正式的社会支持以及一定的日常权威。
在代管户的农业经营中,有关“面子”的共识也常常被应用到劳动监督中。本地代管户可以通过同时雇用几个插秧队,激活熟人社会的“面子观”。插秧队之间会“形成自觉”、“相互攀比”,“相差太大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这种竞争可以降低劳动监督的难度。
(三)“内外有别”:熟人社会的边界
本地代管户在劳动雇佣和监督中有诸多优势,与之相对,外来代管户则遭遇了很多困难。外来者是被排斥的,在村庄社会内部,对“外人”利益的漠视、甚至对外人的暴力或暴力威胁都是被合理化的。不过,“自己人”和“外人”的边界究竟在哪里,是需要重新辨析的问题。
一对代管户夫妻代管的土地就在邻村,依然在灌溉时遭遇了破坏。也就是说,即便在邻村,他们也是“外人”。这对夫妻虽然生气,但也表示了一定程度的理解。他们解释:本组人种本小组的田,无论种的是他自己的承包地,还是为A公司代管的土地,都可以免费使用组里的水塘来灌溉;但如果是“外人”来种田,哪怕是同村不同组的村民,小组成员也不会让“外人”任意使用灌溉设施。这意味着,“村民小组”的成员身份决定了他们是否有资格使用公共水利设施。
在“熟人社会”内部的互助合作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公共品供给。在南方丘陵稻作区,不少村民小组内都有自己的水塘、水渠等,这些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都有村民长期的劳动投入,因此也往往被认为是组内的公共财产,只有“自己人”才有资格使用。
相对于外来代管户的被排斥、被歧视,本地代管户通过利用自身的人情关系、村庄社会的“面子观”以及自己的成员身份,在劳动雇佣、劳动监督、公共设施的使用等方面都享有更多的优势。这意味着,“家庭经营”是需要放在村庄社会情境下来考察的,脱嵌于村庄社会的“家庭经营”如同无本之木,并不能显示出经营上的独特优势。
事实上,被吸纳进公司产业链中的代管户即便表面上维持了“家庭经营”的形态,但其所获得的代管收益仅等于其所投入劳动力的工资。因此,公司资本与这类家庭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雇佣关系。值得强调的是,通过动员本地农户来代管土地,资本可以将雇佣关系融入到地方社会关系网中,以最低的成本调用村庄社会中的一切有利资源来实现资本积累,化解外来资本与乡土社会的矛盾,使资本的再生产隐藏于村庄社会关系再生产的温情面纱之下。
四、结论
本研究以实地调查为基础,将资本下乡放在村庄社会情境下考察,讨论了资本下乡所遭遇的社会困境,以及资本如何化解与村庄社会互动的障碍等问题,从社会学角度回应了下乡资本如何利用家庭农场主的社会资源来实现资本积累。
本文认为,资本下乡遭遇社会困境的根源并不仅仅在于资本的“外来性”,或村庄社会的“排外”,而在于资本与农户之间直接的利益冲突。下乡资本打破了村庄原有的利益结构,使至少三类农户的利益受损。无论是在土地自发流转基础上形成的“中农”,因种种原因无法外出的普通农户,还是村内原来的农机手,在资本下乡后都遭到了排挤,收益下降,只有一小部分“中农”通过签订土地代管协议的方式实现了转型。这种利益冲突的普遍性,使下乡资本普遍遭遇了来自村庄社会的抵抗。
为了应对这些社会困境,下乡资本将土地分包给了家庭农场(代管户)。通过将代管户吸纳进公司的产业链,公司可以利用其社会关系资源来化解与地方社会的冲突,低成本地完成农业经营,实现资本积累。需要强调的是,家庭农业需要被放置在村庄社会情境下来考察,并非所有的“家庭经营”都能成功。本地代管户和外来代管户之间就存在明显的区别,后者因为缺乏社会资源,往往比本地代管户遇到更多的经营障碍。研究发现,同为家庭经营,脱嵌于原属村庄的外来代管户在劳动雇佣和监督、村庄公共设施的使用等诸多方面都遇到了困境,本地代管户则可以将人情关系、面子观以及自身的成员身份都利用到农业经营中,因此更具优势。在这个意义上,下乡资本之所以要将家庭农场吸纳进自己的产业链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农户所赋有的社会资源能在很大程度上为资本所用,帮助外来资本化解其与本地村民的冲突。
本文认为,家庭农场所赋有的社会资源可以成为下乡企业化解社会困境的润滑剂,贡献于资本积累。通过将本地代管户吸纳进自己的产业链,资本得以低成本地调用村庄中的一切有利资源为其资本积累服务,同时将其与村民的利益冲突掩盖在村庄社会关系的再生产之下。代管户的社会资源成为一种缓冲力量,成为资本下乡的润滑剂,使资本得以策略性地化解其所遭遇的社会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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