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没有白坐的黑牢”
李敖是台湾最具争议的作家,以好斗而闻名,“挺身与国民党当权派斗争”,“又挺身与台湾人当权派斗争”,是个“独行侠”。但李敖也有温情一面。其中《李敖回忆录》一书就记述了他对恩师以及当年狱中难友的深切怀念。请看:
【美国《读者文摘》(中文版)3月号文章】题:没有白坐的牢——忆述难忘恩师,以及当年狱中患难之交(作者 李敖)
李敖是台湾最具争议的作家,现年66岁,自言写过1500万字以上,作品有散文、小说、诗、论述等数十种。李敖好斗,“挺身与国民党当权派斗争”,“又挺身与台湾人当权派斗争”,是个“独行侠”。但李敖也有温情一面。本文摘录《李敖回忆录》一书中两个重点:其一是他对“导师”严侨的深切怀念,从中表达了浓厚师生情;其二是他曾以言犯禁,在国民党时代坐过两次牢,却始终坚持信念,没有屈服,更在狱里认识了一些朋友,成为患难之交。
难忘的导师:严侨
我在省立台中第一中学最难忘的一位老师是严侨。严侨是福建人,严复的长孙,身材瘦高,头生密发,两眼又大又有神。他31岁时到台中一中,那是1950年8月间,比别的老师稍晚来,却很快便使大家都对他有好感。
1951年,我16岁,暑假之后进了高一甲。严侨教数学,是我班上的老师。严侨上课,才华四溢,常在课堂上聊天,有一天居然说:“我要把你们思想搅动起来!”还有一次,他为了证明他说得对,跟我们说:“我若说错了,就把名字倒写!”接着就极熟练地把倒写的“严侨”两字写在黑板上,我们鼓掌呼啸,师生融成一片。
严侨真是迷人的老师,我越来越欣赏他,曾花几天时间写了封长信细述我成长的历程、对现实的不满、对国民党的厌恶等等,交了给他。严侨看了,对我有所劝慰。他跟我的交情,自然也就不同于一般师生了。
1952年我升上高中二,编到高二戊,数学改由黄钟老师来教。严侨虽然不再教我数学,和我的交情却与日俱深。后来,黄钟病倒住进医院,一天严侨去探望他,碰到我。我告诉他,医生说黄老师恐怕没希望了,他听了颇多感触。
那时已是晚上,严侨要回家了,约我同行。在路上,他低声告诉我:“你不要回头看,我感觉到好像有人跟踪我,是蓝色的。”(国民党特务源出蓝衣社,他指蓝色,当然是指特务。)我顿时若有所悟。
隔天黄钟死了,严侨再去医院,感触更多。当天晚上我送他回家,他邀我进去坐。昏暗灯光下,他劣酒下肚,终于告诉我,他是“那边来的”——原来他是共产党!
我曾多次跟严侨夜谈,约略知道了他的一些情况。他来台湾比较晚,是偷渡上岸的,当时还带着严师母。他到台湾后,给发现了,特务把他请去,问他来台湾干什么?他说来投奔自由。特务说,胡扯,你爸爸在福州做共产党的副市长,那么前进,你怎么这样落伍?严侨说,我不是来投奔你们,是来投奔自由,何况我有老母在台湾,我要来照顾她。特务查出严侨果然有老母在台湾,只好暂且相信。
严侨在台中一中一边教书,一边也看了不少书。严侨是共产党,却身陷台湾,脱离了红色的磁场,孤单地局促在蓝色的泥淖里。
一天晚上,严侨又喝醉了酒,突然哭起来,对我说了最重要的一段话:“十多年来,我让自己投入一个新运动,和一些青年人冒险、吃苦,而为了给国家带来一个新远景,就做了共产党。我志愿偷渡过来,为我的信仰做那最难做的一部分。我想带你回去,带你去共同参加那个新尝试的大运动。”
我相信他说的,答应跟他走。我当时梦想会参加一个重建中国的大运动,可是梦想毕竟是梦想,一天半夜,五个大汉惊破了他的梦和我的梦。他被捕了。那是1953年的事,当时严侨33岁,我18岁。几年以后,我听说严侨死在火烧岛(绿岛),后来才知道是误传,因为严侨被关5年后就出狱了。
严侨是我人格上的导师。虽然导师被捕了,他的学生还在前进——他的学生没有倒!
首次入狱(1971—1976年)
我被请上黑轿车之后,车子立即直驶往台北市博爱路警备总部保安处。我被带进讯问室的最后一间房,旋即进来两名特务,连夜疲劳审问。
在所有问题中,最令我困扰的是一再问我什么是“两个半”?我莫名其妙。最后,特务告诉我,“两个半”是魏延韩说的:他说他自己是一个台独,谢聪敏是一个台独,李敖是半个台独。但魏延韩从来没跟我提过什么“两个半”,我从何答起?
侦讯人员告诉我,根据他们得到的情报,以彭明敏为首的叛乱活动“台湾本部”有五个委员,我是其中之一。
多年后,我看到谢聪敏在海外忆述旧事,谈到“台湾本部”。谢聪敏说:“我被捕后首先受到八天八夜的疲劳讯问……特务指出‘台湾本部’要有五个委员。‘你先把两个木的编进去’,特务说。我把当时国民党想尽办法邀请回台的林二先生排进去……‘我们要的是李敖,不是林二。’”
我在保安处讯问室第5房住了近一年,那是我一生中最阴暗的日子。1972年,我从保安处改押景美军法看守所,等候军法审判。我在警总军法处被乱判叛乱罪的“主文”是:李敖预备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处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6年。
收到判决书后,我拒绝上诉,准备在牢里坐它10年。后来蒋介石去世,大减刑,刑期就短了。“主文”是:李敖预备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处有期徒刑8年6月,褫夺公权4年。
我从2号房迁到11号房以后,“台北美国商业银行爆炸案”的刘辰旦迁到6号房,跟“成大(成功大学)共党案”的吴锦江同房。
6号房在11号房的斜对面,从高窗中可以打照面。我有块破门板,便用书物垫起,搭成桌子。我一上了桌子,头就可伸到高窗上。而刘辰旦那边,也可攀住高窗。从高窗俯视,若走道上没人,就可以用暗号联络对方上高窗讲话。
不过为防其他房的人旁听,有时候也用“大字报”。所谓“大字报”即把纸裁成长条,用毛笔写上掌心大小的字,自左向右横写,呼叫以后,一张张再自左向右慢慢传送,传后撕碎,从马桶冲走,片纸不留。
后来我迁到8号房,和刘辰旦同在一排,不能打“大字报”了,惟有多靠呼叫。刘辰旦有时把许多消息写在小纸条上,偷偷封在面袋里,佯做送面给我,请外役转来。
我那时很自私,也很谨慎,不回传字条。刘辰旦的字条有时用菜盆传给7号房的吴荣元,再由吴荣元从外窗传给我(7、8号房有外窗相连,下有细缝)。
吴荣元和吴锦江都是“成大共党案”的头目,吴锦江判无期徒刑;吴荣元判死刑,后改为无期徒刑。吴荣元与同案的刁德善,我为他们买了当时几千块钱的书,让他们带到火烧岛。吴荣元去火烧岛前,留字给我,感谢我的“不言之教”。
我不回传字条,刘辰旦一点也不怪我,仍旧对我关怀备至。1975年4月25日,我忽然收到一个生日蛋糕,原来是刘辰旦请他姊姊特地为我买了送来的。
1976年11月19日我出狱那天,他们交给我“国防部绿岛感训监狱开释证明书”一纸,上面有例行印好的“行状及悛悔情形”专栏,栏中有例行的思想已改正字样。
我既未去过绿岛,也从没悛悔,收到这张证明书,真又好气又好笑。
“二进宫”(1981—1982年)
在我大踏步向前复出的过程里,国民党官方也显然在设法封杀我,不让我卷土重来。官方意想不到地捡到一个封杀李敖的机会,就是萧孟能诬告我的案子。萧孟能利用我帮他料理水晶大厦这件事做切入点,诬告我侵占。起先台北地方法院判我无罪,但到了高等法院,却判我坐牢半年。
我本来应该送去桃园台北监狱,他们却把我留在土城看守所,想必是台北监狱太挤,没地方让我一人独居,而“上级”认为李敖若跟其他人杂居,就会知道得太多,实在以独居为宜。
我最感谢两位囚犯。一位是于长江:他本是台中一中的学弟,因退票坐牢,给派到伙房做饭。他经常为我烧个菜,老远自伙房端来送给我,让我“吃小灶”。另一位是石柏苍,原来是台北地方法院书记官。牢里人手不足,白天调他去办公,晚上回牢房,住在我隔壁。自从认识了他,就无异认识了一个“贼”。他白天去办公,晚上偷运资料给我,我就根据资料,在狱中秘密写成45000字的《监狱学土城——第二次政治犯坐牢房:“天下没有白坐的黑牢”》。1982年2月10日我出狱当天下午,就开记者会公布此文。由于我一再发表有关司法黑暗、监狱黑暗的文字,并陆续为许多冤狱抱不平,引起多方关注。
在牢中术语,第一次进监狱叫坐牢,第二次却叫“二进宫”。我在“二进宫”6个月里,朋友都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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