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小奴隶
【巴西《记分牌》月刊文章】题:小奴隶
中场队员平加是个争夺的目标。为了取得他的转会权,巴西三大足球俱乐部相互指责。
由于激烈的争执,平加无法返回位于塞阿拉州一个贫民窟的家。他的代理人佩索阿宣布:如果有人出2.5万美元就可以让平加恢复自由。
对一个运动员来说,这个价钱似乎低了点,但对平加来说不低,平加仅有14岁。有关他的转会权的争执是青少年足球失去业余性质的明显例子,也表明在16岁以下的运动员中已开始采用职业运动员的野蛮交易规则。更糟的是,按照目前的法律,许多儿童球星最终成为俱乐部的奴隶,甚至两年不许参加比赛。
在一个州足球协会注册之后,青少年运动员可以转会,但是两年不能参加新队的正式比赛。按照规范巴西体育活动的“济科法”,这个所谓的实习期只适用于16岁至20岁的运动员。但是,各足球协会和俱乐部支持对所有非职业运动员都实行实习期措施,领导人则从中获利,如果以前的俱乐部同意,运动员也可以没有实习期,只要俱乐部签署解除实习期证书就行了,当然这是要收钱的。
实际上,这种作法与职业运动员的转会交易相同。对于年纪不大和为争取机会奋斗的人来说,停赛两年几乎等于放弃足球生涯。
渴望靠童工赚钱的强烈愿望已促使出现年轻天才球员的代理人。代理人说服孩子的父母签署授权他同俱乐部进行交易的文件。初看,这种作法给未来的球星带来利益。由于可以自由转会,代理人能使孩子摆脱许多人争夺一个空位的激烈竞争。孩子直接由儿童队或少年队等的教练考评,如果满意,俱乐部就应支付孩子的转会费。代理人从中赚钱,大部分情况代理人得到转会费的90%,10%归孩子的父母。
代理人是很精明的。例如拉斐尔·博蒂13岁时把参加比赛当成游戏,但并不知道里约热内卢的企业家莫赖斯一直在观察他。莫赖斯同拉斐尔的父母签署了孩子的职业代理协定。两年之后,拉斐尔进入瓦斯科
·达伽马俱乐部,莫赖斯从该俱乐部得到两万美元。他还准备向该俱乐部“出售”受他保护的另一名13岁边锋的转会权。
莫赖斯的生意在不断扩大。但有人走在他前面。在圣保罗成立了一家专门经营少年球员的公司,它关注各个业余球队,通过购买和出售少年球员的转会权赚钱。
圣保罗青年队的教练范多说:“哪里有球踢得好的14岁到20岁的男孩,我们就到哪里去。现在很难找到不受到企业家控制的有才能的孩子。”
由于代理制和同俱乐部的联系,少年球员重新面临一个大问题:强制性实习期。可笑的是,规定实习期是为了阻止运动员随意转会,避免俱乐部得不到补偿,解除实习期变为一种伪装转会或囚禁方式。俱乐部利用这种规定阻止孩子转会,有时付钱也不行。
圣保罗运动员工会主席马尔托雷利认为,只有取消转会权,才能消除对孩子的剥削。最近,欧洲法院禁止出售运动员,其中包括业余运动员。在那里,少年运动员在每个赛季结束后可以自由转队。他说:“在巴西现在还不可能进行这么彻底的变革。”贝利部长提出一项允许24岁以上运动员自由转会的法案。马尔托雷利说:“这是个进步。我希望这也适用于所有年龄段的运动员。”(钱瑜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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