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报文章:发展中国家借外债应量力而行
【巴西《圣保罗州报》4月14日文章】题:外债的限度
巴西是个发展中国家,因而是个资本进口国。进口的资本要么用作外汇储备,要么用于弥补对外经常项目逆差。
经常项目中对外方面的逆差是表明经济健康的一个标志:由于拥有外国贷款,国家有能力增加向国内市场提供货物的数量。因此没有理由不同意下述看法:就我国而言,对外方面的逆差是件好事。
问题是这种贷款的限度,即我们国家借外债的限度是什么。
在本世纪下半叶,由于不了解这种限度,我们多次陷入危机。40年代杜特拉政府时期,50年代末库比契克执政时,60年代中期古拉特执政时和80年代初菲格雷多政府期间,都陷入过危机。最后一次危机持续了整整十年。
涉及的外债不是巴西政府的外债,即公共外债。这类外债还很少。突出的是经济代理人从巴西向国外借的债务。在本金和利息到期时,这些代理人将从巴西寻找可兑换货币,用雷亚尔兑换。因此出现一个问题:当用雷亚尔兑换美元时,能够换到美元吗?如果出口少于进口和出现经常项目逆差,那么从何处得到美元呢?
如果出现经常项目逆差并且不可能迅速改变这种状况,那么就只能靠外国投资或借新债来满足对美元的需求。由于等待外国直接投资会超过利息和红利汇往国外的数量是不明智的,支付本金就要依靠借新的美元贷款,即依靠债务的滚动。鉴于最近的沉痛教训,我们知道债务的滚动取决于国内经济表现和我们绝对无法控制的一些因素,例如国际市场。
当我们赞同进口额可以超过出口额的观点时,我们就同意应面对风险。应该面对这些风险,只是应该谨慎小心和控制在限度之内。
这种限度是很难确定的,因为这取决于政治、经济和感情,以及国内和国际形势。然而,从经验中得到的智慧确定了一些准则,大家都知道这些准则是不够的,但是至少可以作为初步的标准。
例如,对于外汇储备来说,基本准则是储备应该多于3个月的进口开支。这是一个非常不完善的纯参考数据,但是提供了第一个指导要素。就我们的情况而言,3个月的进口开支为144亿美元,而我们的储备为594亿美元。因此,我们的形势非常好。
就经常项目逆差而言,通常的看法认为,这种逆差不应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4%。我们的国内生产总值1994年为5613亿美元,1995年为7185亿美元和1996年为7491亿美元,而这几年经常项目逆差所占比例分别为0.3%、2.48%和3.25%。我们仍低于可以接受的比例,但是表明的趋势令人担忧,尤其是考虑到我们今年的经常项目逆差可能到310亿美元,即占国内生产总值7800亿美元的4%。
在1994年、1995年和1996年,巴西的净外债分别为1095亿美元、1074亿美元和1149亿美元。
这使我们得出第三个指标:外债的最高限额。这里也有一个普遍接受的准则:外债不应超过出口额1.5到2倍。出口创造偿还债务本息所必需的美元,它应该成为衡量负债能力的参数。
这里应该考虑的最重要的附加因素是外债结构:短期和长期外债为多少,以及每年到期的债务数额。我们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
预计今年巴西出口达到509亿美元(增长6.7%),到年终净外债达到1385亿美元,外债与出口额之比分别如下:1994年为2.5,1995年为2.3,1996年为2.4,1997年为2.7。严重的是外债中没有将预先支付的出口收入计算进去,而这种做法目前被广泛采用。
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
*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其对外的经常项目中应该有逆差,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我们应该借外债,这种建议是正确的。
*但是,这些说法都绝对必须符合一定的限度。而我们正在接近这些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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