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云南“非法倾倒铬渣”事件的持续发酵,深受铬污染之苦的“癌症村”——兴隆村进入公众视线,该村出产的烟叶没人收,水果没人要,患癌村民只能每天吃臭虫度日,有村民得了铬疮,要把肉割了才能好,也有不被当地官方认可的数据显示,仅2009年这个村子就有17人因为癌症去世。更为震惊的是,这些年1000多次上访硬是伤不了这个厂一丝毫发。(8月20日《钱江晚报》)
官方认可也好,否认也罢,这丝毫不会影响公众的判断,数十万吨的剧毒饹馇如此堆放二十余年,对河流、土壤、地下水的污染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稍有化学常识的人用膝盖思考都知道,而环保监测却总是得出饮用水“未现异常”、“没有超标”的结论,当地卫生部门工作人员“铁证”般的统计数据更是显示,兴隆村委会居民的死亡情况与该镇其他村委会和全县其他乡(镇)死亡情况无显著性差异,常识和回应的大相径庭不断挑战公众愤怒的极限。
面对癌症村民痛苦的表情和无奈的眼神,陆良化工无疑是最该受到惩罚的罪魁祸首,是他们多年对剧毒饹渣处理不当直接导致了当地环境的污染。俗话说纸包不住火,可是陆良化工一包就是二十多年,相信如果不是给力的网络传言和媒体的强力介入,陆良化工一定还能继续瞒下去,上访千次撼不动就是例证。
为什么村民在与陆良化工的交锋中屡屡败北?因为环保局的领导说了,“赔了钱了,就不要追究了”。从赔钱来看,无论是环保局还是陆良化工的确都承认了环境污染影响到附近村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不知环保局又怎么解释这与每次水质监测都达标的悖论。其次赔钱就不要追究的逻辑显然不通,近处对世代生活于此的村民来说,钱远没有一个山清水秀的环境重要,放远眼光铬渣对南盘江和珠江的污染则是整个流域的生态灾难,罪人的帽子谁能担得起?不仅要追究,而且要深追究。
正是监管的不作为,不,应该是包庇放纵才让陆良化工有恃无恐。经济利益最大化是企业追求的目标,治污成本高,违规堆放明知有被罚风险但也只能算是“低成本”、“微成本”,且万一东窗事发,既有政府部门遮丑也有环保部门封口,找几名司机或者临时工就可搪塞公众似乎已成为惯例,长此以往没有踏实治污的企业就成了必然。如果说企业是环境污染的始作俑者,那么政府部门的放纵也必定难逃罪责。
在涉事企业与公众利益发生冲突之时,监管者为政绩形象或者一己私利姑息放纵违法企业,使自己站到公众对立面,沦为违法肇事者的保护伞,如此执法既践踏了公众和社会的长远利益,又使公权蒙羞。陆良化工的责任应该追责,监督部门狼狈为奸让这样的污染企业岿然不倒更应该追责,因为污企的保护伞不除就难保类似悲剧不再发生。
2011年08月21日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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